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泰格(301229)公司概况 - 股票F10资料查询_爱股网

公司概况

☆公司概况☆ ◇301229 纽泰格 更新日期:2025-10-29◇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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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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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Jiangsu New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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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纽泰格                |证券代码|30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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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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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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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类型|创业版                |上市日期|2022-0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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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张义                  |总 经 理|张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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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秘|杨军                  |独立董事|张卫平,杨勤法,朱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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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6-517-84997388       |传    真|86-517-84991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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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jsntg.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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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ntg-bd@jsntg.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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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经济开发区松江路1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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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2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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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汽车配件及模具生产、加工、销售,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及易|
|        |制毒品除外)、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及配件销售,建|
|        |筑工程机械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贸易咨询服|
|        |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生产制造咨询服务及工程技术咨询。(|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
|        |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
|        |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储能技术服务|
|        |;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
|        |;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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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及注塑模具、发泡模具和压铸模具的研发、生产和销|
|        |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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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
|        |  1、发行人前身纽泰格有限设立情况                     |
|        |2010年11月8日,张义以货币出资2,000万元,设立江苏纽泰格有|
|        |限公司。                                                |
|        |2010年11月8日,淮安天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淮天会验[2010]816|
|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0年11月8日,张义缴纳的注册资本2,0|
|        |00万元已全部到位。                                      |
|        |2010年11月8日,淮安市淮阴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320|
|        |80400006638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纽泰格有限设立时,张义实缴的2,000万元出资来源于第三方借 |
|        |款。纽泰格有限设立的验资程序完成后,2010年11月9日张义将2|
|        |,000万元资金从纽泰格有限借出,相关款项转至其岳父戈其玉的|
|        |银行账户,2010年11月9日戈其玉将2,000万元转至第三方个人银|
|        |行账户,用于归还前述借款。2016年3月和9月,张义已向纽泰格|
|        |有限分期归还前述2,000万元借款。张义已根据约定向上述第三 |
