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制药 重庆板块 创业板综 融资融券 预亏预减 幽门螺杆菌概念 辅助生殖 知识产权 互联医疗 单抗概念 国企改革 中药概念 西部大开发 生物疫苗
生产、销售(限本企业自产)粉针剂,片剂,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药),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含激素类),胶囊剂(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业务为医药制造,公司产品品种丰富,结构合理,公司主要产品为化药,涵盖特色专科类(主要包括抗肿瘤药、消化系统药、肠外营养药)、抗感染类等。
近年来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稳步增长,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与程度不断加快和加深,老龄人口的增多且伴随居民消费升级势必带动药品和医疗保健需求量的迅速增长。2022 年,我国的医药行业政策的重点方向仍然是深化医改,重点任务是继续深入推进带量采购、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基金、跨省结算、振兴中医药等。公司所处的医药制造业受国家集采政策影响较大,叠加报告期内部分住院医疗需求下降等因素,使得 2022 年医药制造业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均同比下降。公司将继续加大终端市场开发力度,加快建设 OTC 营销渠道,通过“院外+院内”双引擎销售模式降低因集中采购等宏观政策对公司产品销售的影响。
公司历经 20 余年发展获得行业高度认可,公司 2019 年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荣获“中国成立 70 周年医药产业优秀企业光荣榜--标杆企业”,2021 年被重庆市经信委评为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2022 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 2022 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公司拥有成体系、完整的、有丰富行业经验的生物医药团队,公司建立了多层次科研体系,短中期内,公司积极引进优质项目及创新技术,筛选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潜力标的;中长期内,公司将继续坚持自主研发创新的路径,继续推进如细胞免疫疗法、纳米炭铁等创新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工作。
公司重点产品肿瘤淋巴示踪剂-卡纳琳(通用名:纳米炭混悬注射液)由公司自研自产,目前为全国独家产品,经过多年深耕培育,其临床价值获得市场高度认可。卡纳琳在甲状腺领域、乳腺、胃肠、妇科肿瘤等多领域获得了临床专家共识,学术机构及市场的高度认可。凭借其临床和市场地位,卡纳琳连续四年获得“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原研药、专利药优秀产品品牌”、连续两年获得“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其他各科用药优秀产品品牌”、获得“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2019-2021 年)”、获得“2021 年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等多项荣誉称号。该产品具有良好的淋巴趋向性,达到淋巴示踪的目的;还可作为药物载体,将药物载入淋巴系统,达到淋巴靶向治疗的目的。
公司具备将重点产品成功推往全国的经验,长期向全国各级医院进行药品销售,并从中积累了专业学术优势、专家资源优势。公司有望充分利用重点产品卡纳琳积累的患者群优势,依托线上线下相结合、专家主导下的甲状腺健康管理平台,并围绕患者甲状腺健康需求,在甲状腺医患间架起桥梁,搭建甲状腺疾病健康管理的全生命周期生态链。同时,公司还具备从全球获取前沿研究动态,积极合作,实现海外产品的国内市场转化的国际资源与渠道。公司依托院内外多年渠道的搭建,不断提升优势产品市场份额,使渠道优势成为公司核心竞争力。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公告,2021年公司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莱美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美医药”)与重庆芝臣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芝臣科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同意莱美医药将其持有重庆莱美金鼠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美金鼠”、“目标公司”)70%股权以人民币1,200万元转让给芝臣科技,莱美金鼠其他少数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并出具了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此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莱美金鼠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止2022年11月30日,芝臣科技尚欠莱美医药股权转让款200万元未支付,莱美金鼠尚欠莱美医药资产回收款2,350.42万元。2022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市莱美医药有限公司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因芝臣科技、目标公司资金困难,向公司提出延期付款,为妥善解决上述欠款,现经友好协商,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莱美医药与芝臣科技、周冰签署《重庆莱美金鼠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本次签订的补充协议(二)将有助于妥善解决资产处置资金回笼问题,保障股权转让款及资产回收款的收回,有利于保护公司的权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7年3月21日公告,公司公告称,拟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浙银钜鑫(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川机天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钜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6年3月25日公告,公司签署《投资协议书》,共同投资设立甲状腺公司,甲状腺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公司以货币出资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公司新设控股子公司甲状腺公司拟出资650万元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宇、自然人汪徐、自然人丁立朝、自然人田超共同投资设立健康管理中心,由健康管理中心作为公司甲状腺医患管理(大数据)平台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 本次交易拟通过设立甲状腺医患管理(大数据)平台,打造围绕甲状腺疾病患者的全周期医疗和健康管理综合服务体系,将患者的预防、治疗、用药、术后康复、膳食营养、心理干预等各环节实现有效闭合,提升病患生存质量;同时,沉淀诊疗数据形成大数据资产,并利用该平台首先在甲状腺疾病这一垂直领域反哺研发,协助医生进行前沿的学术课题开发和深入研究。
2015年11月,控股子公司莱美生物拟3000万元增资重庆信同获其15%股权。重庆信同为致力于远程医疗健康服务的专业化公司,其云端医院服务模式以领先的远程医疗技术和设备给病患提供快捷的就医渠道,可享有全国乃至全球的医疗专家资源,同时支持在小区内采用医保进行支付及享受药品配送服务。重庆信同居家智能健康助手产品,以智能终端和生理指标监测设备(或可穿戴)为硬件,链接医生专家资源,成为医生对病患的慢病复诊或康复阶段健康管理、有效干预的诊后咨询平台。此次投资有助于公司介入远程医疗领域。
2015年7月15日公告,股东大会同意推出员工持股计划,筹集上限5000万元,参加对象总人数不超20人;公司实控人邱宇拟以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向金融机构申请质押融资,向本计划提供借款支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全额认购由国金证券设立的国金莱美药业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的风险级B份额。据测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的集合资管计划所能购买的公司股票约557.26万股。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累计买入443.6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20%,成交均价为 30.85元/股,并将按照规定对购买的公司股票予以锁定。
