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公司概况☆ ◇603496 恒为科技 更新日期:2025-04-14◇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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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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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Embedway Technologies(Shanghai)Corpor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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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证券代码|603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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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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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计算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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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类型|上海A股               |上市日期|2017-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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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沈振宇                |总 经 理|沈振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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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秘|王翔                  |独立董事|张茵,谢美山,罗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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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6-21-61002983        |传    真|86-21-61002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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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embedway.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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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securities.affairs@embedway.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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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乐山路33号1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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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2388号8号楼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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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信息科技和网络通信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
|        |询、技术转让、通信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配套设备、电子|
|        |设备及元器件、光器件、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设计开发、销售和|
|        |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工程、通信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
|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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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智能系统解决方案的研发、销售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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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一)2003年3月,恒为有限设立                       |
|        |发行人前身系上海恒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为有限|
|        |”),由王翔、沈振宇和胡德勇共同出资设立,其股权分别由李|
|        |凤琴、张文蘅和胡叔麟代持,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李凤琴认缴|
|        |出资20万元,张文蘅认缴出资15万元,胡叔麟认缴出资15万元。|
|        |李凤琴系王翔的母亲、张文蘅系沈振宇的母亲、胡叔麟系胡德勇|
|        |的父亲。                                                |
|        |2015年3月25日,上述各方已出具书面确认函,确认恒为有限设 |
|        |立时:(1)李凤琴持有的恒为有限40%股权系代其子王翔持有,|
|        |李凤琴历次缴纳的出资额实际由王翔出资;(2)张文蘅持有的 |
|        |恒为有限30%股权系代其子沈振宇持有,张文蘅历次缴纳的出资 |
|        |额实际由沈振宇出资;(3)胡叔麟持有的恒为有限30%股权系代|
|        |其子胡德勇持有,胡叔麟历次缴纳的出资额实际由胡德勇出资,|
|        |且各方对代持事宜无争议。                                |
|        |  1、第一期出资                                       |
|        |2003年3月20日,上海上咨会计师事务所对恒为有限申请设立登 |
|        |记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上咨会验2(2003) |
|        |第067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3年3月19日,恒为有限已收|
|        |到全体股东缴纳的第一期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5万元。        |
|        |2003年3月31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向恒为有 |
|        |限核发了注册号为310115201157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2、第二期出资                                       |
|        |2003年12月18日,上海华晖会计师事务所对恒为有限申请设立登|
|        |记的注册资本第二期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会验(2003|
|        |)第2780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3年12月12日,恒为有限|
|        |已收到李凤琴、张文蘅、胡叔麟第二期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
|        |币25万元。                                              |
|        |2003年12月31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向恒为有|
|        |限核发了本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二)2005年11月,第一次增资                        |
|        |2005年10月28日,恒为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将注册资本|
|        |由50万元增加到100万元的决议。李凤琴、张文蘅、胡叔麟同比 |
|        |例增加出资额,分别出资20万元、15万元和15万元。          |
|        |本次增资按1元/注册资本,增资的原因为支持公司发展并补充资|
|        |本金。                                                  |
|        |2005年11月8日,上海汇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恒为有限新 |
|        |增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汇青会验字(2005)|
|        |第11-3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5年11月3日,恒为有限已 |
|        |收到李凤琴、张文蘅、胡叔麟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50|
