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设计(301167)公司概况 - 股票F10资料查询_爱股网

公司概况

☆公司概况☆ ◇301167 建研设计 更新日期:2025-10-29◇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Anhui Provincial Architectural Design And Research Insti|
|        |tute Co.,Ltd.                                           |
├────┼───────────┬────┬───────────┤
|证券简称|建研设计              |证券代码|301167                |
├────┼───────────┴────┴───────────┤
|曾用简称|                                                        |
├────┼────────────────────────────┤
|行业类别|建筑装饰                                                |
├────┼───────────┬────┬───────────┤
|证券类型|创业版                |上市日期|2021-12-06            |
├────┼───────────┼────┼───────────┤
|法人代表|韦法华                |总 经 理|汤健                  |
├────┼───────────┼────┼───────────┤
|公司董秘|王红兵                |独立董事|丁斌,周萍华,苏剑鸣    |
├────┼───────────┼────┼───────────┤
|联系电话|86-551-65195839       |传    真|86-551-62656192       |
├────┼───────────┴────┴───────────┤
|公司网址|www.aadri.com                                           |
├────┼────────────────────────────┤
|电子信箱|aadri@aadri.com                                         |
├────┼────────────────────────────┤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7699号          |
├────┼────────────────────────────┤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7699号          |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施工;|
|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
|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技术服务(规|
|        |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
|        |售;办公服务;图文设计制作;物业管理;住房租赁;消防技术|
|        |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
|        |项目)                                                  |
├────┼────────────────────────────┤
|主营业务|建筑设计、咨询、研发及其延伸业务。                      |
├────┼────────────────────────────┤
|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
|        |  1、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
|        |(1)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脱钩划转至国资运营公司所履行的 |
|        |程序                                                    |
|        |2005年12月12日,安徽省省级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
|        |直属企业脱钩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
|        |院、安徽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院整体划转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
|        |司的通知》(皖脱钩[2005]10号),决定将公司前身安徽省建筑|
|        |设计研究院整体划转至国资运营公司。2006年7月,建筑设计院 |
|        |就上述股权划转事宜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
|        |续。                                                    |
|        |建筑设计院脱钩划转至国资运营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流程,|
|        |依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此次脱钩|
|        |划转不需要履行评估、备案程序,相关脱钩过程合法合规,不违|
|        |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已取得有效的有权部门同意或|
|        |者批复,不需要另行取得有权部门合法合规确认文件。        |
|        |  (2)建筑设计院改制为建院有限情况及所履行的程序     |
|        |根据安徽省国资委《关于同意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管理的科|
|        |研院所改革工作总体方案的批复》(皖国资改革函[2010]573号 |
|        |)及《关于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实施改制的批复》(皖国资改革函|
|        |[2011]377号)文件,国资运营公司对非公司制的省建筑设计院 |
|        |实施公司制改制。                                        |
|        |安徽凯吉通会计师事务所对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截止2010年9 |
|        |月30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10年11月30日出具了《审|
|        |计报告》(凯吉通审字[2010]第3103号),经审计,安徽省建筑|
|        |设计研究院截止2010年9月30日的净资产为9,962.35万元。     |
|        |2011年5月6日,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资产评估|
|        |报告书》(皖国信评报字[2010]第205号),经评估,截至评估 |
|        |基准日2010年9月30日,建筑设计院总资产评估价值16,240.10万|
|        |元,负债评估值512.92万元,净资产评估值15,727.18万元。201|
|        |1年8月12日,安徽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企|
