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301333 诺思格 更新日期:2025-10-29◇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R&G Pharmastudies Co.,Ltd. | ├────┼───────────┬────┬───────────┤ |证券简称|诺思格 |证券代码|301333 | ├────┼───────────┴────┴───────────┤ |曾用简称| | ├────┼────────────────────────────┤ |行业类别|医药生物 | ├────┼───────────┬────┬───────────┤ |证券类型|创业版 |上市日期|2022-08-02 | ├────┼───────────┼────┼───────────┤ |法人代表|武杰 |总 经 理|武杰 | ├────┼───────────┼────┼───────────┤ |公司董秘|李树奇 |独立董事|闫丙旗,胡晓红,石浩海 | ├────┼───────────┼────┼───────────┤ |联系电话|86-10-88019152 |传 真|86-10-88019978 | ├────┼───────────┴────┴───────────┤ |公司网址|www.rg-pharma.com | ├────┼────────────────────────────┤ |电子信箱|ir@rg-pharma.com | ├────┼────────────────────────────┤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开发区东区创益西路518号 | ├────┼────────────────────────────┤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11层 | ├────┼────────────────────────────┤ |经营范围|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研究开发;提供医药行业技术咨询、| | |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及投资咨询(限非专项许可业务);技术进| | |出口;货物进出口;研究数据的管理与统计分析;以承接服务外| | |包方式从事数据处理等信息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翻译服务| | |。(以上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 | |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为全球的医药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综合的药物临床研发全流程一| | |体化服务。 | ├────┼────────────────────────────┤ |历史沿革|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情况 | | | 1、诺思格有限的设立 | | |发行人的前身为诺思格有限。诺思格有限成立于2008年8月22日 | | |,注册资本150万美元,由R&G(香港)出资设立。2008年8月22 | | |日,诺思格有限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并领取了注| | |册号为11000045006377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为 | | |“北京诺思格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 |2010年11月25日,北京永恩力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永| | |恩验字2010第10A251349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0年10月2| | |0日,诺思格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实缴注册资本150万美元。 | | | 2、R&G(香港)的历史沿革 | | |WU JIE(武杰)于2008年5月23日设立R&G(香港),股本10,000| | |股,每股1港元。 | | | 3、R&G(香港)独资设立发行人已完整履行必要审批程序 | | |2008年8月17日,北京经开区管委会下发《关于设立港商独资北 | | |京诺思格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批复》(京技管项审字[2008]| | |165号),同意R&G(香港)独资设立诺思格有限。 | | |2008年8月2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向诺思格有限颁发《中华人民 | | |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 |据此,R&G(香港)独资设立诺思格有限已完整履行必要审批程 | | |序。 | | | 4、发行人不属于当时有效的外资禁入目录行业 | | |根据北京市工商局于2008年8月22日向诺思格有限核发的《企业 | |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450063770),诺思格有限设 | | |立时的经营范围为: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研究开发;提供| | |医药行业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及投融资咨询(限非专| | |项许可业务)。 | | |根据诺思格有限设立时适用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 | |修订)》,诺思格有限设立时从事的业务不属于外资禁入目录行| | |业。 | | | 5、设立时R&G(香港)未完全按认缴金额实缴出资的情况 | | | (1)R&G(香港)未完全按认缴金额实缴出资的背景 | | |根据R&G(香港)作为唯一股东于2008年8月4日签署的《北京诺 | | |思格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北京经开区管委会于2008| | |年8月17日下发的《关于设立港商独资北京诺思格医药科技开发 | | |有限公司的批复》(京技管项审字[2008]165号),诺思格有限 | | |设立时,R&G(香港)的认缴出资金额为150万美元,应自诺思格| | |有限的工商注册后3个月内缴付注册资本的15%,于2年内全部缴 | | |清。 | | |据此,鉴于诺思格有限于2008年8月22日完成设立的工商注册,R| | |&G(香港)应于2008年11月21日前实缴22.5万美元的首期出资,| | |并于2010年8月21日前实缴127.5万美元剩余出资。 | | | 1)R&G(香港)首期认缴出资22.5万美元的缴纳情况 | | |根据北京凌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28日出具的《| | |北京诺思格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期验资报告》(凌峰验[2| | |008]594号),R&G(香港)于2008年11月19日向诺思格有限缴付| | |首期出资22.5万美元。据此,R&G(香港)已按诺思格有限公司 | | |章程的规定完成首期认缴出资。 | | | 2)R&G(香港)向北京康运福转让60万美元认缴出资 | | |根据诺思格有限设立时的公司章程,R&G(香港)应于2010年8月| | |21日前实缴剩余认缴出资127.5万美元。受限于短期内的资金周 | | |转压力,R&G(香港)未能在上述约定期限内完成剩余认缴出资 | | |的缴纳。 | | |R&G(香港)于2010年9月28日与北京康运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 |将所持诺思格有限40%股权(对应认缴出资60万美元)转让给北 | | |京康运福;双方于同日签署了诺思格有限的合资合同,约定剩余| | |认缴出资的缴付时间变更为2010年10月21日。根据R&G(香港) | | |与北京康运福于2010年10月14日签署的诺思格有限公司章程,双| | |方同意按照合资合同约定的出资时间缴纳剩余认缴出资。通州区| | |商委于2010年10月15日下发《关于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开发| |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通商资[2010]87号),同意R&G( | | |香港)将诺思格有限40%股权转让给北京康运福,同意诺思格有 | | |限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并执行新的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 | | |据此,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R&G(香港)的未实缴出资金额变 | | |更为67.5万美元,北京康运福的未实缴出资金额为60万美元,合| | |计为127.5万美元。 | | |3)R&G(香港)、北京康运福剩余认缴出资127.5万美元的缴纳 | | |情况 | | |根据北京永恩力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25日出具| | |的《验资报告》(永恩验字2010第10A251349号),北京康运福 | | |已于2010年10月19日向诺思格有限缴纳等值于剩余出资60万美元| | |的人民币,R&G(香港)已于2010年10月20日向诺思格有限缴纳 | | |剩余出资67.5万美元。 | | |据此,R&G(香港)与北京康运福已按照诺思格有限合资合同及 | | |公司章程的规定完成剩余认缴出资127.5万美元的缴纳。 | | | (2)未完全实缴出资事项未导致行政处罚 | | |1)剩余认缴出资存在延迟缴付,不符合关于设立公司出资的相 | | |关规定 | |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 | |行意见》,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分期缴付出资的,首| | |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其认缴出资额的15%,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 | | |资本最低限额,并应当在公司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缴足;其余部 | | |分的出资时间应符合《公司法》等规定;以外商独资形式依法设| | |立一人有限公司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符合《公司法》关| | |于一人有限公司的规定。根据当时有效的《公司法》(2005年修| | |订)规定,一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 |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除首次出资额外的剩余部分由股| | |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 | |据此,R&G(香港)首次出资金额22.5万美元(高于法定注册资 | | |本最低限额)已按时缴纳,符合相关规定;但剩余认缴出资127.| | |5万美元的实际缴足时间为2010年10月20日,较公司成立之日起 | | |满2年的期限(即2010年8月21日)延迟2个月,存在不符合上述 | | |外商投资关于设立公司出资相关规定的情形;但上述剩余出资的| | |延迟缴纳时间较短,且相关事项已经全体股东同意。 | | |2)未完全实缴出资事项已通过变更出资义务主体及出资时间的 | | |方式在较短时间内解决,且已完整履行必要程序,该事项未导致| | |行政处罚 | | | 如上所述,R&G(香港)于2010年9月28日将诺思格有限40| | |%股权(对应认缴出资60万美元)转让给北京康运福,R&G(香港| | |)、北京康运福在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未实缴出资金额分别为67.5| | |万美元、60万美元;双方在合资合同中将诺思格有限剩余认缴出| | |资的缴付时间变更为2010年10月21日;截至2010年10月20日,诺| | |思格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剩余出资,其中R&G(香港)缴 | | |纳67.5万美元、北京康运福缴纳等值于60万美元的人民币,诺思| | |格有限的注册资本全部实缴完毕。 | |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法行为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二| | |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R&G(香港)上述未完全 | | |实缴出资的事项自出资缴足之日起已超过二年。 | | |如上所述,诺思格有限在设立后的历次变更均已取得工商主管部| | |门的批准或已办理备案,约定延迟出资事宜的合资合同及公司章| | |程业经通州区商委同意;根据北京市工商局通州分局于2020年7 | | |月31日出具的《证明》,R&G(香港)及发行人(包括其前身诺 | | |思格有限)不存在因上述事项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 | |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 | |2015年5月30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瑞华专 | | |审字[2015]第01350102号),经审计,截至2015年4月30日,诺 | | |思格有限的净资产为56,137,969.30元。 | | |2015年5月30日,诺思格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以诺思格有 | | |限原股东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 |截至2015年4月30日的净资产值56,137,969.30元折成总股本4,50| | |0万股,余额11,137,969.30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每股股份面值1 | | |元,折股后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为4,500万元。 | | |2015年5月31日,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诺思格( | | |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 | |产评估报告书》(中同华评报字(2015)第323号),经评估, | | |于评估基准日2015年4月30日,诺思格有限净资产的评估价值为5| | |,707.30万元。