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报道☆ ◇000421 南京中北 更新日期:2014-08-06◇ 【2011-03-22】 南京中北(000421)长达6年不分红 主营业务发展失衡 今日,南京中北(000421.SZ)发布了2010年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 总收入为17.42亿元,同比增长11.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44.76万元 ,同比增长14.81%;基本每股收益0.16元。并且,公司2010年仍然不准备分红,这 也意味着公司已经长达六年未进行分红。 南京中北目前的主要业务涉及城市公共交通、房地产开发及电力行业。 公司年报显示,南京中北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差距较大。房地 产公司--南京中北置业有限公司的净利润达到1.15亿元,做实业投资的赛德中国控 股有限公司则实现净利润6463.79万元,而三家电力和热能子公司却均为亏损状态 。在公共交通方面,客车、汽车出租以及公交客运均为亏损或者微利状态。 各项业务发展如此不均衡,瘸腿走路的状况对于南京中北而言并不是好事。 从公司的年报中也可以看出,南京中北对房地产业务寄予厚望并且信心满满, 公司称短期看,随着国内房地产调控政策愈加严厉,各地银行贷款全面收紧,房地 产市场的热度将有所下降、成交量相对萎缩。但从中长期看,南京作为省会城市外 来人口众多,房屋需求量大。目前南京"限购"政策涉及对象范围不广,有一年以上 南京纳税证明的外地人即可购房。随着可开发土地越来越少,南京的房地产市场必 定将向前推进。 在电力业务方面,公司预计2011年全社会用电量为4.6万亿千瓦时左右,同比 增长9.5%。这也意味着煤炭供需再现紧张局面,煤炭市场价格继续走高,将给发电 企业经营工作带来巨大压力。 而城市公共交通方面,由于外部竞争压力的加大,成本提高,公司只能依赖于 政策性补贴。 南京中北表示2010年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2986.75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71.65万元,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658.4万元。2010年度不进行红利分配, 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如此算来,公司已经长达6年未分红。 【出处】证券日报【作者】许洁 【2011-03-22】 南京中北(000421)2010年利增14.81% 拟不分配不转增 南京中北(000421)周一盘后发布年报,公司2010年实现净利润5844.77万元 ,同比增长14.81%,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43亿元,同比增长11.34%。实现每股收益0.17元, 同比增长14.78%。 公司2010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出处】全景网【作者】周蓓 【2010-12-09】 南京中北(000421)拟竞拍底价2.26亿元地块 南京中北(000421)授权南京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与江宁区新亭路NO.2 010G49地块竞拍,该地块出让面积为27039平方米,挂牌出让底价为人民币2.26亿 元,起拍保证金为4550万元,竞拍时间为2010年12月10日。 竞拍地块用地总面积为28747平方米,其中代征绿地面积为1708平方米,实际 出让面积为27039平方米,合计40.6亩。经规划局批准,该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 建筑容积率≤2.2,绿地率≥35%,建筑密度≤20%,建筑高度≤60米,实际可开发 面积约60000平方米。 公司称,从目前南京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来看,整个市场发展仍处于房地产 开发宏观波动周期的繁荣阶段,市场潜能有待进一步挖掘,对于日渐成熟的江宁板 块更是如此。竞拍地块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且土地价格合理,具有较大的升 值潜力。周边楼盘在开发理念、房地产产品理念和营销包装理念上已有一定的提高 和突破,在取得较好销售业绩和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为提高区域居住品位作了铺垫 。若本次竞拍成功,可增加公司经营性土地资源储备,拓展公司房地产业务的可持 续发展空间。 【出处】证券时报【作者】李若馨 【2010-11-21】 南京中北(000421)购置公交客车 南京中北(000421)20日公告,公司拟通过市政府统一招标,更新233辆、新 增15辆空调公交客车,合计248辆。其中,公司更新55辆、购置15辆,购车资金约3 105万元;子公司南京新城巴士有限公司更新148辆,购车资金约为5447万元;子公司 南京中北威立雅交通客运有限公司更新30辆,购车资金约为1326万元。