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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道☆ ◇601188 龙江交通 更新日期:2014-08-06◇
【2011-11-16】
龙江交通(601188)调高省内高速公路收费
    龙江交通今天公告,自11月15日起,统一调整黑龙江全省在用高速公路车辆通
行费收费标准,8座以上、2吨以上客货车收费调高0.13至0.45元/车?公里,幅度在
16%至41%。
    公司同时公告,根据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物价监
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自11
月起,统一对在黑龙江省高速公路行使应当缴纳车辆通行费的所有载货类机动车试
行计重收取通行费,其中包括公司拥有经营权的哈大高速公路。公司称,本次计重
收费预计将对公司的通行费收入产生积极的影响。
【出处】上海证券报【作者】

【2011-08-15】
龙江交通(601188)8.4亿元拿地
    龙江交通(601188)公告,公司参与哈尔滨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
牌出让活动,并以8.4亿元的价格竞得哈尔滨市群里第五大道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开发住宅和商业地产。
    此外,中青旅(600138)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古北水镇旅游有限公司中
标了密云县古北水镇国际休闲度假旅游区一期项目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
价款为2.6亿元。
【出处】中国证券网【作者】

【2010-12-30】
纳川管材登陆创业板 龙江交通(601188)子公司莫名"做嫁衣"
    上市公司子公司出借生产线、提供技术支持,乃至贴上自有品牌,襄助一位无
关联人士创业;经营成熟后,创业公司退租、更名、换贴新牌,于两年后登陆创业
板。这是发生于纳川管材与龙江交通子公司大连东高之间的幕后剧情。如今,创业
者即将身价亿万;而襄助者无甚回报,仍在亏损中沉沦。
    12月28日,证监会审核通过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于创业板IPO的
申请。查阅招股书,纳川管材主营新型排水管材,产品为HDPE缠绕增强管,2007至
2009年实现营收4823.05万、1.08亿、1.68亿,实现净利513.18万、2247.72万、46
79.17万,三年综合毛利率34.43%、43.11%、48.44%,成长性与盈利能力均较同期
创业板公司出众。
    但细览招股书,可见纳川管材系于2008年底方才改制更名,此前公司名为“泉
州市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其产品贴牌也非“纳川”,而是“东高”。纵览百
余份已上市的创业板企业招股书,上市前两年完全变更公司名称、产品品牌的情况
实属罕见。
    更名改姓牵出了一系列故事。据招股书披露,纳川管材2003年成立时与大连东
高建立产品经销关系;2004年开始向后者租赁两条生产线;2005年起建立战略合作
关系——大连东高授权纳川管材使用“东高”品牌,两者还统一口径将纳川管材以
“东高泉州子公司”的名义对外宣传。2008年底两者终止战略合作关系;2009年12
月年前者退租后者的两条生产线。
    上述大连东高是何来历?查招股书,纳川管材主营的HDPE缠绕增强管,因技术
、市场的双重门槛,在国内竞争对手较少,主要是石家庄宝石克拉、大连东高哈尔
滨分公司等。
    另据招股书,纳川管材2004年7月起向大连东高租赁生产线;2007年10月公司
购建了一条生产线;2008年10月及2009年11月又购建了两条;2009年12月又购买了
两条,同时停止租赁大连东高的生产线。由此,纳川管材的自主产能直至2009年底
才基本确立。
    再查公司明细产能,2007年为5175万吨,产能利用率为66.88%,至2009年底为
9100万吨,利用率提至88.85%。由此,公司2009年之前产能亦主要来自所租赁的生
产线。
    此外,纳川管材创始人陈志江的背景为罗克韦尔在福建首席代表,并非HDPE缠
绕增强管的业内人士,2003年与大连东高合作创立了公司——前者提供土地、厂房
;后者提供技术、生产线、乃至品牌。
    曾经“泉州子公司”,今朝更名改姓后鲤跃龙门即将成为创业板上市公司,这
背后大连东高的付出与受益如何?
    招股书多次强调,纳川管材至成立以来与大连东高不存在股权关系。
    招股书上所记载的事实诚然如此。大连东高从未持有纳川管材任何股权,前者
6年来账面上的收益仅为租赁生产线的收入——2004年至2009年合计1506万元。
    较为讽刺的是,纳川管材表示,2009年已全面掌握HDPE缠绕增强管生产线的核
心技术并有所创新,先后自行购建了三条生产线,多方面的性能指标已超越原租赁
,因此于2009年底退租了大连东高的生产线。
    大连东高何以不计回报,倾囊襄助于他人?进一步查阅资料,大连东高成立于
2001年,控股股东为沪市上市公司龙江交通(由东北高速分立而来),持股92.5%
。
    查阅东北高速2006年至2009年年报,大连东高实现净利润-2080万、-1930万、
-237万、-2080万。同时,后者还与包括其母公司在内的多家关联企业存在大额借
款纠纷。
【出处】上海证券报【作者】郭成林

【2010-11-18】
龙江交通(601188)涉足城市出租车业
    龙江交通今日公告,公司子公司黑龙江龙运现代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在哈尔滨市
政府采购中心召开的哈尔滨市出租汽车经营权服务采购招标会上,中得第一标,取
得500台哈尔滨市出租汽车经营权。
    本次招标出让的经营权使用期限为8年,经营权有偿出让金为8万元/个。本次
中标资金为龙运现代自有资金,总计4000万元。据悉,2011年1月5日哈尔滨市冰雪
节前,本次中标的出租汽车运营牌照将正式投入运营。
    龙江交通表示,龙运现代取得500台出租车运营权后,将成为哈尔滨市规模较
大的出租车专营公司,哈尔滨市十年未增加出租车运力,据不完全统计,哈尔滨市
出租车有效里程利用率平均为84.1%,高峰期达95%以上,运力已严重不足,龙运现
代涉足城市出租车业,是公司实施“多元化”发展战略迈出的重要一步。本次中标
对公司本年度利润无重大影响。
【出处】上海证券报【作者】吴芳兰

