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 北京板块 中特估 破净股 标准普尔 富时罗素 MSCI中国 证金持股 沪股通 上证180_ 融资融券 机构重仓 HS300_ AH股 央企改革 互联金融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司坚持“打造一流财富管理银行”战略愿景,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以数字化经营为路径,锚定AUM、FPA和GMV三大北极星指标,引导三大业务板块向客户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打造财富管理、综合金融、交易金融等重点业务领域,着力提升客群经营、智能风控、产品创新、中台建设等方面能力和团队专业能力,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2年,中国银行业适应新阶段,应对新变化,做好金融服务,有力支持国民经济稳步复苏;持续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制造业、绿色发展、普惠小微、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针对不同风险分类精准施策,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经营态势稳健向好;资产负债规模稳步扩张,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财富管理领域竞争激烈;金融和科技持续融合,线上化服务能力增强,数字化、智能化、集约化水平显著提高。
控股股东光大集团是中央直管的大型金融控股集团,位居世界500强之列,经营范围兼具金融和环保、旅游、健康、高科技等特色实业,经营地域横跨香港与内地,机构与业务遍布海内外,为本行开展综合金融服务和产融协同提供了平台。
本行多年来以“共享阳光、创新生活”为理念,加强品牌建设,努力打造“阳光”系列品牌,推出了阳光理财、云缴费、阳光普惠云、汽车全程通、阳光融e链、光信通、物流通等系列光大名品。
本行在我国建立竞争性金融市场背景下应运而生,在开拓创新中发展壮大,创新意识强烈。首家推出人民币理财产品,首家具备全面代理财政国库业务资格,首批获得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人和账户管理人双项资格,打造中国最大开放式缴费平台“云缴费”,取得较好创新成果。
2017年5月2日公告,公司为进一步增强本行综合竞争力和风险抵御能力,公司拟向光大集团和华侨城集团公司非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10 亿元人民币,其中华侨城集团认购方认购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光大集团认购资金总额不超过110亿元人民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H股股票数量不超过65.69亿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4.72元人民币等值的港币/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
2016年10月17日公告,公司主要股东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于7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份12914.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增持金额为4.97亿元。根据增持计划,光大集团计划自7月15日起三个月内择机增持光大银行股份,增持数量不少于1000万股,增持完成后,光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合计持股比例不会达到光大银行已发行普通股总股份的30%。上述增持完成后,截至10月15日,光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合计持有光大银行A股133.55亿股,H股25659.50万股,A股和H股共计136.12亿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股份的29.16%。
2016年9月5日公告,为促进金融服务和消费升级,降低服务成本,发展普惠金融,推动信用卡业务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公司拟独资设立信用卡业务独立法人机构,公司名称暂定为“中国光大信用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信用卡公司”),投资金额不超过100亿元。此次投资将探索信用卡经营新模式,促进信用卡业务进一步发展。信用卡业务实行公司化运作,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制定更加切合业务特点的经营管理策略,有利于促进信用卡业务的专业化经营,适应不断升级的消费、金融和服务需求。专业化经营的信用卡公司有其独立、灵活的科技系统、风险控制、产品和服务体系,能有效提升信用卡业务发展决策的灵活性,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信用卡规模效应,并更加市场化。同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信用卡公司将与光大银行资源共享、业务互补、相互促进、相互支持,加快适应市场化需求,激发创新潜能,提高市场竞争力。
2014年10月31日发布优先股预案,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亿股优先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其中,公司股东光大集团认购不超过1000万股,认购金额不超过10亿元。息率方面,光大银行此次优先股拟采用可分阶段重置的票面股息率。优先股发行完毕后,集团资本充足率为11.87%,比上年末上升0.66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10.15%,比上年末上升0.81个百分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9.24%,比上年末下降0.10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末,对公存款余额(含其他存款中的对公部分)16,588.4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10.39亿元,增长7.17%,其中,对公核心存款增长19.97%;对公贷款余额10,759.7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86.47亿元,增长17.29%。小微贷款余额3,409.7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25.35亿元,增长18.21%;小微贷款客户24.99万户,比上年同期增加7.72万户。投资银行业务方面累计主承销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259只,共计1,950.78亿元。表内外贸易融资余额(不含银行承兑汇票)比上年末增长14.81%。
对私存款余额(含其他存款中的对私部分)4,620.4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0.05亿元,增长3.59%;其中对私核心存款余额3,003.0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38.49亿元,增长12.70%。核心存款占比继续提升。个贷余额(不含信用卡贷款)4,508.0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85.97亿元,增长27.99%;当年个贷投放金额2,338.01亿元,比上年多投放686.56亿元,增长41.57%。私人银行客户数28,213人,比上年末增加3,963人,增长16.34%;管理资产总量2,579.6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95.24亿元,增长12.92%。借记卡累计发卡量5,846万张,当年新增发卡量395万张。信用卡累计发卡量3,595.87万张,当年新增发卡量762.53万张。手机银行客户2,691.35万户;对私网银客户2,451.00万户;电子支付客户1,625.86万户;微信银行关注客户1,854.89万户;对公网银客户35.82万户;直销银行客户467.32万户。
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亿元,本行占90%)经营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吸收非银行股东一年(含)以上定期存款,接收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于2010年6月18日开始营业。
截止2016年末,资金业务方面:本行自营债券组合4,850.24亿元,占全行总资产的12.07%,其中,国债、地方政府债占比为54.18%。人民币债券交割总量21.31万亿元,据中国债券信息网数据统计,位居股份制商业银行第二位。同业存款余额8,303.54亿元,同业资产余额10,536.13亿元。资产管理业务在本报告期末,理财产品余额1.36万亿元,增长11.48%;全年理财产品累计发行3.95万亿元,比上年增加0.87万亿元,增长28.25%。阳光理财项下已到期理财产品全部正常兑付,未到期理财产品风险状况正常。
2023年3月18日公司对外公告,近日,本行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简称光大集团)的通知,光大集团于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16日期间,通过可转债转股的方式,将其持有的29,091,530张可转债转为本行A股普通股,转股股数为868,403,880股(简称本次转股)。截至2023年3月16日,光大集团已将其持有的87,091,530张可转债全部转为本行A股普通股,累计转股股数为2,410,957,071股。本次转股前,光大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本行普通股27,015,296,587股,占本行普通股总额的49.999%;本次转股后,光大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本行普通股27,883,700,467股,占本行普通股总额的47.19%。光大集团通过可转债转股方式增持本行部分股份,但由于其他可转债持有人同期实施转股,导致光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