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301298 东利机械 更新日期:2025-12-15◇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Baoding Dongli Machinery Co.,Ltd. | ├────┼───────────┬────┬───────────┤ |证券简称|东利机械 |证券代码|301298 | ├────┼───────────┴────┴───────────┤ |曾用简称| | ├────┼────────────────────────────┤ |行业类别|汽车 | ├────┼───────────┬────┬───────────┤ |证券类型|创业版 |上市日期|2022-06-06 | ├────┼───────────┼────┼───────────┤ |法人代表|王征 |总 经 理|万占升 | ├────┼───────────┼────┼───────────┤ |公司董秘|杜银婷 |独立董事|路达,刘亚辉,俞波 | ├────┼───────────┼────┼───────────┤ |联系电话|86-312-5802962 |传 真|86-312-5802962 | ├────┼───────────┴────┴───────────┤ |公司网址|www.bddlm.com | ├────┼────────────────────────────┤ |电子信箱|dlxm@bddlm.com | ├────┼────────────────────────────┤ |注册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前进东路29号 | ├────┼────────────────────────────┤ |办公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前进东路29号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机制造;黑色金属铸造;| | |有色金属铸造;模具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 |;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汽车零部件研发;工业设计服务;机| | |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 |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 | |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 |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及其他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 | | 1、发行人前身东利有限的设立情况 | | |1998年8月27日,东利有限取得保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企 | | |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核准企业名称| | |为“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 |1998年9月9日,王征和常荣英签署《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有限公| | |司章程》,根据该章程,东利有限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王 | | |征出资25.00万元(其中以货币出资10.00万元,以实物出资15.0| | |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00%;常荣英以实物出资25.00万元,| | |占注册资本的50.00%。 | | |1998年9月16日,保定市第一审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保 | | |审一所验字(1998)第73号),经其审验,截至1998年9月15日 | | |,东利有限已收到股东投入资本50.00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为10.| | |00万元,实物出资40.00万元。 | | |1998年9月25日,保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东利有限颁发了《企 | |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306002000206)。 | | |常荣英先生的具体情况:常荣英,男,1963年出生,大专学历。| | |1995年10月之前任保定电影机械厂技术科科长;1995年10月至19| | |98年7月在保定市华沃特种机械厂工作;1998年7月成立保定市华| | |沃机械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至今;1998年9月与 | | |王征一起成立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担任| | |公司监事。2005年5月,常荣英将所持全部股份转让给王佳杰并 | | |卸任监事,从此不再担任东利有限的任何职务。 | | |2009年5月12日,东利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东利有限1998年9月| | |25日设立时,王征以实物出资15.00万元,含轻型客货车(车号 | | |冀F-27839)一辆,作价5.65万元,东利有限设立后,未办理该 | | |车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全体股东同意王征不再以该车作为实物出| | |资,并以5.65万元货币补足其出资差额,并更正东利有限注册资| | |本中货币和实物的出资数额、出资比例,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 | |条款。 | | |东利有限设立时,股东投入的实物资产合计40.00万元,该等用 | | |于出资的实物资产未经评估。