|        |方偿还了借款,与上述借款人之间不存在纠纷。              |
|        |张义向纽泰格有限借出资金至归还期间,纽泰格有限的生产经营|
|        |正常开展,不存在纽泰格有限债权人或股东因纽泰格有限向张义|
|        |提供借款而提出任何主张或提出任何诉讼的情形。            |
|        |根据淮安市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2月10日出具的《证|
|        |明》,发行人自成立之日起至该证明出具之日,无违反市场监管|
|        |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行为,也未受到该局行政处罚。            |
|        |淮安市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2月8日出具《证明》,“|
|        |鉴于纽泰格公司已对创始股东出资不规范借用公司款的行为进行|
|        |自查自纠,创始股东已全部清偿完毕所借款项,该借款行为并未|
|        |对公司及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实质危害,不构|
|        |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按照2002年7月2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        |《关于股东借款是否属于抽逃出资行为问题的答复》的精神,特|
|        |此确认上述情况不构成股东出资瑕疵,纽泰格公司的设立合法、|
|        |有效。纽泰格公司历史沿革中的前述事项不构成纽泰格或股东的|
|        |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本局将不会因上述出资事项对纽泰格公司及|
|        |股东张义进行行政处罚。”                                |
|        |张义出具了《关于历史出资事项的确认函》,承诺发行人及其股|
|        |东因前述资金借出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将由其全部承担。此外,|
|        |发行人现有全体股东亦出具了《关于历史出资事项的确认函》,|
|        |确认不会因上述资金借出事项而要求张义承担任何责任。      |
|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纽泰格有限与张义之间存|
|        |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张义实缴出资后纽泰格有限向其提供借|
|        |款的行为不构成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不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发行人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因|
|        |该等借款影响发行人整体股权结构及控制权清晰、稳定的情形。|
|        |  2、发行人设立情况                                   |
|        |2017年1月26日,纽泰格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整体变更为 |
|        |股份公司,纽泰格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改制基准日2016年12|
|        |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40,017,142.02元为基础,按1.48:1比例 |
|        |折合为股本2,700万元,每股面值1元,剩余13,017,142.02元计 |
|        |入资本公积。                                            |
|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17]|
|        |001430号《审计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纽泰格有限经审|
|        |计的净资产为40,017,142.02元。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 |
|        |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7)第3063号《江苏纽泰格有|
|        |限公司拟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资产及负债价值评估报告》|
|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纽泰格有限净资产评估价值|
|        |为5,775.25万元。                                        |
|        |2017年2月20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 |
|        |华验字(2017)000152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出资已全部到|
|        |位。                                                    |
|        |2017年2月20日,股份公司全体发起人依法召开了股份公司创立 |
|        |大会。                                                  |
|        |2017年3月2日,淮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纽泰格换发了新的营业|
|        |执照。                                                  |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8年对发行人2017年财|
|        |务数据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发现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并进行追溯调|
|        |整,更正后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净资产与大华验字(2017)00|
|        |0152号《验资报告》中确认的净资产出现差异。              |
|        |前述调整事项合计调增公司2016年12月31日净资产181,065.05元|
|        |,调整后的净资产为40,198,207.07元,折合股本27,000,000.00|
|        |元,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13,198,207.07元计入资本公积。上述 |
|        |调整系调增净资产,未导致发行人整体变更时实缴出资不到位。|
|        |2018年4月16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
|        |于审核确认公司实收资本情况的议案》,对上述调整事项予以确|
|        |认。                                                    |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于2019年8月26日出具了天健验[2019]529号《|
|        |关于江苏纽泰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实收资本到位情况的复|
|        |核报告》,对发行人2017年设立时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复核,确认|
|        |发行人实收资本2,700万元已全部到位。                     |
|        |  (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        |  1、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