上述248辆 车合计购车资金约为9879万元。 【出处】每日经济新闻【作者】 【2010-08-12】 房地产业务虽渐入佳境 南京中北(000421)仍难撇"皇粮" 作为市内公共交通行业的一家上市公司,南京中北拥有的公交产业的公益性与 上市公司逐利性间的矛盾日渐突出。2010年上半年公司城市公共交通业务再现亏损 ,得益于房地产业务的拓展以及政府补贴收入,公司2010年上半年才能实现整体盈 利。 昨日,公司发布的2010年半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022.89万元,较 上年同期上升26.44%,实现营业利润-800.64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47.86%,归属 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395.5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9.61%。 南京中北主营业务涉及城市公共交通、房地产开发及电力行业,经营区域主要 在江苏盛安徽省及河北剩 报告显示,2010年上半年公司仍需政府补助,才能实现整体盈利。 资料显示,南京中北的城市公交业务历来表现很差。2010年,随着南京地铁1 号线南延、地铁2号线的开通,客流分流初步显现,公司公交客运量有所下降,经 济效益受到很大影响。上半年,南京中北汽车营运业务再现亏损,实现营业利润-2 672.86万元,毛利率为-8.91%。 电力行业方面,公司唐山电厂内部正处于关停前稳定经营、加快新电厂投资建 设的过渡阶段,尚存在不确定因素。今年1-6月份实现发电收入18075.99万元,营 业利润1429.07万元,毛利率同比下降-14.19%。 上半年唯一值得称赞的是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品尚"房地产 项目交付,房地产开发业务整体实现营业收入26,568.0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 大幅增长7435.52%,营业利润达10,069.25万元,毛利率上升11.05%,使公司主营 业务盈利能力维持在去年同期水平,未发生重大变化。但上半年,公司营业利润仍 为负值,实现-800.64万元,靠着计入当期损益的5294.75万元政府补助,公司上半 年整体盈利,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95.59万元,同比下降39.61%。 【出处】证券日报【作者】曹卫新 【2010-07-28】 证监会否决南京中北(000421)免罚申请 南京中北(000421)今日公告称,针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证监会对其处罚30 万元,其请求免除行政处罚的申请遭否决,证监会维持对其做出的处罚决定。 据悉,经证监会调查认定,南京中北2003年、2004年年报中,在银行借款、应 付票据、关联方占用、关联方担保等多方面存在弄虚作假。上述问题查实后,证监 会于4月2日向南京中北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及部分时任董事、高 管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其中对上市公司做出了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4月30日,南京中北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免除对公司30万元的行政处 罚。证监会认为,该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 法,处罚适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 定,决定"维持原判"。 【出处】北京商报【作者】况玉清 【2010-06-30】 加冷松芝IPO获许可 南京中北(000421)堤内损失堤外补? 南京中北(000421)今日公告,公司参股的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 司(下称加冷松芝)IPO于近日获得证监会核准许可。南京中北持有加冷松芝540万 股,占其发行前总股本的3%。 一季度亏损3228万元 昨日南京中北收盘价为4.75元/股,下跌7.95%。此前的虚假披露案导致南京中 北形象一落千丈,股价也呈现颓势。虽然加冷松芝还未上市,但这次的公告也许能 让南京中北的投资者高兴一把。 南京中北目前的主要业务涉及城市公共交通、房地产开发及电力行业,根据加 冷松芝发布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其主要产品为各系列大中型客车空调和乘用 车空调,公司是大中型客车空调行业的龙头,且具有技术和研发优势。 2009年,加冷松芝大中型客车空调销量为2.12万台。根据中国汽车工业信息网 数据统计,2009年全国大中型客车产量为12.92万辆,按照目前市场每年销售的大 中型客车约70%的空调安装率计算,加冷松芝的市场占有率约为23.43%。 在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前,加冷松芝的实际控制人陈福成将公司部分股权转 让给包括南京中北在内的6家公司。