☆公司概况☆ ◇301062 上海艾录 更新日期:2025-10-28◇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Shanghai Ailu Package Co.,Ltd. | ├────┼───────────┬────┬───────────┤ |证券简称|上海艾录 |证券代码|301062 | ├────┼───────────┴────┴───────────┤ |曾用简称| | ├────┼────────────────────────────┤ |行业类别|轻工制造 | ├────┼───────────┬────┬───────────┤ |证券类型|创业版 |上市日期|2021-09-14 | ├────┼───────────┼────┼───────────┤ |法人代表|陈安康 |总 经 理|陈安康 | ├────┼───────────┼────┼───────────┤ |公司董秘|陈雪骐 |独立董事|夏尧云,戴钰凤,陈杰 | ├────┼───────────┼────┼───────────┤ |联系电话|86-21-57293030-6507 |传 真|86-21-57293096 | ├────┼───────────┴────┴───────────┤ |公司网址|www.ailugroup.com | ├────┼────────────────────────────┤ |电子信箱|info@ailugroup.com | ├────┼────────────────────────────┤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阳乐路88号 | ├────┼────────────────────────────┤ |办公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阳达路88号 | ├────┼────────────────────────────┤ |经营范围|机器人灌装设备、塑料制品、塑料软管的技术开发、设计和销售| | |,高分子环保复合包装纸袋、复合袋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 |,纸张、胶粘剂、包装材料、包装机械、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 | |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 | |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化学品),包装设计,包装印| | |刷,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工业用纸包装、消费品纸包装、塑料包装、智能包装系统及高性| | |能光伏组件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以及服务。 | ├────┼────────────────────────────┤ |历史沿革| (一)有限公司设立方式 | | |上海艾录纸包装有限公司由陈安康、张勤于2006年7月共同出资5| | |0万元设立。2006年7月31日,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 | |具上东会验字(2006)第B-2456号《验资报告》,艾录有限注册| | |资本已缴足。2006年8月14日,艾录有限领取了上海市工商行政 | | |管理局金山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228| | |2074205)。 | | | (二)股份公司设立方式 | | |2014年2月21日,艾录有限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将艾 | | |录有限依法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即以经审计的截至2013年| | |9月30日的净资产108,638,596.12元,按照1:0.552290比例折合 | | |成6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由各发起人以其享有的艾录有 | | |限净资产认购相应数额的股份,其余48,638,596.12元计入公司 | | |资本公积金。变更后,公司名称变更为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 | |司。 | | |2014年2月22日,立信会计师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15036| | |9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4年2月22日,艾录股份已收到艾| | |录有限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艾录有限净资产折合的股本6,000.00| | |万元。 | | |2014年3月11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 |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工| | |作情况的议案》、《关于审议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筹办费| | |用的议案》、《关于审议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 | |情况的议案》、《关于制定<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草案)>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一届监事 | |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2014年2月28日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 | |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一届监事会。 | | |2014年4月11日,艾录有限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 | | |更登记,并领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1022800097044| | |2),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 | | | 三、公司设立以来股本和股东的主要变化情况 | | | (一)公司在股转系统挂牌前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 | | 1、2008年4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 | |2008年4月3日,艾录有限股东会同意股东陈安康将其持有的50% | | |股权(对应出资额25万元)转让给自然人邵军,其他股东放弃优| | |先购买权。