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605066 天正电气 更新日期:2025-04-22◇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Zhejiang Tengen Electric Co.,Ltd. | ├────┼───────────┬────┬───────────┤ |证券简称|天正电气 |证券代码|605066 | ├────┼───────────┴────┴───────────┤ |曾用简称| | ├────┼────────────────────────────┤ |行业类别|电力设备 | ├────┼───────────┬────┬───────────┤ |证券类型|上海A股 |上市日期|2020-08-07 | ├────┼───────────┼────┼───────────┤ |法人代表|高天乐 |总 经 理|高天乐 | ├────┼───────────┼────┼───────────┤ |公司董秘|黄渊 |独立董事|沈福俊,董雅姝,辛耀中 | ├────┼───────────┼────┼───────────┤ |联系电话|86-577-62782881 |传 真|86-21-31198704 | ├────┼───────────┴────┴───────────┤ |公司网址|www.tengen.com | ├────┼────────────────────────────┤ |电子信箱|zhengquan@tengen.com.cn | ├────┼────────────────────────────┤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苏吕工业区 | ├────┼────────────────────────────┤ |办公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88号;上海市浦东新区| | |海阳西路666弄18号前滩信德中心27F |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气安装服| |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配电开关控制设 | | |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子| | |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 | |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 | |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 | |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 | |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变压器| | |、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线、电缆经营;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 | |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 | |仪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 |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 | |设在: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88号) | ├────┼────────────────────────────┤ |主营业务|配电电器、控制电器、终端电器、电源电器、仪表电器等低压电| | |器元件及成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历史沿革| (一)公司股本形成及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 | | 1、公司设立 | | |1999年4月29日,乐清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乐资评字[1999]第017| |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对天正集团部分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在| | |评估基准日1999年3月31日的评估值为42,700,554.64元,其中:| | |流动资产18,178,522.24元,在建工程5,845,230.00元,机器设 | | |备2,020,795.40元,递延资产1,950,000.00元,无形资产——土| | |地使用权14,706,007.00元。 | | |1999年5月5日,天正集团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与胡忠胜等20位| | |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天正电气;同意乐清资产评估事务所[1999]| | |第017号对天正集团作为出资资产的评估结果,同时追加现金361| | |,745.36元,合计总金额43,062,300元,一并投入到天正电气。 | | |1999年5月10日,天正集团及胡忠胜等20名自然人共同签署了《 | | |关于发起设立“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协议书》,决定设| | |立天正电气。 | | |1999年6月2日,乐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乐会师验| | |字[1999]第379号),确认截至1999年6月2日,天正电气已收到 | | |其股东投入的股本75,000,000元,其中:货币资金32,299,445.3| | |6元,实物资产26,044,547.64元,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16,656,0| | |07元。 | | |1999年8月1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设 | | |立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浙证委[1999]88号),| | |同意由天正集团联合胡忠胜等20名自然人以发起方式设立天正电| | |气。 | | |1999年10月12日,天正电气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会议| | |审议通过了设立天正电气的相关议案,并选举产生了天正电气首| | |届董事会和首届监事会。 | | |1999年10月20日,天正集团全体股东签署《协议书》,协议确定| | |天正集团将原作为递延资产出资的生产许可证、认证合格证书合| | |计评估值195万元,改为以货币资金195万元出资。1999年10月21| | |日,乐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对乐会师验字[1999]第379号 | | |验资报告的补充说明》,确认天正集团已于1999年10月21日以货| | |币资金汇入天正电气(筹)所设账户195万元作为出资。 | | |1999年10月29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天正电气核发注册号| | |为330000100614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 1、用于出资 | | | 的土地使用权实际交付面积少于约定面积; | | | 2、土地使用权与固定资产在评估基 | | |准日至资产到位日期间产生摊销和折旧。因此,发行人设立时,| | |天正集团用于出资的部分资产存在出资未完全到位的情况,具体| | |情况如下: | | |根据乐清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乐资评字[199| | |9]第017号,发行人设立时,天正集团应以位于乐清市苏吕工业 | | |园区的两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所约定的合计25,837平方| | |米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出资。