2007年南京中北以人民币2700万元受让自然人 陈福成持有的加冷松芝3%的股份。 根据南京中北2010年第一季度业绩报告,其净利润为亏损3228万元。如果加冷 松芝顺利上市,南京中北将有可能上演"咸鱼翻身"。 曾涉四大错 今年3月19日,证监会对南京中北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揭露出南京中北 年报信息披露的四大错:银行借款披露虚假、应付票据披露虚假、关联方占用披露 虚假、对关联方担保披露虚假。 而且,南京中北累计157笔、累计发生金额超过22亿元的违规资金占用,绝大 多数发生在2003年8月28日证监会与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不久,可谓顶风作案,因此 被证监会评定为"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根据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03年至2004年,南京中北未披露的 银行借款金额达6.55亿元,未披露的应付票据金额超过6.5亿元,未披露的对关联 方担保金额超过4648万元。决定书中还显示,这些未披露的款项,其实是通过各种 形式转移到了南京万众。 公开资料显示,数位南京中北高管在南京万众都有"兼职",例如时任南京中北 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郭试平,同期在南京万众兼任董事、董 事长;时任南京中北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兼财务部经理斯庆,同期兼任南京万众董 事;时任南京中北董事许正苟,同期兼任南京万众副董事长、总经理。 一些业内人士猜测,巨额资金中相当一部分最终流入了高管层的腰包,从本质 上来说是内部人利用控制公司的便利牟取私利。根据南京中北的违法事实,证监会 对郭试平、斯庆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许正苟、薛乐群给予警告 ,并分别处以20万元的罚款;其他相关人士也受到了相应的惩罚。 【出处】证券日报 【作者】陈雅琼 【2010-06-30】 南京中北(000421)参股公司松芝股份首发获准通过 南京中北(000421)今日公告参股的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其中,北巴传媒持有该公司540万股股 份,占其发行前总股本的3%。据悉,松芝股份是由香港陈福成于2002年6月投资155 0万美元兴建的,专业研发、制造、销售商用车和乘用车空调系统的外商独资企业 。 【出处】证券时报【作者】范彪 【2010-06-18】 南京中北(000421)顶风作案占22亿巨资 处罚只是毛毛雨 不论是对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通过控制公司谋取私利的行为,还是对内部人通 过控制公司谋取私利的行为,都未明确规定为犯罪行为。因此,有必要设立"控制 公司谋取私利罪",给予行为人严厉的刑事制裁 近日,证监会对南京中北违法信息披露行为及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南京中北 被处以30万元的罚款,时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郭试平和时任副总经理兼总会计 师斯庆被给予警告及处以3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许正苟和时任董事长薛乐群被给予 警告和2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李华飞和徐益民、周学信被给予警告。其中,李华飞 和徐益民被处以3万元罚款。并对薛乐群、许正苟、斯庆、郭试平等四人分别做出3 -10年市场禁入的决定。 这一处罚被媒体称为"重罚"。也许从法律赋予证监会的处罚权限来看,证监会 确实下手"不轻",然而从南京中北行为的性质来看,这样的处罚或许只是"毛毛雨" 。 顶风作案违规巨额占资 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在2003年和2004年两年间,"南京中 北未披露的银行借款金额达6.55亿元,未披露的应付票据金额超过6.5亿元,未披 露的对关联方担保金额超过4648万元"。"累计157笔、累计发生金额超过22亿元的 违规资金占用"。 如此严重的违法行为,公司和相关人员遭受重罚理所应当。而从证监会所阐述 的处罚理由来看,证监会之所以对其"痛下杀手",还在于证监会愤怒于南京中北竟 然将监管规定当作耳旁风。《行政处罚决定书》称,"最为严重的是,本案中累计1 57笔、累计发生金额超过22亿元的违规资金占用,绝大多数发生在2003年8月28日 我会与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不久,南京中北不仅不按通知要 求予以清理、整改、披露,反而蓄意隐瞒,我行我素,变本加厉,顶风作案,情节 严重,性质恶劣"。 其实,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披露的事实,南京中北的"情节严重,性质 恶劣",并不在于其信息披露的不符合要求,也不在于其对监管部门的轻慢,而表 现在其目的和动机上。 