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920080 奥美森 更新日期:2025-12-15◇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Oms Machinery Co.,Ltd. | ├────┼───────────┬────┬───────────┤ |证券简称|奥美森 |证券代码|920080 | ├────┼───────────┴────┴───────────┤ |曾用简称| | ├────┼────────────────────────────┤ |行业类别|机械设备 | ├────┼───────────┬────┬───────────┤ |证券类型| |上市日期|2025-10-10 | ├────┼───────────┼────┼───────────┤ |法人代表|龙晓斌 |总 经 理|龙晓明 | ├────┼───────────┼────┼───────────┤ |公司董秘|欧阳国 |独立董事|黄智妍,熊井春,李路 | ├────┼───────────┼────┼───────────┤ |联系电话|86-760-89913220 |传 真|86-760-88885870 | ├────┼───────────┴────┴───────────┤ |公司网址|www.china-oms.com | ├────┼────────────────────────────┤ |电子信箱|dsh@china-oms.com | ├────┼────────────────────────────┤ |注册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区街道圣都南路88号 | ├────┼────────────────────────────┤ |办公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区街道圣都南路88号 | ├────┼────────────────────────────┤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工业自动化设备、数控设备、智能化装备、环保节能设| | |备,以及上述产品的零配件;从事上述设备及零配件的进出口、| | |租赁、安装、维修、售后服务;从事产品的研发设计,技术服务| | |,技术转让,企业所需的计算机软硬件工程和技术研究、开发及| | |计算机软硬件销售和推广;非居住地房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 |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智能生产设备及生产线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 | ├────┼────────────────────────────┤ |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 | | 1、有限公司的设立 | | |公司前身为中山市奥美森工业有限公司,系由奥美森技术与智友| | |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根据双方于2003年| | |9月28日签订的《合作经营企业中山市奥美森工业有限公司合同 | | |》《合作经营企业中山市奥美森工业有限公司章程》,智友科技| | |出资800万港元,奥美森技术提供2,200平方米厂房、宿舍及现有| | |生产设备、技术,公司经营所得除去成本和费用并按规定缴纳所| | |得税后各占50%。 | | |2003年10月17日,中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核发中外经贸资字| | |[2003]878号《关于合作经营企业中山市奥美森工业有限公司项 | | |目的批复》。 | | |2003年10月2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下发“外经贸粤中合作证字[2| | |003]000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根据中山富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于2004年1月26日、200| | |4年8月17日出具的中富验字〔2004〕第055号《验资报告》、中 | | |富验字〔2004〕258号《验资报告》及中山正泰会计师事务所有 | | |限公司于2005年11月3日出具的正泰验字〔2005〕11020001号《 | | |验资报告》,截至2005年10月18日,奥美森有限已收到智友科技| | |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800.00万港元,均为货币出资。 | | | 2、股份公司的设立 | | |奥美森是由奥美森有限以经审计的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 | |104,322,445.71元为基准,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本60,000,000股| | |,整体变更为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如下: | | |2015年1月15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 | | |审字〔2015〕3-12号《审计报告》,截至审计基准日2014年12月| | |31日,奥美森有限经审计的原账面净资产值为104,322,445.71元| | |。2015年1月16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 | | |本次股改所涉及评估基准日资产及负债出具“国众联评报字(20| | |15)第2-027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 | | |经评估净资产为12,253.33万元。 | | |2015年1月16日,奥美森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以经天健会 | |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天健| | |审〔2015〕3-12号”《审计报告》经审计的净资产104,322,445.| | |71元为基准,折合为股份公司的股本60,000,000股,每股面值1 | | |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 | |有限公司”。同日,奥美森有限全体股东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签| | |署了《发起人协议》。 | | |2015年1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 | | |健验〔2015〕3-6号”《验资报告》,对奥美森有限整体变更为 | |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认缴注册资本及其实收情况进行了审| | |验。同日,公司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股份公| | |司设立情况、选举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 |监事的议案、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议案。 | | |2015年2月4日,公司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 | |册号为44200040000014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 | 1、报告期初至终止挂牌期间 | | |公司自2015年8月14日在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后至2021年3月终| | |止挂牌期间,未进行增资或减资,总股本未发生变更。在股转系| | |统挂牌期间,公司存在股份在股转系统二级市场交易的情况。挂| | |牌期间公司股东变化较为频繁,通过二级市场公开转让导致的股| | |东变化情况不作列示。 | | | (1)与中山金投的对赌情况 | | |报告期内,奥美森技术、龙晓斌、中山金投于2020年6月30日签 | | |署了《股份回购协议》,约定了对赌条款,主要内容为:如奥美| | |森未能在2021年6月30日前获得IPO申报受理,由奥美森技术按照| | |一定的金额进行回购,并约定了未能成功上市的对赌恢复条款。| | |2021年11月30日上述三方签署了《关于股份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 |》,将上述对赌条款进行了变更,主要内容为:如奥美森未能在| | |2022年6月30日前获得IPO申报受理,由奥美森技术按照一定的金| | |额进行回购;若在2022年6月30日前获得了IPO申报受理,《股份| | |回购协议》约定的对赌条款终止,且不附对赌恢复条款。 | | |上述对赌条款符合监管相关规定,且已签订IPO申报材料受理即 | | |对赌条款终止的补充协议,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及股权稳定| |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 | (2)与前海宏泰的对赌情况 | | |报告期内,公司及龙晓斌、龙晓明与前海宏泰于2019年12月20日| | |签署了《深圳前海宏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广东盈峰投| |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 | |让事宜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 |约定了对赌条款,主要内容为:如奥美森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 | |能完成IPO上市或未能被上市公司并购或出现重大不利情形,由 | | |龙晓斌、龙晓明按照一定的金额进行回购。2021年11月15日上述| | |三方签订了《补充协议》,主要内容为: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 |上市申报受理之日起,《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终止,任何一方不| | |得依据《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约定的条款主张任何权利。 | | |上述对赌条款符合监管相关规定,且已签订IPO申报材料受理即 | | |对赌条款终止的补充协议,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及股权稳定| |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 | (3)与盈峰投资的对赌情况 | | |2014年12月,盈峰投资与奥美森有限以及龙晓斌、龙晓明三方签| | |订的《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约定股权回购的条款:若奥| | |美森有限不能在盈峰投资登记为公司股东之日起36个月内实现合| | |格的IPO,投资人有权要求龙晓斌、龙晓明或实际控制人回购投 | | |资人所持有的股份。2014年12月,广东盈峰投资合伙企业向发行| | |人投资2880万元,所持股份占比8%,股改后持股480万股。2015 | | |年3月,盈峰投资与奥美森有限以及龙晓斌、龙晓明三方签订的 | | |《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中约定:奥美森有限引进的投资| | |者价格低于盈峰投资入股价格,由实际控制人龙晓斌和龙晓明补| | |足差价或无偿转让股份至新进投资者价格相同。 | | |截至2020年6月30日,盈峰投资通过协议转让和集合竞价方式将 | | |持有公司的股份全部转让,盈峰投资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 | |现有或潜在纠纷或争议。 | | | 2、终止挂牌后 | | |2021年1月15日,龙晓明与高凤勇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自发 | | |行人在股转系统摘牌后的10个工作日内高凤勇将其所持发行人合| | |计4,999股股份转让给龙晓明,转让价格为15元/股,交易总额为| | |74,985元。2021年4月7日,龙晓明在履行了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 |后,将股份转让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了高凤勇。 | | |2021年3月18日,龙晓明与北京万得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万得 | | |富-软财富时代一号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万得富一号”)| | |、北京万得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万得富-软财富时代二号私募| | |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万得富二号”)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 | |万得富一号、万得富二号将其所持发行人合计2,500股股份转让 | | |给龙晓明,转让价格分别为20.16元/股、20元/股,交易总额为5| | |0,235元。2021年3月31日,龙晓明将股份转让款通过银行转账方| | |式分别支付给了万得富一号、万得富二号。 | | |2021年4月19日,龙晓明与北京恒盛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恒 | | |盛新三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恒盛新三板”)、北京| | |恒盛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德州金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以下简称“德州金石”)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恒盛| | |新三板、德州金石将其所持发行人合计200股股份转让给龙晓明 | | |,转让价格均为25元/股,交易总额为5,000元。2021年4月24日 | | |,龙晓明将股份转让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分别支付给了恒盛新三| | |板、德州金石。 | | | 此后,发行人股份未发生变动。 | | |2023年8月30日,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 |股转函[2023]2637号文《关于同意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函》”的同意,公司股票| | |已于2023年9月27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 | |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2000| | |7556088585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60,000,000.00元,股份总数6| | |,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公司注册地址为广东省中山市南区 | | |街道圣都南路88号,法定代表人龙晓斌。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5-09-22|上市日期 |2025-10-10|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2300.0000 |每股发行价(元) |8.25 | ├──────────┼─────┼──────────┼─────┤ |发行费用(万元) |2576.97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18975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16398.03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36.11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37.11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2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12.52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9-1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中山市奥默生贸易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郴州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深圳市艾克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51.00| ├──────────────────┼────────┼─────┤ |中山奥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中山市中科智能制造研究院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中山市博奥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西艾制热制冷设备制造(中山市)有限公司| 子公司 | 100.00|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准,本站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本站不担保服 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 错发生都不作担保。本站对在本站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本站提供的包括本站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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