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新材(605122)公司概况 - 股票F10资料查询_爱股网

公司概况

☆公司概况☆ ◇605122 四方新材 更新日期:2025-10-27◇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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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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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Chongqing Sifang Newmaterial 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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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证券代码|605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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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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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建筑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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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类型|上海A股               |上市日期|2021-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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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李德志                |总 经 理|李德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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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秘|李海明                |独立董事|黄英君,张玉娟,龚暄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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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6-23-66241528        |传    真|86-23-66245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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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cqsifang.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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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security@cqsifang.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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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南湖路3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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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复兴街9号25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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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依法须经批准的|
|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预拌混凝土专业承|
|        |包不分等级(按行政许可核定期限从事经营);销售建筑材料、|
|        |五金、交电、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石灰岩露天开采(仅|
|        |限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
|        |构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
|        |推广服务;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管理服|
|        |务;建筑砌块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楼梯销售;建筑砌块销|
|        |售;水泥制品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依法须经批|
|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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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商品混凝土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生产建筑用砂石骨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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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一)设立方式                                      |
|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为2003年8月18日成立的重庆 |
|        |四方混凝土有限公司。根据2016年9月2日四方有限召开的股东会|
|        |和2016年9月3日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发起人协议》,四方有限采|
|        |用整体变更的方式,以截至2016年3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
|        |87,303,745.52元扣除专项储备4,937,228.00元后的净资产182,3|
|        |66,517.52元为基准,按2.1930:1的比例折为股本8,316万股,整|
|        |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变更后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为8,316万元。2|
|        |016年9月29日,公司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统|
|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113753062388G,注册资本8,316万元, |
|        |实收资本8,316万元。                                     |
|        |  (二)发起人                                        |
|        |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时总股本为8,316万股,发起人为原四方有 |
|        |限30名自然人股东。                                      |
|        |(三)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
|        |从事的主要业务                                          |
|        |发行人改制设立时,持股5%以上的主要发起人为李德志、张理兰|
|        |夫妇。发行人是由四方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        |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
|        |发生改变。                                              |
|        |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        |发行人系由四方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变更前后拥有的主要资产和|
|        |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均未发生变化。发行人承继了四方有限的全|
|        |部资产和业务。发行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
|        |权等无形资产,房屋建筑物、生产设备、办公设备、运输工具等|
|        |固定资产,以及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发行人|
|        |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是商品混凝土研发、生产和销售,同时生产|
|        |建筑用砂石骨料。                                        |
|        |  (五)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历次变化情况                  |
|        |  1、2003年8月,四方有限设立                          |
|        |2003年8月1日,李德志与张理兰签署《重庆四方混凝土有限公司|
|        |章程》,共同出资设立了四方有限。四方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
|        |为1,000.00万元,其中李德志以货币出资900.00万元、张理兰以|
|        |货币出资100.00万元。                                    |
|        |2003年8月12日,重庆通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 |
|        |资报告》(重通会所验[2003]0271号),验证截至2003年8月11 |
|        |日,四方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00.|
|        |00万元,其中李德志缴纳货币资金900.00万元,张理兰缴纳货币|
|        |资金100.00万元。2019年5月9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        |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复核报告》(XYZH/2019CQA20311), |