|        |业改制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11]547号 |
|        |)对上述评估予以核准。                                  |
|        |2011年9月28日,安徽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 |
|        |院改制方案的批复》(皖国资改革函[2011]706号),同意:   |
|        |  1、将建筑设计院改制为国有相对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
|        |2、在评估净资产的基础上扣除改制成本和资产处置后的2,700万|
|        |元作为对新公司的出资;                                  |
|        |3、新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其中:国资运营公司出资2,700 |
|        |万元、占总股本45%(其中5%股权暂由国资运营公司持有,作为 |
|        |新公司引进人才的股权激励);新公司管理层、技术骨干及员工|
|        |自愿用经济补偿并另自筹现金合计3,300万元出资,占总股本55%|
|        |。其中,国资运营公司以建筑设计院经评估的2,700万元净资产 |
|        |出资,具体内容为:                                      |
|        |  (1)货币资金及债权债务净额-532.39万元;            |
|        |(2)长期股权投资1,118.94万元:建筑设计院所持升元图文100|
|        |%股权、审图公司90%股权、科信监理30%股权;               |
|        |(3)投资性房地产789.60万元:面积589.06平方米的商业用房 |
|        |;                                                      |
|        |(4)固定资产798.3万元:车辆及绘图、打英办公等设备273台 |
|        |(套),3套商品房;                                     |
|        |(5)在建工程497.28万元:九华山庄综合楼16套尚未交付房产 |
|        |;                                                      |
|        |(6)设计软件等无形资产28.27万元。上述用作出资的净资产,|
|        |经安徽省国资委审核确认,资产来源合法、权属清晰。        |
|        |国资运营公司上述用作出资的净资产全部来源于建筑设计院,主|
|        |要为与发行人生产经营相关的债权债务、长期股权投资、房产、|
|        |设备、在建工程等资产,相关资产业经安徽凯吉通会计师事务所|
|        |审计和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经安徽省国资委|
|        |审核确认,作价公允。上述有关股权、房产、在建工程(已转为|
|        |房产)等需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资产现均登记在发行人名|
|        |下,相关资产已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存在纠纷或诉讼。      |
|        |2011年9月29日,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征 |
|        |求了职工群众的意见,审议同意《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方|
|        |案》,履行了相应程序。                                  |
|        |2012年1月20日,建院有限全体股东共同签署《公司章程》,约 |
|        |定由国资运营公司以净资产出资2,700万元,左玉琅等45名自然 |
|        |人以货币出资3,300万元共同设立建院有限。                 |
|        |2012年1月30日,安徽凯吉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
|        |凯吉通验字[2012]第2004号),经审验,截至2012年1月18日止 |
|        |,建院有限(筹)已收到全体股东折合及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6,|
|        |000万元,其中净资产出资2,700万元,货币资金出资3,300万元 |
|        |。工商登记的自然人股东为45名员工,其中16名自然人实际代表|
|        |110名自然人持有股权。建院有限已将全部《股权委托书》在工 |
|        |商登记资料中备案。                                      |
|        |2012年2月2日,经股东会决议,同意将省建筑设计院改制设立安|
|        |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前的所有债权、债务由|
|        |改制后的有限公司承继。                                  |
|        |2012年2月21日,建院有限就上述改制设立事宜在安徽省工商行 |
|        |政管理局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并领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建筑设计院改制为建院有限,已履行所有必要的评估、备案、审|
|        |批及确认流程,改制过程合法合规,不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
|        |法律法规,已取得有效的有权部门同意或者批复,不需要另行取|
|        |得有权部门合法合规确认文件。                            |
|        |除法人股东国资运营公司出资来源于建筑设计院净资产外,其他|
|        |各实际出资人出资均来源于自有资金,出资来源合法合规,建院|
|        |有限设立时,除法人股东外,其他各实际出资人均系建院有限员|
|        |工,不存在非员工入股情形。                              |
|        |建院有限由非公司制的建筑设计院实施公司制改制而设立,改制|
|        |时持股员工人数超过有限公司股东人数限制,存在工商登记员工|
|        |股东为其他实际员工股东代持股权的情形,公司已将全部《股权|
|        |委托书》在工商登记资料中备案。经核对工商登记中的《股权委|
|        |托书》、访谈改制时实际股东,确认全部实际股东的股权数量真|
|        |实、准确,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
|        |自建院有限设立后,发生实际股东辞职或退休等情形时,该等员|
|        |工股东依据建院有限股权管理规定,将其股权转让给其他员工,|
|        |导致建院有限实际股东及股权比例发生变化,但有限公司设立至|
|        |2017年6月前,其工商登记股东一直未发生变化。直到2017年6月|
|        |28日有限公司进行了唯一一次工商登记股东变更,系由王红兵作|
|        |为唯一的受托持股人,代持建院有限所有非工商登记的委托持股|
|        |人股权,其他仍持股的工商登记股东的股权数调整至各自实际持|
|        |股数。经对全部退出的实际股东访谈及现有股东确认,实际股东|
|        |的历次转让均为真实、自愿,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