|        |  2、2017年11月,增资至2,727万元                      |
|        |2017年10月31日,纽泰格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
|        |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2,700万元变更为2,727万元,本次增|
|        |加的27万元由王学洁以货币资金认购,增资价格为2.43元/股。 |
|        |2017年11月16日,淮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并换发|
|        |了新的营业执照。                                        |
|        |2018年3月19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
|        |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69号),确认上述新增注册资本已|
|        |足额缴纳。                                              |
|        |  3、2017年12月,增资至3,012万元                      |
|        |2017年11月20日,纽泰格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
|        |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2,727万元变更为3,012万元,本次增|
|        |加的285万元由朱江明和陈爱玲以货币资金认购。其中,朱江明 |
|        |认购142.5万元,陈爱玲认购142.5万元,增资价格为17.6元/股 |
|        |。                                                      |
|        |2017年12月5日,淮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并换发 |
|        |了新的营业执照。                                        |
|        |2018年3月2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
|        |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68号),确认上述新增注册资本已|
|        |足额缴纳。                                              |
|        |  朱江明和陈爱玲的基本情况如下:                      |
|        |朱江明,中国国籍,拥有塞浦路斯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大|
|        |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大华股份”,股票代码:002236)主要创始人之一,历任大华股|
|        |份副董事长,杭州摩托罗拉科技有限公司业务运营总监、总经理|
|        |,浙江华图微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常务副总裁。        |
|        |  现任大华股份董事、浙江零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        |陈爱玲,中国国籍,拥有塞浦路斯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大|
|        |学本科学历。大华股份主要创始人之一,历任大华股份董事、财|
|        |务总监,现任大华股份董事。                              |
|        |朱江明与陈爱玲向发行人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经核查|
|        |,朱江明、陈爱玲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发行人董事、|
|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均不存在在发行人供应|
|        |商或客户处任职或拥有权益的情形,均不存在委托持股或其他未|
|        |披露的利益安排。                                        |
|        |  4、2018年12月,股权转让                             |
|        |2018年12月19日,张义与权先锋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张义将|
|        |其所持的纽泰格27万股作价112.59万元转让给权先锋,转让价格|
|        |为4.17元/股。                                           |
|        |  5、2019年3月,增资至3,130.5827万元                  |
|        |2019年1月18日,纽泰格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 |
|        |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3,012万元变更为3,130.5827万元, |
|        |本次增加的118.5827万元由绍兴市上虞区财通春晖股权投资基金|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德清锦烨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以货币资金认购,其中,财通春晖认购71.1496万 |
|        |元,德清锦烨财认购47.4331万元,增资价格为21.08元/股。   |
|        |2019年3月7日,淮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并换发了|
|        |新的营业执照。                                          |
|        |2019年4月1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
|        |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109号),确认上述新增注册资本 |
|        |已足额缴纳。                                            |
|        |  6、2019年7月,增资至3,384.4972万元                  |
|        |2019年6月25日,纽泰格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 |
|        |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3,130.5827万元变更为3,384.4972万|
|        |元,本次增加的253.9145万元由江苏疌泉毅达战新创业投资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和扬中高投毅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以货币资金认购,其中疌泉毅达认购169.2763万元,扬中|
|        |毅达认购84.6382万元,增资价格为23.63元/股。             |
|        |2019年7月15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
|        |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59号),确认上述新增注册资本 |
|        |已足额缴纳。                                            |
|        |2019年7月17日,淮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并换发 |
