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605177 东亚药业 更新日期:2025-04-20◇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Zhejiang East-Asia Pharmaceutical Co.,Ltd. | ├────┼───────────┬────┬───────────┤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证券代码|605177 | ├────┼───────────┴────┴───────────┤ |曾用简称| | ├────┼────────────────────────────┤ |行业类别|医药生物 | ├────┼───────────┬────┬───────────┤ |证券类型|上海A股 |上市日期|2020-11-25 | ├────┼───────────┼────┼───────────┤ |法人代表|池骋 |总 经 理|池骋 | ├────┼───────────┼────┼───────────┤ |公司董秘|周剑波 |独立董事|冯燕,崔孙良,綦方中 | ├────┼───────────┼────┼───────────┤ |联系电话|86-576-82131881 |传 真|86-576-84285399 | ├────┼───────────┴────┴───────────┤ |公司网址|www.eapharm.cn | ├────┼────────────────────────────┤ |电子信箱|dyzqb@eapharm.net | ├────┼────────────────────────────┤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浦坝港镇沿海工业城 | ├────┼────────────────────────────┤ |办公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第五大道21号 | ├────┼────────────────────────────┤ |经营范围|原料药(厄多司坦、氧氟沙星、酮康唑、氯雷他定、硫普罗宁、| | |盐酸左氧氟沙星、乳酸左氧氟沙星、盐酸特比萘芬、马来酸曲美| | |布廷左氧氟沙星、噻康唑、依帕司他、盐酸多奈哌齐、硫酸氢氯| | |吡格雷、奥美沙坦酯、埃索美拉唑镁、消旋卡多曲、富马酸替诺| | |福韦二吡呋酯、阿立哌唑)制造;片剂、颗粒剂、胶囊剂制造(| | |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无机盐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 | |学品);道路货运经营;化工专用设备、五金产品、钢材销售;| | |技术进出口和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化学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历史沿革|1、1998年2月,东亚有限前身正明化工设立.东亚有限系由池正 | | |明及其配偶梁玲飞共同出资于1998年2月6日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 |,设立时名称为“浙江省三门正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正明化工”),设立时其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住所为三门海游 | | |镇悬渚村,法定代表人为池正明。 | | |正明化工设立时,股东池正明、梁玲飞实际系以二人委托当时池| | |正明实际控制的浙江黄岩东亚化工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浙江黄| | |岩东亚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浙江东亚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 |“浙江厚百塑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百塑业”)公开竞拍| | |所得的三门县钢铁厂(以下简称“三门钢铁厂”)的相关破产财| | |产出资,具体情况如下: | | |(1)池正明、梁玲飞委托厚百塑业代为购买三门钢铁厂破产财 | | |产的情况及过程.①三门钢铁厂部分破产财产的竞拍情况.根据三| | |门县人民法院于1998年1月2日发布的《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关| | |于拍卖三门钢铁厂破产财产的公告》,三门县人民法院拟于1998| | |年1月12日组织召开三门钢铁厂相关破产财产的公开拍卖,拍卖 | | |物涉及三门钢铁厂厂区土地使用权及其上房屋建筑物、水泥生产| | |设备、炼钢炼铁生产设备等三项资产。 | | |根据池正明、梁玲飞、厚百塑业出具的书面确认,池正明、梁玲| | |飞当时有意参与上述三门钢铁厂部分破产财产的竞买,为方便手| | |续办理,二人作为委托方共同委托厚百塑业(当时系池正明、梁| | |玲飞父亲梁菊生共同持有100%股权的公司,其中池正明持股比例| | |90%,梁菊生持股比例10%)代为竞买三门县人民法院拟拍卖的三| | |门钢铁厂部分破产财产(拟竞买的资产为三门钢铁厂三项拍卖资| | |产中的第一项,即三门钢铁厂厂区范围内及泵房、水塔、海游镇| | |人民路钢铁厂门市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厂房及其他建筑物等,拍| | |卖底价为466万元),厚百塑业竞得前述拍卖物后,由池正明、 | | |梁玲飞按90:10的比例按份共有前述拍卖物。 | | |根据1998年1月12日三门钢铁厂部分破产财产拍卖记录、《三门 | | |钢铁厂破产财产I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厚百塑业于199| | |8年1月12日成功竞得三门钢铁厂如下拍卖财产: | | |①三门钢铁厂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面积为62,273平方米的厂| | |区土地(包括厂区边山上的水塔土地96平方米)、面积为89.7平| | |方米的泵房土地、面积为283.96平方米的厂营业楼土地(与整体| | |楼层其他各所有权人共同使用)及面积为277平方米的营业楼后 | | |土地; | | |②坐落在前述土地范围内的属三门钢铁厂所有的厂房及其他建筑| | |物等破产财产(以下合称“破产财产”),破产财产成交价格为| | |466万元。厚百塑业与三门钢铁厂破产清算组、三门县土地管理 | | |局就前述破产财产的转让签署了《三门钢铁厂破产财产转让协议| | |书》(以下简称“《转让协议书》”)。 | | |②破产财产转让款的支付情况.上述破产财产转让款466万元已实| | |际支付完毕。具体支付情况如下: | | |关于首期300万元转让款的支付:《转让协议书》签署生效后, | | |厚百塑业按照《转让协议书》的约定,已于1998年1月15日前将 | | |破产财产第一期转让款300万元分期支付至三门县人民法院破产 | | |组账户。 | | |关于剩余166万元转让款的支付:根据三门县人民法院、三门县 | |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原为三门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分别| | |于2008年9月出具的书面确认、正明化工与三门县社会保险事业 | | |管理局于1998年2月签署的《展期付款协议》,因三门钢铁厂破 | | |产时尚欠三门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各项社会保险费,根据三门| | |县人民法院、三门钢铁厂破产清算组的要求,破产财产买受人应| | |将剩余破产财产转让款166万元支付给三门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 | | |局,代三门钢铁厂偿还其欠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因此,1998年| | |6月至2003年2月,正明化工代厚百塑业向三门县社会保险事业管| | |理局分期支付了前述破产财产转让款166万元及相关延期利息42.| | |6839万元。 | |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转账凭证,厚百塑业已将前述正明化工代付的| | |转让款(166万元)及相关延期利息(42.6839万元)足额偿还给| | |正明化工。也即前述166万元剩余破产财产转让款及相关42.6839| | |万元延期利息亦实际由厚百塑业承担。 | | |鉴于破产财产的实际权益所有人为池正明、梁玲飞,因此,在厚| | |百塑业作为名义买受人实际支付完毕上述破产财产转让款466万 | | |元及相关延期利息后,即形成对池正明、梁玲飞相应金额的应收| | |债权。根据池正明、梁玲飞、厚百塑业的确认,前述厚百塑业应| | |收池正明、梁玲飞的债权由前述各方作为内部往来款处理。 | | |(2)池正明、梁玲飞以破产财产出资设立正明化工及验资、验 | | |资复核情况.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正明化工名下相关国有土地使用 | | |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等文件资料、发行人、池正明、梁玲飞的说明| | |以及三门县土地登记发证办公室签章的书面确认,池正明、梁玲| | |飞以其委托厚百塑业竞拍的破产财产出资设立正明化工,为简化| | |资产转让手续、及时缴付出资,池正明、梁玲飞直接办理了将破| | |产财产过户至正明化工名下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因此正明化工| | |设立后直接取得了破产财产所对应的相关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 | |所有权证。 | | |根据三门会计师事务所于1998年1月7日对三门钢铁厂拟清算的破| | |产财产出具的三会评[1998]1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 | | |准日1997年12月18日,三门钢铁厂的全部破产财产评估价值为7,| | |352,897.81元,其中厚百塑业代池正明、梁玲飞以466万元竞得 | | |的破产财产评估价值为559.6193万元。正明化工设立时,股东池| | |正明、梁玲飞以破产财产出资之行为未另行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就| | |该等破产财产的价值进行评估。三会评[1998]1号《资产评估报 | | |告》虽以三门钢铁厂拍卖破产财产为评估目的,但该评估报告在| | |池正明、梁玲飞出资设立正明化工时尚在有效期,双方系以前述| | |评估报告中对破产财产的评估价值为依据对正明化工出资入股。| | |正明化工设立时,股东实际系以出资资产按上述评估值作价进行| | |出资,即正明化工实际系按5,596,193元入账,其中500万元计入| | |实收资本,评估值超出实收资本的差额596,193元计入资本公积 | | |。 | | |根据浙江省三门县审计事务所于1998年1月22日出具的三审事验[| | |1998]5号《验资报告》,正明化工截至1998年1月22日已到位的 | | |资金为300万元,款项划入法院账户,三门县钢铁厂债务转给股 | | |东166万元,投入设备34万元,合计500万元。前述验资报告部分| | |描述了破产财产转让款(计466万元)的支付方式(即现金支付3| | |00万元,同时承担了三门钢铁厂166万元的债务),但未对池正 | | |明、梁玲飞直接以破产财产出资设立正明化工的过程予以清晰描| | |述,且验资报告提到的股东投入设备34万元与实际情况也不相符| | |。 | | |为对正明化工1998年设立时股东的实际出资情况进行复核,发行| | |人聘请的中汇会计师于2019年4月13日出具了中汇会鉴[2019]304| | |0号《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情况的专项复核报告 | | |》。根据前述复核报告,正明化工设立时的实际出资情况为:池| | |正明、梁玲飞以90:10的比例实际缴纳出资额559.62万元,以三 | |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前述土地范围内属三门钢铁厂所有的厂房、| | |生活用房、商业用房、构筑物等建筑类固定资产出资,其中实收| | |资本500万元,资本公积59.62万元。 | | |(3)池正明、梁玲飞以破产财产出资涉及的资产评估及评估复 | | |核情况.根据三门会计师事务所于1998年1月7日对三门钢铁厂拟 | | |清算的破产财产出具的三会评[1998]1号《资产评估报告》,截 | | |至评估基准日1997年12月18日,三门钢铁厂的全部破产财产评估| | |价值为7,352,897.81元,其中厚百塑业代池正明、梁玲飞以466 | | |万元竞得的破产财产评估价值为559.6193万元。正明化工设立时| | |,股东池正明、梁玲飞以破产财产出资之行为未另行委托资产评| | |估机构就该等破产财产的价值进行评估。三会评[1998]1号《资 | | |产评估报告》虽以三门钢铁厂拍卖破产财产为评估目的,但该评| | |估报告在池正明、梁玲飞出资设立正明化工时尚在有效期,双方| | |系以前述评估报告中对破产财产的评估价值为依据对正明化工出| | |资入股。 | | |因池正明、梁玲飞以出资资产对正明化工进行出资时未进行专门| | |的资产评估,为完善非货币资产出资程序,受东亚有限委托,浙| | |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更名为“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于2008年9月22日出具浙勤评报[2008]159号《资产评估报告》,| | |以1997年12月18日为评估基准日,出资资产评估值为5,991,477 | | |元,其中固定资产评估值为2,542,777元,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 | | |为3,448,700元。