|        |2017年6月股份代持关系还原后的自然人股东均在发行人处任职 |
|        |,不存在在控股股东任职情形,不存在代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
|        |商或分包商出资或其他代为持有、委托持股的情形,股东之间不|
|        |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行人历史上实际股东人数一直未超过20|
|        |0人,不存在规避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相关规定情形。          |
|        |保荐人、发行人律师根据发行人的员工名册、社保缴纳明细、对|
|        |发行人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分包商的访谈、建院有限改制设立时|
|        |相关股东签署的《股权委托书》、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涉及的《|
|        |退股协议书》《员工购股协议》《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
|        |款支付凭证、完税凭证、对发行人已退出股东的访谈、发行人目|
|        |前全体股东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经核查,确定2017年6月股份代 |
|        |持关系还原后的自然人股东均在发行人处任职,不存在在控股股|
|        |东任职情形,不存在代发行人主要客户、供应商或分包商出资或|
|        |其他代为持有、委托持股的情形,股东之间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
|        |纷,认定发行人股东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的依据充分;发行人历|
|        |史上实际股东人数一直未超过200人,不存在规避股东人数超过2|
|        |00人相关规定情形。                                      |
|        |(3)建院有限设立时存在工商登记员工股东为其他实际员工股 |
|        |东代持股权                                              |
|        |的情形,建院有限设立后,历次实际股权演变情况具体如下:  |
|        |  ①2012年8月实际股权变动                             |
|        |2012年8月20日,因辞职,金辉、梁伟分别与公司签订了《退股 |
|        |协议书》,依次将所持建院有限5.64万元、5.44万元股权予以转|
|        |让,股权转让价格均为1元每一元注册资本。                 |
|        |2012年8月23日,左玉琅、高松、毕功华、姚茂举、徐正安、朱 |
|        |兆晴分别与公司签订了《员工购股协议》,以1元每一元注册资 |
|        |本的价格,依次受让了上述11.08万元股权中的26,592元、22,16|
|        |0元、15,512元、15,512元、15,512元、15,512元股权。       |
|        |  ②2013年4月至2015年12月期间的实际股权变动           |
|        |2013年4月24日至2015年12月18日期间,因辞职、退休,刘佳等1|
|        |4名自然人股东与公司签订了《退股协议书》,将各自持有的建 |
|        |院有限股权全部转让。                                    |
|        |2014年9月,胡礼庆等33名自然人分别与公司签订了《员工购股 |
|        |协议》,以1.38元每一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受让建院有限118.40万|
|        |元股权;2015年12月31日,黄伟军等28名自然人分别与公司签订|
|        |了《员工购股协议》,以2.074元每一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受让建 |
|        |院有限110.14万元股权。                                  |
|        |  ③2016年5月至10月期间的实际股权变动                 |
|        |2016年5月16日,因辞职,张琦、骆伟分别与公司签订了《退股 |
|        |协议书》,分别将各自所持建院有限5.30万元股权予以转让,股|
|        |权转让价格均为1.649元每一元注册资本。                   |
|        |  ④2016年11月实际股权变动                            |
|        |2016年11月,国控集团与黄伟军等130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
|        |,约定国控集团将持有的公司300万元股权转让给黄伟军等130人|
|        |,股权转让价格根据建院有限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评估的每一|
|        |元注册资本所对应净资产价值5.4439元,扣除经公司股东会决议|
|        |每一元注册资本应分配现金红利0.8985元后的余额,确定为4.54|
|        |54元每一元注册资本。                                    |
|        |  ⑤2017年6月实际股权变动                             |
|        |2017年6月14日,因辞职,赵方慧、汪元、姚亮、陈演生、余磊 |
|        |、吴倩倩、黄少武等7人与张建军等147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        |,约定赵方慧等7人将持有的公司53.60万元股权转让给张建军等|
|        |147人。                                                 |
|        |  (4)建院有限委托持股规范过程具体如下:             |
|        |①调整建院有限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确定王红兵作为持股代表|
|        |为建院有限所有隐名股东代持股权                          |
|        |2017年6月18日,建院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
|        |工商登记的股权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为规范建院有限委托持|
|        |股行为,实现今后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隐名股东还原为工|
|        |商登记股东,根据建院有限实际股权结构,调整建院有限工商登|
|        |记的股权结构,确定王红兵作为持股代表为建院有限所有隐名股|
|        |东代持股权,其他工商登记的自然人股东不再为他人代持公司股|
|        |权,具体调整过程如下:                                  |
|        |A、国控集团所持建院有限300万元股权转让至王红兵名下,由王|
|        |红兵作为                                                |
|        |  持股代表为隐名股东代持股权;                        |
|        |B、实际已不持有股权但仍登记为建院有限股东的自然人王耀彬 |
|        |、张志柔、蔡勤毅、朱天龙依次将所持建院有限39.81万元、42.|
