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报道☆ ◇000040 宝安地产 更新日期:2014-08-06◇ 【2011-10-25】 宝安地产(000040)前三季盈利1.28亿元 同增154.12% 周一晚间宝安地产(000040)发布第三季度报告称,前三季度公司盈利1.28亿 元,同比增加154.12%. 前三季公司营业收入为4.81亿元,同比减少3.96%,每股收益为0.272元。 报告显示,宝安地产第三季度净利为1049.22万元,同比减少44.02%. 宝安地产称业绩变动的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较 去年同期大幅增加。 【出处】全景网【作者】 【2011-08-02】 宝安地产(000040)设湖南分公司 宝安地产今日公告,拟在湖南湘潭设立全资控股子公司湖南宝安鸿基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负责公司在湖南地区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运营。目 前,该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尚待办理。 【出处】上海证券报【作者】 【2011-06-16】 深鸿基(000040)七年被责令整改三次 停牌调查近三个月股份代持真相依旧不明 6月13日,深鸿基上榜深交所公布的"主板2010年度信息披露考核不合格公司名 单"。 次日,深鸿基连发8篇公告,其中包括经过重新审计后的2010年年报以及多份 关于当年股份代持事件的公告。然而,在这8篇公告中,并未对当年股份代持一事 的来龙去脉作出交代。 6月15日,深鸿基董秘沈蜀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之所以深鸿基出现在 深交所信息披露不合格公司名单当中,是由于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意见致使停牌所 致。 七年被责令整改三次 事实上,深鸿基多年来被责令整改多次:早在2004年,深鸿基就因为在信息披 露、公司治理以及会计处理方面存在重大问题而被监管部门责令整改;2007年,监 管部门在对深鸿基进行现场检查后,又一次对其下达整改通知--彼时,深鸿基的董 事会权力受到侵蚀,总裁办甚至凌驾于董事会之上;2008年10月,监管部门对深鸿 基参股福建东南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等事项的核查,并于2009年 2月18日,再次对其下达责令整改的通知。 2010年11月4日,因涉嫌虚假陈述,监管部门对深鸿基下达了《立案调查通知 书》(2010深稽立通字02号),并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进行立案调查。 股份代持事件依旧交代不清 彼时,深鸿基代深圳龙岗新鸿进持有的60万股"皖能电力"、196.3184万股"鄂 武商A"、150万股"昆百大"以及代深圳业丰工贸持有的440万股"皖能电力"股份,售 出后获得8610.61万元现金收益,持有期间则分得1177.06元的红利收入。 时至今日,这近亿元的资金去向成谜,部分追回,部分未明:当年受所谓的" 代持"公司委托,将出售上述股份所得的8610.61万元分别打入到深圳市龙岗爱侨实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侨实业")和深圳市鸿其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 其基")的账户中。如今,深鸿基虽然追回了支付给爱侨实业的4690.91万元,但尚 有3919.79万元股权出售款以及803.96万元的分红派息款未能追回。 公告中,深鸿基将尚未追回款项进行了坏账处理。与此同时,公告中对于总计 4690万元的款项为何不能收回,未作披露。与此同时,深鸿基持有上述"代持法人 股"期间所获的分红派息收入中,有373.1万元并未实际支付给上述相关的"代持单 位",那么,这部分资金由谁拿走,深鸿基亦未进行披露。 在审计机构为深鸿基出具"非标"意见时,曾提及,已经有足够证据表明,代持 事件所造成上市公司资产流失行为,是由于舞弊所致。但是,对于涉案人员的处理 以及在近3个月的停牌调查所得出的调查结果,均未对外进行披露。 6月15日,对于此次深鸿基上榜深交所公布的"主板2010年度信息披露考核不合 格公司名单"的原因,董秘沈蜀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是由于年报被审计机 构出具非标意见并导致停牌所致。并表示公司已经复牌。当日,深鸿基收盘价6元/ 股,涨幅10.09%。 【出处】证券日报【作者】谢静 【2011-06-15】 深鸿基(000040)查出原始股家当过亿 半数已难追回 财报被出具“非标”意见的深鸿基,今天发布了重新审计后的《公司2010年度 财务报告》,公司目前已经查清属于公司的原始股出售款近亿元,不过除了去年已 经追回的4690万元,有4724万元已很难追回,另有440万股皖能电力去向尚未查明 。