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301122 采纳股份 更新日期:2025-10-28◇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Caina Technology Co.,Ltd. | ├────┼───────────┬────┬───────────┤ |证券简称|采纳股份 |证券代码|301122 | ├────┼───────────┴────┴───────────┤ |曾用简称| | ├────┼────────────────────────────┤ |行业类别|医药生物 | ├────┼───────────┬────┬───────────┤ |证券类型|创业版 |上市日期|2022-01-26 | ├────┼───────────┼────┼───────────┤ |法人代表|陆军 |总 经 理|陆军 | ├────┼───────────┼────┼───────────┤ |公司董秘|陆维炜 |独立董事|夏立扬,王尚虎,刘斌 | ├────┼───────────┼────┼───────────┤ |联系电话|86-510-86396766 |传 真|86-510-86866666-8009 | ├────┼───────────┴────┴───────────┤ |公司网址|www.caina.ltd | ├────┼────────────────────────────┤ |电子信箱|ir@cainamed.com | ├────┼────────────────────────────┤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华士镇澄鹿路253号 | ├────┼────────────────────────────┤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华士镇澄鹿路253号 | ├────┼────────────────────────────┤ |经营范围|芯片点胶针、兽用针、不锈钢毛细管的研制、生产、开发;五金| | |加工;橡塑制品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 |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 | |类医疗器械经营;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消毒剂| | |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进| | |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 | |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 | |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 |推广;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 | |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 | |;五金产品零售;橡胶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 | |租赁;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注射穿刺器械及实验室耗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历史沿革|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情况 | | |公司前身为江阴采纳科技有限公司,由陆军、赵晓东两名自然人| | |于2004年以货币方式出资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根 | | |据当时《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 | |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为满足上述要求,陆军个人出| | |资80万元,并委托赵晓东代为出资20万元。 | | |2004年7月22日,无锡普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阴分所出具 | | |“锡普澄内验字(2004)0260号”《验资报告》,表明截至报告| | |出具日,采纳有限的所有注册资金均已缴足。 | | |2004年7月23日,采纳有限在无锡市江阴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 | | |册,取得注册号为320281212433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1、采纳有限设立时股东赵晓东的基本情况 | | | 采纳有限设立时股东赵晓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 | |赵晓东,男,身份证号码为320219197512XXXXXX,中国国籍,住| | |址为江阴市华士镇,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赵红的妹夫。采纳有限| | |设立时赵晓东担任其车间主任(任职期限自2004年7月至2006年8| | |月),负责生产安排和设备维护。 | | |2、赵晓东代持陆军股份的背景和原因,赵晓东与陆军、发行人 | | |以及发行人 | | | 股东等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 | | (1)赵晓东代持陆军股份的背景和原因 | | |2004年7月23日,采纳有限成立时有效的《公司法》第二十条第 | | |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 | |设立”,即有限公司设立时至少需两名股东。为满足前述规定要| | |求,基于信任关系,陆军委托赵晓东代为持有采纳有限20万元注| | |册资本,赵晓东出资资金系由股东陆军实际提供。 | | |(2)赵晓东与陆军、发行人以及发行人股东等是否存在纠纷或 | | |潜在纠纷 | | |2006年8月,赵晓东有意自采纳有限离职并自主创业,经与采纳 | | |有限友好协商一致,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同时,鉴于2005年修订| | |后的《公司法》规定自然人可以成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 |赵晓东将其持有的公司20%股权转让给陆军,陆军与赵晓东之间 | | |的委托持股关系即全部解除,赵晓东与陆军、发行人就委托持股| | |关系的建立及解除均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 | |2006年8月8日,采纳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赵晓东将其持有的20| | |%股权转让给陆军;同日,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06年8月| | |13日,公司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至此,陆军和赵| | |晓东的代持关系得以解除,代持解除后,陆军直接持有采纳有限| | |100%股权。 | |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股权代持行为已解除,不存在| | |纠纷或被处罚风险,发行人股权权属清晰,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 | |成实质性障碍。 | | |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 | |2017年6月23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 | | |汇会审(2017)4303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17年3月31 | | |日,采纳有限账面净资产为83,794,134.41元。 | | |2017年7月3日,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天源评报字(20| | |17)第0238号”《评估报告》,确认截至2017年3月31日,采纳 | | |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10,032.07万元。 | | |2017年7月3日,采纳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作为发| | |起人,将采纳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截至2017年3月3| | |1日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8| | |3,794,134.41元,折合股本6,000万股,其余23,794,134.41元计| | |入资本公积;同日,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 | | |2017年9月20日,采纳有限召开创立大会,通过了采纳科技成立 | | |事宜。 | | |2017年9月20日,中汇会计师对上述情况出具了“中汇会验(201| | |7)4900号”《验资报告》并确认:全体发起人已按约定足额缴 | | |纳相应出资。 | | |2017年9月27日,公司在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 | | |登记,并领取了编号为320200000201709270016的《营业执照》 | | |。 | | |针对股份公司设立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0| | |年9月21日向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进行了分 | | |期缴纳备案,上述个人所得税税款将在2022年9月一次性予以缴 | | |纳。 | | |出于个人资金规划考虑,并根据《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 | |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 | |6号)的相关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 | | |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 | |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 | |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 | | |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发行人实际控制| | |人陆军、赵红、陆维炜,申请了个人所得税缓缴并取得了国家税| | |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出具的备案证明文件。 | | |综上,股份公司设立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2年9月一次 | | |性缴纳具有合理性。 | | | (三)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了两次增资及一次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 |: | | | 1、2019年6月,第一次增资 | | |2019年1月8日,无锡宝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采纳科技股| | |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估值咨询意见》(锡宝光评咨字(20| | |19)第0001号,以下简称“《估值咨询意见》”),2019年4月1| | |8日,新国联召开第五届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对采纳科 | | |技投资及相关事宜,投资作价以前述《估值咨询意见》为定价参| | |考依据;2019年4月22日,上述事项通过江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 | | |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 | | |2019年5月20日,采纳科技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 | | |意新国联以货币方式出资3,000.00万元对公司进行增资,取得公| | |司5%股份,对应新增注册资本315.79万元,其余2,684.21万元计| | |入资本公积,对应每股价格9.50元。本次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 | |本增加至6,315.79万元。 | | |2019年5月27日,中汇会计师出具了“中汇会验(2019)3503号 | | |”《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进行审验确认。 | | |2019年6月6日,采纳科技就此次增资在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完成工| | |商变更登记。 | | | 2、2020年6月,第二次增资 | | |2020年6月17日,采纳科技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 | | |意中信保诚以货币方式出资7,000.00万元对公司进行增资,取得| | |公司10.45%股份,对应新增注册资本736.84万元,其余6,263.16| |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对应每股价格9.50元。本次增资后,公司的| | |注册资本增加至7,052.63万元。 | | |2020年6月22日,采纳科技就此次增资在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完成 | | |工商变更登记。 | | |2020年6月23日,中汇会计师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5006号 | | |”《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进行审验确认。 | | |2020年6月29日,中信保诚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 | | |了《中信保诚人寿关于报送<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资采 | | |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报告>的报告》(中信保诚[2020]186| | |号),完成了对本次增资的投资备案。 | | | (1)中信保诚于近期入股的背景和原因 | | |发行人在本次增资前的业务规模扩张较快,需要资金扩建厂房以| | |满足产能需求并研发新产品满足市场需要。中信保诚通过对发行| | |人的尽调论证,认为发行人所处行业具有成长性,发行人产品质| | |量优、客户质量高、管理体系精细严格、研发能力强、新品储备| | |充足、未来发展规划清晰明确,具有良好的投资价值,因此决定| | |对发行人进行股权投资。