|        |48万元、27.23万元、40.64                                |
|        |万元股权转让给王红兵,由王红兵作为持股代表为隐名股东代持|
|        |股权;                                                  |
|        |C、任骁骥所持建院有限111.07万元股权中,54.89万元股权系其|
|        |实际持有,                                              |
|        |剩余56.18万元股权系为他人代持。任骁骥依次向高松、徐正安 |
|        |、毕功华、姚茂举、朱兆晴、韦法华、黄世山、刘静、王勤、饶|
|        |天柱、王浩、汪军、刘朝永、张宾、谢正荣、谢亦伟等16名工商|
|        |登记的股东(同时为实际股东)转让6.086万元、5.4212万元、2|
|        |.2512万元、2.2512万元、2.6612万元、5.87万元、1.11万元、0|
|        |.46万元、3.28万元、1.69万元、0.07万元、0.07万元、0.46万 |
|        |元、1.69万元、2.73万元、1.62万元股权,将代持股权中的37.7|
|        |208万元股权还原至实际股东名下,任骁骥代持的其余股权18.45|
|        |92万元转让给了王红兵,转由王红兵作为持股代表为隐名股东代|
|        |持股权。                                                |
|        |D、左玉琅、许峥、全柳梅、吴常军、张小敏、董义雷、关朝江 |
|        |、江深、王                                              |
|        |慧、孙医谯、马皖强、李绍樟、徐腊梅、鄂红丁依次将各自代持|
|        |的13.3608万元、35.60万元、58.07万元、60.12万元、17.50万 |
|        |元、55.75万元、48.59万元、59.40万元、17.72万元、22.78万 |
|        |元、65.21万元、14.37万元、63.67万元、55.79万元股权转让至|
|        |王红兵名下,转由王红兵作为持股代表为隐名股东代持股权。  |
|        |2017年6月18日,上述股权转让相关各方签署了相应的股权转让 |
|        |协议,因相关股权转让不涉及股权实际权属的变化,本次股权转|
|        |让不存在价款支付事宜。                                  |
|        |2017年6月28日,建院有限就上述股权变动事宜在安徽省工商局 |
|        |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变动后,建院有限实际股权|
|        |结构未发生变化。                                        |
|        |本次股权变动后,登记在王红兵名下的建院有限1,187.74万元股|
|        |权中,有41.31万元股权系王红兵实际持有,剩余1,146.43万元 |
|        |股权系为140名隐名股东代持。2017年6月18日,王红兵及140名 |
|        |隐名股东签订了《委托书》,确认王红兵受下列140名自然人委 |
|        |托代持建院有限股权。                                    |
|        |  ②代持股权还原并工商登记至实际出资人名下            |
|        |2017年6月,为规范建院有限的委托持股行为,建院有限全体股 |
|        |东一致同意在建院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将代持股权|
|        |还原并登记至实际出资人名下,具体如下:                  |
|        |2017年6月20日,建院有限全体实际股东,即国控集团及左玉琅 |
|        |等181名自然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约定共同发起设立 |
|        |建研设计。                                              |
|        |2017年6月28日,140名委托持股股东与受托持股人王红兵签署了|
|        |《解除委托持股协议》。同日,公司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全|
|        |体实际股东决议以其在建院有限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按1:0.364|
|        |507的比例折成股份公司股份。2017年6月29日,建研设计在安徽|
|        |省工商局依法注册登记,各实际股东得以登记为建研设计的显名|
|        |股东,公司全体182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还原至实际股权状态。 |
|        |综上,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存在股权代持情形,形成原因合理,演|
|        |变过程清晰,相关股权代持已于2017年6月依法解除,发行人及 |
|        |其股东不存在因此产生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
|        |  2、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
|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审字[201|
|        |7]4002号《审计报告》,截至2017年2月28日,有限公司经审计 |
|        |的净资产为18,096.20万元;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 |
|        |中水致远评报字[2017]第02014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20|
|        |17年2月28日,有限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22,994.23万元。  |
|        |根据建院有限2017年6月20日的股东会决议和《发起人协议》, |
|        |各发起人以2017年2月28日为基准日的经审计建院有限净资产出 |
|        |资,将建院有限整体变更为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                                                      |
|        |2017年6月25日,上述出资情况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
|        |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第4269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
|        |2017年6月28日,公司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决议以有限公司 |
|        |截至2017年2月28日经审计并扣除对股东2016年度的现金分红后 |
|        |的净资产值16,460.58万元,按1:0.364507的比例折合为股份有 |
|        |限公司的股本6,000万元,超出股本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同 |
|        |日,140名委托持股股东与受托持股人王红兵签署了《解除委托 |
|        |持股协议》,至此,公司全体182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还原至实 |
