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605069 正和生态 更新日期:2025-10-27◇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Beijing Zeho Waterfront Ecological Environment Treatment| | | Co.,Ltd. | ├────┼───────────┬────┬───────────┤ |证券简称|正和生态 |证券代码|605069 | ├────┼───────────┴────┴───────────┤ |曾用简称| | ├────┼────────────────────────────┤ |行业类别|环保 | ├────┼───────────┬────┬───────────┤ |证券类型|上海A股 |上市日期|2021-08-16 | ├────┼───────────┼────┼───────────┤ |法人代表|张熠君 |总 经 理|张慧鹏 | ├────┼───────────┼────┼───────────┤ |公司董秘|雷霄 |独立董事|王爽,章友,梁文昭 | ├────┼───────────┼────┼───────────┤ |联系电话|86-10-62708087 |传 真|86-10-82601974 | ├────┼───────────┴────┴───────────┤ |公司网址|www.zeho.com.cn | ├────┼────────────────────────────┤ |电子信箱|ir@zeho.com.cn | ├────┼────────────────────────────┤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永捷北路3号A座3层314室 | ├────┼────────────────────────────┤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一号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B座21层 | ├────┼────────────────────────────┤ |经营范围|环境治理;水污染治理;生态修复;水土保持技术开发;环境监测; | | |工程勘察设计;规划管理;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和技术研| | |究与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 | | |术服务、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经济信息咨询;销售花、| | |草及观赏植物、植物幼苗。(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 | |动。) | ├────┼────────────────────────────┤ |主营业务|生态环境科技运营。 | ├────┼────────────────────────────┤ |历史沿革| (一)有限责任公司阶段 | | | 1、1997年12月,有限公司设立(注册资本100万元) | | |1997年12月18日,张义军(张熠君曾用名1)、张立杰分别以实 | | |物出资50万元设立秦皇岛市通达万盛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 | |本100万元,经营范围为室内外装饰、装潢;艺术品、装饰品、 | | |装饰材料的批发、零售;小型工程的装饰、建筑、安装。 | | |1997年12月19日,秦皇岛审计师事务所对股东出资进行了审验并| | |出具了《验资报告》(秦审内验字(97)第12047号),确认截 | | |至1997年12月19日,已收到股东投入的资本100万元。 | | |1997年12月22日,公司在秦皇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登| | |记手续,领取了注册号为130300200050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 | |本次出资时,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张义军、张立杰分别以货币50万| | |元出资,但股东实际以实物资产作价100万元出资,本次出资方 | | |式与公司章程记载的出资方式存在不一致,且本次实物出资的比| | |例虽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1994年7月1日施行)规定,但| | |未经评估,存在一定的瑕疵。 | | |就本次出资瑕疵,公司于2010年12月22日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 | |,由股东张熠君于2010年12月向公司重新缴纳货币资金100万元 | | |,计入资本公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对本次补缴货币资| | |金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深验[2010]第80号)| | |。秦皇岛市工商局于2011年4月22日出具《关于对秦皇岛正和恒 | | |基装饰绿化有限公司登记档案关于股东出资方式进行修正的决定| | |》,同意公司对股东出资方式进行相应的修正。 | | | 2、2000年7月,有限公司第一次名称变更 | | |2000年7月18日,经通达万盛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名称由“秦 | | |皇岛市通达万盛装饰有限公司”变更为“秦皇岛正和恒基装饰绿| | |化有限公司”。2000年7月31日,公司在秦皇岛市工商行政管理 | | |局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 |3、2004年2月,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和第一次增资(注册资| | |本增至500万元) | | |2004年2月16日,经秦皇岛正和恒基股东会决议通过,张立杰分 | | |别与张义军、邓印田、陈小维、叶志全、牛景明签署《股份转让| | |协议》,将其对公司的全部50万元出资分别转让给张义军30万元| | |、邓印田8万元、陈小维4万元、叶志全4万元、牛景明4万元,转| | |让后张立杰不再持有公司股权;同时,转让后的全体股东按出资| | |比例以货币方式增加注册资本4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至500万| | |元。 | | |2004年2月23日,秦皇岛星日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增 | | |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变更验资报告》([2004]星变字第010 | | |号),确认截至2004年2月23日,已收到股东以货币出资400万元| | |。 | | |2004年2月25日,公司在秦皇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 | | |更手续,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根据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相关转让方、受让方/增资方访谈 | | |,张熠君于1997年12月成立通达万盛,由于当时工商登记规定注| | |册公司股东数需两人以上,同时张熠君丈夫王伟于1997年3月已 | | |去世,故张熠君选择与其弟弟张世杰(曾用名张立杰)设立通达| | |万盛,张熠君时任通达万盛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2年3月,张 | | |世杰设立北京海奥园林景观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公司| | |股权无偿转让给张熠君,但由于受《公司法》(1999修订)关于| | |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股东组成的限制,未办理股权转让。20| | |04年,张熠君决定由正和恒基工程运营负责人邓印田、工程管理| | |负责人叶志全、采购负责人牛景明、财务负责人陈小维代其受让| | |张世杰所持出资,并按照工商登记的各股东持股比例进行等比例| | |增资。转让方、受让方/增资方已出具书面文件,确认本次股权 | | |转让为无偿转让,本次增资资金均来源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熠君| | |提供的资金,受让方/增资方所持股权系代持张熠君股权,转让 | | |方、代持方不会对公司股权主张任何权利。 | | |4、2005年8月,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800万元) | | |2005年7月25日,经秦皇岛正和恒基股东会决议通过,全体股东 | | |按出资比例以货币方式增加注册资本3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 | | |至800万元。 | | |2005年8月2日,秦皇岛星日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增资| |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2005]星变字第053号), | | |确认截至2005年8月2日,已收到股东以货币出资300万元。 | | |2005年8月8日,公司在秦皇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 | |手续,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根据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对相关增资方的访谈,本次增资资金| | |均来源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熠君提供的资金,增资方已出具书面| | |说明文件,不会对公司股权主张任何权利。 | | |5、2006年3月,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1,000万元 | | |) | | |2006年2月10日,经秦皇岛正和恒基股东会决议通过,全体股东 | | |按出资比例以货币方式增加注册资本2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 | | |至1,000万元。 | | |2006年2月14日,秦皇岛星日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增 | | |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2006]星变字第0005号)| | |,确认截至2006年2月14日,已收到股东以货币出资200万元。 | | |2006年3月3日,公司在秦皇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 | |手续,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根据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对相关增资方的访谈,本次增资资金| | |均来源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熠君提供的资金,增资方已出具书面| | |说明文件,不会对公司股权主张任何权利。 | | |6、2006年8月,有限公司第四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2,000万元 | | |) | | |2006年8月8日,经秦皇岛正和恒基股东会决议通过,全体股东按| | |出资比例以货币方式增加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 | | |至2,000万元。 | | |2006年8月15日,秦皇岛正源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 | |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秦正源验字[2006]第02048号),确 | | |认截至2006年8月14日,已收到股东以货币出资1,000万元。 | | |2006年8月17日,公司在秦皇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 | | |更手续,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根据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对相关增资方的访谈,本次增资资金| | |均来源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熠君提供的资金,增资方已出具书面| | |说明文件,不会对公司股权主张任何权利。 | | | 7、2007年11月,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 | |2007年11月10日,经秦皇岛正和恒基股东会决议通过,叶志全、| | |牛景明与周英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分别将其对公司的全部80| | |万元出资转让给周英,转让后叶志全、牛景明不再持有公司股权| | |。 | | |2007年11月29日,公司在秦皇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 | |更手续,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根据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对相关股权转让方、受让方的访谈,| | |本次股权转让系因叶志全离职、牛景明工作岗位调整后,实际控| | |制人张熠君委托公司市场负责人周英代持该部分股权,本次股权| | |转让为无偿转让。股权转让方及受让方已出具书面文件,不会对| | |公司股权主张任何权利。 | | |8、2010年12月,有限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和第五次增资(注册 | | |资本增至6,000万元) | | |2010年12月21日,经秦皇岛正和恒基股东会决议通过,陈小维与| | |张熠君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对公司的全部80万元出资转| | |让给张熠君,转让后陈小维不再持有公司股权;周英与邢磊、翟| | |志伍、张熠君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对公司的112万元出 | | |资转让给邢磊24万元、翟志伍48万元、张熠君40万元;邓印田与| | |黄君、杜莹、张熠君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对公司的106 | | |万元出资转让给黄君36万元、杜莹36万元、张熠君34万元;增加| | |汇恒投资为公司新股东,由其以货币方式向公司增加注册资本4,| | |0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至6,000万元。 | | |2010年12月22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对本次增| | |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深验[2010]第80号)| | |,确认截至2010年12月22日,已收到汇恒投资以货币出资4,000 | | |万元。 | | |2010年12月30日,公司在秦皇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 | |更手续,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根据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对相关股权转让方、受让方的访谈,| | |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为:陈小维因为离职,所以需要将股权无偿| | |转回给实际控制人张熠君,二者之间代持关系解除。公司当时拟| | |筹备上市,规范出资情况,同时为稳定核心人员。本次股权转让| | |完成后,周英、邓印田、邢磊、翟志伍、黄君、杜莹分别按照各| | |自持股份额以1元/注册资本向张熠君支付股权转让款。自此,公| | |司股东间的股权代持关系已全部解除。相关股权转让方、受让方| | |已出具书面文件,确认代持关系已解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 |的情形。 | | | 9、2011年8月,有限公司第二次名称变更 | | |2011年8月10日,经秦皇岛正和恒基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名称 | | |由“秦皇岛正和恒基装饰绿化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正和恒基| | |滨水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2011年8月23日,公司在秦皇岛 | |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 | |法人营业执照》。 | | |10、2011年11月,有限公司第六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6,375.90| | |万元) | | |2011年11月24日,经正和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增加汇泽恒| | |通为公司新股东,由其以货币方式向公司增加注册资本375.90万| | |元,公司注册资本增至6,375.90万元。 | | |2011年11月25日,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 | |分所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苏亚京验[2| | |011]第005号),确认截至2011年11月25日,已收到汇泽恒通以 | | |货币出资2,030.