中信保诚与发行人于2019年7月就本次 | | |增资事宜达成初步合意后,由于其中信保诚内部投资程序较长且| | |涉及中国银保监会投资备案手续办理,于2020年6月完成入股。 | | |(2)发行人不存在由股东介绍业务或与相关股东控制或投资的 | | |企业发生业务往来的情形 | | |报告期内,发行人始终独立经营发展,在新国联及中信保诚入股| | |前后,发行人经营模式、主要客户构成等均较为稳定,不存在重| | |大变化。发行人不存在股东向发行人介绍业务的情形,亦不存在| | |与股东及其控制或投资的企业发生业务往来的情形。 | | | 3、2020年6月,股份转让 | | |2020年6月30日,为搭建员工持股平台,陆军、陆维炜和炜达尔 | |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由陆军向炜达尔转让其所持有的| | |发行人股份400万股,由陆维炜向炜达尔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 | | |股份100万股;转让作价均为1元/股。(此时,炜达尔出资人为 | | |陆军和陆维炜,双方出资比例分别为80%和20%)当日,炜达尔向| | |陆军及陆维炜支付了股份转让款项。 | | | 自上述股份转让完成至今,公司的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化。| | |针对新国联持有发行人4.48%国有股权的情况,江苏省国资委于2| | |020年9月28日下达了《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标识| | |管理事项的批复》(苏国资复[2020]59号),采纳科技如在境内| | |发行股票并上市,新国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 | |的证券账户标注“SS”。 | | |4、新国联与中信保诚的入股价格均为每股9.50元的原因及合理 | | |性,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 | | |2019年5月20日及2020年6月17日分别为采纳科技召开临时股东大| | |会确定新国联及中信保诚增资入股事宜日期,虽时间有所间隔,| | |但其增资入股定价一致具有合理性,具体原因如下: | | |(1)中信保诚增资启动时间点和新国联增资完成时间点相近 | | |2019年2月,发行人与新国联接洽增资事宜;2019年4月,发行人| | |即启动与中信保诚增资(以下简称“本次增资”)的洽谈事宜;| | |2019年6月,新国联对发行人的增资事宜完成工商变更;2019年7| | |月,发行人与中信保诚就增资定价等关键信息达成了初步合意。| | |本次增资事宜需经中信保诚投资委员会审批并提交中国银行保险| |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备案。为履行增| | |资入股的必要程序,中信保诚于2019年7月启动尽职调查并就本 | | |次增资事宜达成初步合意后,历时一年左右先后完成了可行性研| | |究、合规研究、关联交易研究、投资采纳科技后续管理方案研究| | |、财务尽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等工作,并于2020年6月通过了 | | |中信保诚投资委员会的审议并完成了中国银保监会投资备案手续| | |。 | | |综上,中信保诚本次增资的洽谈时间和新国联增资完成时间点相| | |近,并于洽谈初期即就增资定价等关键信息达成了初步合意。由| | |于其中信保诚内部投资程序较长且涉及中国银保监会投资备案手| | |续办理,使本次增资时间晚于新国联增资入股时间一年左右。 | | | (2)两次增资定价所参考的估值一致 | | |新国联于2019年6月完成对发行人的增资事宜。根据新国联增资 | | |定价所参考的《估值咨询意见》,截至2018年9月30日,采用收 | | |益估值法对发行人股东全部权益估值为60,244.87万元。 | | |2019年7月,发行人启动与中信保诚本次增资的洽谈事宜,相关 | | |定价亦参考《估值咨询意见》与新国联增资价格,并经发行人和| | |中信保诚协商,确定为每股价格9.50元。 | | |综上,发行人上述两次增资入股价格均设定为每股9.50元具有合| | |理性。 |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52.6322万元,总股本 | | |为7052.632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 |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 | |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组成的规范的多层次治理结构;董事| | |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 | |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下设技术部、研发部| | |、生产部、质量部、采购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部、内审部| | |、办公室等主要职能部门。 | | | 公司股票于2022年1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2,245,658.00元, | | |总股本为122,245,658.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有限 | | |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46,605,0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75,640,658.00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陆军及其家族成员赵红| | |和陆维炜。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2-01-17|上市日期 |2022-01-26|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2350.8800 |每股发行价(元) |50.31 | ├──────────┼─────┼──────────┼─────┤ |发行费用(万元) |8546.53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118272.772| | | | |8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109726.24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66.00 | | |0 | |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72.46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2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83.85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准,本站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本站不担保服 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 错发生都不作担保。本站对在本站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本站提供的包括本站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 或依据这些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造成的风险和结果都自行负责,与本站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