由于天正集团使用上述两宗土地出资| | |时尚未办理产权证书,待办理产权证书时,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测| | |绘结果核发的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21,385.41平方米 | | |,少于原约定之出资面积。 | | |2017年5月18日,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复核报 | | |告》(天源评报字[2017]第0154号)对乐清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 | |的《资产评估报告》乐资评字[1999]第017号进行复核,认为国 | | |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合同书所记载面积与之后办理国有土地使| | |用权证载面积存在差异,差异面积为4,451.59平方米,因此导致| | |复核结果与原评估结果减少额为253.38万元。 | | |2017年10月17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 |通过了《关于天正集团补足公司设立时出资不足部分的议案》。| | |2018年1月31日,中兴华会计师出具《验资复核报告》(中兴华 | | |核字[2018]第510001号),认为发行人股东天正集团用于出资的| | |土地使用权因面积不足而导致的出资未到位金额为2,533,800元 | | |;土地使用权与固定资产在评估基准日(1999年3月31日)至资 | | |产到位日(1999年5月5日)期间产生摊销和折旧金额分别为20,2| | |87.01元、31,995.92元。因此,天正集团共需补足公司设立时出| | |资不足部分的金额合计为2,586,082.93元。同时,确认截至2017| | |年10月31日,天正集团已补足天正电气设立时的注册资本金2,58| | |6,082.93元。 | | |综上所述,发行人在设立过程中的资产评估、验资及后续的出资| | |补足均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实物出资已完成办理权属变更,| | |因此该次出资合法、合规、有效。 | | | 2、第一次股份转让 | | |2005年4月20日,发行人就王巍等8名自然人与施雷杰等9名自然 | | |人之间的股份转让事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 | |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王巍等8名自然人与施雷杰等9名自然人| | |分别签署了《股金转让协议书》。 | | |王巍等8名自然人与施雷杰等9名自然人之间的股份转让系转让双| | |方个人意愿,转让价格为原始出资额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发行人| | |已就本次股份变更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备案手续。 | | | 3、第二次股份转让 | | |2007年11月27日,发行人就天正集团与施长云等17名自然人之间| | |的股份转让事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 | |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天正集团与施长云等17名自然人分别签| | |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天正集团将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转让给| | |施长云等5名自然人系发行人员工入股,转让价格参考转让时发 | | |行人每股净资产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 | |刘圣龙等12名自然人将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转让给天正集团系转让| | |双方各自意愿,转让价格参考转让时发行人每股净资产并经双方| | |协商确定。 | | | 发行人已就本次股份变更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备案手续。 | | | 4、第三次股份转让 | | |2007年11月28日,发行人就天正集团与郑松林等4名自然人之间 | | |的股份转让事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 | |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天正集团与郑松林等4名自然人分别签 | | |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郑松林等4名自然人将持有发行人的 | | |股份转让给天正集团系转让双方各自意愿,转让价格参考转让时| | |发行人每股净资产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发行人已就本次股份变更| | |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备案手续。 | | |本次股份转让中,郑松林等4名自然人已计划将自己所持有发行 | | |人的股份全部转让,但由于周松华、高达明2007年时为发行人董| | |事,郑松林、林顺华2007年时为发行人监事,其每年的股份转让| | |数量不能超过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量的25%。因此,郑松林等4名自| | |然人在本次股份转让中转让了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的25%。 | | | 5、第四次股份转让 | | |2008年11月5日,发行人就天正集团与郑松林等10名自然人之间 | | |的股份转让事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 | |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天正集团与郑松林等10名自然人分别签| | |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天正集团将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转让给| | |刘徐胜等6名自然人系发行人员工入股,转让价格参考转让时发 | | |行人每股净资产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发行人已就本次股份变更事| | |宜办理了工商变更备案手续。 | | |2008年,郑松林等4名自然人已不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从而 | | |将其持有发行人的剩余股份于本次全部转让,转让价格与2007年| | |11月转让价格保持一致,为1.45元/股,从而导致了本次转让价 | | |格的差异。 | | | 6、第五次股份转让 | | |2010年11月10日,发行人就天正集团与胡明腾、熊国罡之间的股| | |份转让事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 | |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天正集团与胡明腾、熊国罡分别签署了| | |《股权转让协议书》,胡明腾、熊国罡将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转让| | |给天正集团系其离职转让,转让价格参考其入股时的价格并经双| | |方协商确定。发行人已就本次股份变更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备案| | |手续。 | | | 7、第六次股份转让 | | |2010年11月20日,发行人就天正集团与张炳未等9名自然人之间 | | |的股份转让事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 | |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天正集团与张炳未等9名自然人分别签 | | |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天正集团将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转让给张| | |炳未等9名自然人系发行人员工入股,转让价格参考转让时发行 | | |人每股净资产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发行人已就本次股份变更事宜| | |办理了工商变更备案手续。 | | | 8、股本增加至15,000万元 | | |2011年3月5日,发行人股东大会作出决定,同意全体股东以2010| | |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7,5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增 | | |加至15,000万元。 | | |本次增资系发行人原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 | |资本,定价依据合理。 | | |2011年3月22日,乐清乐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乐会所变验[2011]5| | |3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1年3月22日,公司已将未分配利| | |润7,500万元转增股本。 | | | 发行人已就本次股份变更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备案手续。 | | | 9、第七次股份转让 | | |2012年11月5日,发行人就天正集团与高天乐等9名自然人之间的| | |股份转让事宜,胡忠胜等5名自然人与高天乐之间的股份转让事 | | |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 | |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天正集团与高天乐等9名自然人分别签 | | |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胡忠胜等5名自然人与高天乐分别签 | | |署《股份转让协议书》,天正集团将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转让给郑| | |巨建、彭洁、刘浩、夭荣西、唐鸿卓、施成辉、黄拓、李鹏等8 | | |名自然人系发行人员工入股,转让价格参考转让时发行人每股净| | |资产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 | |天正集团及胡忠胜等5名自然人将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转让给高天 | | |乐系转让双方各自意愿,转让价格参考转让时发行人每股净资产| | |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 | | 发行人已就本次股份变更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备案手续。 | | | 10、第八次股份转让 | | |2013年1月25日,发行人就天正集团与方初富等8名自然人之间的| | |股份转让事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 | |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天正集团与方初富等8名自然人分别签 | | |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李芃、唐鸿卓、叶玲将持有发行人的| | |股份转让给天正集团系其离职转让,转让价格参考转让时发行人| | |每股净资产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 | |天正集团将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转让给方初富等5名自然人,系发 | | |行人员工入股,转让价格参考转让时发行人每股净资产并经双方| | |协商确定。 | | |上述股东股份转让价格不一致系其实际转让时间不同,李芃股份| | |转让时间为2011年9月,其转让价格相对较低。2013年1月,上述| | |股东的股份转让一同办理了股份变更的工商变更备案手续。 | | | 11、第九次股份转让 | | |2013年8月20日,发行人就高天乐与梁小萍、刘浩之间的股份转 | | |让事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 | |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高天乐与刘浩、梁小萍分别签署了《股| | |权转让协议书》,梁小萍、刘浩将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转让给高天| | |乐系其离职转让,转让价格参考转让时发行人每股净资产并经双| | |方协商确定。发行人已就本次股份变更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备案| | |手续。 | | | 12、第十次股份转让 | | |2014年10月20日,发行人就施长云、卢岳友与高天乐之间的股份| | |转让事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 | |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施长云、卢岳友与高天乐分别签署了《| | |股权转让协议书》,卢岳友、施长云将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转让给| | |高天乐系其离职转让,转让价格参考转让时发行人每股净资产并| | |经双方协商确定。发行人已就本次股份变更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 | |备案手续。 | | | 13、第十一次股份转让 | | |2015年3月25日,发行人就刘徐胜与高天乐之间的股份转让事宜 | | |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 | |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刘徐胜与高天乐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 |书》,刘徐胜将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转让给高天乐系其离职转让,| | |转让价格参考转让时发行人每股净资产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发行| | |人已就本次股份变更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备案手续。 | | | 14、第十二次股份转让 | | |2016年7月18日,发行人就天正集团与陈才伟等41名自然人之间 | | |的股份转让事宜,高天乐与陈志余等68名自然人之间的股份转让| | |事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 | |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天正集团与陈才伟等41名自然人分别签| | |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天正集团将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转让给陈| | |才伟等41名自然人及高天乐将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转让给陈志余等| | |68名自然人,上述受让人主要为公司员工、天正集团股东及其他| | |投资者,转让价格参考转让时发行人每股净资产并经双方协商确| | |定。发行人已就本次股份变更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备案手续。 | | | 15、第十三次股份转让 | | |2017年3月16日,发行人就高天乐与施雷杰等66名自然人之间的 | | |股份转让事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 | |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高天乐与施雷杰等66名自然人分别签署| | |了《股份转让协议》,高天乐将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转让给施雷杰| | |等66名自然人,上述受让人主要为公司员工、天正集团股东及其| | |他投资者,转让价格参考转让时发行人每股净资产并经双方协商| | |确定。