|        |万元,其中李凤琴货币出资20万元,张文蘅货币出资15万元,胡|
|        |叔麟货币出资15万元。                                    |
|        |2005年11月21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恒为有限核发了本次|
|        |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三)2008年4月,第二次增资                         |
|        |2008年3月10日,恒为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以2007 |
|        |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的决议。本次转增后,公司注|
|        |册资本从100万元增加到500万元。                          |
|        |本次增资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增资的原因为支持公司发展并|
|        |补充资本金。                                            |
|        |2008年3月16日,上海汇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恒为有限新 |
|        |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汇青会验字(2007)|
|        |第2-2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8年3月13日,恒为有限已收|
|        |到各股东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40|
|        |0万元,其中李凤琴以未分配利润160万元转增资本,张文蘅和胡|
|        |叔麟分别以未分配利润120万元转增资本。                   |
|        |2008年4月1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徐汇分局向恒为有限核发|
|        |了本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四)2011年9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
|        |2011年9月1日,恒为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同|
|        |意股东李凤琴将其所持公司40%的股权(原出资额200万元)转让|
|        |给王翔;同意股东张文蘅将其所持公司30%的股权(原出资额150|
|        |万元)转让给沈振宇;同意股东胡叔麟将其所持公司30%的股权 |
|        |(原出资额150万元)转让给胡德勇;各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
|        |。同日,股权转让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
|        |根据上述人员出具的确认函,由于本次股权转让为解除代持关系|
|        |,恢复真实持股情况,因此,上述股权转让对价未实际支付。  |
|        |2011年9月22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徐汇分局向恒为有限核 |
|        |发了本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五)2011年12月,第三次增资                        |
|        |2011年11月25日,恒为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将公司注册|
|        |资本由500万元增至1,000万元的决议,新增注册资本500万元由 |
|        |沈振宇、胡德勇等12名自然人认缴。增资价格按1元/注册资本。|
|        |本次增资按1元/注册资本,新增股东均为公司核心员工,增资的|
|        |原因为公司对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                      |
|        |  1、第一期出资                                       |
|        |2011年12月20日,上海汇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恒为有限本|
|        |次新增注册资本第一期的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汇青|
|        |会验字(2011)第12-2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1年12月19|
|        |日,恒为有限已收到沈振宇、胡德勇等12名自然人缴纳的第一期|
|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1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 |
|        |币出资。                                                |
|        |2015年3月5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汇青|
|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汇青会验字(2011)第12-2号《验|
|        |资报告》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众会字(2015)第4567号《实收|
|        |资本到位情况的复核报告》,确认该次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有关|
|        |事项,包括出资者、出资币种、出资金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        |和出资比例等,均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相关规定。  |
|        |2011年12月22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徐汇分局向恒为有限核|
|        |发了本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2、第二期出资                                       |
|        |    2012年6月15日,恒为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办理实 |
|        |收资本到位手续的决议。                                  |
|        |2012年7月5日,上海汇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恒为有限新增|
|        |实收资本第二期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汇青会验字(20|
|        |12)第7-1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2年7月3日,恒为有限 |
|        |已收到沈振宇、胡德勇等12名股东缴纳的第二期实收资本合计人|
|        |民币400万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
|        |2015年3月5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汇青|
|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汇青会验字(2012)第7-1号《验 |
|        |资报告》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众会字(2015)第4567号《实收|
|        |资本到位情况的复核报告》,确认该次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的有关|
|        |事项,包括出资者、出资币种、出资金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        |和出资比例等,均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相关规定。  |
|        |2012年7月18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徐汇分局向恒为有限核 |
|        |发了本次缴足出资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六)2012年12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
|        |2012年12月10日,恒为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        |1、同意股东王翔将其所持公司5%的股权(原出资额50万元)转 |
|        |让给黄建,转让价455万元;2、同意股东王翔将其所持公司3%的|
|        |股权(原出资额30万元)转让给丁国荣,转让价273万元;3、同|
|        |意股东张明将其所持公司1%的股权(原出资额10万元)转让给丁|
|        |国荣,转让价91万元;4、同意股东张明将其所持公司1%的股权 |
|        |(原出资额10万元)转让给卢苇平,转让价91万元;5、同意股 |
|        |东张明将其所持公司0.3%的股权(原出资额3万元)转让给顾海 |
|        |东,转让价27.3万元;6、同意股东张诗超将其所持公司1%的股 |
|        |权(原出资额10万元)转让给黄明伟,转让价91万元;7、同意 |
|        |股东张诗超将其所持公司1%的股权(原出资额10万元)转让给毕|
|        |崇蓓,转让价91万元;8、同意股东张诗超将其所持公司1%的股 |
|        |权(原出资额10万元)转让给马喆人,转让价91万元;9、同意 |
|        |股东黄琦将其所持本公司0.25%的股权(原出资额2.5万元)转让|
|        |给黄莺波,转让价22.75万元;10、同意股东王骁将其所持公司0|
|        |.15%的股权(原出资额1.5万元)转让给黄莺波,转让价格13.65|
|        |万元;11、同意股东沈振宇将其所持公司2%的股权(原出资额20|
|        |万元)转让给恒托投资,转让价20万元;12、同意股东胡德勇将|
|        |其所持公司8%的股权(原出资额80万元)转让给恒托投资,转让|
|        |价80万元;各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