|        |际股权状态。                                            |
|        |2017年6月29日,公司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相关工商 |
|        |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                  |
|        |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        |1、2018年1月至2020年9月,股份公司阶段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        |(1)2018年12月,韩晓飞等15名公司股东因辞职,将其合计持 |
|        |有的105.85                                              |
|        |万股转让给其他132名自然人股东,本次转让后,未增加新股东 |
|        |。                                                      |
|        |(2)2019年12月,韩殿峰等9名公司股东因辞职,将其合计持有|
|        |的45.47                                                 |
|        |万股转让给其他90名自然人股东,本次转让后,未增加新股东。|
|        |(3)2020年6月,吉勇等6名公司股东因辞职,将其合计持有的2|
|        |1.70万                                                  |
|        |股转让给其他77名自然人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后,未增加新股东|
|        |。                                                      |
|        |(4)2020年9月,公司股东汪质文因辞职,将其持有的2.84万股|
|        |转让给其                                                |
|        |  他21名自然人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后,未增加新股东。    |
|        |发行人股东国控集团(安徽省国资委系国控集团唯一股东)持有|
|        |40%股权,员工(包括前员工)持有60%股权,相关股东身份明确|
|        |,出资真实。                                            |
|        |2、发行人同次转让价格不一致、与前次转让价格存在差异的原 |
|        |因,是否符                                              |
|        |合发行人前期制定《股权管理细则》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的背景|
|        |和主要原因如下:                                        |
|        |(1)自然人股东辞职或退休。根据公司股东会2013年4月3日审 |
|        |议通过的                                                |
|        |《股权管理细则》以及2016年8月18日审议通过并替代《股权管 |
|        |理细则》的《员工股权管理制度》,自然人股东因辞职或退休进|
|        |行股权转让,股权转让价格根据公司《股权管理细则》《员工股|
|        |权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综合考虑转让方投资成本等因素确定。|
|        |《股权管理细则》规定,公司员工股东发生退休、辞职情形的,|
|        |其所持公司股权应转让给公司或公司指定的股东。若转让时的股|
|        |权价值(根据评估或审计的公司股权价值确定)高于出资价格,|
|        |在公司工作3年以下者,不享受增值部分;在公司工作3年以上6 |
|        |年以下者,享受增值部分的50%;在公司工作6年以上者,按股权|
|        |价值转让;退休股东按股权价值转让。替代《股权管理细则》的|
|        |《员工股权管理制度》规定,员工股东出现在劳动合同期内提出|
|        |离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形,应将所持公司股权转让给董|
|        |事会指定的人员,股权转让价格根据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
|        |产值确定。                                              |
|        |(2)国资运营公司为落实《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方案》 |
|        |中“其中5%                                              |
|        |股权暂由国资运营公司持有,作为新公司引进人才的股权激励”|
|        |内容,于2016年11月将所持公司5%股权转让给公司130名员工。 |
|        |该次股权转让的价格,系根据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价值确定。  |
|        |经与《股权管理细则》《员工股权管理制度》比对,除2017年6 |
|        |月、2018年12月、2019年12月发生的股权转让未完全按照《员工|
|        |股权管理制度》规定定价外,发行人历次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的|
|        |定价均符合《股权管理细则》《员工股权管理制度》规定。2017|
|        |年6月、2018年12月、2019年12月股权转让时,相关转让方因在2|
|        |016年11月以较高价格受让国资运营公司转让的股权,导致持股 |
|        |成本高于发行人当时经审计每股净资产,若完全按照《员工股权|
|        |管理制度》“股权转让价格根据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        |确定”的规定定价,将导致转让方利益受损。因而,经转让方、|
|        |受让方协商一致,并经发行人董事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价格根|
|        |据转让方持股成本及发行人上年末净资产孰高值确定。虽上述股|
|        |权转让定价与《员工股权管理制度》不完全一致,但兼顾了《员|
|        |工股权管理制度》规定与转让方利益,并取得了发行人董事会和|
|        |受让方同意,亦未损害其他方利益,具有合理性。            |
|        |2020年6月进行的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为4.8348元每一元注册资 |
|        |本,因转让方持股成本均低于发行人上一年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        |值,本次股权转让定价依据为发行人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
|        |的每股账面净资产值4.8348元。                            |
|        |3、受让方及受让价格的确认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发行人前 |
|        |期制定《股                                              |