公司计划今日复牌。 今年3月21日,深鸿基因法人股事项,被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停牌进行核查。自查期间,公司董事庄伟鑫和总裁高文清相 继辞职,一度引起市场猜测。 核查公告称,公司原持有“昆百大(250万股)、鄂武商A(196.3184万股)、 皖能电力(500万股)、中粮地产(247.5万股)、深能源A(213.444万股)”等上 市公司法人股,该等法人股于1993至1994年度间与相关公司签订了代持协议,根据 该等协议,公司为名义持有该等法人股,不享有该等法人股的实际受益权。公司以 前年度未将该等股票纳入财务报表反映。 然而自查以及委托专业机构的核查表明,公司代持的部分股票,购入资金全部 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公司,其权益属于公司。 根据深圳联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调查,北京地石律师事务所认定,公司涉及 皖能电力(500万股)、鄂武商(196.3184万股)和昆百大(110.81万股)三只股 票所谓的“代持法人股”的代持协议无效,其股票权属应当认定为公司所有。 公告介绍,对于已查清的公司代深圳市发中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60万股“皖能 电力”、196.3184万股“鄂武商”和110.81万股“昆百大”,该等股票款共计8611 万元、历年分红派息1177万元。截至2010年末,除了未支付给代持单位的373万元 外,已收回股票款4691万元,尚有股票款及分红派息款共计4724万元未收回。 公司表示,将按股票分红及出售相应年度,分别确认相关投资收益;同时确认 相应形成的应收款项;因继续收回该款项的可能性不大,按稳健性原则,对上述应 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另外,根据税务机关相应要求,公司将缴纳上述全部代 持股出售收益的应纳所得税。 而对于代深圳业丰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440万股“皖能电力”,以及其他 代持股票的情况,公告没有透露其收益情况,甚至也没有说明该等股权目前的去处 ,不过公司仍计提了应缴税额的50%作为坏账准备。 公司表示,将继续加大对法人股事项的核查、清收力度;加大与法人股事项相 关的其他应收款追收力度,避免和挽回公司经济损失,因法人股事项给公司造成重 大损失的,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出处】上海证券报【作者】覃秘 【2011-06-09】 深鸿基(000040)总裁因"身体原因"辞职 今天,深鸿基(000040)发布董事会公告,深鸿基总裁高文清因"身体原因"辞 去公司总裁职务。董事局选举高文清担任深鸿基第六届董事局常务副主席。至于总 裁一职的继任者,恰为原董事局常务副总裁周非--除去曾在宝安集团任职的履历外 ,周非还兼任由深鸿基控股的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这是继 深鸿基3月21日起停牌以来,第二位在任期未满的前提下,离职而去的高管人员。 【出处】证券日报【作者】谢静 【2011-06-03】 知情人士再曝深鸿基(000040)股权代持案内幕 自3月21日就因审计报告被出具“非标”意见的深鸿基(000040.SZ)再次被曝 停牌内幕! 6月1日,有知情人士向《证券日报》举报,深鸿基“代持”股份售出后的现金 收入,部分已经通过多家“过桥公司”转入到个人手中。同时,该人士猜测宝安集 团很可能与东鸿信达成某种协议,使股份代持事件的调查迟迟不能取得突破性进展 。而董事庄伟鑫的辞职,则不仅与代持事件相关,还与当年深鸿基参股福建东南广 播电视网络(以下简称“东南网络”)一事有关。 董事庄伟鑫停牌期间辞职 与东南网络股权转让有关? 5月17日,深鸿基董事、东鸿信总经理庄伟鑫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递交辞职报 告。在深鸿基停牌且进行非标审查的敏感时期,庄伟鑫为何选择在这个时机辞职? 事实上,距离庄伟鑫董事任期到期,还有至少2年的时间。 “庄伟鑫作为深鸿基的高管,他主要是涉及到东南网络的一些问题”,上述知 情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也不排除和代持股份一事有关”,而据他估计 ,不排除其他高管也牵涉在其中。 究竟,所谓东南网络又所指何事? 早在2003年,彼时深鸿基因为连年亏损而被披星戴帽。出于无奈,深鸿基将手 中所持有的东南网络42%的股权转让给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 庆国投”)。