|        |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为:一是引入黄建、丁国荣、毕崇蓓、马喆|
|        |人、卢苇平5名向公司提供过不同方面帮助的外部股东;二是对 |
|        |黄明伟、顾海东、黄莺波等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三是将恒托|
|        |投资设立为员工持股平台。                                |
|        |其中1~10项转让价格为9.1元/注册资本,定价依据为不低于2011|
|        |年末每股净资产;11~12项转让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受让方恒 |
|        |托投资为员工持股平台。                                  |
|        |2012年12月14日,上述相关转让方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        |。2012年12月20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徐汇分局向恒为有限|
|        |核发了本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七)2013年3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
|        |2013年3月8日,恒为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东王翔|
|        |将其持有的公司0.5%股权(原出资额5万元)转让给俞浩明的决 |
|        |议,恒为有限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
|        |同日,王翔与俞浩明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49万元|
|        |。                                                      |
|        |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为:俞浩明作为公司顾问,一直以来为公司|
|        |发展提供建议。转让价格为9.8元/注册资本,定价依据为不低于|
|        |2012年末每股净资产扣除2013年3月6日的2200万元分红影响后的|
|        |金额。                                                  |
|        |2013年3月28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徐汇分局向恒为有限核 |
|        |发了本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
|        |  (八)2014年8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
|        |2014年6月28日,恒为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东马 |
|        |喆人将其持有的公司1%股权(原出资额10万元)转让给潘进的决|
|        |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2014年3月5日,马喆人与潘进签|
|        |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格121万元。                 |
|        |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为:马喆人计划移民,处置其在国内的部分|
|        |资产,将其在恒为科技的股份转让给朋友潘进。转让价格为12.1|
|        |元/注册资本,定价依据为不低于2013年末每股净资产。2014年8|
|        |月23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徐汇分局向恒为有限核发了本次|
|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
|        |  (九)2014年11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
|        |2014年10月23日,恒为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恒|
|        |为有限截至2014年6月30日经众会字(2014)第5187号《审计报 |
|        |告》审定的净资产11,293.13万元为基数,按11.293133:1比例全|
|        |额折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额,每股面值1元,共计1,000万股|
|        |,未折股部分10,293.13万元将全额计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 |
|        |积金;同意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
|        |0万元。                                                 |
|        |2014年11月17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改制变|
|        |更后申请登记的出资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
|        |(2014)第5484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4年10月23日,公|
|        |司已收到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1,000万元 |
|        |,均系以恒为有限截至2014年6月30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折股投 |
|        |入,折股后的余额10,293.13万元转为资本公积。2014年11月21 |
|        |日,公司就此次整体变更事项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
|        |商变更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310104000248158的《企业法人营 |
|        |业执照》。                                              |
|        |  (十)2014年12月,第四次增资                        |
|        |2014年12月6日,恒为科技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
|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资并引进投资人的议案》,同意引进新投|
|        |资人徐汇科投和新余泓诚并向公司增资,徐汇科投向公司投资人|
|        |民币1,000万元,其中22.2222万元计入公司的注册资本,剩余部|
|        |分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新余泓诚向公司投资人民币2,000万元 |
|        |,其中44.4444万元计入公司的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公司的 |
|        |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至 |
|        |人民币1,066.6666万元。                                  |
|        |本次增资的原因为:发行人注册在上海市徐汇区,徐汇科投为徐|
|        |汇区内的创业投资企业,看好发行人未来发展;新余泓诚作为财|
|        |务投资者入股。本次增资价格为45.00元/注册资本,本次增资以|
|        |评估值作为定价依据,根据上海沪港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
|        |14年10月31日出具的《上海徐汇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对上海恒|
|        |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所涉及的上海恒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
|        |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沪港评报[2014]第345号):经评 |
|        |估,以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 |
|        |值为47,400万元。2014年12月26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        |通合伙)对截至2014年12月24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情|
|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14)第5741号《验资报告》|
|        |,确认截至2014年12月24日,公司已收到新股东缴纳的投资额合|
|        |计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 |
|        |民币66.6666万元,其余部分2,933.3334万元作为资本溢价计入 |
|        |资本公积。新股东以货币缴纳投资额3,000万元。             |
|        |2014年12月18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恒为科技核发了本次|
|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
|        |  (十一)2014年12月,第五次增资                      |
|        |2014年12月23日,恒为科技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
|        |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3,9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833|
|        |.3334万元以公司资本公积金人民币2,833.3334万元、按照各股 |
|        |东持股比例进行转增。                                    |
|        |本次增资的原因为符合主板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前股本总|