|        |  权管理细则》                                        |
|        |(1)受让方的确认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发行人前期制定《 |
|        |股权管理细                                              |
|        |则》发行人历次实际股权变动过程中,除左玉琅、高松、毕功华|
|        |、姚茂举、徐正安、朱兆晴系在2012年8月,即公司股东会审议 |
|        |通过《股权管理细则》前合计受让公司11.08万元股权外,其余 |
|        |历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均系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根据公司相关员|
|        |工的岗位、个人注册资质和专业职称等因素确定。            |
|        |左玉琅、高松、毕功华、姚茂举、徐正安、朱兆晴于2012年8月 |
|        |受让公司11.08万元股权时,公司改制设立时间较短,公司员工 |
|        |的岗位、个人注册资质和专业职称等未发生较大变化,而该等受|
|        |让方系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权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
|        |展,也符合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
|        |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改制文件关于鼓励经营层和管理、技|
|        |术骨干持大股的政策,故该等受让方2012年8月受让公司股权具 |
|        |有合理性。                                              |
|        |同时,公司作为技术服务型企业,管理层的有效管理及技术骨干|
|        |的技术、资质支持对公司发展至关重要,因而其他历次股权转让|
|        |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根据相关员工的岗位、个人注册资质和|
|        |专业职称等因素确定受让方具有合理性。                    |
|        |经对照《股权管理细则》《员工股权管理制度》的规定,在执行|
|        |《股权管理细则》《员工股权管理制度》期间,发行人历次股权|
|        |变动受让方的确定,符合公司前期制定《股权管理细则》等规定|
|        |。                                                      |
|        |(2)受让价格的确认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发行人前期制定 |
|        |《股权管理                                              |
|        |细则》公司2012年8月发生的受让方受让股权价格系按初始投资 |
|        |价格确定,此时公司改制设立时间较短,公司股权价值未发生较|
|        |大变化;执行《股权管理细则》期间发生的受让方受让股权价格|
|        |均系按《股权管理细则》规定,根据公司上年末净资产价值确定|
|        |;2016年11月公司130名员工受让国资运营公司拟所持5%股权的 |
|        |价格系根据公司经评估每股净资产价值确定;执行《员工股权管|
|        |理制度》期间发生的其余股权转让系自然人之间发生,《员工股|
|        |权管理制度》未对受让价格另行作出规定,受让价格系根据转让|
|        |方转让价格确定。因此,公司历次股权转让的受让价格具有合理|
|        |性,在执行《股权管理细则》《员工股权管理制度》期间,发行|
|        |人历次股权变动受让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司前期制定《股权管理|
|        |细则》等规定。                                          |
|        |  4、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
|        |根据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有关协议、发行人相关董事会或股东会|
|        |决议、发行人《股权管理细则》《员工股权管理制度》、有关股|
|        |权转让付款凭证、发行人现有全体股东的确认、对发行人已退出|
|        |股东的访谈,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
|        |  5、国有产权变动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
|        |发行人于2016年11月发生一次国有产权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
|        |安徽省国资委2011年9月28日下发的《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 |
|        |院改制方案的批复》(皖国资改革函[2011]706号)及其附件《 |
|        |安徽省建筑设计院改制方案摘要》明确,建院有限改制设立时,|
|        |国资运营公司持有的公司45%股权中有5%股权系暂由其持有,作 |
|        |为建院有限引进人才的股权激励。                          |
|        |2016年7月4日,国资运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同意向建院有限|
|        |员工定向转让暂持的5%国有股权。                          |
|        |2016年7月5日,受国资运营公司委托,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
|        |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拟转让安徽省|
|        |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5%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皖中 |
|        |联国信评报字(2016)第134号],评估确认,建院有限全部股东|
|        |权益在2015年12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32,663.40万元。2016年8月|
|        |11日,国资运营公司就上述资产评估结果在安徽省国资委办理了|
|        |备案手续。                                              |
|        |2016年8月18日,建院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国有股 |
|        |东拟转让5%股权的分配方案》,同意为建立中长期人才激励机制|
|        |,根据安徽省国资委原改制方案的批复,由国有股东转让5%股权|
|        |用于公司人才激励,并确定了相应的激励对象。              |
|        |2016年11月,国资运营公司与黄伟军等130人签订《股权转让协 |
|        |议》,约定国资运营公司将持有的公司300万元股权转让给黄伟 |
|        |军等130人,股权转让价格为建院有限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评 |