|        |了新的营业执照。                                        |
|        |  7、2019年8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资至6,000万元)   |
|        |2019年8月1日,纽泰格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通过决|
|        |议,同意公司以资本公积26,155,028元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26,1|
|        |55,028股,转增后公司股本为6,000万股。                   |
|        |2019年8月19日,淮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此次变更并换发 |
|        |了新的营业执照。                                        |
|        |2019年8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
|        |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33号),确认资本公积26,155,02|
|        |8元已转增为26,155,028股股本。                           |
|        |  8、2019年11月,股权转让                             |
|        |鉴于淮安毅达拟通过受让5%股份的方式入股发行人,而张建平存|
|        |在资金需求用于扩建其控制的企业淮安润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
|        |厂房,经各方协商一致,张建平将其所持有之纽泰格0.74%的股 |
|        |份转让给淮安毅达。2019年11月4日,盈八实业、张建平与淮安 |
|        |高投毅达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签订《关于江苏纽泰格|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盈八实业和张建平分别将|
|        |其所持纽泰格1,057,178股和443,197股转让给淮安毅达,转让价|
|        |格为13.33元/股。                                        |
|        |自本次变更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
|        |变动。                                                  |
|        |  (三)发行人历史上股权代持及代持解除情况            |
|        |  1、谢素华代张义持有发行人股权情况                   |
|        |谢素华系张义之母亲,在2010年12月至2015年10月期间代张义持|
|        |有纽泰格股权。                                          |
|        |2010年12月18日,张义与谢素华签署《股权代持协议》,约定由|
|        |谢素华代张义持有纽泰格100%股权。基于上述代持安排,2010年|
|        |12月23日,张义与谢素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张义将其持|
|        |有的纽泰格有限2,0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谢素华。本次股权转让 |
|        |中股权转让款未实际支付。                                |
|        |2015年10月20日,张义与谢素华签署《代持终止协议》,约定双|
|        |方解除代持关系。2015年10月27日,谢素华和张义签署《股权转|
|        |让协议书》,谢素华将其持有的纽泰格有限2,000万元出资额转 |
|        |让给张义。                                              |
|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2010年12月至2015年10月|
|        |张义之母谢素华代其持有纽泰格有限股权期间,张义为纽泰格有|
|        |限100%股权的实际拥有者。相关代持安排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
|        |损害第三方利益的情形,不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
|        |  2、胡云南代戈浩勇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情况             |
|        |盈八实业系纽泰格的发起人股东之一,2016年11月至2017年10月|
|        |期间,胡云南代戈浩勇持有盈八实业的100%股权。            |
|        |2016年10月25日,戈浩勇与胡云南签署《委托投资协议书》,戈|
|        |浩勇委托胡云南代其持有盈八实业的股权。2016年11月1日,盈 |
|        |八实业设立完成,胡云南为盈八实业显名股东。因戈浩勇系张义|
|        |妻兄,且其在汽车行业从业多年,拥有较多经验和资源,对纽泰|
|        |格发展提供过一定建议和帮助,因而张义代戈浩勇支付了向盈八|
|        |实业的405万元实缴出资。根据张义、戈浩勇的确认,张义与戈 |
|        |浩勇之间不存在代持协议或相关特殊利益安排。              |
|        |2017年10月30日,戈浩勇与胡云南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和《解|
|        |除代持协议》,约定胡云南将所持盈八实业100%股权转让给戈浩|
|        |勇,双方原代持关系解除。2017年11月8日,盈八实业完成股东 |
|        |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
|        |根据戈浩勇与胡云南签署的《委托投资协议书》、后续签署的《|
|        |解除代持协议》,张义、戈浩勇和胡云南签署的《关于债权债务|
|        |及持股情况的确认函》,以及盈八实业的相关银行流水,保荐机|
|        |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自盈八实业2016年11月设立至今,戈浩勇|
|        |一直为盈八实业的实际控制人,该认定符合实际情况。        |
|        |胡云南持股期间所持盈八实业股权系代戈浩勇持有,2017年10月|
|        |30日,戈浩勇与胡云南签署《解除代持协议》,约定由胡云南将|
|        |代戈浩勇持有的盈八实业100%股权转让给戈浩勇,从而解除代持|
|        |关系,戈浩勇和胡云南双方就盈八实业的股权权属不存在争议、|
|        |纠纷。                                                  |
|        |  3、发行人子公司历史上股权代持及代持解除情况         |
|        |  (1)胡云南代张义持有发行人子公司宏涵实业股权       |
|        |在2014年9月胡云南成为宏涵实业的名义股东之前,宏涵实业为 |
|        |张义父亲张建平持有100%股权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8月 |
|        |,淮安润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两名自然人股东拟向张建平|
|        |转让其所持股权,如发生前述转让,淮安润华将成为一家一人有|
|        |限责任公司。鉴于《公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一个自然人只|
|        |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基于家庭内部持股安排,|
|        |张建平提议由张义对宏涵实业增资,将宏涵实业的股东增加为两|
|        |人。在此背景下,由于规范性意识不足,张义委托其朋友胡云南|