根据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书》中,42%的东南网络股权以1.19 亿元成交。 上述股权转让合同还列明,重庆国投将分三期向深鸿基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并 需在2005年9月30日前将款项支付完毕。 而重庆国投一方面,以东南网络一直未能取得广播往来传输经营权为由,一直 不肯支付总值59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在东南网络股转让5年后,重庆国投与深鸿 基、中关村网络签署债务转让协议,将5900万元债务以及相应义务全部转让给中关 村网络。自此,深鸿基不得向重庆国投追讨上述债务。 而直至监管部门对深鸿基出具了整改通知后,当年东南网络一事的幕后真正股 权受让者才浮出水面:2003年与重庆国投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时,还有一份不为人知 的补充协议:原来东南网络的最终实际受让人是中关村网络! 在重庆国投将5900万元的债务转让给中关村网络的第二天,也即2008年9月25 日,重庆国投将所持42%的东南网络股权转让给东鸿信;2008年12月21日,东鸿信 再次将这42%的股权转让给鸿泰集团。 一个鲜为人知的细节在于,东鸿信曾在2009年为中关村所欠深鸿基的5900万元 债务提供担保。而直至2010年7月1日,受让东南网络42%股权的鸿泰集团将其中的2 0.18%股权过户给深鸿基,作为代东鸿信履行上述5900万元的担保责任。至此,中 关村与深鸿基不存在债务债权关系。 不难看出,重庆国投在整个东南网络的股权转让过程中只不过是一个烟幕弹, 42%的东南网络股权一直在东鸿信系的手里绕来绕去——直至其中的20.18%作为偿 债工具,最终这一部分仍旧归属深鸿基所有。 而东南网络股权转让的整改报告显示,深鸿基在这一场股权转让过程中,无论 是决策程序还是会计处理,都存在诸多违规之处。虽然深鸿基对上述整改要求作出 了解释以及采取了相关措施,但是在信披上依旧令投资者“云山雾罩”。 最终,重庆国投是以什么代价将东南网络42%的股权转让给东鸿信?为何东鸿 信要替中关村网络承担担保责任?鸿泰集团为什么代为偿还债务?这场股权转让“ 秀”背后的真正原因是什么? 如果上述知情人士所说为真,那么庄伟鑫是玩转东南网络股权转让的“导演” 吗?究竟其在这个过程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股份代持调查 为何仍未有突破性进展? 在审计部门出具的“非标”意见中,显示深鸿基曾代深圳市龙岗新鸿进、深圳 业丰工贸所持有的大量上市公司法人股,出售后所得的权益应归公司所有——因为 已有证据证明,新鸿进、业丰工贸并未支付购买上述上市公司法人股的资金。同时 ,受新鸿进、业丰工贸委托,深鸿基将出售上述法人股所得8610.61万元已经支付 给深圳爱侨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鸿其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截至2010年12月14日,深鸿基称,已经收回由爱侨实业转入的4690.91万元。 其余法人股的清查、清收还在进行当中。 同时,审计报告中明确指出是由于“舞弊”行为造成了公司资产流失。如今, 已停牌两月余的深鸿基依旧未对外发布任何调查进展的相关公告。 为此,上述知情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他可以确定所谓的爱侨实业不 过是众多“过桥公司”中的一个。而且,据他所说部分出售“代持”法人股所得收 入已经通过这些“过桥公司”流入到个人账户当中,但“具体到谁的手上现在还不 清楚”。与此同时,他猜测宝安集团已经于东鸿信达成某种协议,以东鸿信让出对 公司的控制权为代价,换取对股份代持事件的低调处理——该名人士同时表示,之 所以向媒体揭露上述情形,原因之一就是希望借媒体公信力推动事件的进一步发展 。 与此同时,该名人士还向《证券日报》记者透露,在整个股份代持事件中,一 位具有深厚背景且能力无限的王姓人士,以“高级顾问”的身份在幕后进行策划, 并在调查事件中积极活动,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日前,《证券日报》记者多方面联系深鸿基,就上述问题一一进行核实。不过 ,深鸿基以“公司正接受深圳稽查局立案调查,期间公司不接受采访,相关事项敬 请查阅公司公告”为由,直至本文截稿时,仍未收到公司的回复。 【出处】证券日报【作者】谢静 【2011-05-20】 深鸿基(000040)董事停牌核查期间离职 5月17日,深鸿基发布董事辞职公告:董事会成员庄伟鑫因"个人工作原因", 向董事局呈交辞职报告,该辞职报告在送达董事局之日就已生效。 4月9日,深鸿基第一、二大股东共同提交临时提案,将公司名称变更为"宝安 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安鸿基")。 