|        |对上述验资报告进行了复核。                              |
|        |2003年8月18日,四方有限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了设立的工 |
|        |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2、2006年2月,第一次增资                            |
|        |2006年2月10日,四方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 |
|        |增加至2,000.00万元,其中李德志以货币增资900.00万元,张理|
|        |兰以货币增资100.00万元。                                |
|        |2006年2月16日,重庆谛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 |
|        |告》(谛威会所验[2006]246号),验证截至2006年2月16日,四|
|        |方有限已收到新增出资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00.00|
|        |万元,其中李德志缴纳货币资金900.00万元、张理兰缴纳货币资|
|        |金100.00万元。2019年5月9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        |通合伙)出具了《验资复核报告》(XYZH/2019CQA20311),对 |
|        |上述验资报告进行了复核。                                |
|        |2006年2月17日,四方有限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了工商变更 |
|        |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本次增资的原因系为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李德志和张理兰按|
|        |原持股比例对公司进行增资,增资价格为1元/1元注册资本,增 |
|        |资款已及时、足额支付,资金来源为李德志和张理兰自有资金。|
|        |公司本次增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增资过程合法、有效,不|
|        |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委托持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
|        |排。                                                    |
|        |  3、2016年3月,第二次增资                            |
|        |2016年3月15日,四方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 |
|        |增加至2,079.00万元,同意增加杨勇等28名自然人股东。      |
|        |2016年3月18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
|        |《验资报告》(XYZH/2016CQA20223号),验证截至2016年3月18|
|        |日,四方有限已收到新增出资股东以货币资金缴纳的1,896.00万|
|        |元,其中79.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1,817.00万元记入资本公积 |
|        |。                                                      |
|        |2016年3月29日,四方有限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了工商变更 |
|        |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
|        |本次增资的原因系为提高中层以上员工的主人翁意识、激发员工|
|        |工作积极性,使其能够与公司共享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增资价格|
|        |是在综合考虑增资时公司的基本情况和未来的成长性,以及公司|
|        |所处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等多种因素的情况下,由公司与员工协|
|        |商确定。公司本次增资价格为24元/1元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前公|
|        |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即本次增资对公司的估值为4.8亿元,|
|        |对应2015年和2016年净利润的市盈率倍数为9.00倍和9.08倍,处|
|        |于较为合理的估值水平。同时,公司本次增资价格为截至2016年|
|        |3月31日账面每股净资产的2.56倍,为截至2016年3月31日经评估|
|        |的每股净资产的2.27倍,本次增资价格高于账面每股净资产和经|
|        |评估的每股净资产。因此,公司本次增资定价依据合理、价格公|
|        |允,资金来源均为员工自有资金。                          |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
|        |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
|        |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
|        |公司本次增资的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向员工或其他方授予权益|
|        |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方式获取员工或其|
|        |他方服务的情形,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        |公司本次增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增资过程合法、有效。  |
|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参与公司本次增资的28名股东仍然在|
|        |发行人任职,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委|
|        |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的情形。                                |
|        |  4、2016年9月,四方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
|        |2016年9月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        |审计报告》(XYZH/2016CQA20346号),经审计,截至2016年3月|
|        |31日,四方有限账面净资产值为187,303,745.52元。2016年9月2|
|        |日,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报告》(京|
|        |信评报字(2016)第433号),四方有限在评估基准日2016年3月|
|        |31日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1,945.76万元。                     |
|        |2016年9月2日,四方有限召开股东会,决定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        |。2016年9月3日,全体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
|        |2016年9月19日,公司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四方 |
|        |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决议,同意公司以截至2016年3月31 |
|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187,303,745.52元,折合股份公司股本8,|
|        |316.00万股,净资产剩余部分99,206,517.52元计入资本公积,4|
|        |,937,228.00元作为专项储备,各股东出资比例不变。         |
|        |2016年9月20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
|        |《验资报告》(XYZH/2016CQA20348号),对股份公司整体变更 |
|        |的净资产出资进行了验证。                                |
|        |2016年9月29日,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了股份公司设立 |
|        |的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营业执照》。                  |
|        |  5、2017年1月,第三次增资                            |
|        |2016年12月15日,四方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
|        |加至8,801万元,其中十月投资、李石分别认缴375.00万元、110|
|        |.00万元。                                               |
|        |2016年12月18日、12月28日,四方股份、李德志分别与十月投资|
|        |、李石签订了《投资协议》,约定十月投资以每股8.00元的价格|
|        |向四方股份增资375.00万股,投资金额3,000.00万元;约定李石|
|        |以每股8.00元的价格向四方股份增资110.00万股,投资金额880.|
|        |00万元。                                                |
|        |2016年12月29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        |《验资报告》(XYZH/2017CQA20239号),验证截至2016年12月2|
|        |8日,四方股份已收到十月投资、李石以货币资金缴纳的3,880.0|
|        |0万元,其中485.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3,395.00万元记入资本 |
|        |公积。                                                  |
|        |2017年1月16日,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
|        |手续,并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
|        |公司本次增资的原因系为补充营运资金而引入外部投资人。本次|
|        |增资的价格系参考公司当时及未来预期的经营业绩情况,经公司|
|        |与外部投资人协商确定。本次增资价格为8元/股,本次增资前公|
|        |司股本为8,316万股,即本次增资对公司的估值为66,528.00万元|
|        |,对应2016年和2017年净利润的市盈率倍数为12.58倍和10.10倍|