|        |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规定。                          |
|        |2014年12月26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20|
|        |14年12月24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        |出具了众会字(2014)第5741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4年|
|        |12月24日,公司已收到新股东缴纳的投资额合计人民币3,000万 |
|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66.6666万元 |
|        |,其余部分2,933.3334万元作为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在完成|
|        |此项增资事宜后,公司以资本公积2,833.3334万元转增注册资本|
|        |,变更后,公司累计注册资本3,900万元。                   |
|        |2014年12月30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恒为科技核发了本次|
|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
|        |  (十二)2015年12月,第六次增资                      |
|        |2015年12月30日,恒为科技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
|        |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7,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600|
|        |万元以公司资本公积金人民币3,600万元、按照各股东持股比例 |
|        |进行转增。                                              |
|        |  本次增资的原因为公司扩大股本规模。                  |
|        |2015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20|
|        |15年12月30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        |出具了众会字(2015)第6267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
|        |12月30日,公司已将资本公积3,600万元转增资本,本次变更后 |
|        |公司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7,5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7,500万元|
|        |。                                                      |
|        |    2016年1月12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恒为科技核发了 |
|        |本次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
|        |2017年6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92 |
|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
|        |,500万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本次发|
|        |行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变更为人民币10,000万元,并由众|
|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17]第4966号|
|        |《验资报告》予以审验确认。公司已于2017年7月20日完成工商 |
|        |变更手续。                                              |
|        |根据公司2018年3月1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 |
|        |定向94名激励对象授予20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6.86元|
|        |/股,授予日为2018年3月5日。授予方式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
|        |股票的方式。鉴于《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
|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所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        |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本次实|
|        |际出资的激励对象为93人,实际认缴股本206万股。本次增资后 |
|        |公司股本为10,206万股。                                  |
|        |根据公司2018年5月21日股东会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 |
|        |本的方案规定,公司本次每股分配现金股利0.22536元,每股转 |
|        |增股份0.391926股,本次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7日,现金分 |
|        |红派发日为6月28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6月29日,|
|        |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本为14,206万股。2018年7月19日在上海市工 |
|        |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91310000|
|        |748772166A的《营业执照》。                              |
|        |    2019年6月27日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
|        |限制性股票5,303股。回购注销后总股本由142,728,124股变更为|
|        |142,722,821股。公司法定代表人沈振宇,注册资本人民币14,27|
|        |2.2821万元。                                            |
|        |   根据公司2019年12月2日董事会决议、2019年12月18日股东大|
|        |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
|        |对3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70,707股限制|
|        |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处理,回购注销后总股本变更为202,395,|
|        |699股,已于2020年3月1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        |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 |
|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
|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        |根据《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        |权,董事会将对首次授予的第二期和预留授予的第一期限制性股|
|        |票,以及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
|        |(合计1,410,494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 |
|        |调整为8.26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的 |
|        |回购价格调整为9.23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本 |
|        |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02,395,699股减少至200,9|
|        |85,205股,已于2020年6月3日完成工商变更。                |
|        |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
|        |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
|        |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离职的8 |
|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3,885股回购 |
|        |注销,首次授予的回购价格调整为8.15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 |
|        |存款利息之和,预留授予的回购价格调整为9.12元/股加上同期 |
|        |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        |200,985,205股减少至200,861,320股,已于2021年2月9日完成工|
|        |商变更。                                                |
|        |2021年3月30日,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
|        |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离职的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
|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14,827股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回 |
