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301032 新柴股份 更新日期:2025-10-28◇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Zhejiang Xinchai Co.,Ltd. | ├────┼───────────┬────┬───────────┤ |证券简称|新柴股份 |证券代码|301032 | ├────┼───────────┴────┴───────────┤ |曾用简称| | ├────┼────────────────────────────┤ |行业类别|机械设备 | ├────┼───────────┬────┬───────────┤ |证券类型|创业版 |上市日期|2021-07-22 | ├────┼───────────┼────┼───────────┤ |法人代表|白洪法 |总 经 理|朱观岚 | ├────┼───────────┼────┼───────────┤ |公司董秘|石荣 |独立董事|俞小莉,朱江英,周霄羽 | ├────┼───────────┼────┼───────────┤ |联系电话|86-575-86025953 |传 真|86-575-86290753 | ├────┼───────────┴────┴───────────┤ |公司网址|www.xinchaiengine.com | ├────┼────────────────────────────┤ |电子信箱|xcdsh@xinchaipower.com | ├────┼────────────────────────────┤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新昌大道西路888号 | ├────┼────────────────────────────┤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新昌大道西路888号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 | |件加工;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农业机械制造;黑色金属铸造;| | |有色金属铸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泵| | |及真空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 | |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 | |服务;润滑油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特种设备出租;新| | |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 |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 | |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主营业务|非道路用柴油发动机及相关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 ├────┼────────────────────────────┤ |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 | |公司由浙江力程、陈莉莉、王阿品、梁仲庆、张春、周春晓、戴| | |海涛、陈云亭和丁少鹏共同发起设立,设立时,公司注册资本为| | |10,000万元。 | | |2007年6月15日,公司在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注册 | | |登记,注册号为3306002120113,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法定 | | |代表人为王宝沪,住所为浙江新昌城关镇七星一路618号,经营 | | |范围为:生产、销售:柴油机及配件,工程机械、农业机械;销| | |售:商用车、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货物进出口(法律、行| | |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 | |方可经营);经济信息咨询(除金融、证券、期货)。 | | |公司设立时,王阿品、陈莉莉等8名自然人股东并非真实出资人 | | |,出资资金均来源于浙江力程。因当时有效的公司法规定,设立| |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故公司设| | |立时部分股份由王阿品、陈莉莉等8名员工替浙江力程代持。 | | |公司设立后,其人员、业务及部分资产从新柴动力转让而来。公| | |司设立时,新柴动力系同受浙江力程控制的企业。 | | |2007年7月3日,公司与新柴动力签订的《关于设备的转让协议》| | |、《设备转让补充协议》及《关于存货的转让协议》、《关于专| | |利的转让协议》、《关于商标的转让协议》,公司根据评估值(| | |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字[2007]| | |第23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为依据)以人民币2,334.18万元 | | |的价格受让了新柴动力部分生产设备及车辆;根据新柴动力的账| | |面价值,以5,646.44万元的价格受让了新柴动力部分存货;无偿| | |受让新柴动力的3项专利及3项商标。《关于专利的转让协议》中| | |所约定转让的三项专利中,一项专利(专利号:022883738)于 | | |转让前失效,未实际转让至公司名下;两项专利(专利号:2005| | |201168699、2005201168684)完成变更登记手续,目前均已专利| | |权终止。《关于商标的转让协议》中所约定转让的三项商标(商| | |标注册号:221684、3743929、3743931)已完成商标转让手续,| | |取得《核准商标转让证明》。 | | |自生产设备、存货转让给公司后,公司承接了新柴动力的业务,| | |以公司的名义向供应商采购、向客户销售,开展业务。新柴动力| | |的员工与新柴动力解除劳动关系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 | |劳动关系。 | | | (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 | 1、报告期初,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 | | | 报告期初,丁少鹏为替浙江力程代持公司1%的股份。 | | | 2、2017年12月,公司股权转让 | | |2017年12月8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同意浙江力程将其持有的9| | |,900万股股份转让给仇建平。2017年12月18日,浙江力程与仇建| | |平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款为46,530万元,转| | |让价格为4.70元/股。同日,丁少鹏与周思远签订了《股权转让 | | |协议》,约定股份转让款为470万元,转让价格为4.70元/股。因| | |当时丁少鹏辞去董事兼总经理职务尚未满六个月,按照《公司法| | |》规定无法一次性转让其持有公司股份,丁少鹏与周思远于同日| | |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双方股份转让手续于2018年6月30日前办理 | | |完毕。 | | |2017年12月,仇建平向浙江力程支付股份转让款46,530万元,浙| | |江力程已将上述股权转让所得一次性计入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 |2017年12月20日,立信事务所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50| | |058号”《审计报告》,截至2017年10月31日,新柴股份母公司 | | |资产总额169,841.10万元、负债总额123,563.01万元、所有者权| | |益46,278.09万元;合并资产总额171,542.79万元、负债总额122| | |,716.03万元、所有者权益48,826.75万元。 | | |2017年12月20日,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万邦评报[201| | |7]第182号”《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项目评 | | |估报告》,评估目的为拟收购股权提供新柴股份股东全部权益市| | |场价值的参考依据,评估对象为新柴股份的股东全面权益,评估| | |范围为全部资产和相关负债,本次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 |进行评估,经综合分析后确定评估值。2017年10月31日评估基准| | |日,资产评估法评估结果为:新柴股份母公司资产总账面价值16| | |9,841.10万元,评估值183,378.33万元,增值率为7.97%;负债 | | |账面价值123,563.01万元,评估值122,742.43万元,增值率为0.| | |66%;所有者权益46,278.09万元,评估值60,635.90万元,增值 | | |率为31.03%。采用收益法评估新柴股份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 |67,614.00万元较账面所有者权益46,278.09万元,增值率为46.1| | |0%。经综合分析,本次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 | |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双方在评估结果基础上协商确定,新柴股份| | |股东全部权益为80,000万元,同时扣除评估基准日后股权转让前| | |原股东分红33,000万元,确定为47,000万元。 | | |本次股份转让为仇建平对浙江力程持有的公司的股份进行收购。| | |本次股份转让后,除丁少鹏仍替浙江力程代持公司1%的股份外,| | |浙江力程不再持有公司其他的股份。 | | |2017年12月20日,公司完成仇建平与浙江力程之间股权转让的公| | |司变更登记。 | | | 3、2017年12月,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至17,000万元 | | | (1)股权转让 | | |2017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同意仇建平将其持有的4,| | |799万股股份转让给信赢投资、将其持有的1万股股份转让给利万| | |投资。同日,仇建平与信赢投资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 |股份转让款为22,555.30万元,仇建平与利万投资签订了《股权 | | |转让协议》,约定股份转让款为4.70万元,转让价格均为4.70元| | |/股。 | | |2017年12月至2019年6月,信赢投资向仇建平支付了股份转让款 | | |;2017年12月,利万投资向仇建平支付股份转让款4.70万元。 | | |信赢投资系由仇建平出资并实际控制的持股平台,本次股份转让| | |系仇建平对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作出的调整。 | | | (2)增资 | | |2017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新增注册资本7,| | |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利万投资认缴6,799万元,信赢投资认| | |缴201万元。同日,公司、利万投资、仇建平、信赢投资、丁少 | | |鹏签署《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利万投资以货币形式向公司出资| | |31,955.30万元,其中6,799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5,156.30万元 | | |计入资本公积;信赢投资以货币形式向公司出资944.70万元,其| | |中201万元计入注册资本,743.7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价格 | | |均为4.70元/股。 | | |2017年12月、2018年3月,利万投资分向公司缴纳增资款31,955.| | |3万元;2017年12月、2018年3月,信赢投资向公司缴纳增资款94| | |4.7万元。 | | |利万投资的合伙人主要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及中层管理团队(| | |由公司朱先伟、石荣设立,后出资额转让至各出资人)。利万投| | |资对公司的投资,主要为保持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 | |2018年3月15日,新昌信安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所验 | | |字(2018)第009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8年3月13日止| | |,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17,0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 | |币17,000万元。 | | |2020年6月8日,立信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616 | | |号”《注册资本的复核报告》,经复核,截至2018年3月13日止 | | |,公司注册资本和账面实收资本数额均为17,000万元,与上述20| | |18年3月15日出具的为变更后的“信会所验字(2018)第009号”| | |《验资报告》中注册资本数额相一致。 | | | 2017年12月26日,公司完成上述增资事项的公司变更登记。| | | 4、2018年5月,公司股权转让 | | |2018年3月19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股东仇建平将其 | | |所持公司5,100万股股份转让给巨星控股、丁少鹏将其所持公司1| | |00万股股份转让给周思远。2018年3月21日,仇建平与巨星控股 | | |、丁少鹏与周思远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份转让| | |款分别为23,970万元、470万元,本次转让价格均为4.70元/股。| | |巨星控股系仇建平控制的企业,本次股份转让系仇建平对其持有| | |的公司的股份作出的调整;丁少鹏辞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职务已| | |满六个月,其根据与周思远的约定,将其代浙江力程持有的公司| | |股份转让给周思远。 | | |2018年4月,巨星控股向仇建平支付股份转让款23,970万元;周 | | |思远已于2017年12月向丁少鹏支付股份转让款470万元,丁少鹏 | | |已就上述股份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将股份转让款归还浙| | |江力程。 | | | 2018年5月8日,公司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公司变更登记。 | | | 5、2019年10月,增资至18,085.00万元 | | |2019年9月18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0| | |8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九能投资认缴。