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002997 瑞鹄模具 更新日期:2025-04-19◇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Rayhoo Motor Dies Co.,Ltd. | ├────┼───────────┬────┬───────────┤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证券代码|002997 | ├────┼───────────┴────┴───────────┤ |曾用简称| | ├────┼────────────────────────────┤ |行业类别|汽车 | ├────┼───────────┬────┬───────────┤ |证券类型|深圳A股 |上市日期|2020-09-03 | ├────┼───────────┼────┼───────────┤ |法人代表|柴震 |总 经 理|庞先伟 | ├────┼───────────┼────┼───────────┤ |公司董秘|李江 |独立董事|刘芳端,张冬花,王洪俊 | ├────┼───────────┼────┼───────────┤ |联系电话|86-553-5623207 |传 真|86-553-5623209 | ├────┼───────────┴────┴───────────┤ |公司网址|www.rayhoo.net | ├────┼────────────────────────────┤ |电子信箱|bodo@rayhoo.net | ├────┼────────────────────────────┤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银湖北| | |路22号 | ├────┼────────────────────────────┤ |办公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银湖北| | |路22号 | ├────┼────────────────────────────┤ |经营范围|开发、设计、制造汽车模具、夹具、检具、车身焊接总成及白车| | |身,汽车车身轻量化制造技术研发,机器人集成,汽车自动化生| | |产线设备、汽车非标设备的制造、安装、调试及维护。(依法须| |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汽车制造装备业务及汽车轻量化零部件业务。 | ├────┼────────────────────────────┤ |历史沿革| 1、2002年3月,安徽福臻设立。 | | |2001年12月29日,芜湖奇瑞科技有限公司、福臻实业股份有限公| | |司和中国台湾籍自然人陈志华签订《中外合资经营<安徽福臻技 | | |研有限公司>合同书》,并制定了《中外合资经营<安徽福臻技研| | |有限公司>章程》,共同设立安徽福臻技研有限公司。 | | |2002年3月12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发《关于同意设 | | |立安徽福臻技研有限公司的批复》(开管秘[2002]45号),批复| | |同意设立安徽福臻技研有限公司,同意投资者签署的安徽福臻合| | |资合同和公司章程。 | | |2002年3月1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核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 | | |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皖府资字[2002]0046号)。 | | |2002年3月15日,公司取得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 | | |为企合皖芜总字第000445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2002年7月16日,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中天分所出具了华普中 | | |天分外验字(2002)第013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2 | | |年7月11日,安徽福臻已收到全体股东实际缴纳的货币出资337.3| | |5万美元。 | | | 安徽福臻设立时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 | |2、2003年8月,安徽福臻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6,160万 | | |元。 | | |2003年8月6日,安徽福臻董事会做出决议,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 | |增加至人民币6,160.00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360.00| | |万元,全部由奇瑞科技认缴,增资价格每股1元。 | | |2003年8月12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发《关于同意安 | | |徽福臻技研有限公司增资及股权变更的批复》(开管秘[2003]22| | |5号),批复同意安徽福臻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800.00万元增加 | | |至6,160.00万元,同意安徽福臻调整出资比例,同意安徽福臻合| | |同及章程修正案。 | | |2003年8月15日,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中天分所出具了华会中 | | |分外验字(2003)第034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3年8| | |月12日,安徽福臻已收到奇瑞科技实际缴纳的货币出资人民币3,| | |360.00万元。 | | |2003年8月18日,安徽福臻就上述增资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 | |。 | | |3、2007年12月,安徽福臻第一次股权转让及委托持股形成,公 | | |司名称变更为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 | | |2007年5月16日,安徽福臻董事会做出决议,同意台湾福臻、陈 | | |志华分别将其持有的安徽福臻18.18%、6.82%股权转让给LeiGu(| | |美籍华人,中文名为顾镭,下同)。 | | |台湾福臻、陈志华分别与LeiGu于2007年5月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 |》,约定台湾福臻、陈志华分别将其所持安徽福臻全部股权转让| | |给LeiGu。2007年5月,奇瑞科技与LeiGu签订了《委托持股协议 | | |》,奇瑞科技成为安徽福臻上述25%股权的实际持有人,同意由L| | |eiGu作为安徽福臻25%股权的名义持有人,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 | | |利。 | | |2007年6月5日,安徽福臻召开董事会,决议将公司名称变更为瑞| | |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 | | |2007年12月10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发《关于核准安| | |徽福臻技研有限公司名称及股权变更的通知》(开管秘[2007]48| | |1号),批复同意公司股权转让及名称变更。 | | |2007年12月19日,瑞鹄有限就上述变更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 |。 | | |4、2011年12月,瑞鹄有限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增加至13,500 | | |万元。 | | |2011年9月6日,瑞鹄有限董事会做出决议,将公司未分配利润7,| | |340.00万元转增为注册资本。 | | |2011年12月13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发《关于核准瑞| | |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增资的通知》(开管秘[2011]537号),同 | | |意瑞鹄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3,500.00万元,同意瑞鹄有 | | |限就增资事项签署的合同及章程修正案。 | | |2011年12月15日,安徽新平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新平| | |泰会外验字(2011)第018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1 | | |年12月15日,公司已将未分配利润人民币7,340.00万元转增注册| | |资本。 | | |2011年12月16日,瑞鹄有限就上述增资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 |。 | | |5、2014年12月,瑞鹄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变更控股股东及实 | | |际控制人)。2014年8月9日,瑞鹄有限董事会做出决议,同意奇| | |瑞科技转让其持有的公司55%股权,本次转让实行公开挂牌转让 | | |交易,公司管理层拟设立持股公司参与本次竞买。 | | |2014年10月28日,华普天健出具了会审字[2014]2583号《审计报| | |告》,经审计,截至2014年5月31日,瑞鹄有限归属于母公司股 | | |东净资产为23,235.05万元。 | | |2014年10月28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奇瑞科技| | |拟转让所持有的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55%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 | | |告书》(中水致远评报字[2014]2088号),经评估,截至2014年| | |5月31日,瑞鹄有限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5,924.| | |65万元,本次转让标的对应评估价值为14,258.56万元。该资产 | | |评估结果已经芜湖市国资委备案并取得了《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 | |案表》(备案编号:201451)。 | | |2014年11月17日,芜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 | |意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转让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55%股 | | |权及管理层参与竞买的批复》(国资经[2014]145号),同意奇 | | |瑞科技对外挂牌转让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55%股权,转让起始 | | |价不低于评估价;同意柴震等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管理层成立| | |的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参与竞买,与社会其他意向受让方| | |平等竞争。 | | |2014年11月21日,奇瑞科技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了《瑞鹄| | |汽车模具有限公司55%国有股权挂牌转让公告》,拟转让瑞鹄汽 | | |车模具有限公司55%国有股权,标的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5,038.00| | |万元,不低于本次转让标的对应的评估价值14,258.56万元。 | | |2014年12月19日,宏博科技以15,038.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竞得 | | |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55%国有股权。同日,奇瑞科技与宏博科 | | |技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 | | |2014年12月19日,瑞鹄有限董事会做出决议,同意奇瑞科技向宏| | |博科技转让其所持有公司55%股权(对应出资额人民币7,425.00 | | |万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5,038.00万元。 | | |2014年12月22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发《关于核准瑞| | |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通知》(开管秘[2014]475号) | | |,同意公司原股东奇瑞科技将55%股权以15,038.00万元人民币转| | |让给宏博科技。 | | |2014年12月24日,瑞鹄有限就上述股权变更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 | |登记。 | | |至此,公司控股股东由奇瑞科技变更为宏博科技,实际控制人变| | |更为柴震先生。 | | |6、2015年9月,瑞鹄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及委托持股解除。 | | |2015年6月18日,奇瑞科技控股股东奇瑞控股向芜湖市国资委请 | | |示,拟挂牌转让LeiGu代奇瑞科技持有的瑞鹄有限25%股权。 | | |2015年6月19日,华普天健出具了会审字[2015]2906号《审计报 | | |告》,经审计,截至2015年5月31日,瑞鹄有限归属于母公司股 | | |东净资产为16,865.22万元。 | | |2015年6月23日,芜湖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挂牌转让瑞鹄模 | | |具25%股权的批复》(国资经[2015]85号):同意奇瑞科技对外 | | |挂牌转让LeiGu持有的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25%股权(实际持有| | |人为奇瑞科技),挂牌起始价不低于评估价。 | | |2015年7月10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奇瑞科技 | | |拟转让顾镭代其持有的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25%股权项目资产 | | |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5]2221号),经评估,截至20| | |15年5月31日,瑞鹄有限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评估价值为32,| | |029.35万元,本次转让标的对应评估价值为8,007.34万元。该资| | |产评估结果已经芜湖市国资委备案并取得了《国有资产评估项目| | |备案表》(备案编号:201558)。 | | |2015年8月30日,瑞鹄有限董事会做出决议,同意LeiGu转让其持| | |有的公司25%股权,转让通过公开挂牌转让交易方式,转让价格 | | |不得低于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值。 | | |2015年8月31日,LeiGu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了《瑞鹄汽车| | |模具有限公司25%股权挂牌转让公告》,拟转让瑞鹄汽车模具有 | | |限公司25%股权,标的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8,100.00万元,不低 | | |于本次转让标的对应评估价值8,007.34万元。 | | |2015年9月28日,江苏毅达并购成长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及芜湖艾科汽车技术有限公司(系奇瑞科技全资子公司)以合计| | |8,10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拍得瑞鹄有限25%股权。其中,江苏 | | |毅达以6,48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受让瑞鹄有限20%股权,芜湖 | | |艾科以1,620.00万元人民币价格受让瑞鹄有限5%股权。