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301382 蜂助手 更新日期:2025-10-28◇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Fengzhushou Co.,Ltd. | ├────┼───────────┬────┬───────────┤ |证券简称|蜂助手 |证券代码|301382 | ├────┼───────────┴────┴───────────┤ |曾用简称| | ├────┼────────────────────────────┤ |行业类别|通信 | ├────┼───────────┬────┬───────────┤ |证券类型|创业版 |上市日期|2023-05-17 | ├────┼───────────┼────┼───────────┤ |法人代表|罗洪鹏 |总 经 理|罗洪鹏 | ├────┼───────────┼────┼───────────┤ |公司董秘|韦子军 |独立董事|刘俊秀,肖世练,向民 | ├────┼───────────┼────┼───────────┤ |联系电话|86-20-89811196 |传 真|86-20-85166003 | ├────┼───────────┴────┴───────────┤ |公司网址|www.phone580.com | ├────┼────────────────────────────┤ |电子信箱|zhengquan@phone580.com | ├────┼────────────────────────────┤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660号之一901-909房 | ├────┼────────────────────────────┤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660号之一901-909房 | ├────┼────────────────────────────┤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5G通信技术服务;信息| | |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物联网技术| | |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市场营销| | |策划;广告发布;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 | |取得许可的培训);通信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软件销售| | |;互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通讯设备| | |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 | |售;安防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 | |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 | |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户外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 | |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单用途商业预| | |付卡代理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停车场| | |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 | |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非居住房地产| | |租赁;许可经营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第一类增| | |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 | |经营。 | ├────┼────────────────────────────┤ |主营业务|互联网数字化虚拟商品综合服务。 | ├────┼────────────────────────────┤ |历史沿革|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情况 | | |公司前身广州蜂帮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由罗洪鹏、区锦棠共同出| | |资组建,蜂帮手设立时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罗洪鹏以货币 | | |出资47.5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95.00%,欧锦棠以货币出资2| | |.5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为5.00%。 | | |上述出资经广州海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1月6日出具| | |的“海会验(2012)ZZH005号”《验资报告》验证。2012年1月1| | |3日,蜂帮手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河分局核准成立,领取 | | |了注册号为44010600055178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 | 1、2017年3月,增资 | | |2016年11月14日,股份公司与罗洪鹏、吴雪锋签署了《广东蜂助| | |手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协议约定股| | |份公司向罗洪鹏定向增发180万股,向吴雪锋定向增发120万股,| | |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50元。 | | |2016年11月30日,股份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 |议同意上述定增,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421.5827| | |万元。此次定增,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于2017年1月20日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7)第304008 | | |号”《验资报告》验证。2020年9月14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 | | |具“大华核字[2020]007594号”《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历次验资| | |复核报告》,根据该验资复核报告,复核情况与“中兴财光华审| | |验字(2017)第304008号”《验资报告》一致。 | | | 2017年3月13日,蜂助手股份完成本次增资工商变更。 | | | 2、2017年8月,股票股利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017年5月16日,股份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未分| | |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6元(含税),同时每10股送2| | |股,同时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 | |增8股。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 | |2017年6月16日。本次所送(转)股于2017年6月16日直接记入股| | |东证券账户。 | |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3,421.5827万元增加至6,84| | |3.1654万元。 | | |本次增资,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6| | |日出具的“大华核字[2020]001736号”《出资复核报告》验证。| | | 2017年8月16日,蜂助手股份完成本次工商变更。 | | |3、2018年4月,股份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 |2018年3月15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 |通过《关于拟申请终止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 | |议案》和《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终止公司股票在全| |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议案》。 | | | 未有股东行使要求回购的权利。 | | |发行人于2018年3月28日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报送了终止挂牌的 | | |申请材料。 | | |2018年4月21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 | |“股转系统函[2018]1482号”的《关于同意广东蜂助手网络技术| |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 | |,同意蜂助手股票自2018年4月25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 | |份转让系统挂牌。 | | | 4、2018年5月,股权转让 | | |蜂助手股东吴雪锋于2018年5月与杭州银湖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 | |》,以13.50元/股的价格,出让其持有的蜂助手16.00万股的股 | | |份,交易总价216.00万元。 | | | 本次股权转让款于2018年6月6日支付完毕。 | | | 5、2018年6月,增资 | | | (1)增资事宜 | | |2018年4月,南方传媒基金、李林谕分别与公司签订了股份认购 | | |协议,公司向南方传媒基金增发350.00万股,向李林谕增发100.| | |00万股,价格均为13.50元/股。 | | |2018年6月24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 | |过前述增资事项。 | | |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7,293.1654万元。 | | |此次定增,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8月1| | |5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18]000474号”《验资报告》验证。 | | | 2018年7月24日,蜂助手股份完成本次增资工商变更。 | | | (2)股权回购事宜的约定 | | |2018年4月,罗洪鹏与南方传媒基金签署《罗洪鹏与广东南方媒 | | |体融合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关于广东蜂助手网络技术股份| | |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1号” | | |),2019年12月,罗洪鹏、南方传媒基金及蜂助手签署《罗洪鹏| | |与广东南方媒体融合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关于蜂助手股份| | |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2号” | | |,就对赌及股权回购事宜进行了约定。 | | |2020年7月1日,三方签署《关于广东蜂助手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 | |司增资扩股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1号、补充协议2号之补充协议| | |》。协议约定相关对赌及股权回购事宜已于2020年7月1日解除。| | | 6、2018年8月,股权转让 | | |蜂助手股东周庆于2018年8月与吴雪锋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 | |以人民币10.50元/股的价格,出让其持有的蜂助手20.00万股的 | | |股份,交易总价210.00万元。 | | | 本次股权转让款于2019年12月6日支付完毕。 | | | 7、2018年10月,股份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018年8月2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 | |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资本公积金| | |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18年10月18日止,公司已将 | | |资本公积2,917.2662万元转增股本,公司注册资本由7,293.1654| | |万元增加至10,210.4316万元。 | | | 2018年10月18日,公司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 | | |此次增资,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6| | |日出具了“大华核字[2020]001737号”《出资复核报告》验证。| | | 8、2018年10月,股权转让 | | |蜂助手股东赵山庆于2018年10月30日与李潇龙签署《股份转让协| | |议》,以人民币2.86元/股的价格,出让其持有的蜂助手16.80万| | |股的股份,交易总价48.00万元。 | | | 本次股权转让款于2018年11月2日支付完毕。 | | | 9、2018年11月,股权转让 | | |蜂助手股东彭建云于2018年11月5日与南京翔云企业管理有限公 | | |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以人民币1.26元/股的价格,出让其 | | |持有的蜂助手138.74万股的股份,交易总价174.8124万元。 | | | 本次股权转让款于2019年8月16日支付完毕。 | | | 10、2019年1月,股权转让 | | |蜂助手股东韩永强于2019年1月与吴雪锋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 | |,以人民币5.34元/股的价格,出让其持有的蜂助手60.76万股的| | |股份,交易总价324.4584万元。 | | | 本次股权转让款于2019年9月24日支付完毕。 | | | 11、2019年6月,股权转让 | | |蜂助手股东赵山庆于2019年6月与邹瑞珍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 | |,以人民币1.77元/股的价格,出让其持有的蜂助手40.76万股的| | |股份,交易总价72.00万元。 | | | 本次股权转让款于2019年6月26日支付完毕。 | | | 12、2019年6月,股权转让 | | |蜂助手股东天风汇城于2019年6月与睿泓天祺签署《股份转让协 | | |议》,以人民币5.37元/股的价格,出让其持有的蜂助手186.00 | | |万股的股份,交易总价998.82万元。 | | | 本次股权转让款于2019年6月28日支付完毕。 | | | 13、2019年6月,股权转让 | | |蜂助手股东南京翔云于2019年06月21日与陈虹燕签署《股份转让| | |协议》,以人民币4.86元/股的价格,出让其持有的蜂助手74.74| | |万股的股份,交易总价363.70万元。 | | | 本次股权转让款于2019年12月7日支付完毕。 | | | 14、2019年6月,股权转让 | | |蜂助手股东南京翔云于2019年06月25日与宇然投资签署《股份转| | |让协议》,以人民币5.20元/股的价格,出让其持有的蜂助手50 | | |万股的股份,交易总价260万元。 | | | 本次股权转让款于2019年7月31日支付完毕。 | | | 15、2019年8月,股份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019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 |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截至2019年8月30日止,公司已将资本公积| | |2,042.0864万元转增股本,公司注册资本由10,210.4316万元增 | | |加至12,252.5180万元。 | | | 2019年8月30日,公司完成本次增资工商变更。 | | |本次增资,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7| | |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0]000056号”《验资报告》验证。 | | | 16、2019年9月,股权转让 | | |蜂助手股东吴雪锋于2019年9月20日与陈翠琴签署《股份转让协 | | |议》,以人民币10.00元/股的价格,出让其持有的蜂助手15.00 | | |万股的股份,交易总价150.00万元。 | | | 本次股权转让款于2019年9月24日支付完毕。 | | | 17、2019年9月,股权转让 | | |蜂助手股东陈虹燕于2019年9月与高理中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 | |,以人民币4.50元/股的价格,出让其持有的蜂助手10.00万股的| | |股份,交易总价45.00万元。 | | | 本次股权转让款于2019年11月9日支付完毕。 | | | 18、2019年9月,股权转让 | | |蜂助手股东陈虹燕于2019年9月与田媛媛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 | |,以人民币4.50元/股的价格,出让其持有的蜂助手88.00万股的| | |股份,交易总价396.00万元。 | | | 本次股权转让款未实际支付。 | | | 19、2019年10月,股权转让 | | |蜂助手股东天风汇城于2019年10月25日与睿坤津祥签署《股份转| | |让协议》,以人民币4.475元/股的价格,出让其持有的蜂助手12| | |6.2098万股的股份,交易总价564.79万元。 | | | 本次股权转让款于2019年10月28日支付完毕。 | | | 20、2019年10月,股权转让 | | |蜂助手股东陈虹燕于2019年10月与杨卓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 |,以人民币8.00元/股的价格,出让其持有的蜂助手40.00万股的| | |股份,交易总价320.00万元。 | | | 本次股权转让款于2019年11月1日支付完毕。 | | | 21、2019年10月,股权转让 | | |蜂助手股东陈虹燕于2019年10月与张更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 |,以人民币8.00元/股的价格,出让其持有的蜂助手60.00万股的| | |股份,交易总价480.00万元。 | | | 张更生于2019年11月1日支付了180.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 | | | 22、2019年10月,股份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 | |2019年9月1日,蜂助手资产与公司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约| | |定公司向蜂助手资产定向增发200.00万股股票,价格为2.00元/ | | |股。 | | |2019年9月1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 | |过前述事宜,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本增加为12,452.5180万 | | |股。 | | | 23、2019年10月,股份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 | | (1)增资事宜 | | |2019年9月,公司分别与兰平一号、睿泓天祺、睿坤津祥及吴小 | | |燕分别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公司分别向前述各位增发117.6470万| | |股股票、58.8235万股股票、58.8235万股股票及30.5880万股股 | | |票,价格均为8.50元/股。 | | |2019年10月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 | |过前述事宜。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本增加为12,718.40万股 | | |。 | | | (2)股份回购事宜 | | |2019年9月,公司、兰平一号及罗洪鹏签署《蜂助手股份有限公 | | |司与共青城兰平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罗洪鹏关| | |于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就对| | |赌及股权回购事宜进行了约定。 | | |2020年7月1日,三方签署了《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与共青城兰平| | |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罗洪鹏关于蜂助手股份有| | |限公司增资扩股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协议约定| | |相关对赌及股权回购事宜已于2020年7月1日解除。 | | | 2019年10月28日,公司完成9月、10月两次增资工商变更。 | | |2020年3月8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 | |华验字[2020]000095号”《验资报告》对2019年9月、10月的两 | | |次增资进行验证。 | | | 24、2019年11月,股权转让 | | |2019年11月,田媛媛与陈虹燕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由于| | |田媛媛未向陈虹燕支付396.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故田媛媛将39| | |6.00万元股权转让款对应的88.00万股蜂助手股份转回至陈虹燕 | | |。 | | | 25、2019年11月,股权转让 | | |2019年11月,张更生与陈虹燕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 |,约定由于张更生未向陈虹燕支付300.00万元股权转让款,故张| | |更生将300.00万元股权转让款对应的37.50万股蜂助手股份转回 | | |至陈虹燕。 | | | 26、2019年12月,股权转让 | | |蜂助手股东陈虹燕于2019年12月与绍兴人之初签署《股份转让协| | |议》,以人民币8.50元/股的价格,出让其持有的蜂助手47.0588| | |万股的股份,交易总价399.9998万元。 | | | 本次股权转让款于2019年12月4日支付完毕。 | | | 27、2019年12月,股权转让 | | |蜂助手股东陈虹燕于2019年12月与于光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 |以人民币8.00元/股的价格,出让其持有的蜂助手125.00万股的 | | |股份,交易总价1,000万元。 | | | 本次股权转让款于2019年12月20日支付完毕。 | | | 28、关于对赌协议的专项说明: | | |(1)解除前报告期内对赌协议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触发公司 | | |或实际控制人需回购股份的情形 | |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曾与兰平一号和南方媒体基金签署对| | |赌协议,主要内容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 | | ①与兰平一号签订的对赌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执行情况 | | | A、对赌协议的主要内容 | | |2019年9月,罗洪鹏、公司与兰平一号签署了附有对赌条款的补 | | |充协议,补充协议存在的对赌条款主要内容如下: | | |a、股份回购:约定如公司未在约定时间之前未完成首次公开发 | | |行的,兰平一号有权要求罗洪鹏回购兰平一号持有的公司全部或| | |部分股份。 | | |b、反摊薄:约定在完成本次增资扩股后,除非获得兰平一号书 | | |面同意,公司不得新增发行其他权利优先于或等同于本次投资的| | |新股。如触发反摊薄条款,兰平一号有权要求罗洪鹏以现金补偿| | |和/或股份补偿的形式支付增资价格调整后的差额部分。 | | |c、维持实际控制人地位:明确约定本次增资完成后1个月内,罗| | |洪鹏应当与蜂助手资产、广州诺为特及吴雪锋签署新的《一致行| | |动协议》或出具书面确认原《一致行动协议》继续生效,以确保| | |罗洪鹏在目标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地位。 | | | B、对赌协议的履行 | | |对赌协议存续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约履行,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 | |纷,兰平一号2020年12月出具的《声明函》,确认协议解除前不| | |存在触发公司或罗洪鹏需回购股份的情形。 | | | ②与南方媒体基金签订的对赌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执行情况 | | | A、对赌协议的主要内容 | | |2018年4月10日,罗洪鹏与南方媒体基金签署了附有对赌条款的 | | |补充协议,2019年12月,罗洪鹏、公司与南方媒体基金对补充协| | |议进行修订,前述协议存在的对赌条款主要内容包括: | | |a、股份回购:罗洪鹏对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的年度实 | | |际净利润进行承诺,如果不能完成以上任一业绩指标的90%,南 | | |方媒体基金有权要求罗洪鹏回购南方媒体基金持有公司的全部或| | |部分股份;如公司未在约定时间之前完成上市申报或未能取得中| | |国证监会出具的上市受理文件,或者在上市申报后撤回的,南方| | |媒体基金有权要求罗洪鹏回购南方媒体基金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 | |分股份;公司对2019年实际净利润进行承诺,如果不能完成业绩| | |指标的90%,南方媒体基金有权要求公司回购南方媒体基金持有 | | |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 | | |b、反摊薄:在完成本次增资扩股后,除非获得南方媒体基金书 | | |面同意,公司不得新增发行其他权利优先于或等同于本次投资的| | |新股。如触发反摊薄条款,南方媒体基金有权要求罗洪鹏以现金| | |补偿或股份补偿的形式支付增资价格调整后的差额部分。 | | |c、上市后市值承诺:罗洪鹏对公司上市后,南方媒体基金持有 | | |的股票限售期届满之时的公司市值做出承诺,如果不能达到承诺| | |市值,由罗洪鹏作出现金补偿。 | | | B、对赌协议的履行 | | | 对赌协议存续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约履行,不存在纠纷或潜| | |在纠纷,根据南方媒体基金2020年12月出具的《声明函》,确认| | |协议解除前不存在触发公司或罗洪鹏需回购股份的情形。 | | | (2)对赌协议对公司股权清晰、稳定性的影响 | | |根据2020年7月1日的《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与共青城兰平一号股| |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罗洪鹏关于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 |增资扩股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2020年7月1日罗| | |洪鹏与广东南方媒体融合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关于广| | |东蜂助手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 |1号、补充协议2号之补充协议》,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已与兰平一| | |号和南方媒体基金终止前述特殊条款。 | | |根据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罗洪鹏、兰平一号和南方媒体基金出| | |具的声明函,兰平一号、南方媒体基金和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均| | |已书面确认在对赌条款解除前不存在触发公司或实际控制人需回| | |购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向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要求履行特殊条款| | |的情况,各方就前述对赌协议等特殊安排的执行和终止不存在任| | |何争议、纠纷或潜在争议、纠纷。 | | | 因此,对赌协议不会影响公司股权的清晰、稳定。 | | |(3)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对赌协议有关公司上市后情况 | | |的全部条款,相关赌协议是否实际解除,是否符合《创业板股票| | |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13条规定的条件 | | | ①与兰平一号特殊条款的解除 | | |2020年7月1日,罗洪鹏、公司与兰平一号签署《蜂助手股份有限| | |公司与共青城兰平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罗洪鹏| | |关于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之解除| | |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 | |“一、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补充协议》,各方基于《补充| | |协议》之权利、义务关系自此消灭;各方确认不存在基于《补充| | |协议》之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各方确认不会基于《补充协议》| | |追究对方之任何责任。 | | |二、除《补充协议》外,各方不存在其他以书面或口头形式约定| | |的对赌条款、业绩承诺、反稀释条款、优先认购条款、回购条款| | |、强制出售条款和共同出售条款、否决权条款等与中国证券监督| | |管理委员会和交易所现行上市要求不符的特殊条款特殊协议或安| | |排,如有,亦自本协议签订之日一并终止。” | | |根据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和兰平一号出具的确认函,对赌协议已终| | |止,无对赌恢复条款,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符合《深圳证券| |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13条的要求。| | |经核查,上述协议已经各方签字盖章,对协议各方具有法律约束| | |力,约定之事项也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之| | |情形。上述特殊条款已经实际解除,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 |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要求。 | | | ②与南方媒体基金特殊条款的解除 | | |2020年7月1日,罗洪鹏、公司与南方媒体基金签署《关于广东蜂| | |助手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之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1号 | | |、补充协议2号之补充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 |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补充协议1号、补充协议2号约定的对赌| | |条款、业绩承诺条款、市值承诺条款、反稀释条款、优先认购条| | |款、回购条款、强制出售条款和共同出售条款、否决权条款及其| | |他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现行上市要求不符的| | |特殊条款特殊协议或安排(如有)自本协议签订之日终止。” | | |根据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和南方媒体基金出具的确认函,对赌协议| | |已终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 |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13条的要求。 | | |经核查,上述协议已经各方签字盖章,对协议各方具有法律约束| | |力,约定之事项也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之| | |情形。上述特殊条款已经实际解除,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 |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13条的要求。 | | |综上,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对赌协议有关公司上市后情况| | |的全部条款,相关对赌协议已实际解除,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 |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第13条规定的条件。 | | | (三)股权转让的专项说明: | | | 1、公司历史上股权送转的原因 | | |公司历史上12次增加注册资本,其中3次涉及股权送转,前述股 | | |权送转的原因是为了扩大公司的股本规模和向股东分配权益,不| | |存在纠正代持行为的情形、利益输送或潜在纠纷。 | | |2、2018年10月后股东频繁转让公司股份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 | | |存在纠正 | | |代持行为的情形、利益输送或潜在纠纷经核查,前述转让均已签| | |订股份转让协议,除田媛媛因未支付全部股份转让款而将股份转| | |回陈虹燕,张更生因未支付37.5万股股份的转让款而将37.5万股| | |股份转回陈虹燕外,转让款项已支付完毕,转让公司股份的原因| | |合理,不存在纠正代持行为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潜在纠| | |纷。 | | | 2、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期间专项说明: | | | (1)公司在新三板上市期间是否存在处罚 | | |经查询股转系统“监管公开信息”、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 | |平台,公司在新三板上市期间,未曾受到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或| | |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 | |(2)公司在新三板上市期间的信息披露与公司本次申报信息的 | | |差异情况 | | | 3、与海峡创业相关的股权转让专项说明: | | | (1)公司引入汉鼎信息的背景及定价公允性 | | |经访谈罗洪鹏及查阅汉鼎信息出具的说明,罗洪鹏于2013年11月| | |将其持有蜂助手的60%的股权转让给汉鼎信息的原因系汉鼎信息 | | |当时拟布局移动互联板块,公司的业务与汉鼎信息的业务发展目| | |标有一定的契合性,因此双方协商一致,进行了该次股权转让。| | |根据罗洪鹏与汉鼎信息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确定汉鼎信| | |息以人民币3,600万元收购罗洪鹏持有的蜂助手60%股权,该次股| | |权转让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以截止2013年10月31日经双方共同确| | |认的具有证券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 | |净资产为基础,结合后期利润锁定及蜂助手的市场影响力等因素| | |确定定价,定价公允。 | | | (2)汉鼎信息转让公司股权原因及定价公允性 | | | 经访谈罗洪鹏及查阅汉鼎信息出具的说明,2015年开始,手| | |机应用和流量业务发展向好,公司经营团队找到了盈利的方向,| | |对公司业务发展有了信心,罗洪鹏计划收回蜂助手的控制权,同| | |时为激励员工引入持股平台及其他新的股东,与汉鼎信息协商一| | |致转让部分蜂助手的股权。定价依据是各方在考虑公司财务状况| | |等综合因素后确定,定价公允。 | | |(3)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与汉 | | |鼎信息原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利益、资金往来或代持| | |股份行为 | | | 经查阅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监高、汉鼎信息原实| | |际控制人吴艳、吴艳一致行动人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汉鼎宇| | |佑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麒诚出具的确认函、公司主要客户| | |及供应商的调查表,并经网络核查,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公| | |司董监高、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与汉鼎信息原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 | |联关系,不存在利益、资金往来或代持股份行为。 | | |(4)汉鼎信息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原实际控制人与 | | |现实际控制人是否就公司股权所属进行特别约定,汉鼎信息实际| | |控制人变更后对公司股权权属清晰是否构成影响 | | | 经查阅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监高、汉鼎信息原实| | |际控制人吴艳、吴艳一致行动人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汉鼎宇| | |佑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麒诚、汉鼎信息(现更名为:海峡| | |创新)现控股股东平潭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 | |的确认函,汉鼎信息原实际控制人与现控股股东之间关于汉鼎信| | |息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放弃表| | |决权协议》,汉鼎信息原实际控制人与现实际控制人未就公司股| | |权所属进行特别约定,汉鼎信息实际控制人变更后,汉鼎信息仍| | |然持有公司股权,不影响公司股权权属清晰。 | | | 4、公司工商登记瑕疵的专项说明: | | | (1)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的工商瑕疵情况: | | |公司存在迟延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申请情况:公司2016年11月30日| | |召开了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申请工商登记时间为2017年| | |3月10日;公司2017年5月16日召开了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申请| | |工商登记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公司2018年5月30日召开了2017| | |年年度股东大会,申请工商登记时间2018年7月4日;公司2018年| | |8月25日召开了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申请工商登记时间2| | |018年10月8日;公司2019年6月30日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 | |,申请工商登记时间为2019年8月29日;公司2020年1月11日召开| | |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申请工商登记时间为2020年2月2| | |8日。 | | |公司2019年10月25日召开了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工商备| | |案资料中笔误为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2018年9月30 | |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工商备案资料中笔误为2018| | |年9月24日。 | | |(2)瑕疵产生的原因及相应整改情况上述工商备案信息的瑕疵 | | |主要是由于公司相关经办人员对于工商登记相关 | | |法律法规不熟悉,在相关变更事项发生之后,未能及时办理工商| | |登记手续及粗心导致的。 | |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组织对相关经办人员加强了培训,督促相关| | |责任人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检讨,相关责任人承诺以后绝不会| | |再发生类似情形。 | | |公司历次变更已被公司的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广州市市场监| | |督管理局于2020年3月16日、2020年7月20日出具了《证明》,载| | |明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在报告期内被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 | |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记录。 | | |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已承诺如因工商备案瑕疵的问题致使公司| | |受到行政处罚,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 | |(3)内部制度是否可有效执行,是否对公司的内控构成影响, | | |对公司治理和内控的有效性的影响 | | |公司具有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上述议事| | |规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 |公司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内| | |容及决议签署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 | |司章程的规定。该等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 | |因此,上述工商瑕疵问题仅为公司内部有效决策后,进行外部行| | |政备案登记手续的瑕疵,对公司内控制度不构成影响,不影响其| | |公司治理和内控的有效性。 | | |经过历年的增资、变更及转增股本,截止2025年6月30日,本公 | | |司累计股本总数28,586.04万股,注册资本为28,586.04万元,注| | |册地址及总部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660号之一9| | |01-909房,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罗洪鹏。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3-05-05|上市日期 |2023-05-17|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4240.0000 |每股发行价(元) |23.80 | ├──────────┼─────┼──────────┼─────┤ |发行费用(万元) |11312.2200|发行总市值(万元) |100912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89599.78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38.80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43.66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2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34.71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深圳前海同益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长沙零世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北京网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广东丰当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70.00| ├──────────────────┼────────┼─────┤ |广东悦伍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80.00| ├──────────────────┼────────┼─────┤ |广州助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广州合觅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0.00| ├──────────────────┼────────┼─────┤ |广州智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广州零世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成都佳网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武汉智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准,本站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本站不担保服 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 错发生都不作担保。本站对在本站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本站提供的包括本站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 或依据这些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造成的风险和结果都自行负责,与本站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