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行业 江苏板块 内贸流通 预盈预增 农业种植 生态农业 长江三角 参股银行
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自有房屋及场地租赁。
公司成立于1994年6月,于1996年10月在深交所成功发行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涵盖贸易、油脂、生态农业三大领域,目前拥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30余家,在境外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业务机构。在大力发展大宗商品贸易的同时,公司坚定布局生态农业和油脂产业,高度重视创新生物农药产业化和油脂全产业链经营,致力于成为一家将贸易与产业、高科技深度融合的大型贸产一体化高科技企业。
1.贸易行业属于商品流通领域,受商品经济规律影响及制约,与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密切相关,在社会活动中占据重要地位,公司长期保持贸易领域市场领先。传统贸易主要由贸易商作为中间商,依托信息不对称、时间及空间差异、上下游渠道资源的粘连,赚取购销差价。近年来,随着中国上游产能的不断投放和整体宏观经济增速放缓,部分行业如化工产品供应增加而下游需求景气度弱化,再加上期货、期权等金融工具不断丰富,期货商品品种逐年增加,非传统贸易行业的宏观资金纷纷介入,使大宗商品价格的波动性剧烈增加。供需对接,价格波动加速,信息传递速度快、对称性强,使传统渠道价值弱化,但上下游客户对于产业链研判和价格管理的诉求提升,贸易行业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原来仅仅依靠资金推动、粗放经营的发展模式难以为继,对企业的价格管理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行业人才、客户和渠道向综合资源整合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行业龙头企业进一步汇集。2.近几年油脂行业发展比较稳定,市场空间广阔,存在较大的发展机遇。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和健康观念的增强,消费者愈加重视食品的绿色、健康和安全,在消费升级的大背景下,预计未来高端食用油市场将进一步发展,生产销售企业可以通过包装化、品牌化、高端化等策略提高市场竞争力,获取更高的产品附加值,提升盈利空间。3.随着人们环境保护意识和消费能力的提高,对农产品品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使用绿色农药种植的农产品将更易受到人们的青睐,同时近年来国家限制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政策相继出台,绿色农药对高毒农药的替代效应逐步显现。绿色农药行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是国家鼓励发展的重要方向,已成为全球农药产业最热门的发展重点。
多年来,公司在产业基础的构建和渠道维护上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通过合约、点价、配送、换货、研究分享等方式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增加与上下游客户合作和粘性,确保战略基础的稳定。通过持续的渠道建设,布局以终端用户为主的分销网络,为上游供应商提供渠道的价值,为客户管理库存和成本,提供价格管理手段,通过各项要素的搭配产生额外价值并与之分享,从而巩固了公司的核心资源。公司通过信息数据共享等服务模式增强了与客户之间的互动,形成了共同研究、展现各自优势的良好氛围,尝试和摸索为客户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业务模式作为综合的一揽子解决方案,为客户解决问题、输出价值的同时,伴随客户一起成长。
公司于2012年起进入油脂贸易领域,积累了多年的行业经验和行业资源,建立了对油脂产业链的深刻认知和上下游赋能能力,并以此为基础执行上中下游垂直整合、同步发展的策略,现已形成以远大粮油为产业平台、远大油脂(新加坡)为国际贸易中枢、远大油脂(东莞)为仓储交割和精炼加工的产业布局。远大油脂(新加坡)作为公司全球贸易平台,其意义不仅在于建立原产地到目的地的产品销售并优化物流及仓储渠道,还提供了实时的关键信息,提高公司在整个价值链中的价格管理能力。公司在印度尼西亚与当地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积极开拓棕榈油上游油料资源;与马来西亚棕榈油局(MPOB)开展产品研发合作,提高下游产品创新能力、丰富产品组合,加速公司棕榈油产业化进程;远大油脂(东莞)主营棕榈油仓储和加工精炼业务,与诸多大型食品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2021年获批成为大连商品交易所棕榈油指定交割仓库。
公司在中生菌素产品上深入挖掘,形成了一系列专利技术成果,并对专利技术成果持续研发升级,成功制备出不同含量的中生菌素原药和制剂推向市场,在农作物杀菌抑菌的基础上达到环保无残留、安全无污染的目的。基于公司在中生菌素领域的技术创新及产业化成果,中生菌素作为一种新型生物源农药,被列为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和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项目,荣获农业部科技成果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中国专利优秀奖,成为该行业领域的领军者。同时,公司确立了以企业自主研发为主体、以高等院校合作研究为依托、与专业机构协同开发为补充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先后与厦门大学、中国农科院、山东省农科院、上海交通大学建立合作关系,项目涵盖中生菌素菌种选育、制剂研发、生产及应用的各个环节。在环保技术上,中生菌素也实现了生产过程中工业废水及废渣零排放,废气排放达到一级排放标准,未来朝着绿色、环保、安全的方向发展,不断加强对生产流程及生产技术的改造升级。该类技术在农用抗生素领域的应用也具有较强的延展性。
2017年5月18日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远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宁波远大实业投资有限公司50%股权转让给上海瑞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111,111,111.00元。转让完成后,远大产业仍持有远大实业10%股权。