2019年12月20日,北京中天华资产| | |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拟核| | |实出资额所涉及的固定资产价值追溯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天| | |华资评报字[2019]第1838号),对东利有限设立时股东用于出资| | |的实物资产进行追溯评估,以1998年9月15日为评估基准日,上 | | |述实物资产的账面值为49.83万元,评估值为49.83万元。2020年| | |3月6日,天健出具了《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资| | |本复核报告》(天健验[2020]7-6号),对东利机械设立日实收 | | |资本从0元增加到500,000.00元的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复核。经 | | |审验,截至1998年9月25日止,东利机械实收资本从0元增加到50| | |0,000.00元,新增实收资本已全部到位。 | | | 2、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 | |2014年10月27日,东利有限股东会一致同意将东利有限整体变更| | |为股份公司。同日,东利有限股东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签署了《| |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 | |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 |》([2014]京会兴审字第09010025号),截至2014年8月31日, | | |东利有限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5,262.68万元、负债为15,225.66万| | |元、净资产为10,037.02万元。东利有限此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 | | |司按照比例将净资产折股,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为8,000万 | | |股,余额部分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 | |份公司后,各股东在股份公司的持股比例仍保持不变(与各股东| | |原持有的股权比例一致)。 | | |根据国融评估出具的《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 |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国融兴华评报字[201| | |4]第070017号),截至2014年8月31日,东利有限经评估的总资 | | |产为27,665.35万元、负债为15,205.02万元、净资产为12,460.3| | |3万元。 | | |2014年10月28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东| | |利机械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进行了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2| | |014]京会兴验字第09010011号)。2020年4月30日,天健出具《 | |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验资报告》(天健验[202| | |0]7-34号),根据天健审验,截至2014年10月28日止,东利机械| | |已收到全体出资者以东利有限净资产缴纳的实收股本8,000.00万| | |元。 | | |2014年11月21日,东利机械召开了设立股份公司的第一次股东大| | |会,同意东利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 | |2014年12月1日,东利机械领取了保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 | | |注册号为130600000031206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8,000.0| | |0万元。 | | | (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 | 1、中小股东通过股转系统进行公开交易 | | |报告期内公司的股本数量稳定,不存在相关变化情况。报告期内| | |公司的股东变化源于集合竞价转让、大宗交易转让及股份代持还| | |原,不存在协议转让的情况。 | | |2015年4月17日,东利机械在股转系统挂牌,证券简称“东利机 | | |械”,证券代码“832305”,此时的普通股股票转让方式为协议| | |转让。2018年1月15日,新三板引入集合竞价转让方式,公司股 | | |票转让方式变更为集合竞价。自2017年1月1日至引入集合竞价转| | |让方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不存在股东协议转让的情况。引入集| | |合竞价转让方式后,公司中小股东通过股转系统进行了若干次股| | |份转让。 | | | 2、发行人历史沿革股权代持情况 | | | (1)股权代持具体情况 | | | ①2013年12月增资时的代持情况 | | |2013年12月14日,东利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韩新乐、杜新| | |勇、孟淑亮、周玉璞、孔德婧、周伟平、弓玉峰、戴悦、万占升| | |、邵建、李强松、周玉明、马卫亮、李佳辰、李红梅、赵建新、| | |王瑞生、于亮加入东利有限股东会。东利有限于2013年12月完成| | |工商变更,注册资本从5,000万元增加至8,000万元。 | | |本次增资中,于亮出资26万元,其中14万元的实际出资人为外部| | |自然人张国欣,张国欣因看好公司发展前景,故委托于亮代其出| | |资。 | | | ②2015年9月定向增发股票时的代持情况 | | |2015年9月,发行人在新三板定向增发3,000万股股票。本次定增| | |中,发行人的部分员工及部分外部人员看好发行人的发展前景,| | |有意认购定增股份,但由于该等人员不满足股转系统对投资者的| | |适当性要求等原因,因此由王艳山等7名股东代为持股。 | | |高进、白仿义分别为孟若其代持52.90万股、31.40万股股份,合| | |计84.30万股股份。上述被代持的84.30万股股份中,有24.30万 | | |股系孟若其本人实际出资,剩余60.00万股系刘竞超等五人实际 | | |出资(二级代持)。 | | | (2)规范措施 | | | ①王艳山与赵建新、王利颖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 | | |2019年12月,王艳山通过股转系统将其代持的10万股股份转回给| | |赵建新。 | | |根据双方签署的《股份代持解除协议书》以及被代持人出具的《| | |确认函》,王艳山与赵建新的代持关系已解除。 | | |2019年12月,王艳山与王利颖签署了《股份代持解除协议书》,| | |王艳山参考二级市场价格购买了其为王利颖代持的全部股份9.00| | |万股,并向王利颖支付了购买价款。根据双方签署的《股份代持| | |解除协议书》以及被代持人出具的《确认函》,王艳山与王利颖| | |的代持关系已解除。 | | |②代永杰与周玉明、朱佳静、吴超、耿昶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 | | |2015年9月公司定向增发股票时,周玉明委托代永杰代其持有5万| | |股股份。 | | |代持期间,周玉明委托代永杰通过二级市场出售1万股,代永杰 | | |已将对应的转让款支付给周玉明。2019年12月,代永杰通过股转| | |系统将剩余代持的4万股股份转回给周玉明。根据双方签署的《 | | |股份代持解除协议书》以及被代持人出具的《确认函》,代永杰| | |与周玉明的代持关系已解除。 | | |2019年12月,代永杰与朱佳静签署了《股份代持解除协议书》,| | |代永杰参考二级市场价格购买了其为朱佳静代持的全部股份1.00| | |万股,并向朱佳静支付了购买价款。根据双方签署的《股份代持| | |解除协议书》以及被代持人出具的《确认函》,代永杰与朱佳静| | |的代持关系已解除。 | | |2019年12月,代永杰与吴超签署了《股份代持解除协议书》,代| | |永杰参考二级市场价格购买了其为吴超代持的全部股份4.00万股| | |,并向吴超支付了购买价款。根据双方签署的《股份代持解除协| | |议书》以及被代持人出具的《确认函》,代永杰与吴超的代持关| | |系已解除。 | | |2019年12月,代永杰与耿昶签署了《股份代持解除协议书》,代| | |永杰参考二级市场价格购买了其为耿昶代持的全部股份5.00万股| | |,并向耿昶支付了购买价款。根据双方签署的《股份代持解除协| | |议书》以及被代持人出具的《确认函》,代永杰与耿昶的代持关| | |系已解除。 | | |③高进与杜银婷、孟若其、孟鸽、代坤峰、张岩、康滨、杨卫东| | |、闫保军、贾素杰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 | | |2019年12月,高进与杜银婷签署了《股份代持解除协议书》,高| | |进参考二级市场价格购买了其为杜银婷代持的全部股份10.00万 | | |股,并向杜银婷支付了购买价款。根据双方签署的《股份代持解| | |除协议书》以及被代持人出具的《确认函》,高进与杜银婷的代| | |持关系已解除。 | | |2019年12月,高进与孟若其签署了《股份代持解除协议书》,高| | |进参考二级市场价格购买了其为孟若其代持的全部股份19.90万 | | |股,并向孟若其支付了购买价款,剩余33万股由高进与张进忠于| | |2019年12月解除。 | | |2020年1月,高进与孟鸽签署了《股份代持解除协议书》,高进 | | |参考二级市场价格购买了其为孟鸽代持的全部股份1.00万股,并| | |向孟鸽支付了购买价款。 | | |根据双方签署的《股份代持解除协议书》以及被代持人出具的《| | |确认函》,高进与孟鸽的代持关系已解除。 | | |2019年12月,高进与代坤峰签署了《股份代持解除协议书》,高| | |进参考二级市场价格购买了其为代坤峰代持的全部股份2.00万股| | |,并向代坤峰支付了购买价款。根据双方签署的《股份代持解除| | |协议书》以及被代持人出具的《确认函》,高进与代坤峰的代持| | |关系已解除。 | | |2019年12月,高进与张岩签署了《股份代持解除协议书》,高进| | |参考二级市场价格购买了其为张岩代持的全部股份4.00万股,并| | |向张岩支付了购买价款。 | | |根据双方签署的《股份代持解除协议书》以及被代持人出具的《| | |确认函》,高进与张岩的代持关系已解除。 | | |2019年12月,高进与康滨签署了《股份代持解除协议书》,高进| | |参考二级市场价格购买了其为康滨代持的全部股份1.00万股,并| | |向康滨支付了购买价款。 | | |根据双方签署的《股份代持解除协议书》以及被代持人出具的《| | |确认函》,高进与康滨的代持关系已解除。 | | |2020年1月,高进与杨卫东签署了《股份代持解除协议书》,高 | | |进参考二级市场价格购买了其为杨卫东代持的全部股份3.00万股| | |,并向杨卫东支付了购买价款。根据双方签署的《股份代持解除| | |协议书》以及被代持人出具的《确认函》,高进与杨卫东的代持| | |关系已解除。 | | |2019年12月,高进与闫保军签署了《股份代持解除协议书》,高| | |进参考二级市场价格购买了其为闫保军代持的全部股份1.00万股| | |,并向闫保军支付了购买价款。根据双方签署的《股份代持解除| | |协议书》以及被代持人出具的《确认函》,高进与闫保军的代持| | |关系已解除。 | | |2019年12月,高进与贾素杰签署了《股份代持解除协议书》,高| | |进参考二级市场价格购买了其为贾素杰代持的全部股份2.00万股| | |,并向贾素杰支付了购买价款。根据双方签署的《股份代持解除| | |协议书》以及被代持人出具的《确认函》,高进与贾素杰的代持| | |关系已解除。 | | | ④白仿义与孟若其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 | | |2020年1月,白仿义与孟若其签署了《股份代持解除协议书》, | | |白仿义参考二级市场价格购买了其为孟若其代持的全部股份31.4| | |0万股,并向孟若其支付了购买价款。根据双方签署的《股份代 | | |持解除协议书》以及被代持人出具的《确认函》,白仿义与孟若| | |其的代持关系已解除。 | | | ⑤万旭与曹立争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 | | |2020年3月,万旭与曹立争签署了《股份代持解除协议书》,万 | | |旭参考二级市场价格购买了其为曹立争代持的全部股份15.00万 | | |股,并向曹立争支付了购买价款。