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605167 利柏特 更新日期:2025-10-27◇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Jiangsu Libert Inc. | ├────┼───────────┬────┬───────────┤ |证券简称|利柏特 |证券代码|605167 | ├────┼───────────┴────┴───────────┤ |曾用简称| | ├────┼────────────────────────────┤ |行业类别|建筑装饰 | ├────┼───────────┬────┬───────────┤ |证券类型|上海A股 |上市日期|2021-07-26 | ├────┼───────────┼────┼───────────┤ |法人代表|沈斌强 |总 经 理|沈斌强 | ├────┼───────────┼────┼───────────┤ |公司董秘|于佳 |独立董事|丁晟,乐进治,吴逸 | ├────┼───────────┼────┼───────────┤ |联系电话|86-512-89592521 |传 真|86-512-82008877 | ├────┼───────────┴────┴───────────┤ |公司网址|www.cnlbt.com | ├────┼────────────────────────────┤ |电子信箱|investor@cnlbt.com | ├────┼────────────────────────────┤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江苏扬子江重型装备产业园沿江公路2667| | |号 | ├────┼────────────────────────────┤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江苏扬子江重型装备产业园沿江公路2667| | |号 |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 | |理;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民用核安全设| | |备安装;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一般项目| | |:管道制品、钢构件、塑料制品、玻璃钢制品、机械设备的生产| | |、加工、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工业装备模块化工程技术研发| | |,ASME容器设计,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 | |专用设备修理;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特种设备销| | |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 | |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电气设| | |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炼| | |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 | |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 | |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海洋能系统与设备制造;海洋能| | |系统与设备销售;海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开发;海洋工程平台装| | |备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石油钻采专| | |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深海石油钻探设备制造;| | |深海石油钻探设备销售;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海上风| | |电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 | |;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矿山机械制造;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究| |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销售;| | |日用化工专用设备制造;矿山机械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结构制造;金属| | |结构销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金属材| | |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线、| | |电缆经营;仪器仪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 |);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程和| | |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 |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软件开| | |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 |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 |口。 | ├────┼────────────────────────────┤ |主营业务|工业模块的设计和制造。 | ├────┼────────────────────────────┤ |历史沿革| (一)2006年10月,利柏特有限设立. | | |利柏特有限系发行人的前身,成立于2006年10月20日,系由中方| | |法人上海利柏特设备安装检修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柏特| | |设备”)、外方法人东侨国际共同出资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 |。 | | |2006年7月15日,利柏特设备与东侨国际签署《张家港保税区利 | | |柏特钢制品有限公司合同》,双方同意在中国境内共同出资设立|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同日,双方签署《张家港保税区利柏特钢制| | |品有限公司章程》。 | | |2006年8月25日,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059| | |20011)名称预核登记[2006]第08250002号《名称预先核准核准 | | |通知书》,核准企业名称为张家港保税区利柏特钢制品有限公司| | |。 | | |2006年9月25日,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张保( | | |生)发[2006]87号《关于张家港保税区利柏特钢制品有限公司< | | |合同>、<章程>的批复》,同意利柏特设备和东侨国际合资建办 | | |利柏特有限等事项。 | | |2006年9月27日,利柏特有限取得了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商外 | | |资苏府资字[2006]65764号(编号为0178917)《中华人民共和国| | |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 |2006年10月20日,利柏特有限经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工商行政管| | |理局(05920009)外商投资企业开业[2006]第10200001号《外商| | |投资企业开业核准通知书》同意设立。 | | |同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利柏特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企合| | |苏总字第010785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1、实收资本增加至493.84万美元. | | |2006年11月16日,无锡金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锡金会| | |师验字(2006)第1310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6年11月15| | |日,利柏特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493.84万美| | |元,均以货币出资,其中利柏特设备以等值人民币出资,东侨国| | |际以美元现汇出资。 | | |利柏特有限已就上述实收资本变更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并于2006年12月6日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 | | | 2、实收资本增加至537.40万美元. | | |2007年11月15日,苏州中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信验字(20| | |07)第239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7年3月9日,利柏特有 | | |限已收到利柏特设备缴纳的注册资本43.56万美元,利柏特设备 | | |以等值人民币出资。连同上次出资,全体股东累计缴纳的注册资| | |本合计537.40万美元。 | | |利柏特有限已就上述实收资本变更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并于2007年11月16日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 | | | 3、实收资本增加至720.00万美元. | | |2008年10月16日,苏州中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信验字(20| | |08)第287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8年10月15日,利柏特 | | |有限已收到东侨国际缴纳的注册资本182.60万美元,为美元现汇| | |出资。连同前两次出资,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720.00万| | |美元。 | | |利柏特有限已就此次实收资本变更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并于2008年10月20日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 | | | (二)2009年4月,利柏特有限增资. | | |2008年11月24日,利柏特有限召开董事会,一致同意增加公司注| | |册资本至1,200万美元,并修改相应公司章程。 | | |2009年2月4日,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张保(生)| | |发[2009]5号《关于张家港保税区利柏特钢制品有限公司增资的 | | |批复》,同意利柏特有限注册资本从720.00万美元增加至1,200.| | |00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由股东利柏特设备出资336.00万美元,| | |以等值人民币出资182.00万美元,其余以其在利柏特有限获得的| | |利润以人民币方式出资;股东东侨国际出资144.00万美元,以现| | |汇出资78.00万美元,其余以其在利柏特有限获得的利润以人民 | | |币方式出资等事项。 | | |2009年2月7日,公司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出具的批准号为商外资| | |苏府资字[2006]65764号(编号为0178987)《中华人民共和国台| | |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 | 1、实收资本增加至1,186.90万美元. | | |2009年4月7日,苏州中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信验字(2009| | |)第148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9年4月3日,利柏特有限 | | |已收到变更后的全体股东首次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466.90万美元| | |,其中以货币出资246.90万美元,以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22| | |0.00万美元。 | | |利柏特有限已就上述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事项办理了工商变| | |更登记手续,并于2009年4月15日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 | | | 2、实收资本增加至1,200.00万美元. | | |2009年5月18日,苏州中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信验字(200| | |9)第203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9年4月27日,利柏特有 | | |限已收到股东东侨国际第二期缴纳的注册资本13.10万美元,以 | | |货币出资。 | | |利柏特有限已就上述实收资本变更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并于2009年10月10日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 | | |东侨国际持有利柏特有限股权期间累计出资360.00万美元,除以| | |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出资66.00万美元以外,以现汇方式合 | | |计出资294.00万美元,东侨国际现汇出资294万美元的资金来源 | | |除自有资金外,部分来自于东侨国际股东沈伟强向境外自然人曹| | |祥水的借款。沈伟强与曹祥水之间的借款合同情况如下: | | |1、2006年8月,沈伟强与曹祥水签订《借款协议》,主要条款为| | |:双方约定沈伟强向曹祥水借款216.50万美元;借款利息:按照| | |年息15.00%计算,到期还本付息;借款期限:五年。 | | |2、2008年10月,沈伟强与曹祥水签订《借款协议》,主要条款 | | |为:双方约定沈伟强向曹祥水借款144.00万美元;借款利息:按| | |照年息15.00%计算,到期还本付息;借款期限:三年。 | | |3、2009年4月,沈伟强与曹祥水签订《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 | |主要条款为:沈伟强有权根据自身资金需要向曹祥水借款;2008| | |年10月,沈伟强与曹祥水签订《借款协议》第一款第一条的借款| | |金额由原先的144.00万美元修改为36.00万美元。 | | |曹祥水为中国台湾省居民,在中国内地、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省| | |长期经商,期间认识了沈伟强,曹祥水上述借款的资金来源为其| | |自身积累,资金来源合法,双方对借款协议的履行不存在纠纷或| | |者潜在纠纷。东侨国际、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与曹祥水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 | | (三)2010年9月,利柏特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 | |2010年4月10日,利柏特有限董事会决议同意股东东侨国际将其 | | |持有利柏特有限5.00%的股权转让给华瑞投资,并修改相应公司 | | |章程。同日,东侨国际与华瑞投资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双| | |方约定利柏特有限5.00%的股权转让价款为150.00万元。 | | |2010年9月1日,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张保(生)| | |发[2010]61号《关于同意张家港保税区利柏特钢制品有限公司变| | |更股权的批复》,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和公司原股东名称变更(上| | |海利柏特设备安装检修工程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利柏特投资有限| | |公司)等事项。 | | |2010年9月,利柏特有限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出具的批准号为商 | | |外资苏府资字[2006]65764号(编号为0392802)《中华人民共和| | |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 |利柏特有限已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10年| | |9月7日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 | | | (四)2010年10月,利柏特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 | |2010年7月28日,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核建发[2010| | |]191号《关于投资参股利柏特公司的批复》,同意中核二三投资| | |参股江苏中核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后名称)。 | | |2010年9月10日,利柏特有限董事会决议同意股东利柏特投资将 | | |其持有利柏特有限10.00%的股权转让给中核二三,并修改相应公| | |司章程。 | | |2010年9月26日,利柏特投资与中核二三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 | |》,双方约定利柏特有限10.00%的股权转让价款为2,950.00万元| | |。 | | |该价格系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京信评| | |报字(2010)第0103号《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协商确定。 | | |根据评估,利柏特有限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10年8月31 | | |日的评估值为29,408.62万元。 | | |2010年10月8日,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张保(生 | | |)发[2010]69号《关于同意张家港保税区利柏特钢制品有限公司| | |变更股权的批复》,同意上述股权转让等事项。 | | |2010年10月8日,利柏特有限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出具的批准号 | | |为商外资苏府资字[2006]65764号(编号为0392806)《中华人民| | |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 |利柏特有限已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10年| | |10月12日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 | | | (五)2011年1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 | |2010年10月20日,利柏特有限召开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 | |原有限公司改制重组为股份有限公司,予以整体变更为江苏中核| | |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 | |2011年1月5日,江苏省商务厅出具苏商资[2011]8号《关于张家 | | |港保税区利柏特钢制品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 |同意发行人股份制改制等事项。 | | |2011年1月7日,公司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出具的批准号为商外资| | |苏府资字[2006]65764号(编号为0486958)《中华人民共和国台| | |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 |2011年1月23日,苏州中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 | | |中信验字(2011)第050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0年10月2| | |0日,根据发起人协议,江苏中核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筹)已 | | |将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成股份总额28,909.1118万股,每股面值1| | |元,折股比例1:1。 | | |2020年3月19日,中汇会计师出具中汇会鉴[2020]0416号《验资 | | |复核报告》,对公司整体变更时的实缴出资情况进行了复核。 | | |2011年1月31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发行人核发变更为股 | | |份有限公司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 |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 | |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整体变更时,利柏特投资、中核二三、华瑞| | |投资不涉及纳税义务,东侨国际已根据相关要求由发行人代扣代| | |缴了整体变更时所需缴纳的所得税。 | | | (六)2014年7月,利柏特股份第一次股份转让. | | |根据华瑞投资与东侨国际于2010年4月10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 | | |议》第4.1条约定:“目标公司未能按预期在2014年之前上市, | | |则股权出让方有权向股权受让方按本协议第2.2条之价款回购股 | | |权”,2014年1月28日,华瑞投资与东侨国际签订《股权回购转 | | |让协议》,协议约定华瑞投资将其持有利柏特股份5.00%的股份 | | |以15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东侨国际,经双方协商确定实际转让| | |价款为170.00万元。 | | |2014年7月23日,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张保项发[| | |2014]58号《关于同意江苏中核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 | | |批复》,同意上述股份转让等事项。 | | |2014年7月24日,公司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出具的批准号为商外 | | |资苏府资字[2006]65764号(编号为0657644)《中华人民共和国| | |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 | (七)2016年8月,利柏特股份第二次股份转让. | | |2015年11月16日,利柏特投资与祥桦清咨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 | |议书》,双方约定利柏特股份2.075%(共计600.00万股)的股份| | |转让价款为600.00万元,祥桦清咨询未向利柏特投资支付该股份| | |转让款。 | | |2016年7月29日,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张保项发[| | |2016]81号《关于同意江苏中核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 | | |批复》,同意上述股份转让等事项。 | | |2016年8月2日,公司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出具的批准号为商外资| | |苏府资字[2006]65764号(编号为0684106)《中华人民共和国台| | |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 | (八)2016年9月,利柏特股份增资. | | |2015年12月7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中 | | |核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向增发股份的议案》,共计增发人| | |民币4,771.00万元,增发4,771.00万股,全部由新增股东医工投| | |资和境内63名自然人以人民币出资,并于2015年12月20日签订了| | |《增发协议书》。 | | |2016年8月29日,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张保项 | | |发[2016]89号《关于同意江苏中核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及变| | |更股本结构的批复》,同意公司股东总额从28,909.1118万股增 | | |加到33,680.1118万股,新增的4,771.00万股全部由新增股东医 | | |工投资和境内63名自然人以人民币出资。公司此次增资款项,主| | |要系用于收购利柏特工程,收购完成后利柏特工程成为公司全资| | |子公司。 | | |2016年8月31日,公司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出具的批准号为商外 | | |资苏府资字[2006]65764号(编号为0727416)《中华人民共和国| | |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 |2016年9月23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00000457)外 | | |商投资公司变更登记[2016]第09140001号《外商投资公司准予变| | |更登记通知书》,核准公司将注册资本由28,909.1118万元人民 | | |币增加到33,680.1118万元人民币。 | | |同日,公司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0007933479519的营业| | |执照。 | | |2017年7月26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信 | | |验字[2017]第27-00016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12月31| | |日,公司已收到医工投资和境内63名自然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 |(实收资本)合计4,771.00万元。 | | | (九)2017年5月,利柏特股份第三次股份转让. | | |2017年3月9日,利柏特股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中| | |核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正公司股东持股数的议案》、《江| | |苏中核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更名的议案》等议案,同意| | |修正公司股东的持股数(对不足一股的持股情况进行修正),公| | |司名称变更为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 | |因祥桦清咨询与利柏特投资未按照预期达到双方的既定合作目标| | |,按照2015年11月16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第六条规定,| | |祥桦清咨询与利柏特投资于2017年3月9日签订《股权回购协议书| | |》,利柏特投资回购祥桦清咨询所持有的公司600万股股份,股 | | |份回购价款为600.00万元。 | | |因祥桦清咨询未向利柏特投资支付2015年11月16日签订的《股权| | |转让协议书》中约定的600万元股份转让款,故利柏特投资在本 | | |次回购中无需向祥桦清咨询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 | |2017年5月27日,公司取得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出具 | | |的张保商资备201700048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 | | (十)2017年10月,利柏特股份第四次股份转让. | | |2017年8月17日,孟琦等19名自然人股东分别与兴利合伙签订了 | | |《股份转让协议》,孟琦等19名自然人股东将1.64%的股份(共 | | |计550万股)每股作价2.48元转让给兴利合伙。 | | |2017年10月12日,公司取得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出具| | |的张保商资备201700092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 | | (十一)2017年10月,利柏特股份第五次股份转让 | | |2017年8月25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利柏特 | |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东侨国际企业有限公司转让公司股权的议| | |案》,同意股东东侨国际将其持有的公司22.78%的股份(持股数7| | |,672.7336万股)转让给香港和石,将其持有的公司2.97%的股份(| | |持股数1,000万股)转让给香港精工。 | | |2017年8月28日,东侨国际与香港和石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 | |东侨国际将所持公司22.78%的股份作价4,058.40万美元(等值的| | |人民币为26,928.73万元)转让给香港和石,每股作价为人民币3| | |.51元。 | | |2017年9月20日,东侨国际与香港精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 | |东侨国际将所持公司2.97%的股份作价3,510.00万元转让给香港 | | |精工,每股作价为人民币3.51元。 | | |2017年10月23日,公司取得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出具| | |的张保商资备201700096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 | |综上,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香港和石的控股股东,香港和石| | |的实际控制人为张毓强、张健侃先生,二人系父子关系。 | | |2、香港精工为上市公司精工钢构(600496)的全资子公司,201| | |7年10月香港精工受让发行人股份时,精工钢构(600496)的实 | | |际控制人为金良顺。 | | |2017年股权转让时香港和石、香港精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与发行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 | | (十二)2018年9月,利柏特股份第六次股份转让. | | |2018年9月12日,香港精工与利柏特投资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 | |》,协议主要条款如下:①香港精工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每股| | |按3.825元(每股折合0.558美元)的价格转让给利柏特投资,股| | |权转让款合计为人民币38,254,657.48元(合计折合5,580,873.7| | |9美元)。(按照合同签订当日2018年9月12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 | |中行折算价1美元兑人民币6.8546元);②香港精工因本次转让 | | |标的股份产生的应缴税费由利柏特投资代扣代缴。 | | |2018年9月21日,公司取得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出具 | | |的张保商资备201800109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 | | (十三)2019年5月,利柏特股份第七次股份转让. | | |2018年6月19日,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核建发[20| | |18]138号《关于减持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的批复》| | |,同意中核二三以资产评估价值为基准,在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 | |利柏特股份3.68%的股权。2018年6月20日,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 | |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核建发[2018]94号《关于转发集团公司<关 | | |于减持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的批复>的通知》,同 | | |意中核二三转让上述股权事宜。 | | |2018年6月27日,上述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挂 | | |牌价格系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京信评| | |报字(2018)第063号《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确定。根据评估 | | |,利柏特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的评估 | | |值为113,084.96万元。 | | |2019年3月15日,兴利合伙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通过网络竞价方式 | | |取得利柏特股份3.68%的股权。 | | |2019年4月21日,中核二三与兴利合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 | |将其所持有的利柏特股份3.68%的股权作价4,746.40万元转让给 | | |兴利合伙。 | | |2019年4月25日,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企业国有资产 | | |交易凭证》。 | | |本次股权转让系通过产权交易市场以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进行,| | |相关程序合法合规,定价具备公允性。 | | |2019年5月17日,公司取得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出具 | | |的张保商资备201900036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 | | |发行人目前的非自然人股东利柏特投资、香港和石、兴利合伙、| | |中核二三、医工投资为依法设立且合法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 |或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其章程、合伙协议| | |需要终止或解散的情形,且上述股东不属于契约性基金、信托计| | |划、资产管理计划等“三类股东”。发行人现有自然人股东具有|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务员法》、《党员| |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 |不能担任企业股东的情形。发行人股东均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 | |性文件规定担任发行人股东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均为适格股东。| | | (十四)历次股本变化的其他相关情况 | | | 1、历次增资或股权转让的相关情况 | | |发行人历次股权结构的变动均已依法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并取| | |得有权机关核准,办理了必要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合法 | | |、有效,股权转让真实,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委托持| | |股、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历次股权交易均有合理的背景原| | |因,价格存在差异均具有合理依据,不存在利用低价转让规避税| | |收缴纳义务的情形。 | | | 2、前后次增资或股权转让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 | |(1)2010年9月、10月两次股权转让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 | |性2010年9月,东侨国际将其持有的利柏特有限5.00%股权(对应| | |注册资本60.00万美元)以15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华瑞投资;2| | |010年10月,利柏特投资将其持有的利柏特有限10.00%股权(对 | | |应注册资本120.00万美元)以2,95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核二| | |三。