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605122 四方新材 更新日期:2025-10-27◇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Chongqing Sifang Newmaterial Co.,Ltd. | ├────┼───────────┬────┬───────────┤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证券代码|605122 | ├────┼───────────┴────┴───────────┤ |曾用简称| | ├────┼────────────────────────────┤ |行业类别|建筑材料 | ├────┼───────────┬────┬───────────┤ |证券类型|上海A股 |上市日期|2021-03-10 | ├────┼───────────┼────┼───────────┤ |法人代表|李德志 |总 经 理|李德志 | ├────┼───────────┼────┼───────────┤ |公司董秘|李海明 |独立董事|黄英君,张玉娟,龚暄杰 | ├────┼───────────┼────┼───────────┤ |联系电话|86-23-66241528 |传 真|86-23-66245379 | ├────┼───────────┴────┴───────────┤ |公司网址|www.cqsifang.com | ├────┼────────────────────────────┤ |电子信箱|security@cqsifang.com | ├────┼────────────────────────────┤ |注册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南湖路306号 | ├────┼────────────────────────────┤ |办公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复兴街9号25层 |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依法须经批准的| |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预拌混凝土专业承| | |包不分等级(按行政许可核定期限从事经营);销售建筑材料、| | |五金、交电、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石灰岩露天开采(仅| | |限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 | |构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 | |推广服务;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管理服| | |务;建筑砌块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楼梯销售;建筑砌块销| | |售;水泥制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依法须经批| |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商品混凝土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生产建筑用砂石骨料。 | ├────┼────────────────────────────┤ |历史沿革| (一)设立方式 |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为2003年8月18日成立的重庆 | | |四方混凝土有限公司。根据2016年9月2日四方有限召开的股东会| | |和2016年9月3日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发起人协议》,四方有限采| | |用整体变更的方式,以截至2016年3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 | |87,303,745.52元扣除专项储备4,937,228.00元后的净资产182,3| | |66,517.52元为基准,按2.1930:1的比例折为股本8,316万股,整| | |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变更后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为8,316万元。2| | |016年9月29日,公司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统| |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113753062388G,注册资本8,316万元, | | |实收资本8,316万元。 | | | (二)发起人 | | |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时总股本为8,316万股,发起人为原四方有 | | |限30名自然人股东。 | | |(三)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 | |从事的主要业务 | | |发行人改制设立时,持股5%以上的主要发起人为李德志、张理兰| | |夫妇。发行人是由四方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 |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 | |发生改变。 | | |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 |发行人系由四方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变更前后拥有的主要资产和| | |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均未发生变化。发行人承继了四方有限的全| | |部资产和业务。发行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 | |权等无形资产,房屋建筑物、生产设备、办公设备、运输工具等| | |固定资产,以及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发行人| | |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是商品混凝土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生产| | |建筑用砂石骨料。 | | | (五)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历次变化情况 | | | 1、2003年8月,四方有限设立 | | |2003年8月1日,李德志与张理兰签署《重庆四方混凝土有限公司| | |章程》,共同出资设立了四方有限。四方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 | |为1,000.00万元,其中李德志以货币出资900.00万元、张理兰以| | |货币出资100.00万元。 | | |2003年8月12日,重庆通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 | | |资报告》(重通会所验[2003]0271号),验证截至2003年8月11 | | |日,四方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00.| | |00万元,其中李德志缴纳货币资金900.00万元,张理兰缴纳货币| | |资金100.00万元。2019年5月9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 |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复核报告》(XYZH/2019CQA20311), | | |对上述验资报告进行了复核。 | | |2003年8月18日,四方有限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了设立的工 | | |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2、2006年2月,第一次增资 | | |2006年2月10日,四方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 | | |增加至2,000.00万元,其中李德志以货币增资900.00万元,张理| | |兰以货币增资100.00万元。 | | |2006年2月16日,重庆谛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 | | |告》(谛威会所验[2006]246号),验证截至2006年2月16日,四| | |方有限已收到新增出资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00.00| | |万元,其中李德志缴纳货币资金900.00万元、张理兰缴纳货币资| | |金100.00万元。2019年5月9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 |通合伙)出具了《验资复核报告》(XYZH/2019CQA20311),对 | | |上述验资报告进行了复核。 | | |2006年2月17日,四方有限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了工商变更 | | |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本次增资的原因系为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李德志和张理兰按| | |原持股比例对公司进行增资,增资价格为1元/1元注册资本,增 | | |资款已及时、足额支付,资金来源为李德志和张理兰自有资金。| | |公司本次增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增资过程合法、有效,不| | |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 | |排。 | | | 3、2016年3月,第二次增资 | | |2016年3月15日,四方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 | | |增加至2,079.00万元,同意增加杨勇等28名自然人股东。 | | |2016年3月18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 | |《验资报告》(XYZH/2016CQA20223号),验证截至2016年3月18| | |日,四方有限已收到新增出资股东以货币资金缴纳的1,896.00万| | |元,其中79.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1,817.00万元记入资本公积 | | |。 | | |2016年3月29日,四方有限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了工商变更 | | |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 | |本次增资的原因系为提高中层以上员工的主人翁意识、激发员工| | |工作积极性,使其能够与公司共享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增资价格| | |是在综合考虑增资时公司的基本情况和未来的成长性,以及公司| | |所处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等多种因素的情况下,由公司与员工协| | |商确定。公司本次增资价格为24元/1元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前公| | |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即本次增资对公司的估值为4.8亿元,| | |对应2015年和2016年净利润的市盈率倍数为9.00倍和9.08倍,处| | |于较为合理的估值水平。同时,公司本次增资价格为截至2016年| | |3月31日账面每股净资产的2.56倍,为截至2016年3月31日经评估| | |的每股净资产的2.27倍,本次增资价格高于账面每股净资产和经| | |评估的每股净资产。因此,公司本次增资定价依据合理、价格公| | |允,资金来源均为员工自有资金。 |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 | |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 | |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 | |公司本次增资的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向员工或其他方授予权益| | |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方式获取员工或其| | |他方服务的情形,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 |公司本次增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增资过程合法、有效。 | |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参与公司本次增资的28名股东仍然在| | |发行人任职,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委| | |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的情形。 | | | 4、2016年9月,四方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 | |2016年9月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 |审计报告》(XYZH/2016CQA20346号),经审计,截至2016年3月| | |31日,四方有限账面净资产值为187,303,745.52元。2016年9月2| | |日,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京| | |信评报字(2016)第433号),四方有限在评估基准日2016年3月| | |31日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1,945.76万元。 | | |2016年9月2日,四方有限召开股东会,决定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 |。2016年9月3日,全体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 | |2016年9月19日,公司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四方 | | |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决议,同意公司以截至2016年3月31 | |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87,303,745.52元,折合股份公司股本8,| | |316.00万股,净资产剩余部分99,206,517.52元计入资本公积,4| | |,937,228.00元作为专项储备,各股东出资比例不变。 | | |2016年9月20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 | |《验资报告》(XYZH/2016CQA20348号),对股份公司整体变更 | | |的净资产出资进行了验证。 | | |2016年9月29日,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了股份公司设立 | | |的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营业执照》。 | | | 5、2017年1月,第三次增资 | | |2016年12月15日,四方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 | |加至8,801万元,其中十月投资、李石分别认缴375.00万元、110| | |.00万元。 | | |2016年12月18日、12月28日,四方股份、李德志分别与十月投资| | |、李石签订了《投资协议》,约定十月投资以每股8.00元的价格| | |向四方股份增资375.00万股,投资金额3,000.00万元;约定李石| | |以每股8.00元的价格向四方股份增资110.00万股,投资金额880.| | |00万元。 | | |2016年12月29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 |《验资报告》(XYZH/2017CQA20239号),验证截至2016年12月2| | |8日,四方股份已收到十月投资、李石以货币资金缴纳的3,880.0| | |0万元,其中485.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3,395.00万元记入资本 | | |公积。 | | |2017年1月16日,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 | |手续,并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 | |公司本次增资的原因系为补充营运资金而引入外部投资人。本次| | |增资的价格系参考公司当时及未来预期的经营业绩情况,经公司| | |与外部投资人协商确定。本次增资价格为8元/股,本次增资前公| | |司股本为8,316万股,即本次增资对公司的估值为66,528.00万元| | |,对应2016年和2017年净利润的市盈率倍数为12.58倍和10.10倍| | |,是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账面每股净资产的2.46倍,处于较| | |为合理的估值水平。因此,公司本次增资的定价依据合理、价格| | |公允。 | | |公司本次增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增资过程合法、有效。 | | |参与本次增资的股东十月投资、李石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系其| | |真实持有,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出资资金源于自有资金| |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其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 |、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股东等相关方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 | |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 |,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不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 | |或安排;其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负责人和签字人员不存| | |在任何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 |。 | | | 6、2017年6月,第四次增资 | | |2017年5月2日,四方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股份增加至9,| | |221.00万股,其中富坤投资、廖福容、赵清顺分别认缴200.00万| | |股、120.00万股、100.00万股。 | | |2017年5月,四方股份、李德志分别与富坤投资、赵清顺、廖福 | | |容签订了《投资协议》,约定富坤投资以每股10.00元的价格向 | | |四方股份增资200.00万股,投资金额2,000.00万元;赵清顺以每| | |股10.00元的价格向四方股份增资100.00万股,投资金额1,000.0| | |0万元;廖福容以每股10.00元的价格向四方股份增资120.00万股| | |,投资金额1,200.00万元。 | | |2017年6月16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 | |《验资报告》(XYZH/2017CQA20345号),验证截至2017年6月5 | | |日,四方股份已收到富坤投资、赵清顺、廖福容以货币资金缴纳| | |的4,200.00万元,其中42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3,780.00万元| | |记入资本公积。 | | |2017年6月20日,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 | |手续,并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 | |公司本次增资的原因系为补充营运资金而引入外部投资人。本次| | |增资的价格系参考公司当时及未来预期的经营业绩情况,经公司| | |与外部投资人协商确定。本次增资价格为10元/股,本次增资前 | | |公司股本为8,801万股,即本次增资对公司的估值为88,010.00万| | |元,对应2016年和2017年净利润的市盈率倍数为16.65倍和13.36| | |倍,是公司截至2017年5月31日账面每股净资产的2.65倍,处于 | | |较为合理的估值水平。因此,公司本次增资的定价依据合理、价| | |格公允。 | | |公司本次增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增资过程合法、有效。 | | |参与本次增资的股东富坤投资、赵清顺、廖福容所持有的发行人| | |的股份系其真实持有,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出资资金源| | |于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其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股东等相关方之间不存在亲属| | |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利| | |益输送安排,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不存在对赌协议| | |等特殊协议或安排;其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负责人和签| | |字人员不存在任何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任| | |何关联关系。 | | | 7、2019年5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 | |2019年5月,廖福容与李德志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 | | |四方股份1.30%的股权转让给李德志,转让价款为1,440.00万元 | |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股权转让价款已支付完毕。 | | |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系廖福容个人资金需求,转让价格为12元/ | | |股,主要系结合廖福容2017年5月入股价格(10元/股,2017年5 | | |月至2019年5月之间发行人股本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动)和合理 | | |的资金回报率,由廖福容和实际控制人李德志协商确定。廖福容| | |所转让的股权不存在代持、权属争议、质押等情形,本次股权转| | |让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 | |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86号”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 | |行人民币普通股3,090万股,并于2021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 |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12,311.00万股。 | | |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1年5月18日| | |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 | |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以公司总股本1| | |23,110,000股为基数计算,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 | |股本为172,354,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129,094,000股、无| | |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3,260,000股。实际控制人仍为为李德志。 | | | 截至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的股份总额172,354,000股。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1-02-26|上市日期 |2021-03-10|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3090.0000 |每股发行价(元) |42.88 | ├──────────┼─────┼──────────┼─────┤ |发行费用(万元) |8986.90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132499.2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123512.3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51.46 | | |0 | |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56.98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3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22.99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78.00| ├──────────────────┼────────┼─────┤ |重庆贤成物流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重庆砼磊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5.00| ├──────────────────┼────────┼─────┤ |重庆庆谊辉实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82.00| ├──────────────────┼────────┼─────┤ |重庆四方建通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重庆光成建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准,本站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本站不担保服 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 错发生都不作担保。本站对在本站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本站提供的包括本站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 或依据这些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造成的风险和结果都自行负责,与本站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