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375.90万元,其余1,| | |654.10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 | |2011年11月28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 | |手续,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根据公司说明及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本次增资的原因是| | |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增资方汇泽恒通为员工持股企业。 | | | (二)股份公司阶段 | | |1、2012年1月,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9,| | |000万股) | | |2011年12月1日,正和有限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全体股东作为 | | |发起人,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为| | |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 | | |2011年12月1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出具了《| | |审计报告》(天健深审(2011)756号)。经审计,截至改制基 | | |准日2011年11月30日,公司账面净值产为216,909,717.89元。 | | |2011年12月12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 | |》(坤元评报(2011)531号)。经评估,截至2011年11月30日 | | |,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270,000,000.00元。 | | |2011年12月23日,正和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 | |议》,协商一致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审计的| | |截至2011年11月30日的净资产216,909,717.89元为基础,按2.41| | |:1的折股比率折合成股份公司的股份9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 | |民币1元,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为90,000,000元,净资产中未全部 | | |折股的余额进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2011年12月24日,天健会计| |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3-79号)| | |,对正和生态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予以验证。 | | |2012年1月13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 | | |手续,获得注册号为13030000001361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 | |2、2014年11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增至10,780万 | | |元) | | |2014年10月31日,经股份公司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通过,同意汇恒投资、张熠君以对公司的货币债权增加注册资本| | |1,78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0,780万元。其中,汇恒投资以 | | |截至2014年10月31日对公司4,910万元债权增加注册资本982万元| | |,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张熠君以截至2014年10月31日对公司| | |3,990万元债权增加注册资本798万元,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 |2014年11月19日,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对汇恒投| | |资和张熠君所负专项债务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广信评报字[201| | |4]第431号《评估报告》。 | | |2014年11月2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增| | |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3-76号),| | |确认截至2014年10月31日,已收到汇恒投资和张熠君以持有的对| | |公司的债权认缴的新增注册资本1,78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7,120| | |万元。 | | |2014年11月27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完成了| | |工商变更手续,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根据公司说明及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债权的形成主| | |要因公司业务不断扩展、承建工程项目不断增多,对运营资金的| | |需求大幅增加,为支持公司发展及缓解运营资金紧缺的状况,控| | |股股东汇恒投资自2009年7月开始、实际控制人张熠君自2011年1| | |1月开始借予公司多笔无息支持资金,最终形成了对公司的债权 | | |。 | | |3、2015年6月,股份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 | |2015年1月8日,股份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 |过《关于正和恒基股份公司申请新三板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 | |、《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新三板挂牌转让相| | |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在股转系统挂牌后适用的<公司章 | | |程>草案的议案》、《关于股票转让方式的议案》等议案。2015 | | |年1月23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 | |上述议案。 | | |2015年6月1日,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同意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 | |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 | |函》(股转系统函[2015]2401号),同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 |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 | |2015年6月12日,中证登北京分公司出具《股份登记确认书》, | | |确认发行人初始登记的股份数量为107,800,000股,其中有限售 | | |条件流通股数量为74,120,91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33,6| | |79,083股。 | | |2015年6月16日,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股票转 | | |让方式为协议转让,证券简称:正和生态,证券代码:832639。| | | 4、2016年1月,股票转让方式由协议转让变更为做市转让 | | |2015年12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 |关于变更股票转让方式为做市转让方式的议案》。2015年12月22| | |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 | |为实施做市转让,公司控股股东汇恒投资以11元/股的价格分别 | | |将30万股股份转让给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0万股股份转让给|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 | |公司)、20万股股份转让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万股股份| | |转让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万股股份转让给中山证券股份| | |有限公司、7.5万股股份转让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翟志伍 | | |以11元/股的价格将27.5万股股份转让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邓印田以11元/股的价格将10万股股份转让给国信证券股份有 | | |限公司。 | | |经股转系统审查同意,发行人在股转系统发布《关于股票转让方| | |式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的提示性公告》,发行人于2016年1月4日| | |起由协议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截至公司实施做市转让| | |方式前,除上述向做市商的转让外,公司在股转系统上无其他交| | |易。 | | |5、2016年4月,股份公司第一次股票发行(注册资本增至10,880| | |万股) | | |201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 | |过了《关于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 | |行方案的议案》、《关于修改<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 | |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 | |全权办理本次定向发行公司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 | |2016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 |上述议案。 | | |根据发行方案及认购情况,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共计100万股,每 | | |股发行价格为1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万元。 | |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 |天健验[2016]3-45号),截至2016年4月12日,已收到单喆慜、 | | |方园、李建伟以货币出资1,500.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100 | | |万元,其余1,400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 | |2016年4月22日,公司取得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 | |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 | |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3331号),完成| | |了本次股票发行备案并在中证登办理了股份登记手续。 | | |2016年4月29日,中证登北京分公司出具《股份登记确认书》, | | |确认发行人已于2016年4月28日完成本次新增股份登记,新增股 | | |份登记的总量为1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0股,无| | |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100万股。 | |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于2016年6月22日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 | | |登记手续,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本次发行完成后,公| | |司股本总额增至10,880.00万股。 | | | 6、2017年3月,股票转让方式由做市转让变更为协议转让 | | |2017年1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 |《关于变更公司股票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方式的议案》。2017年| | |2月15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 | | |案。 | | |2017年3月7日,股转公司出具股转系统函[2017]1385号《关于同| | |意股票变更为协议转让方式的函》,公司于2017年3月9日起由做| | |市转让方式变更为协议转让方式。 | | |7、2017年12月,股份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摘牌 | | |2017年8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 |》及《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 | |牌的投资者保护措施的议案》。2017年8月22日,公司召开2017 | |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 | |2017年12月7日,股转系统出具《关于同意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 | | |态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终止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6488号),同意正和生态自20| | |17年12月11日起终止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 | | |8、2017年12月,股份公司股份转让及第二次股票发行(注册资 | | |本增至 | | |12,213.3333万元)2017年12月21日,汇恒投资与万丰锦源投资 | | |有限公司签署关于转让公司股份的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 |汇恒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180万股股份以每股15元的价格转让给 | | |万丰锦源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总价款为2,700万元。 | | |2017年12月24日,经公司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 |,同意公司以15元/股的价格,向国信弘盛(珠海)能源产业基 | | |金(有限合伙)发行3,333,333股公司股份、向万丰锦源投资有 | | |限公司发行3,500,000股公司股份、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深华腾 | | |十七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4,500,000股公司股份、 | | |向杭州财通胜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333,| | |333股公司股份,以及向杭州财通月桂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 |有限合伙)发行666,667股公司股份。 | | |此次发行股份数合计13,333,333股,募集资金总额2亿元,用于 | | |补充公司运营资金。 | | |2017年12月28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 | |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17| | |】第021046-1号),已收到各投资者以货币出资20,000万元,其| | |中新增注册资本1,333.3333万元,其余18,666.6667万元计入公 | | |司资本公积。 | | |2017年12月29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完成了| | |工商变更手续,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 | |2017年12月,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国信弘盛、万丰锦源、深化腾十| | |七号、财通胜遇、财通月桂签订了《北京正和恒基滨水生态环境| | |治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事宜之协议》,协议中约定了业绩承| | |诺及补偿、股权回购、投资者特殊权利及协议终止等属于特殊协| | |议安排的条款,同时协议约定“公司作出向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 | |局申请辅导验收之日的前一日,甲方在本协议“第二条承诺和补| | |偿”、“第三条股权回购”及“第四条甲方的特别权利”项下的| | |相关权利义务自动终止。若未来公司上市未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 | |通过,则前述款项下的相关权利义务自中国证监会宣布审核结果| | |之日起自动恢复效力。” | | | 9、2018年3月(工商登记),股份公司股份转让 | | |2018年3月20日,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公司控股股东汇恒投资以17元/股的价格收购北京九鼎国银投资 | | |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九鼎国银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的| | |全部股份24,000股。