从《行政处罚决定书》所公布的违法事实来看,无论是"未披露的银行借款"、 "未披露的应付票据",还是"违规担保"、"违规资金占用",南京中北上述一系列行 为,都指向一个公司,就是南京万众。那么,南京万众又是怎样一家公司,值得南 京中北管理人员甘愿冒如此大的风险? 【出处】中国资本证券网【作者】付明德 【2010-05-20】 新规利剑高悬 南京中北(000421)虚假披露案或被追诉 该公司证券部人员表示,2006年已解决虚假披露案涉及的清欠问题 5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 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在过去几年新增的资本市场 的11个经济犯罪中,除了5种经济案件的标准沿用此前的规定外,特别对利用未公 开信息交易案、违法运用资金案等6项新的经济犯罪制订了立案追诉标准。就在新 规出台时,已被中国证监会处罚的南京中北虚假披露案会否追溯,再次引起市场的 极大关注。 据了解,3月19日,中国证监会对南京中北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南 京中北2003年、2004年年报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行为,其中包括四大虚假披露:银行 借款披露虚假、应付票据披露虚假、关联方占用披露虚假、对关联方担保披露虚假 。 经证监会查明,南京中北2003年年报未披露与南京万众和万众投资的关联交易 共53笔,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063053972.87元(借方);分2次直接向万众投资开具 本票,提供资金11000000元。 2004年年报中,南京中北披露与南京万众的关联交易借方和贷方的余额均为0 元。实际情况是,南京中北2004年通过104笔关联交易,向南京万众提供资金12341 95469.14元。 对于新规出台后,南京中北虚假披露案是否被追溯的提问,南京中北证券部人 员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却做了如下表示。 "这个事情证监会已经发处罚书了,而且时间很久远,是证监会2006年就立案 调查的事,因为调查历时较长,一直到今年处罚决定刚刚下来,2006年已经完成清 欠,在那个时点,公司所有该做的都做了,相关公告也有发布,如今旧事重提没有 意义。而且所有占款得到解决,目前对公司没有任何影响。" 现在让我们对应新规标准,再来看看南京中北案件。新标准规定,若造成股东 、债权人或者其他直接经济损失累计在50万元以上,或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达到当期 披露的资产总额30%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 很显然,南京中北违规隐瞒披露重要信息中,有四项虚假披露,涉及资金数十 亿,数目特别巨大,南京中北极有可能被立案追诉。有专家对记者分析指出,这是 国内不多见的典型案例。"而就新立案追诉标准,在金额方面的硬设定,可以看出 监管层对资本市场的规范力度的加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基金经理则向记者表 示。 【出处】证券日报【作者】郑大红 【2010-05-10】 南京中北(000421)"四宗罪"遭罚 专家认为投资者可诉讼维权 6年前南京中北"隐瞒巨额借款的违法信息披露"一事终于得到了处罚。 南京中北因2003年、2004年年报中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涉及银行借款、应 付票据、关联方占用、关联方担保等多方面,涉及资金金额数十亿元,但均未在信 息中披露。近日,证监会依据《证券法》有关规定,对南京中北公司以及相关责任 人员分别处以警告、罚款、市场禁入等相应处罚。 专家认为,这是国内不多见的高代价案例,可见监管部门惩戒力度,体现刑事 责任在上市公司监管过程中的重要性。 不愿提及陈年"丑闻"占款全部解决 中国证监会日前对南京中北隐瞒巨额借款的违法信息披露行为进行通报。证监 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南京中北在2003和2004年两份年报中,隐瞒高达13 亿元借款以及4000多万元的关联方担保。此外,在两年时间里,南京中北共发生15 7笔,累计金额超过22亿元的违规资金占用。 已经事隔6年,如今"丑闻"被重提,再次闹得沸沸扬扬,南京中北似乎也颇为 不满。 南京中北证券部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06年立案调查是由于2003、2 004年年报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2005年有资金占用情况发生,但是所有问题 已经在06年结合股改得到解决,时任高管和大股东已经全部更换,新任大股东已经 把占款问题全部解决。" "这个事情已经很久远,是证监会2006年就立案调查的事,因为调查历时较长 ,一直到今年处罚决定刚刚下来,06年已经完成清欠,在那个时点,公司所有该做 的都做了,相关公告也有发布,如今旧事重提没有意义。"她对于旧事重提表现情 绪激动,甚至认为:"相关媒体存在不实报道。" 