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星科技(301252)公司概况 - 股票F10资料查询_爱股网

公司概况

☆公司概况☆ ◇301252 同星科技 更新日期:2025-10-29◇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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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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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Zhejiang Tongxing Technology 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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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同星科技              |证券代码|301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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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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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家用电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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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类型|创业版                |上市日期|2023-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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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张良灿                |总 经 理|张天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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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秘|梁路芳                |独立董事|张绍志,吕滨,徐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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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6-575-86516318       |传    真|86-575-86097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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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zjtx.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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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llf@zjtx.cn;pancx@zjtx.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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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8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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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8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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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及研发:制冷产品及零部件、汽车零部件、机电产品、|
|        |压力管道元件、阀门、电子电器及控制系统;经营货物进出口、|
|        |技术进出口业务(未取得国家规定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依法|
|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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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制冷设备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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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及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        |  1、2001年1月,同星制冷的设立                        |
|        |同星制冷设立于2001年1月9日,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法 |
|        |定代表人为张良灿,住所为新昌县城东青山工业开发区,经营范|
|        |围为“生产销售:制冷机械及配件、纺织机械、电器、电子产品|
|        |(未取得国家规定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                |
|        |2000年11月28日,新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新)名称预核|
|        |私字[2000]第319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企业 |
|        |名称为“新昌县同星制冷有限公司”。                      |
|        |2000年9月18日,新昌信安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信会所 |
|        |验字[2000]第217号”《验资报告》。经该所审验,截至2000年9|
|        |月18日,同星制冷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缴纳注册资本(实收资|
|        |本)100万元。                                           |
|        |  2、2001年11月,第一次增资至300万元                  |
|        |2001年11月10日,同星制冷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同星制冷注册|
|        |资本由100万元增加到300万元,实行同比例增资。            |
|        |2001年11月15日,新昌信安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所验|
|        |字[2001]第196号”《验资报告》。经该所审验,截至2001年11 |
|        |月14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缴纳新增注册资本(实收|
|        |资本)合计200万元。                                     |
|        |  3、2006年10月,第二次增资至580万元                  |
|        |2006年10月15日,同星制冷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增加注册|
|        |资本280万元,其中张良灿以货币增资209万元,张天泓以货币增|
|        |资71万元,出资时间为2006年10月21日;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应|
|        |条款。                                                  |
|        |2006年10月21日,新昌中大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新中大验字|
|        |(2006)第249号”《验资报告》。经该所审验,截至2006年10 |
|        |月20日,同星制冷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缴纳新增注册资本(实|
|        |收资本)合计280万元。                                   |
|        |  4、2009年1月,第三次增资至1,000万元                 |
|        |2009年1月3日,同星制冷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        |580万元增加到1,000万元,其中张良灿以货币增资336万元,张 |
|        |天泓以货币增资84万元,出资时间为2009年1月4日;同意修改公|
|        |司章程相应条款。                                        |
|        |2009年1月4日,新昌中大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新中大验字(|
|        |2009)第3号”《验资报告》。经该所审验,截至2009年1月4日 |
|        |,同星制冷已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缴纳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        |)合计420万元。                                         |
|        |  5、2016年12月,第四次增资至2,500万元                |
|        |2016年12月18日,经同星制冷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同星投资为|
|        |公司新股东,同星制冷注册资本增加至2,500万元,新增1,500万|
|        |元注册资本由新股东同星投资以货币方式出资。              |