发行人已就本次股份变更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备案手续。| | | 16、第十四次股份转让,股本增加至30,000万元 | | | (1)股份转让 | | |2017年6月25日,发行人就高天乐与卢峰等8名自然人之间的股份| | |转让事宜,天正集团与寇光智等11名自然人之间的股份转让事宜| | |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 | |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高天乐与卢峰等8名自然人分别签署了 | | |《股份转让协议》/《股权转受让协议》,人的股份转让给寇光 | | |智等11名自然人,主要系其自身资金需求而将股份转让予外部投| | |资者,同时让员工入股,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发行人已就| | |本次股份变更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备案手续。 | | |本次股份转让中,毛交剑等9名自然人为发行人员工,从而相对 | | |于外部投资者的转让价格较低。 | |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审亚太审| | |字[2017]020208号《审计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 |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1,169.36万元。发行人2016年度股东大会 | | |审议通过了2016年分配方案,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1.5亿股 | | |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份,每10股转增10股,同时每10股| | |派发现金2.5元,合计分配利润18,750.00万元。 | | |主要受股份支付事项追溯调整的影响,根据中兴华会计师出具的| | |中兴华审字[2018]第510033号《审计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 | |日发行人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4,078.83万元,2016年度实际 | | |分配利润18,750.00万元,超额分配4,671.17万元。 | | |2018年6月30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 | |关于超额分配的利润以公司日后实现的净利润弥补的议案》,同| | |意不再要求当时参与分配的股东返还超额分配的利润,并同意对| | |超额分配的利润以发行人日后实现的净利润来进行弥补。根据中| | |兴华会计师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18]第510033号审计报告,发行| | |人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10,598.93万元,2017年12月31日 | | |未分配利润为1,117.86万元,已足额弥补上述超额分配的利润。| | |2018年8月15日,中兴华会计师出具《关于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 | | |限公司以日后实现的净利润弥补前期利润超额分配情况专项说明| | |的审核报告》(中兴华报字[2018]第510018号),确认截至2017| | |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净利润已经全额弥补超额分配金额。 | | |综上,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实现的净利润已经全额弥补| | |超额分配金额,不存在未弥补亏损,该超额分配未对发行人经营| | |和股东利益造成实质影响。 | | | 17、股本增加至33,000万元 | | |2017年10月17日,发行人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以2017年6月3| | |0日总股本3亿元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 | | |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3,000万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 | |本次增资系发行人原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 | |资本,定价依据合理。 | | |2018年1月31日,中兴华会计师出具中兴华验字[2018]第510001 | |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7年12月11日,公司已将未分配利| | |润3,000万元转增股本。 | | | 发行人已就本次股份变更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备案手续。 | |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审亚太审| | |字[2017]020900号《审计报告》,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 | | |的未分配利润为11,272.81万元。发行人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 | |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1-6月的分配方案,以2017年6月30日总股| | |本3亿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份,每10股转增1股,同时| | |每10股派发现金0.25元,合计分配利润3,750万元。 | | |主要受股份支付事项追溯调整的影响,2017年6月30日发行人可 | | |供分配利润为-72.04万元(未经审计),实际分配利润3,750万 | | |元,本次超额分配3,822.04万元。 | | |2018年6月30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 | | |于超额分配的利润以公司日后实现的净利润弥补的议案》,同意| | |不再要求当时参与分配的股东返还超额分配的利润,并同意对超| | |额分配的利润以发行人日后实现的净利润来进行弥补。根据中兴| | |华会计师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18]第510033号审计报告,发行人| | |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10,598.93万元,2017年12月31日未 | | |分配利润为1,117.86万元,已足额弥补上述超额分配的利润。 | | |2018年8月15日,中兴华会计师出具《关于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 | | |限公司以日后实现的净利润弥补前期利润超额分配情况专项说明| | |的审核报告》(中兴华报字[2018]第510018号),确认截至2017| | |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净利润已经全额弥补超额分配金额。 | | |综上,截至2017年12月31日,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实现的| | |净利润已经全额弥补超额分配金额,不存在未弥补亏损,该超额| | |分配未对公司经营和股东利益造成实质影响。 | | | 18、第十五次股份转让以及股份继承 | | |2017年11月,发行人自然人股东陈来华去世,其名下持有发行人| | |871,200股的股份,2018年1月22日,浙江省乐清市公证处出具(| | |2018)浙乐证内民字第395号公证书对陈来华股份的继承权进行 | | |了公证,其子陈乐超继承435,600股的股份,其配偶蔡安连继承4| | |35,600股的股份。 | | |2018年6月30日,发行人就陈来华与蔡安连和陈乐超之间的股份 | | |分割和继承事宜,蔡安连与陈乐超之间的股份转让事宜,毛羽刚| | |与高天乐之间的股份转让事宜,张新风、陈宇宙、夏佳伟与天正| | |集团之间的股份转让事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 | |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蔡安连与陈乐超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 |书》,毛羽刚与高天乐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张新风、陈| | |宇宙和夏佳伟与天正集团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蔡安| | |连将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无偿赠与其子陈乐超,该股份转让未支付| | |对价。 | | |毛羽刚将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转让给高天乐,张新风、陈宇宙将持| | |有发行人的股份转让给天正集团系其离职转让,转让价格参考转| | |让时发行人每股净资产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 | |夏佳伟将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转让给天正集团系转让双方各自意愿| | |,转让价格参考转让时发行人每股净资产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 | | 发行人已就本次股份变更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备案手续。 | | |高天乐将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转让给复鼎一期、陈萍、陈菊庄、陈| | |玲娣,天正集团将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转让给宁波永甲,主要系其| | |自身资金需求而将股份转让予外部投资者,转让价格参照发行人| | |全部股东权益市场价值25亿元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发行人已就本| | |次股份变更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备案手续。 | | |李明将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转让给天正集团系其离职转让,转让价| | |格参考转让时发行人每股净资产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李明作为公| | |司员工离职转让,因此其转让价格低于外部投资者。 | | | 发行人已就本次股份变更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备案手续。 | | | 20、第十七次股份转让 | | |2019年3月19日,发行人就于文格与高天乐,郑成晓与王舒繁, | | |吕润余与蔡海华之间的股份转让事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 | |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于文格与高天乐,郑成晓与王舒繁,吕| | |润余与蔡海华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于文格将持有发| | |行人的股份转让给高天乐系其离职转让,转让价格参考转让时发| | |行人每股净资产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 | |郑成晓因离职,将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转让给其配偶王舒繁,转让| | |金额与其入股时的金额相同。 | | |吕润余因离职,将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转让给其配偶蔡海华,转让| | |金额与其入股时的金额相同。 | | | 发行人已就本次股份变更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备案手续。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0]1482号文件核准,| |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 | |股)股票7,1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0.0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 | |际募集资金净额66,035.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 | |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 | |020]510003号验资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 | |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5066。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7,333,500.00元| | |,股份总数507,333,500股(每股面值1元),注册地址:浙江省| | |乐清市柳市镇苏吕工业区。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0-07-29|上市日期 |2020-08-07|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7100.0000 |每股发行价(元) |10.02 | ├──────────┼─────┼──────────┼─────┤ |发行费用(万元) |5106.70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71142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66035.30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12.02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14.43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4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22.98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4-12-31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苏州宏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24.57| ├──────────────────┼────────┼─────┤ |浙江天正智能电器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香港天正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上海天毅行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准,本站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本站不担保服 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 错发生都不作担保。本站对在本站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本站提供的包括本站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 或依据这些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造成的风险和结果都自行负责,与本站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