|        |代为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代持股权,胡云南以其名义认缴了|
|        |宏涵实业新增的10万元出资,该10万元增资并未实缴。        |
|        |2016年9月5日,宏涵实业的股东张建平、胡云南和纽泰格有限签|
|        |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建平、胡云南将其持有的宏涵实业|
|        |全部股权转让予纽泰格有限。胡云南名下10%股权对应的净资产 |
|        |值为222,170.30元,由于胡云南未向宏涵实业实缴10万元出资,|
|        |因此双方确定胡云南转让股权价格为122,170.30元(含税)。前|
|        |述胡云南自纽泰格有限处获得的股权转让款在扣除相关税费后,|
|        |已由胡云南返还给张义,代持安排已在本次申报前依法解除。张|
|        |义、胡云南就宏涵实业股权代持及代持解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
|        |纷。                                                    |
|        |  (2)陈远代纽泰格有限持有江苏迈亚100%股权           |
|        |江苏迈亚系于2015年4月设立,其设立当时纽泰格有限的唯一股 |
|        |东为谢素华(谢素华系代张义持有纽泰格100%的股权)。根据《|
|        |公司法》,一个自然人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一|
|        |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张义安排其表亲陈远代为设立江苏迈亚|
|        |。                                                      |
|        |2015年4月20日,陈远与纽泰格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约定纽 |
|        |泰格实际认缴的股权,陈远是纽泰格指定的名义股东,陈远为纽|
|        |泰格的利益在江苏迈亚代纽泰格持有江苏迈亚的股权,纽泰格为|
|        |实际认缴股权的实际持有人。根据纽泰格和江苏迈亚的银行流水|
|        |,2015年5月陈远向江苏迈亚实缴的620万元出资系由纽泰格有限|
|        |实际提供。                                              |
|        |纽泰格有限于2015年8月引入张建平增资,股东增加至2名,不再|
|        |受《公司法》前述限制。因此,纽泰格有限完成增资的工商变更|
|        |登记后,于2015年9月收回股权,解除了与陈远之间的代持关系 |
|        |。                                                      |
|        |就上述股权代持解除,纽泰格有限与陈远于2015年9月29日签署 |
|        |了《股权转让协议》,并于2015年10月5日签署了《代持终止协 |
|        |议》,将代持股权还原至纽泰格有限。由于陈远对纽泰格有限的|
|        |出资实际来源于纽泰格有限,因此前述股权转让过程中,纽泰格|
|        |有限未实际向陈远支付转让对价。因此,纽泰格有限与陈远的代|
|        |持关系已于本次申报前依法解除,纽泰格有限、陈远就江苏迈亚|
|        |股权代持及代持解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
|        |  (四)关于对赌协议的情况                            |
|        |发行人在引入投资方陈爱玲、朱江明、扬中毅达、疌泉毅达、淮|
|        |安毅达、财通春晖、德清锦烨财时,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        |控制人等与上述投资方签署了相关补充协议,约定了业绩承诺、|
|        |上市承诺以及优先认购权、优先出售权、反稀释权等特殊权利条|
|        |款。                                                    |
|        |1、陈爱玲、朱江明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签订的对赌 |
|        |协议及解除对赌协议情况                                  |
|        |陈爱玲、朱江明分别与发行人、张义于2017年11月21日签署了《|
|        |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于2019年6月25日签署了《增资协议之 |
|        |补充协议之修订协议》。                                  |
|        |陈爱玲、朱江明作为原投资方与疌泉毅达、扬中毅达等其他相关|
|        |方于2019年6月26日签署了《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前述协议 |
|        |以下合称“陈爱玲、朱江明之特殊权利协议”)。            |
|        |业绩承诺方张义于2020年7月26日就未完成对陈爱玲、朱江明的 |
|        |业绩承诺按照相关投资协议的约定分别向陈爱玲、朱江明各支付|
|        |了150万元业绩补偿款,上述业绩补偿款的资金来源为张义取得 |
|        |的发行人分红款。                                        |
|        |2020年11月10日,陈爱玲、朱江明分别与发行人、张义签署了《|
|        |关于投资协议相关特殊权利条款终止之协议书》,该协议约定:|
|        |①陈爱玲、朱江明之特殊权利协议约定的各项特殊权利,包括但|
|        |不限于回购条款、重大事项同意、反稀释、优先购买、优先认购|
|        |、优先出售、清算优先、公司被并购情况下的优先退出等特殊权|
|        |利,自发行人做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决议且向首次公开发|
|        |行股票并上市审核机关提交申请材料之日自动效力终止。IPO材 |
|        |料申报后,如发行人未能取得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核准文件,|
|        |包括撤回申请材料或者申请被否决,则回购条款效力恢复。    |
|        |②张义在陈爱玲、朱江明之特殊权利协议项下的业绩承诺及相关|
|        |补偿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张义、发行人不再对陈爱玲、朱江|
|        |明负有任何关于业绩承诺及补偿的义务。                    |
|        |2021年2月10日,陈爱玲、朱江明分别与发行人、张义签署了《 |
|        |特殊权利条款终止协议书》。该等协议书约定:              |
|        |①陈爱玲、朱江明之特殊权利协议约定的各项特殊权利,包括但|
|        |不限于回购条款、重大事项同意、反稀释、优先购买、优先认购|
|        |、优先出售、清算优先、公司被并购情况下的优先退出等特殊权|
|        |利终止且不附带效力恢复条件。                            |
|        |②张义在陈爱玲、朱江明之特殊权利协议项下的业绩承诺及相关|
|        |补偿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张义、发行人不对陈爱玲、朱江明|
|        |负有任何关于业绩承诺及补偿的义务。                      |
|        |2、财通春晖、德清锦烨财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股东签订 |
|        |的对赌协议及解除对赌协议情况                            |
|        |财通春晖、德清锦烨财与发行人、张义、盈八实业、淮安国义、|
|        |张建平、王学洁、权先锋、朱江明、陈爱玲于2019年1月30日签 |
|        |署了《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财通春晖、德清锦烨财作为原投|