|        |2016年12月30日,新昌中大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新中大验字|
|        |(2016)第029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16年12月2|
|        |9日止,同星制冷已收到同星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 |
|        |本)合计1,500万元。                                     |
|        |2016年12月23日,同星制冷完成此次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        |  6、2017年6月,第五次增资至6,000万元                 |
|        |2017年6月18日,经同星制冷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 |
|        |增加至6,000万元,其中原股东同星投资增资1,380万元,原股东|
|        |张良灿增资736万元,原股东张天泓增资184万元,出资方式均为|
|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                                    |
|        |引进新股东新昌县天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光明|
|        |、刘志钢。                                              |
|        |其中天勤投资出资2,240万元,其中800万元增资注册资本,1440|
|        |万元进入资本公积;王光明出资560万元,其中200万元增加注册|
|        |资本,360万元进入资本公积;刘志钢出资560万元,其中200万 |
|        |元增加注册资本,360万元进入资本公积。                   |
|        |  新股东均为货币出资。                                |
|        |2017年6月30日,新昌中大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新中大验字 |
|        |(2017)第031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17年6月29|
|        |日止,同星制冷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        |)3,500万元,原股东以未分配利润转增2,300万元,新股东以货|
|        |币出资1,200万元。                                       |
|        |2017年6月26日,同星制冷完成此次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
|        |  7、2017年9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 |
|        |根据同星制冷2017年8月21日股东会决议及各股东签署的《发起 |
|        |人协议书》,同星制冷以经天健事务所审计的截至2017年6月30 |
|        |日的净资产185,578,669.33元为依据,将净资产中的6,000万元 |
|        |折合为6,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剩余净资产125,578,669.3|
|        |3元作为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前后, |
|        |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                                  |
|        |2017年8月20日,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出资 |
|        |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天华资评报字[2017]第1428号”|
|        |《资产评估报告》。                                      |
|        |2017年8月29日天健事务所出具“天健验[2017]337号”《验资报|
|        |告》,经审验,截至2017年8月28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出资者 |
|        |所拥有的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同星制冷经审计的净资产185,578|
|        |,669.33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的折股方案 |
|        |,将上述净资产折合实收股本6,000万元,资本公积125,578,669|
|        |.33元。                                                 |
|        |同星科技于2017年9月5日在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
|        |登记,注册资本6,000万元,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62|
|        |47265987348的《营业执照》。                             |
|        |  8、2020年6月,第一次股份转让                        |
|        |2020年6月15日,同星科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张良灿 |
|        |将持有公司5%的300万股份无偿转让给其女儿张情怡,并相应修 |
|        |改章程。转让方张良灿与张情怡就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签订《股权|
|        |转让合同》。同月,同星科技就本次股份转让及章程修改事宜完|
|        |成工商备案登记。                                        |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本情况和股权结构未再发生|
|        |变化。                                                  |
|        |  (二)发行人前身的历史沿革                          |
|        |发行人系由其前身同星制冷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同星|
|        |制冷主要资产承继自实际控制人张良灿先生原个人独资企业新昌|
|        |县精工机械厂(新精工厂),新精工厂主要资产则来自“脱钩摘|
|        |帽”的原挂靠集体企业新昌县精工机械厂(老精工厂)。      |
|        |  1、老精工厂、新精工厂及同星制冷之沿革关系           |
|        |  (1)老精工厂挂靠集体设立                           |
|        |经新昌县乡镇企业局“新乡企办[1992]160号”《关于同意建办 |
|        |“新昌县精工机械厂”等企业的批复》批准,老精工厂于1992年|
|        |12月24日在新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获发注册号为“14|
|        |642606-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设立时企业名称为“新昌|
|        |县精工机械厂”,开办单位为新昌县小将镇人民政府,登记企业|
|        |性质为镇办集体企业,经营场所位于新昌县小将镇,经营范围为|
|        |“主营生产销售:冰箱蒸发器,通用电磁阀,机械产品,制冷配|
|        |件”,登记注册资本为72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良灿。        |
|        |  (2)老精工厂变更住所及挂靠单位                     |
|        |1994年5月8日,新昌县小将镇人民政府、新昌县电视台签署《新|
|        |昌县精工机械厂资产转让协议》以及《新昌县精工机械厂资产转|
|        |让后有关补充协议》,确认新昌县小将镇人民政府实际对老精工|
|        |厂没有投入,不参加管理,不参加分红,不承担风险,并约定将|
|        |老精工厂全部资产转让给新昌县电视台,不涉及对价。同时,新|
|        |昌县电视台主管机关新昌县广播电视局亦签署了该协议。      |
|        |1997年2月28日,老精工厂经新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住 |
|        |所地至新昌县拔茅镇的城东青山头,企业性质仍继续登记为集体|
|        |企业,组建单位则变更为新昌县电视台,法定代表人为张良灿。|
|        |(3)“脱钩摘帽”改制,老精工厂的注销与新精工厂的设立   |
|        |1999年7月28日,新昌县广播电视局向新昌县计划经济委员会出 |
|        |具“新广电字[1999]第19号”《关于要求与新昌县精工机械厂解|
|        |除企业挂靠关系的报告》,说明老精工厂原系挂靠小将镇,小将|
|        |镇无任何资产和资金投入,也不承担任何风险,不享受经济效益|
|        |;以及,新昌县电视台也对企业无原始投入,纯属挂靠关系,企|
|        |业原始资金与资产全部由张良灿投入;为做好集体企业摘帽工作|
|        |,要求解除挂靠关系。                                    |
|        |1999年8月27日,新昌县计划与经济委员会出具“新计经企[1999|
|        |]189号”《关于新昌县精工机械厂不再挂靠县广播局的批复》,|
|        |审核确认老精工厂系个人投资报批集体性质的企业,先后挂靠小|
|        |将镇人民政府和新昌县广播电视局,主管部门无资金投入,企业|
|        |全部资产属个人投资,自负盈亏,同意老精工厂脱离挂靠关系。|
|        |2000年12月22日,中国农业银行新昌县支行出具《新昌县金融债|
|        |权保全证明》,说明该行已会同县内各有关金融机构对老精工厂|
|        |金融债权债务进行了清理核实,企业金融债务已如数落实。    |
|        |2001年1月2日,经新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老精工厂注销。|
|        |2001年2月23日,新精工厂在新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 |
|        |获发注册号为“330624250010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 |
|        |业名称延用“新昌县精工机械厂”,登记企业性质为个人独资企|
|        |业,投资人及法定代表人均为张良灿,经营场所位于新昌青山工|