|        |购价格调整为8.15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预留 |
|        |授予的回购价格调整为9.12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 |
|        |和。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00,861,320股减少 |
|        |至199,046,493股,已于2021年7月18日完成工商变更。        |
|        |2021年8月23日,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向13名对象发行28,932,436股|
|        |,募集资金343,777,808.47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
|        |由199,046,493股增加至227,978,929股,已于2021年9月10日完 |
|        |成工商变更。                                            |
|        |上述股本已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1|
|        |6日出具众验字(2021)第0741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
|        |2021年10月27日,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
|        |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离职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
|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4,424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回购价|
|        |格为9.07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回购注销 |
|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7,978,929股减少至227,954,505股,|
|        |已于2022年2月23日完成工商变更。                         |
|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 |
|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        |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2021年度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已获授|
|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回购价格调整为9.07|
|        |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
|        |公司总股本将由227,954,505股减少至227,799,938股,已于2022|
|        |年6月30日完成工商变更。                                 |
|        |2023年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
|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        |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调整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20|
|        |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920,950股。2023年3月|
|        |20日,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920,950股上 |
|        |市流通,行权后公司总股本由227,799,938股增加至228,720,888|
|        |股。                                                    |
|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 |
|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的议案》,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228,720,|
|        |8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
|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总股本由2|
|        |28,720,888股增加至320,209,243股,本次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
|        |月7日,现金分红派发日及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6月8 |
|        |日。2023年6月14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取得统 |
|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748772166A的《营业执照》。      |
|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748772166A的《营业执|
|        |照》,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乐山路33号103室,总部地址: |
|        |上海市陈行公路2388号浦江科技广场8号楼6楼,注册资本为320,|
|        |209,243.00元,股份总数为320,209,243股(每股面值1元)。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17-05-24|上市日期            |2017-06-07|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2500.0000 |每股发行价(元)      |14.14     |
├──────────┼─────┼──────────┼─────┤
|发行费用(万元)      |3660.00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35350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31690.00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16.97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20.36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3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22.98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4-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武汉恒达安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60.00|
├──────────────────┼────────┼─────┤
|上海织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0.00|
├──────────────────┼────────┼─────┤
|湖南海诚宇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0.00|
├──────────────────┼────────┼─────┤
|上海灵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0.00|
├──────────────────┼────────┼─────┤
|湖南智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0.00|
├──────────────────┼────────┼─────┤
|浙江恒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上海星定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64.00|
├──────────────────┼────────┼─────┤
|上海恒益智慧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上海恒为未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上海恒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上海恒为云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上海圣铭电子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0.00|
├──────────────────┼────────┼─────┤
|深圳海上智云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南京云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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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智照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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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为云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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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勤慕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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