同日,陈安康与邵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转让价| | |格为25万元,全体股东重新签署了公司章程。截至2009年3月, | | |该次股权转让款已实际支付完毕。 | | |2008年4月29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山分局核准本次变更 | | |,并向艾录有限换发了注册号为310228000970442的《企业法人 | | |营业执照》。 | | |该次股权转让主要系公司创始人陈安康因个人身体原因暂时退出| | |,由于公司创立时间不长且转让对象为公司创始团队成员,转让| | |价格按1元/1元确定,定价合理。 | | | 2、2008年10月,第一次增资至150万元 | | |2008年9月1日,艾录有限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50万元增至| | |150万元,由股东张勤增资50万元、邵军增资50万元,公司章程 | | |相应修订。 | | |根据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9月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 | |上东会验字(2008)第3587号),截至2008年9月3日,艾录有限已| | |收到股东以货币方式缴付的全部新增出资。 | | |2008年10月17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山分局核准本次增资| | |,并向艾录有限换发了注册号为310228000970442的《企业法人 | | |营业执照》。 | | |该次增资系公司股东看好公司发展,为增加公司营运资金而实施| | |的同比例增资,增资价格均按1元/1元出资额确定,定价合理。 | | | 3、2009年3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 | |2009年2月16日,艾录有限股东会同意股东邵军将其持有的艾录 | | |有限50%股权(对应出资额75万元)转让给陈安康,同意股东张勤 | | |将其持有的艾录有限0.39%股权(对应出资额0.585万元)、42.7| | |6%股权(对应出资额64.14万元)、2.88%股权(对应出资额4.32| | |万元)、1.26%股权(对应出资额1.89万元)分别转让给自然人 | | |陈安康、陈曙、王桂香、李仁杰,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 | |日,股权转让各相关方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转让价格分| | |别为75万元、0.585万元、64.14万元、4.32万元、1.89万元,全| | |体股东重新签署了公司章程。截至2009年3月,该次股权转让款 | | |已实际支付完毕。 | | |2009年3月19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山分局核准本次变更 | | |。 | | |该次股权转让主要系创业初期,相关经营风险较大,创始团队经| | |友好协商后调整股权架构,股权转让的价格均按1元/1元出资额 | | |确定,定价合理。 | | | 4、2010年6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 | |2010年5月28日,艾录有限股东会同意股东陈曙将其持有艾录有 | | |限18%股权(对应出资额27万元)、6.5%股权(对应出资额9.75 | | |万元)、3%股权(对应出资额4.5万元)、1%股权(对应出资额1| | |.5万元)分别转让给陈安康、王春权、李仁杰、张勤,同意股东| | |王桂香将其持有的艾录有限2.88%股权(对应出资额4.32万元) | | |转让给张勤,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日,本次转让各相关| | |方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转让价格分别为27万元、9.75万| | |元、4.5万元、1.5万元、4.32万元,全体股东重新签署了公司章| | |程。2010年5月,该次股权转让款已实际支付完毕。 | | |2010年6月3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山分局核准本次变更。| | |该次股权转让主要系激励相关员工和潜在员工,转让价格均按1 | | |元/1元出资额确定,定价合理。 | | | 5、2010年12月,第二次增资至4,200万元 | | |2010年11月26日,艾录有限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150万元 | | |增至4,200万元,股东陈安康增资2870.51万元、陈曙增资522.53| | |万元、张勤增资262.68万元,王春权增资238.18万元,李仁杰增| | |资156.10万元,公司章程相应修订。 | | |根据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0年12月6日出具的《验 | | |资报告》(上东会验字(2010)第4693号),截至2010年12月6 | | |日,艾录有限已收到各股东以货币形式缴付的全部新增出资。 | | |2010年12月6日,上海市金山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山分局核准本 | | |次增资,并向艾录有限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该次增资的主要背景是公司股东为公司发展补充运营资金,增资| | |价格均按1元/1元出资额确定,定价合理。该次增资资金4,050万| | |元系陈安康通过借款筹集而来并转借给其余股东用于增资,相关| | |外部借款均已归还完毕。该次增资过程中不存在股权代持,陈安| | |康归还外部借款的资金来源为发行人归还的借款及分红款,款项| | |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股东抽逃出资、出资不实的情形。 | | | 6、2011年5月,第三次增资至5,175.484万元 | | |2011年5月19日,艾录有限股东会同意接受上海傲英和安天实业 | | |为新股东,公司注册资本由4,200万元增至5,175.484万元,由新| | |股东上海傲英投资2,000万元,其中487.742万元为注册资本,1,| | |512.258万元为资本公积,安天实业投资2,000万元,其中487.74| | |2万元为注册资本,1,512.258万元为资本公积,公司章程相应修| | |订。 | | |根据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5月23日出具的《验 | | |资报告》(上东会验字(2011)第2432号),截至2011年5月23 | | |日,艾录有限已收到各股东以货币形式缴付的全部新增注册资本| | |。 | | |2011年5月23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山分局核准本次增资 | | |,向艾录有限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该次增资系为增加公司营运资金而引进新股东,经综合考虑公司| | |净资产状况、未来发展趋势,并与新股东协商,增资价格确定为| | |4.1元/1元出资额,定价合理。公司股东与上海傲英、安天实业 | | |及艾录有限签署的对赌协议均已在本次申报前解除真实合法有效| | |解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对公司的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及| | |生产经营方面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 | | 7、2011年6月,第四次增资至5,419.355万元 | | |2011年5月30日,艾录有限股东会同意接受汇旌资产为新股东, | | |公司注册资本由5,175.484万元增至5,419.355万元,由新股东上| | |海汇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元,其中243.871万元为注| | |册资本,756.129万元为资本公积,公司章程相应修订。 | | |根据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5月31日出具的《验 | | |资报告》(上东会验字(2011)第3078号),截至2011年5月31 | | |日,艾录有限已收到各股东以货币形式缴付的全部新增注册资本| | |。 | | |2011年6月1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山分局核准本次增资,| | |向艾录有限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该次增资系为增加公司运营资金而引进新股东,增资价格综合考| | |虑公司净资产状况、未来发展趋势,经与新股东协商确定为4.1 | | |元/1元出资额,与前次增资价格持平,定价合理。 | | | 8、2011年9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 | |2011年9月15日,艾录有限股东会同意股东安天实业将其持有的 | | |艾录有限9%股权(对应出资额487.742万元)作价2,000万元转让| | |给上海鼎丰,汇旌资产将其持有的艾录有限4.5%股权(对应出资| | |额243.871万元)作价1,000万元转让给上海汇旌,其他股东放弃| | |优先购买权。同日,本次转让各相关方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 |约定转让价格分别为2000万元、1000万元,全体股东重新签署了| | |公司章程。截至2011年9月,该次股权转让款已实际支付完毕。 | | |该次股权转让主要系公司相关投资人调整投资主体,转让价格均| | |按4.1元/1元出资额确定,与转让方增资时价格相同,定价合理 | | |。 | | | 9、2013年9月,第五次增资至5,581.9357万元 | | |2013年8月26日,艾录有限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5,419.355| | |万元增至5,581.9357万元,由股东上海傲英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 | |资本65.0323万元,上海鼎丰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65.0323万| | |元,上海汇旌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32.5161万元,其他股东 | | |放弃本次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相应修订。 | | |根据上海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9月5日出具的《验资| | |报告》(上东会验字(2013)第1068号),截至2013年8月30日 | | |,艾录有限已将资本公积162.5807万元转增资本。 | | |2013年9月29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山分局核准本次增资 | | |,向艾录有限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该次资本公积金转增系三家机构股东在对公司投资时与公司及原| | |股东达成的对赌条款而实施。公司向上海鼎丰、上海傲英、上海| | |汇旌定向转增注册资本已经2013年8月公司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 | | |,符合相关规定,该次转增完成后,发行人已履行完毕所有协议| | |项下的业绩补偿条款,发行人及原股东与上海傲英、上海鼎丰、| | |上海汇旌对赌协议中有关估值调整与业绩承诺的条款已全部解除|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投资机构之间的对赌协议| | |已经真实合法有效解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对发行人的股| | |权结构、公司治理及生产经营方面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 | | (二)报告期内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艾录股份报告期内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 |: | | | 1、2017年4月,公司转让方式变更 | | |2017年3月14日,发行人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关于公司股票由做市转让方式变更为协议转让方式的议案》,决| | |议将公司股票转让方式由做市转让变更为协议转让。2017年4月1| | |4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同意股票变更为协议转让方式的函》 | | |(股转系统函[2017]2116号),同意发行人股票转让方式自2017| | |年4月18日起,由做市转让变更为协议转让。 | | | 2、发行人股份暂停在股转系统交易 | | |2017年5月24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 | |上市的相关申请材料;2017年6月9日,公司领取了证监会出具的| |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0964号)。 | |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其附件|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 | |(试行)》的相关规定,公司向股转公司申请并于2017年6月12 | | |日起在股转系统暂停转让公司股票。 | | | 3、发行人股份恢复在股转系统交易 | | |为积极推进公司三类股东清理及股权结构调整的相关工作,公司| | |于2018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 |《关于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并撤回申请文件| | |的议案》。2018年4月4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 | |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8]173号),根据 | |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中国证| | |监会决定终止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的审查。 | | |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 | |票自2018年11月16日开市起恢复转让。 | | | 4、2019年5月,减资 | | |鉴于锐派包装原股东曹连成等11位自然人未能完成其与发行人就| | |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签订的《业绩补偿与奖励协议》及| | |其相关协议所约定的业绩承诺,根据相关协议,发行人将锐派包| | |装原股东因该交易所获得的相关股份予以回购注销。 | | |发行人2018年5月3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 | |公司将以每次人民币1元的总价根据实际情况分次回购并注销上 | | |述11名自然人持有的公司5,401,467股股份。发行人2018年8月28| |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 | |对象调整为10名,回购并注销的股份数调整为3,589,338股。 | | |2018年8月28日,发行人在股转系统发布了《上海艾录包装股份 | | |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 | |。2018年10月11日,发行人在文汇报上发布了《减资公告》。 | | |中登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出具《股份注销确认书》,确认已于2| | |019年2月26日完成发行人3,589,338股股份注销。 | | |2019年5月13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 | | |同意发行人减少注册资本358.9338万元,公司章程相应修订。 | | |2019年5月16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减资,向发行 | | |人换发了《营业执照》。 | | | 本次减资后,发行人股本减至13,669.2129万元。 | | | 5、2019年6月,增资 | | |2019年5月13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 | | |意发行人以股份总数13,669.2129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 | | |体股东每10股转增16股,注册资本增至35,539.9535万元,公司 | | |章程相应修订。 | | |2019年6月19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增资,向发行 | | |人换发了《营业执照》。 | | | 本次股权变更后,发行人股本增至35,539.9535万元。 | | | 6、2019年10月,减资 | | |发行人2019年7月1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 | | |议,同意公司将以不超过人民币1元的总价回购并注销锐派包装 | | |剩余1名原股东持有的公司3,507,735股股份;同意公司减少注册| | |资本350.7735万元,公司章程相应修订。 | | |2019年7月10日,发行人在股转系统发布了《上海艾录包装股份 | | |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 | |。2019年7月11日,发行人在文汇报上发布了《减资公告》。 | | |中登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出具《股份注销确认书》,确认已于2| | |019年9月18日完成发行人3,507,735股股份注销。 | | |2019年10月16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次减资,向发行| | |人换发了《营业执照》。 | | | 本次减资后,发行人股本减至35,189.1800万元。 | | |公司2019年5月及2019年10月的减资与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 |的业绩补偿事项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 | | (1)业绩补偿协议的内容及执行情况 | | |2015年4月30日,艾录股份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 |通过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购买曹连成、王磊、陈安康、陈雪| | |骐、朱利、邹浩波、姚慧、潘程栋、徐浩、吕川、卢晓贤11名股| | |东合计持有的锐派包装100%股权,艾录股份(作为“甲方”)为| | |此与锐派包装全体股东(作为“乙方”)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 | |票之购买资产协议》、《业绩补偿与奖励协议》。 | | |如锐派包装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审计报告》全部出| | |具时,艾录股份尚未提交上市申请或因主动撤回上市申请、上市| | |申请被否、被终止上市而未成功上市的,则各原股东应按《业绩| | |补偿与奖励协议》的约定向艾录股份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 | |为明确业绩补偿的上限,公司于2018年4月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 | |次会议、2018年5月3日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 |整锐派包装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方案并与其原股东签| | |订<业绩补偿与奖励事项之协议书>的议案》,公司已按上述方案| | |分别与陈安康、陈雪骐、朱利、邹浩波、姚慧、潘程栋、徐浩、| | |吕川、卢晓贤签订了《关于锐派包装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业绩| | |补偿与奖励事项之协议书》。