【2010-11-12】
龙江交通(601188)获10年税收优惠
    龙江交通今天表示,公司与哈尔滨市道里区政府签订了有关税收优惠的协议,
自公司成立开始纳税之日起,哈尔滨市道里区政府将按公司年缴纳税金区级留成部
分的一定比例提取扶持企业发展资金划拨给公司,政策优惠期为10年,其中第1至3
年为100%;第4至7年为50%;第8至10年为30%。
    龙江交通今天还公告,公司将持有的东绥公司48.76%股权转让给第一大股东龙
高集团,转让价格拟为7.472亿元。经初步测算,此次股权转让将为公司带来约100
0万元的投资收益。
    根据哈尔滨市城市快速路建设规划,哈尔滨市长江路打通工程完工后,将形成
双向六车道景观大道,一路向东延伸至阿城,成为哈尔滨市东部地区的出城口之一
,这将分流东绥公司拥有的哈尚高速公路哈尔滨至阿城路段的车流量。公司称,股
权转让将有效地化解因哈尔滨市城市快速路建设规划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的因素,同时将转让所得资金投向更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项目,将优化公司的资
产结构,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出处】上海证券报【作者】阮晓琴

【2010-11-12】
龙江交通(601188)7.47亿出售子公司股权
    龙江交通(601188)公告,公司拟将所持有的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
司48.76%股权,转让给第一大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转让价格为7.47亿
元。
    此次交易将有效化解因哈尔滨市城市快速路建设规划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的不
利影响,同时将转让所得资金投向更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项目,将优化公司的资
产结构,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另外,龙江交通近日与哈尔滨市道里区政府签订了税收优惠的协议。自公司成
立开始纳税之日起,哈尔滨市道里区政府将按公司年缴纳税金区级留成部分的一定
比例提取扶持企业发展资金划拨给公司,政策优惠期为10年,其中第1至3年为100%
;第4至7年为50%;第8至10年为30%。
     
【出处】证券时报【作者】文泰

【2010-03-22】
龙江交通(601188)将获政府支持
    在19日举行的龙江交通(601518)上市仪式上,黑龙江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杜家毫表示将全力支持公司创新发展,打造优质上市公司。
    杜家毫说,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促进经济发
展,大力支持和推动地方主导产业与资本市场有机结合,着力进行体制和机制创新
,为企业上市融资创造良好政策环境。龙江交通填补了黑龙江省交通运输业上市公
司的空白。黑龙江省正在实施三年高速公路决战,三年内将建设3000多公里高速公
路,同时还在进行黑龙江机场的扩建,推进黑龙江对俄口岸大通道建设,将为龙江
交通的发展提供新的前景。
【出处】中国证券网【作者】

【2010-03-19】
首例上市公司分立试点收官 吉林高速(601518)和龙江交通今上市
    上交所3月18日晚间公告,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和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A股股票将在3月19日起上市交易。至此,东北高速的分立工作宣告完成。
    公告显示,吉林高速(601518)和龙江交通(601188)A股股本均为12.13亿股
,其中各有6.16亿股于3月19日起上市交易。
    吉林高速和龙江交通于今日分别刊发《分立上市公告书》。公告书显示,截至
2009年12月31日,吉林高速备考每股净资产为1.22元,2009年度备考每股收益为0.
104元。龙江交通备考每股净资产为1.90元;2009年度备考每股收益为0.09元。
    两家公司大股东龙高集团和吉高集团分别承诺,为增强分立后公司的持续盈利
能力,在分立上市事项完成后,将积极支持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在两年内选择适
当时机依法、合规地将其拥有的高速公路等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东北高速本次分立是上市公司进行分立的首次试点,也是上市公司利用资本市
场进行并购重组的一种创新形式。上市公司分立的经济意义是,解放和促进生产力
的发展,有利于降低上市公司多元业务之间的负面协同效应,有利于解决历史遗留
问题,提高公司治理的效力。上市公司分立应当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应当具备《证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有利于消除负面制约并获得更
好发展。分立后的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和持续性关联交易,能够清楚划分资产
、债务,新公司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此外,公司分
立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东北高速分立试点基本符合这些条件。
    业内专家认为,东北高速分立试点不具有可仿效性。东北高速是在特定历史时
期按照当时"限报家数"的证券发行管理体制,将黑龙江、吉林两省高速公司捆绑上
市形成的产物。公司上市后未能完成经营机制转换工作,仍然维持地方行政管理体
制,导致股东之间产生的矛盾和对立,形成了公司治理长期不健全的状态,造成了
风险和不稳定因素,这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属极个别案例。东北高速进行分立试点,
是采用国际通行和我国法律许可的金融工具,以市场化方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据介绍,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分立尚处于试点阶段,证监会结合本次东北高速
分立试点案例,总结经验,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上市公司分立试行办法》
,严格上市公司分立标准和条件,在条件成熟时,依法合规,谨慎推开试点工作。
【出处】上海证券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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