2016年10月24日公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自10月25日起由“如意集团”变更为“远大控股”,公司证券代码“000626”不变。 公告称,公司已于2016年6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完成后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修改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可以体现公司以大宗商品交易为基础打造产业控股平台、全球化发展的战略目标,提升公司的辨识度,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016年1月19日早间公告,公司通过定增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至正投资及金波等25名自然人所持有的远大物产48.00%股权,并向特定对象远大集团募集配套资金。各方同意远大物产48.00%股权作价为35亿元。公司合计向交易对方发行67,141,569.00股、支付现金52,560.00万元,发行价格为44.36元/股。公司将以同等发行价募集配套资金1,316,414,052元, 拟发行股份数量为29,675,700股,全部由远大集团认购。配套募资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增资远大物产用于偿还有息负债、投资设立亚太运营中心(新加坡)、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剩余部分用于补充运营资金。交易对方承诺远大物产2015—2017年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58亿元、6.46亿元和7.51亿元。
2014年3月,公司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与其持股98%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物流共同出资500万元,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上海远盛仓储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仓储管理,货物包装,道路搬运装卸,联运代理、货物堆存服务。公司称,新公司成立后,将充分利用上海自由贸易区的优惠政策,承租经营位于上海宝山的主要用于天然橡胶、化工类商品仓储的仓储基地,保障公司所经营货物的安全性,提升对货权的控制力。新公司成立后,将紧密围绕公司定位于大宗原材料的价值链供应商、突出贸易主业的战略,与主营业务相辅相成,对大宗原材料的供应链进行有益的补充,形成协同效应。
公司控股浙江远大进出口公司(现已更名为: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52%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主要经营和代理国家规定商品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技术进出口,易货贸易和转口贸易,该公司截止到2010年末净资产为48940万元,201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18366万元,实现净利润13122万元。
2011年7月,股东大会同意公司按比例出资5100万元增资控股子公司宁波远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占51%),增资后该公司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增资到1.1亿元,该公司拟出资10200万元(占51%)与另外两方共同出资成立宁波远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新公司成立后拟以不超过10亿元在宁波竞买用于建设自用写字楼及远大商务商业中心的土地。
公司投资1685.5万元持象山县绿叶城市信用社1685.5万股,占10.79%股权。2011年5月出资983万元认购其增发股份。
2016年1月公司公布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2018),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可以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现金分红规定并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等计划,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2011年8月公司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70%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石化),出资 100 万美元,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 Brilliance Resource Company Limited (暂定名),主营塑胶等石化产品的转口贸易。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变革,大宗商品贸易的竞争日益激烈,利润空间进一步被压缩。根据目前远大石化的业务情况看,有超过 50%的业务量需要通过境外企业平台中转来完成,因此需要创新国际业务操作模式,在香港设立一家与之业务配套的子公司。设立新公司后,远大石化可以利用香港子公司贸易平台,直接以美金结算方式销售给国内客户,增加贸易方式的灵活性,较直接进口销售有更好的利润空间;香港子公司在采购保税关区内的货物时无需向海关提供备案清单,可增加国际贸易的简便性;同时还可以进一步开拓国际业务,布局实施“走出去”战略,拓展与中资银行海外机构和外资银行的融资渠道,推动业务的发展。
鉴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的规定,公司现行业分类应属于批发和零售贸易,因此将公司原行业分类:“综合类”变更为“批发和零售贸易”。
2018年8月1日公告,自2018年6月11日至7月31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4628.97万元。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产生正面影响,预计增加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325.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