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第二届董事 | | |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年7月10日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 | |议通过了《关于与锐派包装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原股东王磊签| | |订<关于锐派包装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业绩补偿与奖励事项之 | | |协议书>的议案》,双方签订了《关于锐派包装技术(上海)有 | | |限公司业绩补偿与奖励事项之协议书》。具体新增的安排如下:| | |双方同意,如乙方应补偿的股份数量超过乙方在本次发行时所认| | |购的甲方股份书,则乙方仍以本次发行时所认购的甲方股份数量| | |为限履行补偿义务。此外,因盈利承诺期内甲方发生资本公积转| | |增股本,乙方应补偿股份数量相应除权调整。 | | |截至2020年6月30日,曹连成尚剩余140.30万元现金补偿需要在2| | |022年12月31日前履行完毕,王磊尚剩余131.56万元现金补偿需 | | |要在2024年6月30日前履行完毕,在上述王磊和曹连成现金补偿2| | |71.56万元缴纳完毕后,公司通过获得锐派包装原股东在在发行 | | |股份购买资产的过程中获得的全部股份等额的股份及现金补偿实| | |现了对未完成业绩的覆盖。 | | |公司2019年5月及2019年10月两次回购、减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 | |法规要求。 | | | (2)业绩实现情况及差异原因 | | |锐派包装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以下简称“盈利承诺| | |期”)的净利润实现数未达到净利润承诺数,主要系以下影响所| | |致:收购完成后,锐派包装不断完善产品结构,在提供包装机单| | |机设备的同时开始为需求客户提供整体包装生产线,从2015年开| | |始,包装线业务需求逐步增加,由于包装线的安装、调试至最终| | |验收确认周期长,因此期末未验收确认销售额较大,致使2015年| | |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销售收入和业绩情况低于预期。此外,| | |公司为了统一管理需要,2016年锐派包装的生产基地自常州搬迁| | |至上海,由于搬迁原因,锐派包装停产数月,生产经营受到一定| | |影响,同时采购方面,随着锐派包装生产基地搬迁到上海以及公| | |司对生产工艺标准的要求提高,公司就近选择优质供应商,供应| | |商因此发生了大批轮换,受供应商选娶双方合作磨合、质量论证| | |和采购价格等因素影响,锐派包装的生产效率和成本控制等受到| | |了一定制约。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43,227.72万股,| | |注册资本为43,227.72万元,注册地: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阳乐 | | |路88号。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陈安康先生及其女陈雪骐女士。|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1-09-03|上市日期 |2021-09-14|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4850.0000 |每股发行价(元) |3.31 | ├──────────┼─────┼──────────┼─────┤ |发行费用(万元) |5340.93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16053.5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10712.57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17.80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22.80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2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12.33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锐派包装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上海合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0.00| ├──────────────────┼────────┼─────┤ |上海艾创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上海艾智迅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51.00| ├──────────────────┼────────┼─────┤ |上海艾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58.52| ├──────────────────┼────────┼─────┤ |上海赢悠实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南通艾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73.00| ├──────────────────┼────────┼─────┤ |南通艾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51.50|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准,本站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本站不担保服 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 错发生都不作担保。本站对在本站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本站提供的包括本站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 或依据这些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造成的风险和结果都自行负责,与本站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