根据双方签署的《股份代持解| | |除协议书》以及被代持人出具的《确认函》,万旭与曹立争的代| | |持关系已解除。 | | | ⑥于亮与张国欣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 | | |2020年1月,于亮与张国欣签署了《股份代持解除协议书》,于 | | |亮参考二级市场价格购买其为张国欣代持的全部股份34.00万股 | | |,并向张国欣及其配偶刘素平支付购买价款。根据双方签署的《| | |股份代持解除协议书》以及被代持人出具的《确认函》,于亮与| | |张国欣的代持关系已解除。 | | | ⑦王瑞生与齐浩、徐斌之间的股权代持关系 | | |2019年12月,王瑞生与齐浩签署了《股份代持解除协议书》,王| | |瑞生参考二级市场价格购买其为齐浩代持的全部股份7.00万股,| | |并向齐浩支付购买价款。 | | |根据双方签署的《股份代持解除协议书》以及被代持人出具的《| | |确认函》,王瑞生与齐浩的代持关系已解除。 | | |2019年12月,王瑞生与徐斌签署了《股份代持解除协议书》,王| | |瑞生参考二级市场价格购买其为徐斌代持的全部股份2.00万股,| | |并向徐斌支付购买价款。 | | |根据双方签署的《股份代持解除协议书》以及被代持人出具的《| | |确认函》,王瑞生与徐斌的代持关系已解除。 | | |⑧孟若其与刘竞超、秦改瑞、张进忠、李志红、王彦华之间的股| | |权代持关系 | | | 2019年12月,孟若其与刘竞超签署了《股份代持解除协议| | |书》,孟若其参考二级市场价格购买其为刘竞超代持的全部股份| | |10.00万股,并向刘竞超支付购买价款。根据双方签署的《股份 | | |代持解除协议书》以及被代持人出具的《确认函》,孟若其与刘| | |竞超的代持关系已解除。 | | |2019年12月,孟若其与秦改瑞签署了《股份代持解除协议书》,| | |孟若其参考二级市场价格购买其为秦改瑞代持的全部股份8.00万| | |股,并向秦改瑞支付购买价款。根据双方签署的《股份代持解除| | |协议书》以及被代持人出具的《确认函》,孟若其与秦改瑞的代| | |持关系已解除。 | | |2020年3月,孟若其与李志红签署了《股份代持解除协议书》, | | |孟若其参考二级市场价格买其为李志红代持的全部股份5.00万股| | |,并向李志红支付购买价款。根据双方签署的《股份代持解除协| | |议书》以及被代持人出具的《确认函》,孟若其与李志红的代持| | |关系已解除。 | | |2020年3月,孟若其与王彦华签署了《股份代持解除协议书》, | | |孟若其参考二级市场价格购买其为王彦华代持的全部股份4.00万| | |股,并向王彦华支付购买价款。根据双方签署的《股份代持解除| | |协议书》以及被代持人出具的《确认函》,孟若其与王彦华的代| | |持关系已解除。 | | |2019年12月,高进与张进忠签署了《股份代持解除协议书》,高| | |进参考二级市场价格购买其为孟若其代持的全部股份33.00万股 | | |,但该股份实际为孟若其为张进忠代持,高进最终向张进忠支付| | |购买价款。根据双方签署的《股份代持解除协议书》以及代持股| | |东孟若其和被代持人出具的《确认函》,高进与张进忠的代持关| | |系已解除。 | | |至此,东利机械存在的股权代持已全部解除。根据发行人停牌后| | |最新的《全体证券持有人名册》,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已对发| | |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前十大股东、持股5.00%以上的股 | | |东、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以及公司挂牌后历次定向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等在内的共计持有| | |发行人99.4414%股份的股东的股权清晰事项进行了核查(包括上| | |述已解除股份代持行为的股东),并取得该部分股东关于持股比| | |例中不存在委托持股情况的确认函。其余无法取得联系的股东和| | |不予配合的股东总持股比例较小,对发行人股权稳定不构成实质| | |性影响。 | | |(3)代持解除过程未侵犯原股东利益,不存在纠纷经核查,保 | | |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相关代持已全部解除。本次代持解除| | |中,股权转让价格参考发行人股转系统二级市场价格,定价合理| | |公允,双方签署了《股份代持解除协议书》,相应的股权转让价| | |款已完成支付,未侵犯原股东利益,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 | |在纠纷,不会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构成法律障碍。 | | |(4)公司历史上的股权代持情况中,被代持人为发行人员工的 | | |具体情况 | |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贾素杰已不在公司任职。 | |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 | |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 | |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具有以下特征:一是| | |股份支付是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之间发生的交易;二是股份支付| | |是以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服务为目的的交易,企业获取这些服务或| | |权利的目的是用于其正常生产经营;三是股份支付交易的对价或| | |其定价与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未来的价值密切相关。 | | |上述被代持人为公司员工的情形集中于2015年9月公司在新三板 | | |的定向增发。该次增资中,代持人员工和非公司员工的外部人员| | |以同样的价格认购股票,认购价格公允,不构成股份支付。 | | |(5)公司历史上的股权代持情况中,涉及股份代持的董事、监 | |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 |①根据时任公司副总经理王瑞生以及被代持人齐浩、徐斌出具的| | |《确认函》,2015年9月发行人定增时,被代持人齐浩、徐斌由 | | |于不是合格投资者,故委托王瑞生分别代持7.00万股和2.00万股|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代持双方已签署《股份代持解除协| | |议书》,该等代持已解除完毕,该等代持股份已由王瑞生以6元/| | |股的价格购买并实际持有。 | | |②根据时任公司副总经理赵建新以及代持人王艳山出具的《确认| | |函》,2015年9月发行人定增时,赵建新基于个人原因委托王艳 | | |山代持10.00万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代持双方已签署 | | |《股份代持解除协议书》,该等代持已解除完毕,该等代持股份| | |已由王艳山通过二级市场交易还原至赵建新实际持有。 | | |③根据时任公司财务总监于亮以及被代持人张国欣出具的《确认| | |函》,2013年12月发行人增资时,张国欣看好公司发展委托于亮| | |代持14.00万股;2015年9月发行人定增时,张国欣由于不是合格| | |投资者,故委托于亮代持20.00万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 | |,代持双方已签署《股份代持解除协议书》,该等代持已解除完| | |毕,该等代持股份已由于亮以6元/股的价格购买并实际持有。 | | |④根据时任公司副总经理周玉明以及代持人代永杰出具的《确认| | |函》,2015年9月发行人定增时,周玉明基于个人原因委托代永 | | |杰代持5.00万股(其中周玉明委托代永杰于2019年12月30日出售| | |1.00万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代持双方已签署《股份| | |代持解除协议书》,该等代持已解除完毕,该等代持股份已由代| | |永杰通过二级市场交易还原至周玉明实际持有。 | | |⑤根据时任公司职工监事曹立争以及代持人万旭出具的《确认函| | |》,2015年9月发行人定增时,曹立争基于职工监事不能参与定 | | |增,故委托万旭代持15.00万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代 | | |持双方已签署《股份代持解除协议书》,该等代持已解除完毕,| | |该等代持股份已由万旭以6元/股的价格购买并实际持有。 | | |⑥根据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杜银婷以及代持人高进出具的《确认| | |函》,2015年9月发行人定增时,杜银婷基于不是合格投资者, | | |故委托高进代持10.00万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代持双 | | |方已签署《股份代持解除协议书》,该等代持已解除完毕,该等| | |代持股份已由高进以6元/股的价格购买并实际持有。 | | |根据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代持双方的访谈,上述代持解| | |除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解除过程合法合规,代持关系之解除真| | |实、有效、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 | |(6)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的风险及被新 | | |三板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 | |碍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第| | |五十一条的规定,信息披露文件未完整记载应当披露的事项,或| | |未按照信息披露文件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构成重大| | |遗漏的,股转公司可以对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 | |措施或纪律处分,但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股转| | |公司可以由业务部门采取出具监管意见函或要求相关责任人员参| | |加业务培训等方式进行提醒教育。 | | |2020年10月29日,股转公司融资并购一部出具“股转系统融一监| | |函[2020]7号”《关于对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相关 | | |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对时任副总经理赵建新、| | |王瑞生、周玉明,财务总监于亮,监事曹立争,以及代持人员王| | |艳山、代永杰、高进、白仿义、万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 | |措施,并将上述惩戒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2020年| | |10月30日,发行人在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保定市东利机| | |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 | |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对自律监管决定书的内容予| | |以如实披露,并承诺将按照《业务规则》《发行细则》《公司治| | |理规则》等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勤勉尽责,保证信息| | |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 |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自律监管措施是股转公司作为|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运营和管理机构对中小企业从事新三| | |板业务进行监管的方式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关于行政处罚种类的规定,上述监管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即| | |监管措施涉及事项的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尚未达到须给予行政处| | |罚的程度。