2015年9 | | |月29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发《关于核准瑞鹄汽车模| | |具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通知》(开管秘[2015]263号),同意公 | | |司原股东LeiGu将20%、5%股权分别转让给江苏毅达及芜湖艾科。| | |同日,江苏毅达及芜湖艾科与LeiGu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 | | |2015年9月30日,瑞鹄有限就上述股权变更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 | | |登记,公司性质由中外合资企业转变为内资企业。 | | |至此,奇瑞科技与LeiGu之间签订的委托持股协议自行终止,股 | | |权代持关系清理完毕。 | | |就上述股权代持安排及代持股权对外转让事项,相关各方确认如| | |下: | | |(1)奇瑞科技确认:上述委托持股事项真实,就委托持股相关 | | |协议的签署及履行,其与LeiGu未发生、亦不存在任何争议、纠 | | |纷或潜在纠纷;奇瑞科技与LeiGu均认可委托持股关系于完成向 | | |江苏毅达、芜湖艾科股权转让时即自动解除,相应委托持股协议| | |等亦相应自动解除,其与LeiGu对此均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 | | |潜在纠纷;并确认江苏毅达、芜湖艾科受让的瑞鹄有限股权为完| | |整股权、完整享有包括表决权、监督权、知情权、分红权等在内| | |的所有股东权利;确认奇瑞科技实际享受或取得了代持股权的全| | |部收益(包括代持股权转让的价款)。 | | |(2)LeiGu确认:上述委托持股事项真实,就委托持股相关协议| | |的签署及履行,其与奇瑞科技未发生、亦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 | |或潜在纠纷;其与奇瑞科技均认可委托持股关系于完成向江苏毅| | |达、芜湖艾科股权转让时即自动解除,相应委托持股协议等亦相| | |应自动解除,其与奇瑞科技对此均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 | |纠纷;并确认江苏毅达、芜湖艾科受让的瑞鹄有限股权为完整股| | |权、完整享有包括表决权、监督权、知情权、分红权等在内的所| | |有股东权利;确认奇瑞科技实际享受或取得了代持股权的全部收| | |益(包括代持股权转让的价款)。 | | |(3)江苏毅达、芜湖艾科确认:其自LeiGu处受让的LeiGu代持 | | |股权为完整股权、完整享有包括表决权、监督权、知情权、分红| | |权等在内的所有股东权利;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其与奇瑞科技| | |及LeiGu均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 | | |就上述股权代持安排事项,芜湖经开区管委会于2015年8月10日 | | |出具确认函,确认“瑞鹄有限自设立至LeiGu持股期间一直为中 | | |外合资企业性质,瑞鹄有限持有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在| | |此期间持续有效,瑞鹄有限不会因此被芜湖经开区管委会撤销已| | |颁发的批准证书,委托持股事宜不影响瑞鹄有限法人主体资格的| | |合法、合规性”。 | | |奇瑞科技亦出具了《承诺函》:若瑞鹄有限以中外合资企业身份| | |享受的相应优惠政策因故被收回的,由奇瑞科技直接承担补缴责| | |任或对瑞鹄有限补交税额进行全额补偿。 | | |芜湖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4月30日出具《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瑞 | | |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确认》,就上述股| | |权代持事项确认如下: | | |瑞鹄有限设立时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依法取得了相应的外商| | |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奇瑞科技于2007年5月受让瑞鹄有限外资股 | | |东持有的合计25%股权,并委托LeiGu(顾镭,美籍华人)持有上| | |述25%股权。由于奇瑞科技2011年12月22日前为非国有企业,奇 | | |瑞科技就上述委托持股安排无需取得国资监管部门的批准或备案| | |。2011年12月23日奇瑞科技成为国有控股公司后,奇瑞科技委托| | |LeiGu持有的瑞鹄有限25%股权相应属于国有产权,奇瑞科技、Le| | |iGu于2015年9月按照国资监管部门规定将其持有的国有股权通过| | |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转让后,瑞鹄有限企业性质由中外合资经营| | |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此前依法取得并持续有效的外商投资企业| | |批准证书相应缴销。瑞鹄有限上述情形合法合规,未造成国有资| | |产流失或相关利益受损,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 | |综上,鉴于奇瑞科技与LeiGu之间的上述股权代持安排及相应签 | | |署的相关协议已于上述代持股权向江苏毅达及芜湖艾科转让完成| | |时终止,委托持股关系已清理完毕,奇瑞科技与LeiGu之间曾经 | | |存在的股权代持安排不影响发行人股权的清晰稳定,相关各方对| | |此不存在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且已获有权政府部门确认该等| | |股权代持安排及其解除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相关利益受损、不| | |影响瑞鹄有限所持有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合法有效性| | |。 | | | 7、2016年1月,瑞鹄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 | |2015年11月10日,瑞鹄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瑞| | |鹄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变更基准日为2015年9月30日。瑞 | | |鹄有限以截至2015年9月30日经华普天健审计的净资产176,272,8| | |78.11元扣除分红15,000,000.00元后的金额161,272,878.11元为| | |基础,按照1:0.8371的折股比例折合股份13,500万股,每股面 | | |值1元,超出部分26,272,878.11元计入资本公积。 | | |2015年11月5日,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水致远评 | | |报字[2015]第244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瑞鹄有限在评估| | |基准日2015年9月30日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30,920.21万元。 | | |2015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宣告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 | |限公司成立。针对本次整体变更,华普天健出具了会验字[2015]| | |3945号《验资报告》,证明股东的出资已经足额缴纳。 | | |2015年11月30日,芜湖市国资委核发《关于同意瑞鹄汽车模具有| | |限公司股份制改造的批复》(国资经[2015]190号),同意瑞鹄 | | |有限股改方案,并确认奇瑞科技及芜湖艾科所持瑞鹄模具的股份| | |为国有法人股。 | | |2016年1月20日,安徽省国资委核发《省国资关于瑞鹄汽车模具 | | |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产权| | |函[2016]40号),原则同意瑞鹄模具制定的《国有股权设置与管| | |理方案》,瑞鹄模具总股本为13,500万股,其中:奇瑞科技(SS| | |)持有2,700万股,占总股本的20%,股权性质为国有法人股;芜| | |湖艾科(SS)持有675万股,占总股本的5%,股权性质为国有法 | | |人股。 | | |2016年1月9日,公司就本次整体变更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瑞鹄有| | |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8年4月,公司因联营企业成飞瑞鹄 | | |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等相关事项,需要对2016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 | |数据进行追溯调整,进而影响公司股改净资产,具体影响如下:| | |根据成飞瑞鹄提供的调整前后的财务报表,其2015年9月30日追 | | |溯调整增加净资产为25,454,502.26元。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相 | | |应调整增加2015年9月30日的净资产11,454,526.02元,即瑞鹄模| | |具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股改基准日净资产调整为187,727,40| | |4.13元,扣除2015年11月10日股东会决议分配的15,000,000.00 | | |元股利后的金额172,727,404.13元,按1:0.7816比例折合股份 | | |公司股本13,500万元后(股份公司股份数不变),其余37,727,4| | |04.13元计入资本公积。 | | |针对上述股改净资产调增事项,华普天健已出具专项说明,对上| | |述数据进行了确认。 | | |发行人分别于2018年10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 | |议、2018年10月25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确认上述| | |调整后的股改方案,确认上述调整不影响公司整体变更时的注册| | |资本及股本总额,确认上述调整不违反《公司法》中关于有限责| | |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 | |净资产额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股改的合法有效性。 | | |芜湖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4月30日出具《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瑞 | | |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确认》,就上述股| | |改净资产调整事项确认如下: | | |瑞鹄模具因对参股企业投资收益追溯调整等事项,使得其整体变| | |更为股份公司时审计、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净资产调增,该情形不| | |影响瑞鹄模具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合法有效性;瑞鹄模具整体| | |变更为股份公司无需因前述追溯调整等事项另行履行国资审批等| | |程序,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 | |8、2016年5月,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 | |2016年4月27日,公司取得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 | |任公司出具的股转系统函[2016]3356号《关于同意瑞鹄汽车模具| |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同| | |时,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确认,公司申请| | |挂牌时的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按照规定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 | | |公司股票公开转让,股份公司挂牌后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 | |并核准股份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挂牌手续。 | | |2016年5月30日,公司股票正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 | |牌交易,股票代码837440,股票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 | |9、2017年5月,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 |。 | | |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201| | |7年3月30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 |》。 | |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 |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终止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 |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2328号),公司股票自2017年| | |5月11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挂牌期间, | | |公司股票未发生转让行为。 | | |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挂牌及挂牌期间,规范履| | |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 | |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监管措施或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 | | 10、2018年2月,股份公司第一次股份转让。 | | |2017年12月,芜湖艾科拟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 | |瑞鹄模具67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5%。2017年12月22日, | | |奇瑞科技控股股东奇瑞控股出具了《关于对瑞鹄汽车模具公司股| | |权挂牌转让的批复》(奇瑞控股字[2017]14号),同意芜湖艾科| | |将持有的瑞鹄模具的5%股权公开挂牌转让。 | | |根据华普天健出具的会审字[2017]5527号《审计报告》,经审计| | |,截至2017年11月30日,瑞鹄模具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为27| | |,955.75万元。 | | |根据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芜湖艾科拟转让所持有| | |的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5%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 | |致远评报字[2017]020309号):截至2017年11月30日,瑞鹄模具|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评估价值为76,700.00万元,本次转让 | | |标的对应评估价值为3,835.00万元。 | | |2018年1月9日,芜湖艾科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了《瑞鹄汽| | |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675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转让公告》 | | |,拟转让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5%股份,标的挂牌起始价人| | |民币4,200.00万元,不低于本次转让标的对应的评估价值3,835.| | |00万元。 | | |2018年2月6日,安徽国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4,200.00| |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竞得瑞鹄模具5%股份,每股转让价格为6.2222| | |元。同日,芜湖艾科与安徽国富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 | | |2018年2月12日,宏博科技分别与无锡泓石汇泉股权投资管理中 | | |心(有限合伙)、陈耀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宏博科技将其| | |持有的375万股股份、135万股股份,按照每股6.2222元的价格分| | |别转让给无锡泓石汇泉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陈耀民| | |。 | | | 11、2018年3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 | |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和2018年3月15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 | |十三次临时会议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注册资本| | |由13,500万元增加至13,770万元,泓石汇泉以1,679.9940万元认| | |缴270万股,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每股增资价格为6.2222元( | | |增资价格高于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瑞鹄汽车模具| | |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 | |[2018]020024号)的对应股权评估价值),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 | |积。 | | |2018年3月19日,华普天健出具了会验字(2018)2899号《验资 | | |报告》: | | |经审验,截至2018年3月16日,公司已收到泓石汇泉16,799,940 | | |元资金,其中270万元计入股本,剩余1,409.9940万元计入资本 | | |公积。 | | | 12、2019年4月,股份公司第二次股份转让。 | | |2019年4月19日,江苏毅达与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一期基金合伙 | | |企业(有限合伙)、滁州中安创投新兴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合肥中安海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民| | |铢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 | |定江苏毅达将其持有公司的900万股、444.1944万股、444.1944 | | |万股及248万股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 | | |日,发行人股权结构未发生其他变化。 | |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 |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71号文)核| | |准,2020年8月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90.00 | | |万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股本人民币4,590.00万元,本次公开 | | |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8,360.00万元。 | |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 |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37号文)批准,本公| | |司于2022年6月22日公开发行439.80万份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份 | | |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3,980.00万元。 | |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691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 | |于2022年7月2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 | |截至2024年3月29日,“瑞鹄转债”因转股累计减少4,388,562张| | |,累计转股数额为25,721,325股,剩余9,438张“瑞鹄转债”于2| | |024年4月1日被公司提前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瑞鹄转债” | |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公司股本总数为209,321,325股。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0-08-25|上市日期 |2020-09-03|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4590.0000 |每股发行价(元) |12.48 | ├──────────┼─────┼──────────┼─────┤ |发行费用(万元) |7677.20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57283.2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49606.00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15.00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17.97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2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20.67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4-12-31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芜湖瑞鹄浩博模具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51.00| ├──────────────────┼────────┼─────┤ |芜湖瑞鹄汽车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55.00| ├──────────────────┼────────┼─────┤ |芜湖瑞鹄检具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天津瑞津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RAYHOO MOTOR DIES SINGAPORE PTE.LTD.| 子公司 | 100.00| ├──────────────────┼────────┼─────┤ |安徽成飞集成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45.00| ├──────────────────┼────────┼─────┤ |安徽瑞祥工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85.00| ├──────────────────┼────────┼─────┤ |武汉瑞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85.00|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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