2015年7月3日,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出具京商务资 | | |字[2015]517号《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诺思格(北京)医药科 | | |技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诺| | |思格有限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 | |2020年6月15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发行人上述注册资本进行 | | |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第110ZA00178| | |号),验证各股东出资到位。 | | |2015年7月21日,诺思格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 | | |业执照》。 | | | (三)历史出资情况 | | |1、发行人历史上货币出资以外的其他出资、出资不实或其他出 | | |资瑕疵情形及诉讼纠纷情况 | | |除发行人股改时原股东以净资产出资外,发行人历史上不存在货| | |币出资以外的其他出资情形;历次出资已足额缴纳,不存在出资| | |不实的情况;除上文所述R&G(香港)延迟出资事项外,不存在 | | |其他出资瑕疵情形;发行人不存在因出资事项导致诉讼纠纷的情| | |形。 | | |2、历次出资、股权变动、整体变更、利润分配过程中各股东纳 | | |税申报义务的履行 | | |发行人历次出资、股权变动、整体变更及利润分配过程中,涉税| | |股东均已履行所得税缴纳申报义务。就上述纳税申报义务的履行| | |,涉税股东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未因此受到任何行政处罚。 | | |2022年6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诺思格(| | |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 |证监许可(2022)1185号)文件批复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的注册申请。 | | |2022年7月22日,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 | |0.00万股,发行价格78.88元/股。 | | | 2022年8月2日,公司股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 | |2023年5月31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 | |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 | |增6股,合计转增3,6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600万股。 | | |根据本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相关董事会会议决议,2023| |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 | |条件已成就,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581,256| | |股,认购金额共计1,517.66万元,由激励对象(共239人)于202| | |4年10月9日之前一次缴足,变更后的总股本为9,658.1256万股,| | |注册资本人民币9,658.1256万元。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2-07-22|上市日期 |2022-08-02|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1500.0000 |每股发行价(元) |78.88 | ├──────────┼─────┼──────────┼─────┤ |发行费用(万元) |9560.18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118320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108759.82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78.89 | | |0 | |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90.01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1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50.13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苏州海科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96.00| ├──────────────────┼────────┼─────┤ |诺思格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诺思格(北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子公司 | 100.00| ├──────────────────┼────────┼─────┤ |诺思格(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诺思格(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诺思格生物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诺思格美国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80.00| ├──────────────────┼────────┼─────┤ |诺思格(长沙)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香港诺思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上海衡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北京诺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北京领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90.00| ├──────────────────┼────────┼─────┤ |南京艾科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合肥艾科曼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圣兰格(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圣兰格(北京)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圣兰格(杭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准,本站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本站不担保服 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 错发生都不作担保。本站对在本站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本站提供的包括本站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 或依据这些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造成的风险和结果都自行负责,与本站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