2016年4月28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和审批意见通知件(硫酸氢氯吡格雷片),该品种适应症为:适用于有过近期发作的中风,心肌梗死和确诊外周动脉疾病的患者,该药可减少动脉粥样硬化事件的发生(如心肌梗死,中风和血管性死亡)。与阿司匹林联合,用于非ST段抬高性急性冠脉综合征(不稳定性心绞痛或非Q波心肌梗死)患者。该药品注册目前所处的审批阶段为申报注册并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件。后续所需的审批流程为完成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申报注册,技术审评,根据审评意见获批或退审。
2015年6月8日午间,莱美药业再度公布二次修订版预案。值得注意的是,相比前次修订后方案,莱美药业本次募资总额共计缩水35.03%。据莱美药业二次修订定增方案,公司拟以28.18元/股向西藏莱美、六禾世元、瑞森投资、郑伟光共计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3066.004万股股票,总募资8.64亿元,上述四者分别认购股份数量为1337.0544万股、691.5799万股、461.0532万股、576.3165万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4年9月2日发布定增预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低于4080.91万股,且不超过5855.22万股,发行价格为28.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1.5亿元至16.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同时,可以进一步增强公司研发、生产和营销能力,并择机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积极应对和参与医药行业的整合,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
2013年8月,公司拟以21.34元/股向鼎亮禾元、六禾元魁等11 名自然人发行14,411,757 股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莱美禾元73.33%的股权;通过向邱炜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莱美禾元 7.62%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莱美药业直接持有莱美禾元 100%的股权。并拟以19.20元/股向不超过10 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5,729,166 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11,000.00 万元。
2014年4月,公司拟出资不超过6,000万元与重庆天毅伟业医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广州天毅君立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及其他出资人共同设立医药产业并购基金。根据公告,基金总规模为4.22亿元,主要服务于公司的核心业务,即以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关的、能与公司现有业务形成规模效应或者协同效应的、行业前景看好、且受国家政策支持和鼓励的行业或企业为主要的投资方向。重点拟收购的企业包括:1)围绕医药行业上下游,通过资源整合后形成的成长型企业;2)围绕医药行业的横向大型并购;3)标准医药行业PE投资。公司表示,此次拟出资成立的医药产业并购基金将有助于公司及时把握医药行业的并购机会,有利于公司储备和培育优质项目资源,在达到各方约定的并购条件时,通过吸收兼并进一步整合优良医药资产。
2013年5月,与成都金星通讯集团有限公司、沙奴姆-凯贝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成都金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书》,拟在两年内向成都金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增资2亿元,支付生产特许产品的生产设施建设所需要的全部费用、支出和开销。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金星药业60%的股份。金星药业的主要产品为:草分枝杆菌F.U.36注射液,主要用于肺和肺外结核的辅助治疗。
公司实际控制人邱宇先生及其关联股东邱炜先生、邱时觉女士、高岚女士承诺:其所持有的莱美药业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莱美药业回购。
2019年2月25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GMP证书》,认证范围为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药)、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粉针剂、胶囊剂,有效期至2024年2月21日。
2020年1月2日晚,莱美药业公告,公司实控人邱宇拟与中恒集团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邱宇同意在委托期限内将其直接持有莱美药业全部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占莱美药业表决权比例为22.71%),独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中恒集团行使。中恒集团或将成为上市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大的股东,公司实控人将发生变更。值得一提的是,中恒集团承诺于本次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后18个月内,在莱美药业股价不低于2.1元/股、不高于9元/股的前提下,通过多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增持、协议转让、司法拍卖、参与定增)增加投资莱美药业股票,投资金额10亿元。中恒集团曾于2019年12月30日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中,拟以不低于3000万元、不超过3.5亿元增持莱美药业的股票,此前公告中的3.5亿投资金额不包含在此项承诺中。中恒集团对莱美药业股票的预计总投资金额不超过13.5亿元。中恒集团承诺,莱美药业战略规划、组织架构、经营管理团队等保持不变,其科研、生产、销售等日常经营管理仍由现有经营管理团队负责。莱美药业表示,交易完成后,公司通过引入国资战略投资方,有利于公司经营稳定和持续增长,后续双方通过产业协同合作、金融资源支持等方式,促进公司在生物医药产业领域内进一步做精做强。同时,中恒集团公告称,未来将在生物医药产业领域与莱美药业进行深度合作,将莱美药业作为中恒集团体系内的创新生物医药技术和产品开发、生产和销售平台。本次交易如能顺利推进,中恒集团将能对莱美药业实施控制,有利于提升中恒集团未来盈利能力以及在生物医药行业的地位。同时莱美药业计划将前述平台技术或产品导入广西,促进广西生物医药产业的全面升级。
2020年2月20日宣布,为进一步满足自身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优化资本结构,改善财务状况,围绕公司战略发展规划,集中核心资源打造甲状腺疾病领域头部企业,提升盈利能力,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根据公告,莱美药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拟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约2.44亿股,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等。最终的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投向等发行方案以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据了解,目前,上述增发方案尚在论证过程中。业内人士指出,在莱美药业实控人邱宇与广西中恒集团正式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后,中恒集团已经开始在二级市场实施增持行为。中恒集团还承诺,在莱美股价不低于2.1元/股,不高于9元/股的前提下,还将通过多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增持,协议转让、司法拍卖、参与定增)增持莱美药业股份,增持金额为10亿元(不包括此前的3.5亿元对外投资金额)。因此,上述非公开发票计划应是为中恒集团度身订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