针对目前此事件对南京中北的影响,上述负责人表示:"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很 正常,已经回到良性循环的轨道,所有占款在2006年已经解决,当时结合股改,占 款方清还一部分,新进大股东以4个亿现金置换所有不良债券,所有占款得到解决 ,目前已经对公司没有任何影响。" 处理三年终有结果证监会重罚 因累计未披露"银行借款6.55亿元、应付票据逾6.5亿元、关联方担保4648万元 、违规资金占用22亿元"违法违规案终告尾声,南京中北收到证监会处罚决定书: 原董事长薛乐群、原总经理郭试平、原总会计师斯庆、原董事许正苟被证监会认定 为市场禁入者,时限分别是从3年、10年、5年、5年。此前,南京中北以及其原7名 高管还被警告并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 当时总资产15亿的南京中北,却突被爆出6.69亿元神不知鬼不觉消失。此巨大 财务漏洞引起一时哗然。 如今,证监会认定南京中北违法事实后予以"四大罪名":银行借款披露虚假、 应付票据披露虚假、关联方占用披露虚假、对关联方担保披露虚假。 【出处】证券日报【作者】贾丽 【2010-05-07】 隐瞒13亿借款去向 南京中北(000421)虚假信披遭重罚 中国证监会日前对南京中北隐瞒巨额借款的违法信息披露行为进行通报。证监 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南北中北在2003和2004年两份年报中,隐瞒高达13 亿元借款以及4000多万元的关联方担保,严重违反了《证券法》有关信息披露的规 定。此外,在两年时间里,南京中北共发生157笔,累计金额超过22亿元的违规资 金占用,且绝大多数发生在2003年8月28日证监会与国资委发布的56号文后(即《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会经过仔细调查,依据《证券法》有关规定,对南京中北公司以及相关责 任人员分别处以警告、罚款、市场禁入等相应处罚。 市场禁入处罚警示"后来人" 据证监会调查,南京中北2003年和2004年年报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均涉及银行借 款披露虚假、应付票据披露虚假、关联方占用披露虚假和对关联方担保披露虚假四 个方面。 据悉,在2003年到2004年两年时间内,南京中北未披露的银行借款金额达6.55 亿元,未披露的应付票据金额超过6.5亿元,未披露的对关联方担保金额超过4648 万元。 "最为严重的是,本案累计157笔、累计发生金额超过22亿元的违规资金占用, 绝大多数发生在2003年8月28日我会与国资委发布的56号文后不久,南京中北不仅 不按通知要求予以清理、整改、披露,反而蓄意隐瞒,我行我素,变本加厉,顶风 作案。"证监会有关人士说。 56号文系业内耳熟能详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系证监会为打击控股股东占款行为而出台的针对性政策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对资金被严重侵占的上市公司主要责任 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必要时实施市场禁入。 为此,证监会决定,对南京中北及时任责任人给予重罚,南京中北被处以30万 元的罚款,时任公司副董事长及总经理郭试平和时任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斯庆被给 予警告及处以3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许正苟和时任董事长薛乐群给予警告和20万元 罚款,时任董事李华飞和徐益民、周学信被给予警告,其中,李华飞和徐益民被处 以3万元罚款。 同时薛乐群、斯庆、许正苟、郭试平等四人将被列为3年至10年市场禁入者。 前述证监会人士表示,本案中对副董事长和总会计师的处罚要高于对董事长薛 乐群的处罚,原因在于相关处罚充分考虑了相关责任人员在违法信息披露中所承担 的责任,而并非简单地按照其职务高低界定,充分保障了相关处罚的合理性,对于 "后来人"也能起到警示作用。 上市公司免责申请理由不充分 南京中北在听证与书面申辩中提出三点理由请求免责。首先,公司行为实际是 由相关负责的自然人来具体实施,相关责任人实施行为时未向董事会报告,更未得 到董事会的授权,因此,公司本身就是受害者。 其次,公司在出现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及信息披露问题后,进行了自查自纠, 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告,按上市公司信披要求进行了补充披露,并配合调查,采取了 内部整改,向公安机关报案、保全相关资产以及追索占用资金等措施,此后公司未 再发生违规资金占用。 再者,公司一方面于06年5月全部更换了公司董事会成员及经营层的主要责任 人,另一方面制定和完善了公司治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了信息披露行 为。 针对上述三项免责理由,《行政处罚决定书》做出如下答复。第一,证券监管 部门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出现违法情形后追究公司的行政法律责任,是基于《证券 法》的强制性规定。