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301190 善水科技 更新日期:2025-10-28◇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Jiujiang Shanshui Technology Co.,Ltd. | ├────┼───────────┬────┬───────────┤ |证券简称|善水科技 |证券代码|301190 | ├────┼───────────┴────┴───────────┤ |曾用简称| | ├────┼────────────────────────────┤ |行业类别|基础化工 | ├────┼───────────┬────┬───────────┤ |证券类型|创业版 |上市日期|2021-12-24 | ├────┼───────────┼────┼───────────┤ |法人代表|吴新艳(代) |总 经 理|吴新艳(代) | ├────┼───────────┼────┼───────────┤ |公司董秘|赵玉伟 |独立董事|陈国锋,卢昂荻,汪志刚 | ├────┼───────────┼────┼───────────┤ |联系电话|86-792-2310368 |传 真|86-792-2310369 | ├────┼───────────┴────┴───────────┤ |公司网址|www.jjsskj.com | ├────┼────────────────────────────┤ |电子信箱|shanshui_tex@163.com | ├────┼────────────────────────────┤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 | ├────┼────────────────────────────┤ |办公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 |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农药生产,药品| | |生产,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染料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 |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包装材料及| | |制品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 |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 | |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主营业务|染料中间体、农药和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历史沿革|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 | |发行人前身为九江善水科技有限公司,由黄国荣、吴新艳和吴秀| | |荣于2012年5月共同出资设立。善水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500| | |.00万元,其中:黄国荣认缴3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00% | | |;吴新艳认缴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00%;吴秀荣认缴50| | |.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0%。 | | |2012年5月4日,九江龙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浔龙城验字(2012| | |)第71号”《验资报告》,载明“截至2012年5月4日止,贵公司| | |(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 | |伍佰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 | |2012年5月7日,善水有限取得彭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 | |号为360430210006132的《营业执照》。 | | |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 | | 1、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合法合规性 | | | (1)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履行的相关程序 | | |2016年11月2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上 | | |会师报字(2016)第5159号”《审计报告》,截至2016年6月30 | | |日,善水有限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为43,255,006.31元。 | | |2016年11月3日,善水有限召开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善水有限 | | |以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截至2016年6月3| | |0日的净资产43,255,006.31元为基准,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 | |公司。股份公司股本为4,0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净资产| | |超过股本总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 | |2016年11月8日,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沪申威评 | | |报字[2016]第0752号”《九江善水科技有限公司拟股份制改制涉| | |及的资产和负债价值评估报告》,评估善水有限截至评估基准日| | |2016年6月30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45,197,143.07元,高于净资产| | |折股后的股本4,000.00万元。 | | |2016年11月12日,公司发起人黄国荣、吴新艳、吴秀荣签署《九| | |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以下简称“《发起人协| | |议》”),约定以截至2016年6月30日的经审计的净资产按1.08:| | |1的比例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4,0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 | | |民币一元,并对各发起人以净资产折股的数额、发起人的权利和| | |义务等做出了约定。 | | |2016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 | |过《关于九江善水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九江善水科技股| | |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 |议案》和《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等有关事宜的议案| | |》。 | | |2016年11月29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上| | |会师报字(2016)第5372号”《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 | |)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16年11月28日,善水科技(筹| | |)已收到各股东以净资产折合的股本合计人民币40,000,000.00 | | |元,出资方式为净资产折股。 | | |2016年12月23日,公司完成股份公司整体变更的工商登记,取得| | |证照编号为04001001488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2)整体变更过程中的瑕疵及解决方式 | | |发行人股改时,全体发起人以善水有限当时截至2016年6月30日 | | |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43,255,006.31元为基础,按照1.08:1的 | | |比例折合股份4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共计股本40,000| | |,000.00元投入整体变更后的股份公司。 | | |经公司自查,公司发现前期会计差错并进行更正,更正后的截至| | |2016年6月30日账面净资产为35,686,258.28元,比“上会师报字| | |(2016)第5159号”《审计报告》审定的净资产减少7,568,748.| | |03元。2018年12月12日,根据自查结果,公司发起人黄国荣、吴| | |新艳、吴秀荣以自有货币资金按善水有限整体变更时各自持股比| | |例向公司补足支付上述净资产差额7,568,748.03元,并计入公司| | |资本公积。发行人出资瑕疵已补正,整改措施充分。 | | |2019年2月21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 | |通过《关于公司发起人股东以现金补足股改净资产的议案》。 | | |2019年3月9日,发行人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持有| |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同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起人股| | |东以现金补足股改净资产的议案》。议案内容主要包括:为解决| | |股改时因会计差错引起的净资产额低于实收股本问题,确保公司| | |资本充实,同意由公司发起人股东以自有货币资金按股改时各自| | |持股比例向公司补足支付上述净资产差额7,568,748.03元,并计| | |入公司资本公积。同时,公司对补足净资产前的经营管理、利润| | |分配等公司各项事宜予以确认,不持异议。 | | |此外,中天运所对此予以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19]核字第90| | |021号验资复核专项报告》。 | | |(3)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相关事项符合《公司 | | |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 | |善水有限系通过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股份公司,善水有限的债权| | |债务由改制后成立的股份公司承担,不存在通过调整自身资产或| | |者资产转移等行为侵害债权人合法利益的情形,与债权人不存在| | |纠纷或潜在纠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 | |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 | |资产额。”本次整体变更的基准日为2016年6月30日,更正后的2| | |016年6月30日的净资产低于经审计的净资产,以2016年6月30日 | | |的净资产计算,股改后净资产低于注册资本金额,构成出资不实| | |。 | | |经核查,公司前期会计差错并进行更正虽然导致2016年6月30日 | | |的净资产低于经审计的净资产,但上述情形因会计差错更正导致| | |,并非因公司主观原因造成。整体变更的股改基准日为2016年6 | | |月30日,但股份公司发起设立的创立大会于2016年11月28日召开| | |,整体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于2016年12月23日办理完成,公| | |司截至2016年11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及截至2016年12月| | |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均高于整体变更时的股本4,000.00万元,因| | |此,善水有限正式变更为股份公司时,注册资本已充实。因善水| | |有限的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全部由股份公司承继,会计| | |差错调整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且公司发起| | |人以自有货币资金按善水有限整体变更时各自持股比例向公司补| | |足了净资产差额7,568,748.03元,发行人出资瑕疵已补正。因此| | |,发行人股改净资产低于注册资本事项虽然违反《公司法》的规| | |定,但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同时,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出| | |具了合规证明,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违反市场监督相关| | |法律、法规的违法违规行为,未受过相关行政处罚。 | | |综上,该出资瑕疵不存在行政处罚或存在被处罚的风险,虽构成| | |出资不实但相关出资已补足,虽违反《公司法》但不属于重大违| | |法行为,对发行人发行上市不构成法律障碍。 | | |善水有限整体变更时存在的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引起的整体变更| | |时净资产额减少问题已通过发起人以现金补足支付差额的方式予| | |以解决,不存在损害债权人合法利益的情形。 | | |公司发起人签署的《发起人协议》系各发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审议整体变更相| | |关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决议内| | |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的整体变更设| | |立履行了审计、评估、验资、必要外部审批和内部决策程序,且| | |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 | | (4)公司发起人在整体变更过程中缴纳所得税情况 | | |善水有限实收资本为500.00万元,整体变更时以未分配利润转增| | |股本,转增后股本总额为4,000.00万元,差额3,500.00万元,发| | |起人股东黄国荣、吴新艳、吴秀荣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合计700.00| | |万元。 | | |2017年5月11日,经发起人申请,彭泽县地方税务局同意发起人 | | |股东在5年内分期缴纳上述个人所得税。2018年1月3日,3名发起| | |人股东缴纳了第一期税款200.00万元;2019年8月1日,3名发起 | | |人股东缴纳了第二期税款150.00万元;2020年1月8日,3名发起 | | |人股东缴纳了第三期税款150.00万元。 | | | 2、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核查结论 | | |经核查,善水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相关事项已经相应股东| | |会表决通过,相关程序合法合规,改制中不存在侵害债权人合法| | |权益情形,与债权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已完成工商登记和| | |税务登记相关程序,整体变更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 |规规定。 | | | (三)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 | 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 | | | 1、2017年4月,善水科技第一次增资 | | |2016年12月27日,善水科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 | |,同意将公司股本增至15,797.65万元。其中黄国荣增资1,200.0| | |0万元、吴新艳增资1,700.00万元、正祥投资增资2,158.00万元 | | |、泽祥投资增资1,784.40万元、刘杰增资1,710.00万元、家安睿| | |投资增资973.81万元、沈伟峰增资523.00万元、周军增资500.00| | |万元、阮环宇增资471.00万元、龙欣投资增资361.75万元、施思| | |增资200.00万元、胡忠良增资100.00万元、吴珂增资71.29万元 | | |、项翠美增资22.20万元、胡俊峰增资22.20万元,增资价格1.00| | |元/股。 | | |由于发行人当时规模尚小,综合考虑发行人利润水平、股份流动| | |性等因素,各方最终同意以面值1.00元/股的价格进行本次增资 | | |。因本次增资涉及到发行人员工,后续发行人对涉及员工的股份| | |需作股份支付会计处理,进行会计处理时确认股份公允价值为1.| | |16元/股。综上,本次增资价格1.00元/股,系当时交易各方综合| | |考虑各类因素协商确定,定价合理,不存在瑕疵、纠纷或潜在纠| | |纷。 | | |2017年4月20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上 | | |会师报字(2017)第2656号”《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4月3日| | |,善水科技已收到本次增加的出资合计11,797.65万元,变更后 | | |的累计实收资本为15,797.65万元。 | | |2017年4月19日,善水科技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 2、2019年6月,善水科技第一次股权转让 | | |2019年6月3日,因个人资金需求,吴珂与沈伟峰签订《股权转让| | |协议》,吴珂将拥有的发行人股份400,000股作价160.00万元转 | | |让给沈伟峰。2019年6月4日,上述款项支付完毕。本次股权转让| | |经江西省彭泽县公证处公证,并出具(2019)赣浔彭证内字第38| | |9号《公证书》。 | | |2019年8月9日,吴珂与沈伟峰向国家税务总局彭泽县税务局第一| | |税务分局各自缴纳了印花税400.00元;同日,吴珂向国家税务总| | |局彭泽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就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了个人所得税| | |24.00万元。 | | | 3、2019年6月,善水科技第二次增资 | | |2019年6月27日,善水科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 | | |,同意将公司股本增至16,097.65万股,由鼎丰投资增资300.00 | | |万股,增资价格7.20元/股。 | | |2019年6月28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 | |中天运[2019]验字第9004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6月27| | |日,善水科技已收到本次增加的出资合计2,160.00万元,其中股| | |本300.00万元,资本公积1,860.00万元,变更后的累计实收资本| | |为16,097.65万元。 | | |2019年6月27日,善水科技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鼎丰投资本次增资系基于其对发行人成长性和投资价值的认可。| | |善水科技2018年经审计的每股收益为0.92元,结合非上市公司的| | |市场估值水平,经双方协商最终确定本次增资的价格为7.20元/ | | |股,相应的市盈率为7.83倍,本次增资价格公允。 | | |鼎丰投资系专业投资机构,投资了上海盛蒂斯自动化设备股份有| | |限公司、深圳市泽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漫索信息技术有限| | |公司、小驴机器人(武汉)有限公司、宁波博杉股权投资合伙企| | |业(有限合伙)等多家企业,投资前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 |本次增资定价公允,系真实交易,不存在瑕疵、纠纷或潜在纠纷| | |。 | | | 4、2020年8月,吴珂名下股份继承 | | |2020年2月5日,股东吴珂因病去世。其继承人就遗产继承事项无| | |法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就遗产继承事项提起诉讼。 | | |2020年6月19日,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作出(2020)赣0430民 | | |初728号判决书,明确:吴珂名下发行人31.29万股股份,其中二| | |分之一的份额为吴珂妻子李慧的个人财产,另二分之一的份额作| | |为被继承人吴珂的遗产,由吴珂父亲吴义发、吴珂母亲张谷音及| | |李慧各按照三分之一的份额继承,从而判决:吴珂名下持有发行| | |人31.29万股股份,由吴义发、张谷音各继承六分之一的份额, | | |即5.215万股。各方均服从判决未提起上诉,上述判决书生效。2| | |020年8月,应吴珂遗孀李慧之请求,发行人根据生效判决书变更| | |股东名册,将吴珂名下股份确权至其继承人名下,由李慧享有20| | |.86万股,吴义发享有5.215万股,张谷音享有5.215万股。本次 | | |股份变动系继承行为,不涉及转让价格。 | | |综上,发行人股东吴珂名下股份虽因股份继承曾经存在纠纷事项| | |,但经法院审理判决后,该等纠纷已经解决;因吴珂生前债务未| | |偿还之故,吴珂名下股份继承后将处于被司法冻结状态,但该等| | |强制措施仅针对该部分股份,不针对发行人本身,且相关股份数| | |量占发行人总股份比例仅为0.19%,占比极小,对发行人发行上 | | |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 | |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国荣在正祥投资、泽祥投资中| | |持有合伙企业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吴| | |新艳在家安睿投资中持有合伙企业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外| | |,发行人其他股东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股份代| | |持或其他形式的利益安排。 | | |发行人股东与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 |在持股或控制与发行人从事相同业务或存在资金往来的公司。 | | |2021年11月,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九江善| | |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 |[2021]3471号)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66万 | |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1,463| | |.65万元,股份总数21,463.65万股。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本总额为21,463.65万股,其中有限| | |售条件股份55,282,500.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159,354,000.00 | | |股。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1-12-15|上市日期 |2021-12-24|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5366.0000 |每股发行价(元) |27.85 | ├──────────┼─────┼──────────┼─────┤ |发行费用(万元) |11045.8700|发行总市值(万元) |149443.1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138397.23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37.00 | | |0 | |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37.46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2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58.47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彭泽长兴化工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杭州善水薪荣化工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江西众力化工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江西康宽工贸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准,本站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本站不担保服 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 错发生都不作担保。本站对在本站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本站提供的包括本站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 或依据这些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造成的风险和结果都自行负责,与本站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