|        |业区,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冰箱蒸发器、通用电磁阀、机械|
|        |产品、制冷配件”,注册资金为72万元。                    |
|        |  (4)新精工厂注销登记与资产承继                     |
|        |2002年10月24日,经新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新精工厂注销|
|        |。截至注销前,该厂唯一投资人仍为张良灿。根据同星制冷及新|
|        |精工厂于2002年10月21日出具的书面文件,注销的新精工厂之主|
|        |要资产由同星制冷承继。                                  |
|        |  2、新昌县人民政府的确认意见                         |
|        |2021年4月2日,新昌县人民政府出具“新政复﹝2021﹞10号”《|
|        |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过程中涉及|
|        |历史沿革等有关事宜进行确认的批复》,批复如下:          |
|        |(1)精工厂(集体企业)存续期间的出资均由张良灿个人投入 |
|        |;                                                      |
|        |(2)精工厂(集体企业)1999年“脱钩摘帽”事宜履行了必要 |
|        |的程序并取                                              |
|        |得了有权主管机关的批准,企业产权归属于张良灿个人所有的界|
|        |定结果合法、清晰、准确,符合当时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政|
|        |策关于“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基本原则,未损害国有、|
|        |集体利益或职工权益,也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
|        |(3)同星科技及其前身同星制冷不存在集体或国有产权,其存 |
|        |续期间并无                                              |
|        |  侵害国有、集体权益或导致国有、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  |
|        |  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
|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于2024年5月21日完成,以截至2|
|        |023年年末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 |
|        |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合计转增股本3|
|        |6,000,000股,转增后注册资本已变更为11,600万元,总股本为1|
|        |16,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
|        |股8,337.5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3,262.5万股。     |
|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6247265987348的营业执照|
|        |,注册资本11,600.00万元,股份总数11,600万股(每股面值1元|
|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8,337.5万股;无限售条|
|        |件的流通股份A股3,262.5万股。                            |
└────┴────────────────────────────┘
【2.发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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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行日期        |2023-05-15|上市日期            |20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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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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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量(万股)        |2000.0000 |每股发行价(元)      |3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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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费用(万元)      |6943.72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62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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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56016.28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4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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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62.09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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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定价中签率      |0.02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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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摊薄市盈率      |30.33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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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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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推荐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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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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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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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同星聚创机电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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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同星制冷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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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尼维斯冷暖技术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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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同星仁和制冷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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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汉亚机电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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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同星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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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可可机电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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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酷米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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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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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汉亚机电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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