虽然行政处罚措施会对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产生一定影响,但 如果公司信披违规的根源在于股东疏于对公司行为实施足够有效监督,导致公司事 务被少数内部人控制,则行政处罚不仅是正当的,而且是必要的。 第二,在隐瞒违规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中 ,公司有关责任人员在追讨占用资金、解除违规担保上的主观努力与真实效果,固 然是衡量责任时的考虑因素。但同时,量罚上还要考虑违法行为本身的严重程度、 信披虚假对证券市场广大投资者合法利益的侵害程度,以及案发后对证券市场秩序 ,投资者信心的负面影响等程度。 第三,审理上已经充分考虑了公司案发后采取纠正、补救与整改措施等情节。 据此,中国证监会维持对上市公司原有处罚决定。(张欢) 【出处】上海证券报【作者】 【2010-04-08】 证监会开罚单 南京中北(000421)曝出"陈年旧账" 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将南京中北的"陈年旧账"公之于众。 4月2日,南京中北收到江苏证监局送达的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 会调查认定,南京中北2003年、2004年年报中,在银行借款、应付票据、关联方占 用、关联方担保等多方面存在弄虚作假。 南京中北2003年年报披露的银行借款金额是2.66亿元(母公司)。事实上,20 03年,公司还分5次向多家银行机构借款,合计金额2.1亿元(母公司),但公司未 予披露。2004年,公司分14次向多家银行机构借款合计4.45亿元,也未在年报中披 露。 应付票据方面,2003年年报披露的应付票据金额为0元(母公司)。实际上, 公司曾经分11次在多家银行机构开具41份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合计高达3.07亿 元(母公司)。2004年,公司如法炮制,分13次在多家银行机构开具42份银行承兑 汇票,票面金额合计3.34亿元。这些信息均未在2003年、2004年年报中披露。 在关联方占用与担保方面,南京中北更是一笔"糊涂账"。公司2003年年报已披 露与南京万众的关联交易金额1.64亿元(借方),与南京万众的关联交易金额0元 。但是,实际公司2003年年报未披露与南京万众的关联交易多达53笔,合计关联交 易金额为10.63亿元。此外,公司未披露分2次直接向万众投资开具本票,向后者提 供资金ll00万元的情况。2004年,南京中北更是通过104笔关联交易,向南京万众 提供资金l2.34亿元,但2004年年报未予披露。2003年年报,南京中北未披露为关 联方南京万众开具的3份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担保余额合计为648万元事项。20 04年年报,未披露为南京万众开具的5份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担保余额合计为4 000万元事项。 证监会因此决定对南京中北处以30万元罚款;对郭试平、斯庆给予警告,并分 别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许正苟、薛乐群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李 华飞、徐益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的罚款;对周学信给予警告。 【出处】上海证券报【作者】 【2010-04-08】 南京中北(000421)虚假披露遭重罚 数十亿元资金去向何方? 两份年报,四项虚假披露,涉及资金数十亿,中国证监会的一纸《行政处罚决 定书》终于让南京中北(000421,SZ)4年前的立案调查有了结果。 今日,南京中北发布最新公告称,公司于2010年4月2日收到江苏证监局送达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0]10号),该处罚决定书主要 内容是针对公司2003年、2004年年报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对时任董事、高管的相关人 员及公司给予相应处罚。 但是,今日的这份公告中,南京中北并未说明相关事项涉及的大笔资金的后继 去向和处理整改方案,仅表示将会申请行政复议。 年报虚假披露“四宗罪” 隐瞒事项涉及资金数十亿 南京中北这一事项调查历时近4年。据悉,早在2006年5月,中国证监会江苏监 管局就已正式进驻公司进行调查,但当时南京中北并未透露具体原因。 昨日晚间,谜团终于揭开。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司2003 年和2004年两年的年报都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一是银行借款披露虚假。南京中北2003年年报披露的银行借款金额是2.66亿 元(母公司)。但是2003年,公司还分5次向多家银行机构借款,合计金额2.1亿元( 母公司),但2003年年报未披露这些银行借款事项。同样,公司2004年年报披露的 银行借款金额是4.3亿元(母公司)。