该评估结果高于原三会评[1998]1号《资产评估| | |报告》确定的出资资产评估值(5,596,193元)。 | | |综上,正明化工1998年设立时,系由股东池正明、梁玲飞实际用| | |委托厚百塑业竞拍所得的三门钢铁厂破产财产进行出资,出资资| | |产在正明化工设立后已实际过户、交付至正明化工名下。正明化| | |工设立时的工商行政主管单位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为“三| | |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已出具书面证明,对池正明、梁玲飞实| | |际用竞拍所得的三门钢铁厂破产财产出资设立正明化工的事实予| | |以确认,并认可正明化工设立时的工商登记的股东出资方式与实| | |际出资方式不一致不构成违法行为,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未因前述| | |情形给予发行人(包括发行人前身)及其股东任何行政处罚。有| | |鉴于此,正明化工设立时股东实际出资方式未违反法律、行政法| | |规的强制性规定,实际出资方式与工商记载的出资方式不一致未| | |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影响发行人存续的有效性。 | | |2、2005年11月,股权转让.2005年10月25日,正明化工召开股东| | |会,审议同意池正明将其持有的正明化工90%的股权(450万元 | | |出资额)以450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厚百塑业。 | | |同日,池正明与厚百塑业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池正明将其| | |所持全部股权计450万元出资以4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厚百塑业。| | |正明化工于2005年11月1日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 | |工作。 | | |3、2006年1月,股权转让.2005年12月30日,正明化工召开股东 | | |会,审议同意厚百塑业将其持有的正明化工90%的股权(450万 | | |元出资额)以450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池正明。 | | |同日,池正明与厚百塑业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厚百塑业将| | |其所持全部股权计450万元出资以4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池正明。| | |2006年1月4日,正明化工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 |。 | | |4、2007年7月,吸收合并浙江省三门东亚药业有限公司.为了整 | | |合资源发挥协同效益,发展生产适应市场需要,增加经济效益,| | |2007年5月20日,正明化工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吸收合并三门 | | |东亚,三门东亚的所有债务及担保均由合并后的正明化工承继。| | |同日,三门东亚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将三门东亚并入正明化工| | |,同时注销三门东亚。 | | |三门东亚成立于2002年10月14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 | | |,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池正明,注册地址为三门县海| | |游镇平安路1号(中心花坛),经营范围为原料药(厄多司坦、 | | |氧氟沙星、酮康唑、氯雷他定、硫普罗宁)制造。 | | |2007年6月20日,三门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三会 | | |评[2007]1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07年4月30日为评估 | | |基准日,对正明化工资产进行了评估。正明化工经评估的净资产| | |为134,549,748.33元。 | | |2007年5月31日,三门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三会评[| | |2007]1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07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 | |日,对三门东亚的资产进行了评估。三门东亚经评估的净资产为| | |23,543,846.74元。 | | |2007年7月15日,正明化工与三门东亚签署《公司合并协议》, | | |约定由正明化工吸收合并三门东亚,三门东亚(原注册资本为2,| | |000万元)以净资产评估值2,354.384674万元折合注册资本2,000| | |万元并入正明化工,正明化工继续存续,三门东亚予以注销。合| | |并后,公司注册资本2,500万元,其中池正明持有450万元,占18| | |%;梁玲飞持有50万元,占2%;厚百塑业持有1,100万元,占44| | |%;池骋持有900万元,占36%。双方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公司 | | |(即正明化工)承继。 | | |2007年7月19日,三门三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三会验[2007]225号| | |《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吸收合并新增注册资本已全部到位。 | | | 2007年7月30日,正明化工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 | |2019年4月13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汇会鉴[2019]3040号 | | |《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情况的专项复核报告》,| | |经复核,正明化工本次增加注册资本的有关出资事项,包括出资| | |者、出资方式、出资币种、出资金额、出资时间和出资比例等,| | |均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相关规定。 | | |前述吸收合并前,正明化工的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净资产评估 | | |值为134,549,748.33元;三门东亚原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净 | | |资产评估值为23,543,846.74元,合并双方每股净资产相差较大 | | |。 | | |针对前述吸收合并后相关股东持有的股权所占比例不公允的情况| | |,2007年12月3日,正明化工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对公司股权 | | |结构进行适当调整,即厚百塑业将其所持35.8%的股权(895万元| | |出资额)转让给池正明,同意池骋将其所持22.8%的股权(570万| | |元出资额)转让给池正明,并将其所持6.5%的股权(162.5万元 | | |出资额)转让给梁玲飞。 | | |同日,上述股权转让各方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签订《股权转让协| | |议书》。 | | |2007年12月17日,正明化工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工| | |作。 | | |5、2007年8月,公司名称变更.2007年7月16日,公司召开股东会| | |,审议同意原公司名称“浙江省三门正明化工有限公司”变更为| | |“浙江东亚药业有限公司”。2007年8月13日,公司完成上述变 | | |更公司名称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 | |6、2011年12月,股权转让.2011年12月26日,东亚有限召开股东| | |会,审议同意厚百塑业将其所持1.1765%的股权转让给张霁、将 | | |其所持的0.3529%的股权转让给王海平、将其所持的0.3529%的股| | |权转让给池瀛、将其所持的0.3529%的股权转让给陈灵芝、将其 | | |所持的0.3529%的股权转让给王小敏、将其所持的0.3529%的股权| | |转让给何小鹏、将其所持的0.3529%的股权转让给张云华、将其 | | |所持的0.2353%的股权转让给章祖红、将其所持的0.2353%的股权| | |转让给何建鹏、将其所持的0.2353%的股权转让给张江徽、将其 | | |所持的4%的股权转让给瑞康投资、将其所持的0.2002%的股权转 | | |让给王玮,同意梁玲飞将其所持有的0.9763%的股权转让给王玮 | | |、将其所持有的1.7647%的股权转让给夏道敏。 | | |2011年12月1日,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公司截止2011年10 | | |月31日的净资产1.92亿元(未经审计)为依据,协商确认公司估| | |值为2亿元,即每1元注册资本的转让价格为8元。具体转让情况 | | |如下: | | |2011年12月31日,东亚有限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工| | |作。 | | |7、2015年7月,股权转让.2015年6月15日,东亚有限召开股东会| | |,审议同意梁玲飞将其所持公司5.759%股权(143.975万元出资 | | |额)转让给池骋。 | | |同日,梁玲飞与池骋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 |》。 | | |2015年7月9日,东亚有限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 |。 | | |8、2015年9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7月28日,东亚有| | |限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该决议,| | |股东会同意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以2015年7月3| | |1日为评估基准日,聘请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 | | |元”)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同意以2015年7月31日为审计基准 | | |日,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同意将公| | |司名称变更为“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成立“浙江| | |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小组”,授权筹备小组按照《公司法| |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全权负责处理与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设立| | |有关的事宜。 | | |2015年9月3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健审[2015]6851号”| | |《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7月31日,东亚有限经审计后的净资 | | |产值为165,234,615.02元。 | | |2015年9月3日,坤元出具“坤元评报[2015]487号”《资产评估 | | |报告》,以2015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东亚有限经评估后的 | | |净资产值为393,960,333.88元。 | | |2015年9月3日,东亚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确认上述审计及评估| | |结果,审议通过折股方案决议。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健| | |审[2015]6851号《审计报告》,东亚有限截至2015年7月31日经 | | |审计的净资产为165,234,615.02元,按6.61:1的比例折股整体变| |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2,500万股,每股面 | | |值1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0万元,其余140,234,615.02元计| | |入资本公积。 | | |2015年9月5日,东亚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了《浙江| | |东亚药业有限公司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书》(| | |以下简称“发起人协议”),全体股东同意东亚有限按照审计后| | |的净资产值以6.61:1的折股比例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 | | |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2,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注册资本为2,50| | |0万元;公司净资产与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140,234,615.02元, | | |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按照东亚有限股东的出资比例界定公司| | |的净资产,折合股份。 | | |2015年9月5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15]| | |36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5年9月5日止,发行人(筹 | | |)已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截至2015年7月31日止东亚有限经 | | |审计的净资产165,234,615.02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 |按照公司的折股方案,将上述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2,500万元, | | |资本公积140,234,615.02元。 | | |2015年9月28日,公司在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 | | |记手续,并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10001481183122的企| | |业法人营业执照。 | | |2019年4月13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汇会鉴[2019]3040号 | | |《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情况的专项复核报告》,| | |经复核,东亚药业本次股改变更的有关出资事项,包括出资者、| | |出资方式、出资币种、出资金额、出资时间和出资比例等,均符| | |合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相关规定。 | | |9、2015年12月,增资扩股.2015年11月30日,东亚药业召开2015| |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东亚药业注册资本由2,500万 | | |元增至2,712.3028万元,由鸿源中创以人民币5,880万元认购新 | | |增注册资本212.3028万股。本次增资增资价格为27.70元/股。 | | |2015年12月1日,鸿源中创与东亚药业就上述增资扩股事宜签署 | | |了《增资扩股协议》。 | | |2015年12月10日,东亚药业完成上述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 |2019年6月3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汇会验[2019]3688号《| | |验资报告》,经我们审验,截至2017年10月11日止,东亚药业已| | |收到北京鸿源中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缴纳的货币资金出资,| | |即本期实收新增注册资本2,123,028.00元,东亚药业新增实收资| | |本2,123,028.00元。 | | |10、2015年12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15年12月17日,东亚药 | | |业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 |27,123,028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5股的比例,以股东溢价增| | |资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56,676,972元中的40,684,542元向全体股| | |东转增股本,合计转增股份40,684,542股。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 | |增股本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67,807,570股,注册资本变更为| | |67,807,570元。 | | |2015年12月23日,东亚药业完成上述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 |2019年6月3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汇会验[2019]3688号《| | |验资报告》,经我们审验,截至2017年10月11日止,东亚药业已| | |将资本公积40,684,542.00元转增股本。 | | |11、2016年1月,增资扩股.2015年12月30日,东亚药业召开2015| |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东亚药业注册资本由6,780.75| | |70万元增至7,582.3144万元。 | | |2015年12月17日,上述投资者分别与东亚药业就上述增资扩股事| | |宜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 | | |2016年1月29日,东亚药业完成上述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 | |2019年6月3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汇会验[2019]3688号《| | |验资报告》,经我们审验,截至2017年10月11日止,东亚药业已| | |收到西藏高新拓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双廊股权投资合| | |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东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 | |中、深圳市拾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杜少惠缴纳的货币出资,即| | |本期实收新增注册资本8,015,574.00元,东亚药业新增实收资本| | |8,015,574.00元。 | | |12、2017年1月,股权转让.2017年1月20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 | |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高新拓业将其所持公司151.6464万| | |股股份转让给黄正君;鸿源中创将其所持公司265.3785万股股份| | |转让给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鸿源中创将其所持公司265.