|        |资方与疌泉毅达、扬中毅达等其他各方于2019年6月26日签署了 |
|        |《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前述协议以下合称“财通春晖、德清|
|        |锦烨财之特殊权利协议”)。                              |
|        |2020年11月2日,财通春晖、德清锦烨财分别与发行人、张义、 |
|        |盈八实业、淮安国义等各方签署了《关于投资协议相关特殊权利|
|        |条款终止之协议书》。该协议约定:                        |
|        |①财通春晖、德清锦烨财之特殊权利协议约定的上市承诺、业绩|
|        |承诺及补偿方式、公司治理、优先认购、优先购买、优先出售、|
|        |反稀释、优先清算、公司被并购情况下的优先退出等特殊权利,|
|        |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                                |
|        |②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张义在财通春晖、德清锦烨财之特殊权|
|        |利协议项下的业绩承诺及相关补偿义务终止执行,财通春晖、德|
|        |清锦烨财不会向其他方就此主张违约责任。且各方确认,发行人|
|        |不承担任何业绩对赌的补偿义务。                          |
|        |3、疌泉毅达、扬中毅达、淮安毅达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 |
|        |股东签订的对赌协议及解除对赌协议情况                    |
|        |疌泉毅达、扬中毅达与发行人、张义、戈浩勇、盈八实业、淮安|
|        |国义等各方于2019年6月26日签署了《关于江苏纽泰格科技股份 |
|        |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淮安毅达与张义、戈浩勇于|
|        |2019年11月4日签署了《关于江苏纽泰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 |
|        |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前述协议以下合称“疌泉毅达、扬中|
|        |毅达及淮安毅达之特殊权利协议”)。                      |
|        |2020年11月3日,疌泉毅达、扬中毅达与发行人、张义、戈浩勇 |
|        |签署了《关于增资协议及附属协议相关特殊权利条款终止之协议|
|        |书》;淮安毅达与发行人、张义、戈浩勇签署了《关于股份转让|
|        |协议及附属协议相关特殊权利条款终止之协议书》。该等协议书|
|        |约定:                                                  |
|        |①疌泉毅达、扬中毅达及淮安毅达之特殊权利协议约定的业绩调|
|        |整、股份赎回、优先认购、反稀释、限制出售、优先购买、优先|
|        |出售、优先清算、公司被并购情况下的优先退出等特殊权利,自|
|        |该等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                                |
|        |②疌泉毅达、扬中毅达及淮安毅达不要求发行人、张义、戈浩勇|
|        |承担业绩对赌的现金补偿及股份回购义务,不就此向发行人、张|
|        |义、戈浩勇主张赔偿、补偿或违约责任。                    |
|        |综上所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陈爱玲、朱江明之特殊权|
|        |利协议,财通春晖、德清锦烨财之特殊权利协议,以及疌泉毅达|
|        |、扬中毅达及淮安毅达之特殊权利协议约定的对赌条款及其他特|
|        |殊权利均已终止且不存在效力恢复条款。                    |
|        |  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2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份总数160,241,898股(每股面值1 |
|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52,208,801股,无限售 |
|        |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08,033,097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2月22 |
|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交易。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2-02-11|上市日期            |2022-02-22|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2000.0000 |每股发行价(元)      |20.28     |
├──────────┼─────┼──────────┼─────┤
|发行费用(万元)      |8592.5693 |发行总市值(万元)    |40560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31967.4307|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50.00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65.22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1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29.68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纽泰格(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纽泰格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90.00|
├──────────────────┼────────┼─────┤
|纽泰格(香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NTG Europe GmbH                     |     孙公司     |    100.00|
├──────────────────┼────────┼─────┤
|上海宏涵实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江苏华纯新材料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0.00|
├──────────────────┼────────┼─────┤
|江苏常北宸机械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江苏纽泰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90.00|
├──────────────────┼────────┼─────┤
|江苏纽泰格智能制造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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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迈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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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迈尔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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