但是2004年,公司分14次向多家银行机构借款 ,合计金额4.45亿元(母公司),公司2004年年报也未披露这些银行借款事项。 二是应付票据披露虚假。南京中北2003年年报披露的应付票据金额为0元(母公 司)。但是2003年,公司曾经分11次在多家银行机构开具41份银行承兑汇票,票面 金额合计306,952,000元(母公司),公司未将这些事项在2003年年报中披露。同样 ,公司2004年年报披露的应付票据金额为0元(母公司)。但是,2004年,公司曾经 分13次在多家银行机构开具42份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合计333,900,000.00元( 母公司),公司未将这些事项在2004年年报中披露。 三是关联方占用披露虚假。南京中北2003年年报未披露与南京万众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下称“南京万众”)的关联交易共有53笔,合计关联交易金额为1,063,053, 972.87元(借方)。此外,公司未披露分2次直接向南京万众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具本票,向万众投资提供资金ll,000,00元情况。同样,公司2004年通过104笔关 联交易,向南京万众提供资金l,234,195,469.14元,但公司2004年年报未披露这些 事项。 四是对关联方担保披露虚假。公司2003年年报已披露对外担保金额ll,650万元 ,但是,未披露年内发生的为关联方南京万众开具的三份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担保余额合计为6,483,440元事项。同样,公司2004年年报已披露对外担保金额430 0万元,但是,未披露年内发生的为关联方南京万众开具的五份银行承兑汇票提供 担保、担保余额合计为4000万元事项。 公司与前高管均遭重罚 欲申请行政复议 依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南京中 北处以30万元的罚款并对部分时任董事和高管给予警告和罚款:对郭试平、斯庆给 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许正苟、薛乐群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 元的罚款;对李华飞、徐益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的罚款;对周学信给予 警告。 从此前公开披露信息来看,南京中北已于2009年5月对董事会和上市公司经营 班子进行了大规模换血。昨晚的公告中,南京中北亦称,中国证监会下达的《行政 处罚决定书》(所记载的主要内容概与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 但是,南京中北同时表示,公司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并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的 有关法律法规、深交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对行政复议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公司未知其他当事人是否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意向。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在昨晚的公告中,南京中北还特别表示,本次行政处罚 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情况无重大影响。但是,令市场关心的是,《行政处罚决定书 》揭露的公司虚假披露的事项涉及资金高达数十亿,但南京中北昨晚公告却并未说 明这些资金后继去向何方,或者如何处理和整顿了?对此本报将对此继续追踪。 【出处】证券日报【作者】 【2009-12-17】 南京中北(000421)5000万增资中北置业 南京中北(000421)公告,为满足南京中北置业有限公司发展需要,同意公司 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北置业增资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 中北置业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变更至10000万元,中北房产公司持有95%股权,公司 全资子公司南京长发客运有限公司持有5%股权。 公告称,为了适时扩大房地产产业规模、提高对外融资能力,公司控股子公司 中北房产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5000万元对其投资成立的中北置业进行增资。 