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公路 黑龙江 破净股 机构重仓 东北振兴 央国企改革 石墨烯 参股银行 稀缺资源 新能源
一般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收费公路,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产品、建筑材料,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类项目除外、国营贸易管理或国家限制项目取得授权或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公路养护服务,园林绿化。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企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高速公路收费运营管理。除主营业务外,公司既有产业平稳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项目稳步推进。
公路作为最基础、最广泛的交通基础设施,是衔接其他各种运输方式和发挥综合交通网络整体效率的主要支撑,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十三五”时期,我国公路交通保持了较为平稳的发展态势,发展水平跃上新的大台阶,全国公路总里程接近 520 万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 16.1 万公里。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聚焦提升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质量,提升公路养护效能、提升路网管理运行和服务水平,提升道路运输服务品质,增强创新发展动力, 增强安全应急保障,推进公路绿色发展和推进行业治理能力全面提升等八项重点任务。未来随着运输结构调整等,我国公路交通将呈现多样化、差异化等特征。公司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板块唯一上市公司,拥有哈大高速的收费经营权。哈大高速路产质量、配套设施、服务水平等在省内首屈一指,享有“龙江第一路”的美称。
(一)优质路产与品牌优势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领域,所辖路产质量优良,智慧化水平高,通行效率突出,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所辖哈大高速被誉为"龙江第一路",其路况水平、配套设施、智慧化程度、服务质量及管理效能均处于省内领先地位,长期为公司贡献稳定现金流。依托优质的管理水平和经验丰富的团队,公司还对外提供高速公路管养服务,输出品牌价值,进一步巩固主业基础。(二)智慧交通技术领先哈大高速在全国率先实现全场景、全覆盖的智慧云收费模式,应用视频云联网系统与AR实景地图指挥系统等先进技术,完成关键路段视频监控全覆盖,实现对危险与突发情况的智能预判。公司自主研发"龙江交通管家"微信小程序,为司乘提供绿通计算器、政策查询及AI助手等便民功能,并支持车辆数据统计与分析,显著提升通行效率与服务品质。通过推进数智化转型,实现道路情况自动采集与识别,形成独特的智慧交通优势。(三)成熟产业稳健支撑公司现有业务涵盖高速公路收费与养护、出租车运营、房地产销售、股权投资及集采业务等。多年来,成熟项目的稳健运行为公司业绩提供了持续支撑。出租车、大宗集采等产业在稳定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实现新突破,为公司业绩提供有力支撑。(四)新兴产业发展潜力公司全力推动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项目落地,光伏装机规模创新高,积累了丰富的运营经验;依托工农村石墨矿的开发建设,石墨科技板块持续强化研发能力,已拥有2项石墨产品专利技术。公司以市场为导向,加速石墨产品科技成果转化,新能源、新材料领域发展潜力显著,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五)全面风控体系保障公司构建了集风控、法务、内控、合规于一体的"四位一体"管理体系,实现对经营全过程的有效监督。通过细化风险认定标准,做到对中高风险早识别、早干预,保障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六)积极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邮箱及上证e互动等渠道,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战略与价值,树立了积极可靠的资本市场形象。(七)专业化人才队伍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团队,成功将管理经验、技术服务与品牌价值转化为实际收益。随着新能源、新材料项目的推进,公司引进了一批具备实际生产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有力支撑了战略实施。(八)良好政企协同能力公司控股股东龙高集团的股东为交投集团,作为黑龙江省主要的高速公路投资运营主体,交投集团具备较强的政企沟通、行业协调与资源整合能力。公司作为省内唯一公路类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始终与地方政府及行业协会保持良好沟通。(九)稳定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将现金分红政策明确写入公司章程,自上市以来坚持每年现金分红。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均超过60%,切实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
参股东绥高速,占其注册资本48.76%,东绥高速主要经营和管理哈尚高速公路,里程126.4公里,收费期限至2034年。
在分立上市事项完成后,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将积极支持分立后两公司持续发展,在两年内将鹤大公路牡丹江至杏山段高速公路资产在本次分立上市后注入分立后公司。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分立后向新公司注入资产的批复》文件批准,黑龙江高速公路集团公司拟向龙江交通注入鹤大公路牡丹江至杏山段高速公路资产。上述资产的注入方案尚待进一步论证,并且在资产注入实施时需取得有关监管部门的批准,目前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012年12月,公司拟以2.25元/股的价格向控股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发行102,222,222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3亿元,全部用于超比例认购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增发的股份13,380万股。通过此次定向增发,公司将持有龙江银行7.97%的股权,成为第三大股东。随着龙江银行盈利能力的进一步增强,公司未来的投资收益将进一步提升。
2016年龙江银行实现净利润159,068.70万元,按照权益法核算,公司合并净利润达12,570.27万元,对公司净利润增长做出积极贡献。
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承诺,东北高速分立上市方案实施完成后,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2010年3月19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龙高集团直接或间接所持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龙高集团直接或间接所持股份。
2018年6月20日公告,公司第二大股东黑龙江元龙景运之一致行动人穗甬控股于6月20日增持公司股份15,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11%。元龙景运及其一致行动人穗甬控股计划自6月20日起6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票,累计增持不低于1,316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不高于6,578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
2018年12月20日公告,截至2018年12月19日,公司第二大股东元龙景运及其一致行动人穗甬控股的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届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12月19日期间,元龙景运及其一致行动人穗甬控股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4,800,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47%,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数量区间下限。此前,元龙景运计划累计增持不低于1,316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不高于6,578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