相邻股权转让价格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系: | | |①引入华瑞投资是希望华瑞投资对发行人进行资本运作并协助发| | |行人境外上市,基于该合作背景,双方协商确定转让金额为150.| | |00万元(对应注册资本60.00万美元),并在双方的股权转让协 | | |议中约定了回购条款,若发行人未能按预期在2014年之前上市,| | |则东侨国际有权向华瑞投资回购股权; | | |②中核二三为国有股东,其看好发行人模块业务的应用前景,因| | |而选择投资入股,转让价格以2010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股 | | |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29,408.62万元为基础,双方协商确定 | | |。 | | |因而,2010年9月、10月两次股权转让价格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 | |。 | | |(2)2017年10月两次股权转让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201| | |7年10月,孟琦等19名自然人股东转让给兴利合伙的价格为2.48 | | |元/股;东侨国际转让给香港精工、香港和石的价格为3.51元/股| | |。相邻股权转让价格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系: | | |①孟琦等19名自然人股东为实际控制人多年好友,未在发行人处| | |任职,于2015年12月以1元/股的价格与发行人员工等其他股东一| | |同增资进入,希望通过发行人短期内上市获得收益,该次增资于| | |2016年9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17年10月,为进一步优化、完 | | |善发行人股权结构,同时孟琦等19名自然人股东因预计发行人短| | |期内上市存在不确定性,另外考虑到转让价格相比较入股价格已| | |有较高的溢价收益,且受让方兴利合伙为发行人的持股平台,因| | |而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以2.48元/股的价格转出。本次转让价 | | |格是参照净资产为基础给予一定的溢价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 | | |②香港和石、香港精工均为外部投资者,其看好发行人的发展前| | |景,同时东侨国际亦有转让意向和需求,因而在定价上则依据发| | |行人上一年净利润及当年预计净利润情况,按照市场化的方式协| | |商确定价格为3.51元/股,该价格对应2016年度净利润的市盈率 | | |倍数为8.09,对应2017年度净利润的市盈率倍数为19.79。 | | |因而,2017年10月相邻两次股权转让价格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 |3、报告期股权转让的背景,转让对象中发行人的任职情况;增 | | |资或股权转让的价格及确定方式、公允性,对应上年及股权变动| | |当年的市盈率以上转让对象当中: | | | (1)利柏特投资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 | |(2)兴利合伙为持股平台(利柏特投资股东及公司员工的持股 | | |平台); | | |(3)香港和石是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述股 | | |权转让时,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及主要人员未在公司任| | |职,2018年1月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派王源作为发行人董事 | | |; | | |(4)香港精工为上市公司精工钢构(600496)的全资子公司。 | | |精工钢构(600496)的主要股东及主要人员未在公司任职。 | | |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9,070,000.00元,总股本为449,07| | |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 | | |股226,554,67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222,515,330股。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1-07-14|上市日期 |2021-07-26|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11226.8882|每股发行价(元) |4.84 | ├──────────┼─────┼──────────┼─────┤ |发行费用(万元) |5818.7412 |发行总市值(万元) |54338.1388| | | | |88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48519.3977|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5.81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6.97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5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22.97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上海利柏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上海利柏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上海树工建设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30.00| ├──────────────────┼────────┼─────┤ |上海煌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上海里卜特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卓越解决方案私人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南通利柏特重工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湛江利柏特模块制造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威立雅环保科技(泰兴)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10.00|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准,本站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本站不担保服 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 错发生都不作担保。本站对在本站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本站提供的包括本站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 或依据这些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造成的风险和结果都自行负责,与本站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