| | |3785万股股份转让给杭州滨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池正明将其所| | |持公司75.8231万股股份转让给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2016年12月20日,高新拓业与黄正君签订《股份转让协议》,高| | |新拓业将其所持公司151.6464万股股份以1,982.4万元的价格转 | | |让给黄正君,转让价格为13.07元/股。 | | |2017年1月16日,鸿源中创与大连电瓷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 | |鸿源中创将其所持公司265.3785万股股份以3,822万元的价格转 | | |让给大连电瓷,转让价格为14.40元/股。 | | |2017年1月17日,鸿源中创与滨创投资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 | |鸿源中创将其所持公司265.3785万股股份以3,822万元的价格转 | | |让给滨创投资,转让价格为14.40元/股。 | | |2017年1月16日,池正明与大连电瓷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池 | | |正明将其所持公司75.8231万股股份以1,09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大| | |连电瓷,转让价格为14.40元/股。 | | |13、2017年10月,增资扩股.2017年9月15日,东亚药业召开2017|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东亚药业注册资本由7,582.31| | |44万元增至8,520万元。 | | |2017年9月10日,上述投资者分别与东亚药业就上述增资扩股事 | | |宜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 | | |2017年10月13日,东亚药业完成上述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 |2019年6月3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汇会验[2019]3688号《| | |验资报告》,经我们审验,截至2017年10月11日止,东亚药业已| | |收到深圳市睿创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真灼嘉衡| |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西域洪昌互联网创业投资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西域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陈东辉、王建军等缴纳的货币出资,即本期实收新| | |增注册资本9,376,856.00元,东亚药业新增实收资本9,376,856.| | |00元。 | | |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360万元,总股本为11,360万股,| |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于2020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 | | |易所挂牌交易上市。 | | |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360万元,总股本为11,475.3335 | |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0-11-16|上市日期 |2020-11-25|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2840.0000 |每股发行价(元) |31.13 | ├──────────┼─────┼──────────┼─────┤ |发行费用(万元) |10165.3500|发行总市值(万元) |88409.2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78243.85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37.36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44.83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3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22.99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4-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上海右手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杭州善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98.00| ├──────────────────┼────────┼─────┤ |杭州善礼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江西善渊药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浙江善渊制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台州嘉富泽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联营企业 | 0.00| |伙) | | |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准,本站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本站不担保服 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 错发生都不作担保。本站对在本站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本站提供的包括本站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 或依据这些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造成的风险和结果都自行负责,与本站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