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605162 新中港 更新日期:2025-10-27◇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Zhejiang Xinzhonggang Thermal Power Co.,Ltd. | ├────┼───────────┬────┬───────────┤ |证券简称|新中港 |证券代码|605162 | ├────┼───────────┴────┴───────────┤ |曾用简称| | ├────┼────────────────────────────┤ |行业类别|公用事业 | ├────┼───────────┬────┬───────────┤ |证券类型|上海A股 |上市日期|2021-07-07 | ├────┼───────────┼────┼───────────┤ |法人代表|谢百军 |总 经 理|谢迅 | ├────┼───────────┼────┼───────────┤ |公司董秘|密志春 |独立董事|程乐鸣,单辰博,张春鹏 | ├────┼───────────┼────┼───────────┤ |联系电话|86-575-83122625 |传 真|86-575-83181278 | ├────┼───────────┴────┴───────────┤ |公司网址|www.zjxzgrd.com | ├────┼────────────────────────────┤ |电子信箱|xzg1129@163.com | ├────┼────────────────────────────┤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28号 | ├────┼────────────────────────────┤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28号 | ├────┼────────────────────────────┤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力,热力;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 | |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提供电力热力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 | | |煤炭及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 | |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采用热电联产的方式进行热力产品、电力产品和压缩空气的生产| | |及供应。 | ├────┼────────────────────────────┤ |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 | |1997年10月17日,嵊州新中港热电有限公司成立;2017年12月28| | |日,新中港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浙江新中港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股本为32,036.08万元。 | | | 1、中外合资企业设立并完成出资 | | | (1)1997年10月17日,有限公司设立 | | |1997年1月23日,热电总公司、新中港电力签署《为建立嵊州新 | | |中港热电有限公司之合资合同》、《嵊州新中港热电有限公司章| | |程》,新中港有限为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金16,000万元,热电| | |总公司作为中方以设备、土地使用权及双方同意的其他资产出资| | |,拟投入资产作价16,000万元,其中7,680万元作为出资,剩余 | | |金额由有限公司支付给热电总公司;新中港电力作为外方以人民| | |币和/或等值美元的现金8,320万元出资。 | | |1997年3月14日,浙江建设投资咨询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为1997年2月28日,评估资产范围包括固定资产和 | | |存货,其中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和房屋建筑物(含土地| | |),热电总公司拟用于合资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中的存货资产| | |净值为11,209.34万元,资产评估值为15,368.91万元,评估结果| | |有效期自1997年3月1日至1998年2月28日。嵊州市国有资产管理 | | |局于1997年12月29日出具“嵊国资(1997)27号”《资产评估结| | |果确认通知书》,对该《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结果予以确认| | |。 | | |1997年9月25日,嵊州市计划与经济委员会出具“嵊计经外[1997| | |]330号”《关于中外合资嵊州新中港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可行性研| | |究报告的批复》。 | | |1997年10月7日,嵊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嵊经贸字第2| | |5号”《关于同意“嵊州新中港热电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 | | |复》,批复同意有限公司设立的相关事项。 | | |1997年10月1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核发了批准号为“外经贸资浙| | |府字〔1997〕8195号”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有限公司| | |投资总额16,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同日| | |,有限公司取得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企合浙绍总字第001342号|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由于外方无法按时出资,1998年4月10日,热电总公司与新中港 | | |电力签署《关于延长出资期限的协议》。1998年4月13日,嵊州 | | |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嵊经贸字(1998)第12号”《关于| | |同意延长出资期限的批复》,同意热电总公司和新中港电力出资| | |期限延长至1998年6月17日。 | | |1998年5月,热电总公司作为中方交付全部拟投入资产,有限公 | | |司通过当月的《记账凭证》、《新增固定资产移交表》、《新增| | |存货移交表》等予以记录,中方股东履行了出资义务及资产交付| | |义务。 | | |1998年5月、1998年7月和1999年3月,新中港电力作为外方分别 | | |向有限公司汇入2,999,980.00美元、2,999,980.00美元、29,980| | |.00美元,有限公司分别于对应月份制作了《记账凭证》和《收 | | |款收据》等。 | | | (2)2001年4月16日,有限公司第一次减资及完成出资 | | |1998年10月20日,有限公司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同意将有限公| | |司注册资本总额由16,000万元减少至9,600万元,投资总额维持 | | |不变为16,000万元;中方出资额由7,680万元减少至4,608万元,| | |外方出资额由8,320万元减少至4,992万元;相应修改合资合同及| | |公司章程。 | | |1998年10月20日,热电总公司、新中港电力签署《嵊州新中港热| | |电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相应修改合资合同及合资公司章程补| | |充协议》。 | | |1999年1月6日,嵊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嵊经贸字[199| | |9]第04号”《关于同意变更嵊州新中港热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 | |董事会成员的批复》,同意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原合资合同和公| | |司章程的相应变更。 | | |1999年1月13日、1月14日,有限公司在《绍兴日报》两次发出《| | |嵊州新中港热电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注册资本的公告》,有限公司| | |提交验资的注册资本由原16,000万元调整为9,600万元人民币;1| | |999年2月9日,有限公司在《浙江社会导报》发布减资公告。 | | |1999年2月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换发了批准号为“外经贸浙府资| | |字〔1997〕8195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有限公司投资| | |总额16,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9,600万元人民币。