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熠君以8元/股的价| | |格向张慧鹏转让公司股份44.80万股,向邢磊转让公司股份21.2 | | |万股,向黄君转让公司股份14.60万股,向韩立宾转让公司股份6| | |0.00万股,向董彦良转让公司股份25.00万股,向王希红转让公 | | |司股份30.00万股,向李宗辉转让公司股份25.00万股,向冯艳丽| | |转让公司股份45.0万股,向赵胜军转让公司股份50.00万股。上 | | |述股权转让为公司对核心人员的股权激励。 | | |上述股权激励共涉及9名对象,均为公司员工,共受让张熠君315| | |.60万股股份。本次股权激励对象中的6人:张慧鹏、韩立宾、赵| | |胜军、冯艳丽、董彦良、王希红在本次股权激励前在发行人员工| | |持股平台汇泽恒通共持有272.00万股股份。由于汇泽恒通股本总| | |数为2,030.00万股,持有公司531.00万股,汇泽恒通与公司的折| | |股比例为4:1,因此上述6名被激励对象折合持有公司68.00万股| | |。本次股权激励的同时,上述6名对象将其所持全部汇泽恒通股 | | |份转让给张熠君。因此,本次股权激励需要进行股份支付的股份| | |数为张熠君本次转让给全部激励对象的315.60万股,扣除前述6 | | |名激励对象曾在汇泽恒通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68.00万股,共 | | |计247.60万股。 | | |本次股权激励的股权转让价格为8元/股,系参考公司2017年末每| | |股净资产7.07元/股而定。本次股权激励公允价值为15元/股,定| | |价依据为: | | | 1、公司2017年12月最近一次股票发行价格为15元/股; | | |2、公司2017年12月从股转系统摘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交易价格 | | |为15元/股。因此,每股股份支付7元,本次股份支付费用共1,73| | |3.20万元,全部计入2018年度费用。 | | |2018年3月26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完成了 | | |工商变更手续。 | | | 10、2018年12月(工商登记),股份公司股份转让 | | |2018年11月28日,经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公司控股股东汇恒投资以20元/股的价格收购公司股东深圳嘉石 | | |大岩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岩坐标系私募投资基金的全部股| | |份30,000股,以18元/股的价格收购公司股东深圳市前海合之力 | | |量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力量创起航1号量化投资基金的全部 | | |股份11,000股,以30元/股的价格收购公司股东国道资产管理( | | |上海)有限公司-国道2号新三板指数增强型基金的全部股份5,0| | |00股,以15元/股的价格收购公司股东侯思欣的全部股份1,000股| | |。同时,公司股东王添誉以17.86元/股的价格向张文博转让其持| | |有的全部公司股份28,000股,公司股东肖乐政以16.81元/股的价| | |格向徐庆彬转让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4,000股。 | | |2018年12月10日,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完成了| | |工商变更手续。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21,169.78万 | | |股,注册资本为21,169.7778万元,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总 | | |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永捷北路3号A座3层314室。| | |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水环境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生态景观| | |建设、生态保护和规划设计服务。提供的劳务主要有:工程项目| | |与规划设计服务。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北京汇恒投资有限公司,本| |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张熠君。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 | | |计发行股本总数21,169.78万股,注册资本为21,169.7778万元,注| | |册地:北京市海淀区,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永捷 | | |北路3号A座3层314室。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1-08-05|上市日期 |2021-08-16|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4071.1111 |每股发行价(元) |15.13 | ├──────────┼─────┼──────────┼─────┤ |发行费用(万元) |8714.61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61595.9109| | | | |43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52881.30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18.16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21.79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3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22.24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六盘水市正和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70.00| ├──────────────────┼────────┼─────┤ |北京大道源和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北京正和利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51.00| ├──────────────────┼────────┼─────┤ |北京正和恒基国际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子公司 | 100.00| ├──────────────────┼────────┼─────┤ |北京正和恒基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北京正和新山水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0.00| ├──────────────────┼────────┼─────┤ |北京诚源和合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唐山花海绿色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正和恒基(六盘水)产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 孙公司 | 100.00| |公司 | | | ├──────────────────┼────────┼─────┤ |正和恒基(北京)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正和恒基(嘉兴)滨水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 子公司 | 100.00| |司 | | | ├──────────────────┼────────┼─────┤ |正和衡宽(武汉)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51.00|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准,本站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本站不担保服 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 错发生都不作担保。本站对在本站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本站提供的包括本站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 或依据这些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造成的风险和结果都自行负责,与本站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