因此,上述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本| | |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 | |经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 | |述自律监管措施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及上述存在股份代持的董| |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受到股转系统相关监管措施| | |的情形,也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行政处罚;该等监| | |管措施亦不影响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发| | |行人历史上存在的代持已经合法解除,代持解除系各方的真实意| | |思表示,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均确认在代持期间及代持解除过程| | |中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行人股份稳定,控股股东、实| |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或实际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 | |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因此该等股份代持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 | |的法律障碍。 | | |(7)关于还原后隐名股东是否已符合新三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 | |要求的说明: | | |根据股转系统于2017年6月27日发布的“股转系统公告〔2017〕1| | |96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第| | |七条的规定,公司挂牌前的股东、通过定向发行持有公司股份的| | |股东可以买卖其持有的挂牌公司股票。赵建新和周玉明均为公司| | |挂牌前的股东,因此还原后隐名股东符合新三板投资者适当性管| | |理要求。 | | | (三)工会及职工持股会持股情况 | | |自1998年9月发行人前身东利有限成立以来,东利有限及变更后 | | |的发行人未发生工会及职工持股会持股情况。 | | | (四)关于对赌协议的情况 |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 | |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600700921230H的营业执照| | |,注册资本14,680.00万元,股份总数14,680万股(每股面值1元|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38,356,725| |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08,443,275股。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2-05-25|上市日期 |2022-06-06|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3680.0000 |每股发行价(元) |12.68 | ├──────────┼─────┼──────────┼─────┤ |发行费用(万元) |7115.23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46662.4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39547.17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26.21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27.46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2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35.42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Dongli Deutschland GmbH | 子公司 | 100.00| ├──────────────────┼────────┼─────┤ |Dongli USA Inc. | 子公司 | 100.00| ├──────────────────┼────────┼─────┤ |上海阿诺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山东阿诺达汽车零件制造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河北阿诺达汽车减振器制造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准,本站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本站不担保服 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 错发生都不作担保。本站对在本站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本站提供的包括本站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 或依据这些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造成的风险和结果都自行负责,与本站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