|        |,是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账面每股净资产的2.46倍,处于较|
|        |为合理的估值水平。因此,公司本次增资的定价依据合理、价格|
|        |公允。                                                  |
|        |公司本次增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增资过程合法、有效。  |
|        |参与本次增资的股东十月投资、李石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系其|
|        |真实持有,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出资资金源于自有资金|
|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其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        |、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股东等相关方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
|        |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        |,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不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
|        |或安排;其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负责人和签字人员不存|
|        |在任何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        |。                                                      |
|        |  6、2017年6月,第四次增资                            |
|        |2017年5月2日,四方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股份增加至9,|
|        |221.00万股,其中富坤投资、廖福容、赵清顺分别认缴200.00万|
|        |股、120.00万股、100.00万股。                            |
|        |2017年5月,四方股份、李德志分别与富坤投资、赵清顺、廖福 |
|        |容签订了《投资协议》,约定富坤投资以每股10.00元的价格向 |
|        |四方股份增资200.00万股,投资金额2,000.00万元;赵清顺以每|
|        |股10.00元的价格向四方股份增资100.00万股,投资金额1,000.0|
|        |0万元;廖福容以每股10.00元的价格向四方股份增资120.00万股|
|        |,投资金额1,200.00万元。                                |
|        |2017年6月16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
|        |《验资报告》(XYZH/2017CQA20345号),验证截至2017年6月5 |
|        |日,四方股份已收到富坤投资、赵清顺、廖福容以货币资金缴纳|
|        |的4,200.00万元,其中42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3,780.00万元|
|        |记入资本公积。                                          |
|        |2017年6月20日,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
|        |手续,并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
|        |公司本次增资的原因系为补充营运资金而引入外部投资人。本次|
|        |增资的价格系参考公司当时及未来预期的经营业绩情况,经公司|
|        |与外部投资人协商确定。本次增资价格为10元/股,本次增资前 |
|        |公司股本为8,801万股,即本次增资对公司的估值为88,010.00万|
|        |元,对应2016年和2017年净利润的市盈率倍数为16.65倍和13.36|
|        |倍,是公司截至2017年5月31日账面每股净资产的2.65倍,处于 |
|        |较为合理的估值水平。因此,公司本次增资的定价依据合理、价|
|        |格公允。                                                |
|        |公司本次增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增资过程合法、有效。  |
|        |参与本次增资的股东富坤投资、赵清顺、廖福容所持有的发行人|
|        |的股份系其真实持有,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出资资金源|
|        |于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其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股东等相关方之间不存在亲属|
|        |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利|
|        |益输送安排,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不存在对赌协议|
|        |等特殊协议或安排;其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负责人和签|
|        |字人员不存在任何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任|
|        |何关联关系。                                            |
|        |  7、2019年5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
|        |2019年5月,廖福容与李德志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 |
|        |四方股份1.30%的股权转让给李德志,转让价款为1,440.00万元 |
|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该股权转让价款已支付完毕。    |
|        |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系廖福容个人资金需求,转让价格为12元/ |
|        |股,主要系结合廖福容2017年5月入股价格(10元/股,2017年5 |
|        |月至2019年5月之间发行人股本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动)和合理 |
|        |的资金回报率,由廖福容和实际控制人李德志协商确定。廖福容|
|        |所转让的股权不存在代持、权属争议、质押等情形,本次股权转|
|        |让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
|        |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        |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86号”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
|        |行人民币普通股3,090万股,并于2021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        |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12,311.00万股。       |
|        |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1年5月18日|
|        |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
|        |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以公司总股本1|
|        |23,110,000股为基数计算,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
|        |股本为172,354,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129,094,000股、无|
|        |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3,260,000股。实际控制人仍为为李德志。  |
|        |  截至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的股份总额172,354,000股。 |
└────┴────────────────────────────┘
【2.发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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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行日期        |2021-02-26|上市日期            |2021-03-10|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3090.0000 |每股发行价(元)      |42.88     |
├──────────┼─────┼──────────┼─────┤
|发行费用(万元)      |8986.90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132499.2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123512.3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51.46     |
|                    |0         |                    |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56.98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3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22.99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重庆鑫科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78.00|
├──────────────────┼────────┼─────┤
|重庆贤成物流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重庆砼磊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5.00|
├──────────────────┼────────┼─────┤
|重庆庆谊辉实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82.00|
├──────────────────┼────────┼─────┤
|重庆四方建通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重庆光成建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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