此次增资的受资方为中北置业,系中北房产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长发客 运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出资成立的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其中中北房产公司出资4500万元,持有90%股权;长发公司出资500万元,持有10% 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中北置业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变更至10000万元。中北置 业股权结构相应变更为中北房产公司持有95%股权,长发公司持有5%股权。(牛洪 军) 【出处】中国证券网【作者】 【2009-11-27】 南京中北(000421)澄清资产重组传闻 本报讯 南京中北(000421)今日公告称,近期互联网上有关于公司正在筹划 资产重组的传闻,经公司向其控股股东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核实,不存在传闻所述的南京中北重组事项,目前相关部门没有对南京中北重 组有相关计划。同时,公司及大股东承诺未来至少3个月内不计划和实施重大资产 重组、收购、发行股份及股权转让等事项。 公司表示,预计200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在4000万元至6000万 元之间。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203万元。 【出处】证券时报【作者】 【2009-08-25】 南京中北(000421)净利润3967万元 同比下降37.54% 周二晚间南京中北(000421)公布了中期业绩公告。 报告显示,公司上半年实现每股净资产1.78元,同比增加7.23%;实现利润总 额6909万元,同比下降36.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67万元,同比下降 37.54%。财务指标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实现每股收益0.1128元,同比下降37.54%; 实现净资产收益率6.34%,同比下降4.31%。 2009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出处】【作者】 【2009-04-29】 南京中北(000421)1.1亿元采购公交车 本报讯 4月27日,南京中北(000421)汽车销售分公司与宇通客车和厦门金龙 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公交客车采购合同》,分别向两家公司采购15 0辆和119辆11米级柴油后置城市公共汽车,金额共计约1.1亿元。 南京中北表示,此次公司通过市政府统一招标购置空调客车系公司269 辆营运 客车已达报废年限面临更新的需要,南京市政府对于公交企业更新空调车的财政补 贴将有助于降低公司购车成本。随着政府对城市公交产业的不断关注,对“公交优 先”政策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以及今后几年“公交优先”相关优惠政策的不断出 台和对公交企业补贴机制的逐步完善,将有助于稳定公司公交市场份额,实现公司 公交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同日,南京中北控股子公司南京长发客运有限公司与南京市建邺区建设局签署 了《拆迁补偿协议》。根据该协议,南京中北将产生约3000万元利润。 根据南京市建委相关批复和南京市房管局房屋拆迁许可证,因云锦路(集庆门 大街至应天大街段)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拆迁该路段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 长发客运拥有的位于建邺区应天西路253 号地块,共计约1.3万平米、附属房屋共 计4824.65平米列入拆迁范围。经评估,确认上述地块及房产的协议补偿金额总值 为4950万元。 【出处】证券时报【作者】 【2009-03-26】 南京中北(000421)澄清南京公交整合传闻 本报讯 南京中北(000421)今日发布澄清公告:经与政府相关部门及大股东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公司核实,目前相关部门尚未就南京地区公交资 源的整合有相关计划,南京中北也未与相关企业进行任何接触。(郑 昱) 【出处】证券时报【作者】 【2009-03-25】 南京中北(000421)澄清传闻 剥离合并公交主业不属实 南京中北(000421)周三晚间澄清表示,网上传闻公司将剥离合并公交主业的 传闻不属实。 近日,网上有媒体刊登了有关南京地区公交资产整和的相关内容,其中提及“ 包括南京中北在内的数家南京地区公交企业正在协商将其公交主业剥离合并”。 南京中北澄清称,目前相关部门尚未就南京地区公交资源的整合有相关计划, 公司也未与相关企业进行任何接触,承诺至少3个月内不再筹划同一事项 【出处】【作者】 【2009-01-07】 南京中北(000421)2521万股限售股下周一起上市流通 南京中北(000421)周三晚间发布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宣布公司2521 万股限售股将于下周一(1月12日)起上市流通,占总股本的7.17% 【出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