|        |估的每一元注册资本所对应净资产价值5.4439元,扣除经公司股|
|        |东会决议每一元注册资本应分配现金红利0.8985元后的余额,即|
|        |4.5454元每一元注册资本。                                |
|        |国资运营公司2016年11月将其所持建院有限5%股权转让至公司13|
|        |0名员工,系为落实经安徽省国资委《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 |
|        |院改制方案的批复》(皖国资改革函[2011]706号)批复同意的 |
|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方案》有关股权激励的安排而实施|
|        |,难以通过产权市场公开转让方式操作。同时,本次股权转让履|
|        |行了国资运营公司董事会决议、建院有限股东会决议、资产评估|
|        |、评估备案等程序,股权转让价格系以建院有限经评估的净资产|
|        |价值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公允。                          |
|        |就国资运营公司2016年11月向建院有限130名员工转让所持公司5|
|        |%国有股权事宜,安徽省国资委于2020年12月2日向国控集团(系|
|        |国资运营公司更名后简称)出具了《省国资委关于安徽省建筑设|
|        |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事宜确认意见的函》:“|
|        |上述5%国有股权转让行为符合《关于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
|        |方案的批复》(皖国资改革函〔2011〕706号)精神,符合《安 |
|        |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改制方案》要求。对你公司提出的该次转让|
|        |行为有效、未损害国有资产合法权益的意见,我委无异议。”  |
|        |综上所述,发行人2016年11月发生的国有产权变动,是为了落实|
|        |安徽省国资委批复同意的建院有限改制方案安排,目的在于对建|
|        |院有限员工授予激励股权,客观上无法通过产权市场公开进行,|
|        |该次国有产权变动履行了国控集团董事会决议、建院有限股东会|
|        |决议、资产评估、评估备案等程序,交易定价公允,并取得了安|
|        |徽省国资委的确认,故上述国有产权变动真实、有效,不会对发|
|        |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法律障碍。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363号)同意注册|
|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00.00万股,每|
|        |股面值1.00元,增加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
|        |为8,000.00万元。2021年12月6日公司发行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
|        |易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建研设计,证券代码301167。该股本业|
|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305|
|        |号《验资报告》验证。                                    |
|        |2023年5月,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总股本8,000|
|        |.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
|        |增3,200.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1,200.00万股。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1-11-25|上市日期            |2021-12-06|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2000.0000 |每股发行价(元)      |26.33     |
├──────────┼─────┼──────────┼─────┤
|发行费用(万元)      |5866.84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52660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46793.16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40.00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40.53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1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28.98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省建院(肥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蚌埠高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上海研泊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40.00|
├──────────────────┼────────┼─────┤
|安徽升元图文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安徽省建院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51.00|
├──────────────────┼────────┼─────┤
|安徽省建院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40.00|
├──────────────────┼────────┼─────┤
|安徽省建院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55.00|
├──────────────────┼────────┼─────┤
|安徽省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准,本站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本站不担保服
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
错发生都不作担保。本站对在本站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本站提供的包括本站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
或依据这些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造成的风险和结果都自行负责,与本站无关。			

今日热门股票查询↓    股票行情  超赢数据  实时DDX  资金流向  利润趋势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大单资金  最新消息  龙虎榜  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