同日,公司及其股东与| | |九能投资签署《增资扩股协议》,约定九能投资以货币形式向公| | |司出资6,000.05万元,其中1,085.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915.| | |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价格为5.53元/股。 | | |2007年12月至2012年12月期间,白洪法曾担任公司总经理;自公| | |司处离职后,2013年11月,白洪法设立九迪动力并担任董事长、| | |总经理。仇建平收购公司后,2018年7月,白洪法接受巨星控股 | | |提名,补选为公司董事,并被选举为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公司| | |总经理。鉴于九迪动力与公司从事相同业务,自白洪法担任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以来,九迪动力逐步减少经营规模并于2019年底| | |停产,仅销售库存成品;同时与公司协商收购方案,计划将其有| | |效生产设备、原材料出售给公司。2020年6月,公司与九迪动力 | | |签署资产收购协议,公司按评估价值收购九迪动力部分生产设备| | |、原材料;九迪动力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经营问题已解决。九能投| | |资系由白洪法实际控制的持股平台,并由九迪动力部分股东参与| | |出资。九能投资对公司的投资,主要为解决白洪法同业经营及保| | |持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 | | 2019年10月23日,公司完成上述增资事项的公司变更登记。| | | 6、2019年12月,公司股权转让 | | | 2019年12月6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同意: | | |(1)信赢投资将其持有的5,000万股以23,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 | |仇建平,转让价格为4.70元/股; | | |(2)利万投资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朱先伟等29名自然人,转 | | |让价格均为4.70元/股; | | |(3)九能投资将其持有的股份(九能投资出资人尚未出资,九 | | |能投资对公司亦未出资)无偿转让给白洪法等5名自然人。同日 | | |,各方就上述事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 | |信赢投资股权转让原因:仇建平、仇菲为父女关系,为仇建平家| | |庭内部对持股方式的调整,由原来的间接持股方式变更为直接持| | |股。2019年12月,仇建平向信赢投资支付了股权转让款。 | | |利万投资股权转让原因:利万投资全体合伙人决议将原间接持股| | |方式变更为直接持股,本次股份转让的受让人均为利万投资的合| | |伙人。除朱先伟外,其他合伙人按其在利万投资的出资额以每股| | |4.70元价格(4.70:1)受让公司股份。朱先伟存在差异的原因为| | |:2017年12月,利万投资受让、增资取得公司6,800万股,合计 | | |成本为31,960万元。考虑利万投资所需运营费用,利万投资合伙| | |人实际出资32,000万元,差额40万元拟由朱先伟出资,拟作为运| | |营费用。因此在本次股份转让时,朱先伟按在利万投资的出资额| | |扣除运营费用40万元后的出资额以每股4.70元价格(4.70:1)受| | |让公司股份,其他股东按其在利万投资的出资额以每股4.70元价| | |格(4.70:1)受让公司股份。本次股份转让的实质是将利万投资| | |全体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额转为公司股份,因此受让方| | |未支付股份转让款。 | |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利万投资已启动清算程序,在清算过程| | |中其应收全体合伙人的股份转让款与应付全体合伙人的清算资产| | |冲抵处理后,利万投资全体合伙人无需再支付股份转让款。 | | |鉴于九能投资尚未履行对公司的出资义务,白洪法等5人无需向 | | |其支付股份转让款;原由九能投资对公司的出资义务,在本次股| | |份转让后,由白洪法等5人按转让后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履行。本 | | |次股份转让的受让方与转让方九能投资的合伙人存在不一致的情| | |况,因九能投资部分合伙人决定不再对九能投资及公司进行投资| | |,全体合伙人决议将九能投资对公司的出资转让给白洪法、凌坤| | |生、黄劲松、柯亚仕、张明林等5名自然人;凌坤生、黄劲松、 | | |柯亚仕、张明林均为九迪动力的股东;受让比例由各方协商确定| | |。2019年12月,白洪法、凌坤生、黄劲松、柯亚仕、张明林分别| | |向公司进行了实缴出资。 | | |2020年5月21日,立信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615| | |号”《验资报告》,截至2019年12月29日止,公司已收到新股东| | |白洪法、凌坤生、黄劲松、柯亚仕、张明林缴纳的出资合计人民| | |币6,000.05万元,其中1,085.00万元作为实收资本,4,915.05万| | |元作为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 | | 2019年12月26日,公司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公司变更登记。|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113.34万元,股| | |本总额为24,11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公司注册地及| | |总部办公地:绍兴市新昌县。本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为| | |:生产销售柴油机及配件。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1-07-13|上市日期 |2021-07-22|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6028.3400 |每股发行价(元) |4.97 | ├──────────┼─────┼──────────┼─────┤ |发行费用(万元) |5944.32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29960.8498|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24016.530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16.31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14.38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2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14.77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芜湖新柴佩特来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51.00|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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