同日,绍 | | |兴市工商局批准本次注册资本变更。 | | |本次减资中,有限公司的投资总额维持不变,中方实物出资范围| | |、作价依据、投入资产总价值不变,该等资产已于1998年5月交 | | |付完毕,中方投入资产作价16,000万元与原出资额7,680万元的 | | |差额、出资额从7,680万元减至4,608万元的差额一并由有限公司| | |支付给中方,该差额有限公司后续已支付完毕。 | | |在外方最后一笔出资到位后,有限公司办理了验资手续,完成了| | |设立和第一次减资的出资程序。1999年3月15日,嵊州会计师事 | | |务所出具“嵊会所外验字[1999]第03号”《验资报告》,经审验| | |,截至1999年3月15日,有限公司已收到热电总公司实物出资4,6| | |08万元,新中港电力货币出资4,992万元,有限公司累计实收资 | | |本为9,600万元。由于热电总公司已于1998年5月交付完毕拟投入| | |资产,有限公司本次减资金额中热电总公司所占部分,由有限公| | |司一并向热电总公司支付对价。 | | |2001年4月16日,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了注册号为“企合 | | |浙绍总字第001342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2019年1月18日,嵊州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浙江新中港清洁能 | | |源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有关确认事项的批复》(嵊政批〔20| | |19〕7号)确认:“嵊州新中港热电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嵊州 | | |市热电总公司所交付资产履行了国有资产评估程序,评估结果经| | |嵊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由于外方股东新中港电力(嵊州)| | |有限公司未能及时出资等原因,导致公司注册资本未能及时缴付| | |到位和验资;股东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调减注册资本,投资总额| | |维持不变,减资事项履行了有关决策程序,取得嵊州市对外贸易| | |经济合作局的批复并办理了工商登记,后续注册资本缴纳完毕;| | |嵊州市热电总公司资产作价部分入股、部分由嵊州新中港热电有| | |限公司支付对价以及新中港电力(嵊州)有限公司出资均符合相| | |关规定,不存在出资不实和损害国有股东利益的情况。” | | | 2、中外合资企业存续 | | | (1)2003年4月30日,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 | | |2003年4月25日,热电总公司、新中港电力及绍兴越盛集团签订 | | |《合营协议书》,同意绍兴越盛集团为新中港有限的合营伙伴。| | |2003年4月25日,新中港有限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就 | | |新中港有限增资扩建一台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项目、绍兴越盛| | |集团参股事项作出决议,同意绍兴越盛集团参股1,296万元;增 | | |加投资总额4,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2,700万元。其中,绍兴越| | |盛集团出资人民币1,296万元,以人民币现金出资;新中港电力 | | |(嵊州)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404万元,以出资当日国家外汇 | | |牌价折算成美元现汇出资;增资后,新中港有限总投资从16,000| |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0,5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从9,600万元人 | | |民币增加到12,300万元人民币。 | | |2003年4月25日,新昌中大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 | | |》(新中大验字(2003)第35号),验证上述出资。 | | |2003年4月2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换发了批准号为“外经贸浙府 | | |资绍字〔1997〕00563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 | | |准证书》,新中港有限投资总额20,5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12| | |,300万元人民币。 | | |2003年4月30日,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了注册号为“企合 | | |浙绍总字第001342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2)2003年11月18日,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 | | |2003年11月8日,新中港有限召开董事会,作出《关于同意增资 | | |的决议》,同意新中港有限投资4,300万元人民币扩建一台18MW | | |高温高压背压供热机组,新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全部由外方 | | |于2003年12月31日前以现汇美元出资,项目总投资与注册资本之| | |间的差额由新中港有限向银行贷款解决;因股东绍兴越盛集团有| | |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对新中港有限合| | |资合同、章程作出修改。 | | |2003年11月1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换发了批准号为“外经贸浙府| | |资绍字〔1997〕00563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 | | |准证书》,新中港有限投资总额24,8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15| | |,300万元人民币。 | | |2003年11月18日,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了注册号为“企合| | |浙绍总字第001342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2003年12月17日,嵊州信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 | |嵊信会外验字(2003)74号),验证上述出资。 | | | (3)2009年4月1日,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 | |A.1998年6月,热电总公司企业改制,持有新中港有限股权权属 | | |应变更为越盛集团 | | | B.新中港有限股权转让履行必要程序 | | |2009年2月18日,新中港有限董事会形成了《关于股权变更的决 | | |议》,按照嵊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的资产评估确认和政策处理后| | |的界定通知书,嵊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嵊州市热电| | |总公司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对嵊州市热电总公司持有新| | |中港有限的股权进行转让,将热电总公司对新中港有限的4,608 | | |万元出资全部转让给越盛集团。 | | |2009年3月6日,热电总公司与越盛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 |,约定:“嵊州市热电总公司将其持有的4,608万元出资全部转 | | |让给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新中港电力同意此次股权转让并| | |放弃优先购买权。 | | |2009年3月1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换发了批准号为“外经贸浙府 | | |资绍字〔1997〕00563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 | | |准证书》,新中港有限投资总额24,8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15| | |,300万元人民币。 | | |2009年4月1日,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了注册号为33060040| | |001372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4)2009年12月21日,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 | |2009年11月27日,新中港有限召开董事会,会议就中方股权转让| | |事项形成决议,同意“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全部股| | |权作价5,904万元转让给浙江越力投资有限公司”,同时修改合 | | |资合同、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 | |2009年12月3日,越盛集团与越力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 | |,约定“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5,904万元股权全部 | | |转让给浙江越力投资有限公司”。 | | |新中港电力于2009年11月27日出具《放弃优先受让声明》,放弃| | |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 | |2009年12月1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换发了批准号为“外经贸浙府| | |资绍字[1997]00563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 | | |证书》,新中港有限投资总额24,8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15,3| | |00万元人民币。 | | |2009年12月21日,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了注册号为330600| | |40001372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5)2012年12月12日,有限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 | | |2012年11月23日,新中港有限召开董事会,会议就中方股权转让| | |事项形成决议,同意“浙江越力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嵊州新中| | |港热电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计5,904万元人民币出资额)作价5| | |,904万元人民币转让给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同时修改合资| | |合同、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 | |2012年11月23日,越力投资与越盛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 |,约定“浙江越力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38.59%股权作价5,90| | |4万元全部转让给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新中港电力于2012 | | |年11月23日出具《放弃优先受让声明》,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 | |先购买权。 | | |2012年12月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换发了“外资浙府资绍字[1997| | |]00563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新中| | |港有限投资总额24,8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15,300万元人民币| | |。 | | |2012年12月12日,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了注册号为330600| | |40001372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3、变更为内资企业,并引入股权投资 | | | (1)2014年3月26日,有限公司第四次股权转让 | | |2013年12月12日,新中港有限召开董事会,会议就股权转让并变| | |更为内资企业事项形成决议,同意“外方股东新中港电力(嵊州| | |)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61.41%股份作价1亿元人民币转让给浙江 | | |越盛集团有限公司”,同时终止《嵊州新中港热电有限公司合资| | |合同》、《嵊州新中港热电有限公司合资章程》(包括历次合同| | |修改协议和章程修正案)。 | | |2013年12月12日,新中港电力与越盛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 |》,约定“新中港电力(嵊州)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61.41%股份| | |作价1亿元人民币转让给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 | | |2014年3月12日,嵊州市商务局出具了《嵊州市商务局关于嵊州 | | |新中港热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并变更为内资企业的批复》(嵊商| | |务[2014]14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及公司性质变更为内资企业| | |,并缴还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 | |2014年3月26日,嵊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了注册号为3306004| | |00013728的《营业执照》。 | | | (2)2017年5月31日,有限公司第三次增资 | | |2017年4月6日,新中港有限决定引入股权投资,计划增资2,016.| | |80万元,新中港有限注册资本由15,300万元增加至17,316.80万 | | |元,其中越盛集团出资额新增863.30万元,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 |平安天煜出资额为769万元,晋商财富出资额为153.80万元,嘉 | | |兴煜港、杨菁、欧娜的出资额分别为76.90万元。 | | |2017年4月17日,平安天煜、嘉兴煜港、晋商财富、杨菁、欧娜 | | |分别与新中港有限、越盛集团、谢百军签署《增资协议》,平安| | |天煜以4,998.5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769万元,晋商财富以999| | |.7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53.80万元,嘉兴煜港、杨菁、欧娜 | | |分别以499.85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76.90万元。 | | |2017年4月28日,天健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 | | |〕148号),经审验,截至2017年4月27日,新中港有限收到平安| | |天煜、晋商财富、嘉兴煜港、杨菁及欧娜货币出资合计7,497.75| | |万元,其中1,153.5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6,344.25万元计入资本| | |公积,变更后的实收资本为16,453.50万元。 | | |2017年5月9日,新中港有限通过2017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同意| | |重新制定公司章程。 | | |2017年5月31日,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 | | |码为91330683704477704R的《营业执照》。 | | |2017年10月20日,新中港有限通过2017年第二次股东会决议,同| | |意越盛集团变更出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出资变更为货币出资。| | |2017年10月30日,中汇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 | |7]5108号),验证新中港有限收到越盛集团货币出资合计5,611.| | |80万元,其中863.3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748.50万元计入资本| | |公积,变更后的实收资本为17,316.80万元。 | | | 4、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及更名 | | | (1)2017年12月28日,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 | |2017年11月24日,中汇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1| | |7]5109号),对新中港有限截至2017年10月31日(审计基准日)| | |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新中港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95,478,| | |447.89元。 | | |2017年11月25日,天源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1| | |7]第0449号),以2017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新中港有限净| | |资产的评估价值为47,226.25万元。 | | |2017年11月25日,新中港有限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过决议| |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2017年10月31日作为新中港变更为股份有| | |限公司的审计、评估基准日。 | | |2017年11月25日,新中港有限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通过决议| |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新中港有限利润分配72,556,896.23元;一 | | |致确认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17]5109号| | |)和天源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17]第0449号| | |),一致同意以新中港有限截至2017年10月31日净资产395,478,| | |447.89元,扣除2017年11月25日股东会决议中将2017年1月至10 | | |月可供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72,556,896.23元后的净资产值322,9| | |21,551.66元,折合股份320,360,8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 | |折股比例为1:0.992070,差额2,560,751.66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 | |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前后公司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 | |2017年11月25日,越盛集团、平安天煜、晋商财富、嘉兴煜港、| | |杨菁和欧娜6名股东作为发起人签订了《浙江新中港清洁能源股 | | |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约定各发起人以其在新中港有限享有| | |的权益(截至2017年10月31日)所对应的净资产扣除有限公司于| | |2017年11月25日股东会决议中将2017年1月至10月可供向投资者 | | |分配的利润72,556,896.23元后的净资产322,921,551.66元为依 | | |据对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共同发起设立浙江新中港清洁能源股份| | |有限公司。 | | |2017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17年第一次股东大会,| | |同意创立浙江新中港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股份有限公司| | |章程,并根据股东提名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管| | |理机构。 | | |2017年12月12日,中汇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 | |7]5362号),验证了上述整体变更。 | | |2017年12月28日,公司取得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 | |会信用代码为91330683704477704R的《营业执照》。 | |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整体变更未引入新股| | |东,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前后公司股东持股比例不变;本次整体| | |变更基于评估基准日新中港有限经审计净资产及评估价值,在经| | |审计的净资产扣除向股东分配的利润后按照折股比例1:0.992070| | |确定发行人的股本,系各方股东协商确定;本次整体变更出资来| | |源为新中港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扣除向股东分配的利润,来源合| | |法;本次整体变更税费方面,越盛集团、晋商财富作为有限公司| | |不涉及相关税费,平安天煜、嘉兴煜港作为有限合伙企业分别出| | |具《承诺函》“承诺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 |等约定扣缴或敦促自然人合伙人履行前述纳税义务,若因本合伙| | |企业怠于履行前述义务的原因导致新中港被税务机关要求履行代| | |扣代缴义务、受到税务机关处罚或遭受相关损失,本合伙企业将| |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确保新中港利益不受到损害”,杨菁、欧| | |娜作为自然人已由发行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本次整体变更履| | |行了相应的程序,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 | (2)2020年11月24日,股份公司更名 | | |2020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 | |司更名为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 |案。 | | |2020年11月24日,公司取得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 | |会信用代码为91330683704477704R的《营业执照》。 | | |公司于2021年6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 | |1981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090,200股| | |,每股面值1元,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40,045.10万股。公司股| | |票于2021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共有73.20万元可转换债券转换为公司| | |股份,转股数为81,847股,现股本为40,053.2847万元。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1-06-25|上市日期 |2021-07-07|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8009.0200 |每股发行价(元) |6.07 | ├──────────┼─────┼──────────┼─────┤ |发行费用(万元) |5392.89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48614.7514|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43221.8614|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7.28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8.74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4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16.18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浙江越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浙江越盛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浙江浙再新中港再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51.00|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准,本站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本站不担保服 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 错发生都不作担保。本站对在本站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本站提供的包括本站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 或依据这些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造成的风险和结果都自行负责,与本站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