这是自深鸿基因被出具"非标"意见而停牌核查后,发生的两起与第二大股东东 鸿信有关的重大事件。 5月18日,《证券日报》就上述事件向深鸿基董秘沈蜀江进行询问,截至发稿 日,其未作出任何回应。 公司名称发生变化 深鸿基或将发生实际控制人变更 在4月9日的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上,深鸿基名称变更议案在众多议案中并不 显眼。但是,值得注意的细节是,变更名称的议案是由深鸿基的第一大股东中国宝 安集团(以下简称"宝安集团")、第二大股东深圳市东鸿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鸿信")共同提交的临时议案。 昨日,《证券日报》记者登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后发现,深鸿基 的名称在5月18日已经正式变更--由"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宝 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而截至发稿日,深鸿基并未对外正式宣布上述事项。 事实上,东鸿信执掌深鸿基近20年。虽然经营平平,但是在宝安集团强势举牌 深鸿基后,双方之间一度展开股权争夺战。虽然在董事局当中,宝安集团占据优势 ,但是绝大多数高管成员都具有东鸿信系背景。 在2010年的年报中,深鸿基如此写道:"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如今,在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东鸿信居然与宝安集团一起提出将深鸿基变更为 "宝安鸿基"的临时议案,既突然又指向性的传递出宝安集团掌控了局面的信号。 或许,经过2年的争夺战,这一次深鸿基终于拥有了实际控制人。 庄伟鑫辞职 或与"非标"调查有关 2010年年报显示,庄伟鑫不仅是深鸿基的董事,还担任东鸿信的总经理,深圳 市多智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还曾担任深圳市迅达汽车运输企业公司秘书等职 务。公开资料显示,庄伟鑫应该自2005年开始担任东鸿信总经理一职。 庄伟鑫是在2009年的6月份的董事会选举中续任董事一职,三年的任期并未结 束,在停牌进行"非标"调查的敏感时期,辞职离去。 并不难引起市场猜想:在审计机构出具的"非标"审计报告说明中,明确指出" 根据现有审计证据,我们认为有迹象表明是由于舞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如今,调查已经进行了近2个月,庄伟鑫在此时的离职,是"被动"还是"主动" 行为?"舞弊"的又是谁? 5月18日,《证券日报》记者发短信向深鸿基董秘沈蜀江询问庄伟鑫辞职一事 ,沈蜀江表示"看公告就好"。但是,当记者再次以短信形式向其追问两个问题:其 一庄伟鑫的辞职是否与深鸿基进行"非标"调查有关?其二,公司名称发生变更是否 意味着深鸿基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截至发稿日,沈蜀江再未作出任何回复。 【出处】证券日报【作者】 【2011-05-17】 深鸿基(000040)一董事辞职 深鸿基(000040)公告,2011年5月13日,公司董事局收到庄伟鑫书面辞职报 告。因个人工作原因,庄伟鑫请求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局董事职务。 鉴于庄伟鑫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局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规定,庄伟鑫辞职自其辞职报告送达董事局之日起生效。 【出处】证券时报【作者】文泰 【2011-04-27】 深鸿基(000040)一季净利增八倍 因转让子公司股权 深鸿基(000040)周二披露季报,公司一季度实现净利润1.01亿元,同比增长 807.17%,每股收益0.22元。 公司表示,业绩大幅提升因本期转让原控股子公司迅达公司、深圳市深运工贸 企业有限公司及鸿基酒店公司股权获得投资收益1.12亿元。同时结转“鸿业苑·名 豪居”商铺销售收入也增加净利润。不过西安“鸿基·紫韵”房地产项目本期未结 转营业收入,导致营业收入同比下滑近一半。 深鸿基因对2010年报中的非标审计意见进行纠正和会计处理,从3月21日起停 牌至今。 【出处】全景网【作者】雷震 【2011-04-07】 深鸿基(000040)一季度净利增长超800% 深鸿基(000040)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预计2011年第一季度实现净利润1亿- 1.2亿元,同比增长800%以上。 【出处】北京商报【作者】 【2011-03-21】 深鸿基(000040)2010年业绩增五成 财报被"非标" 2010年净利增长五成的深鸿财报因为几年前的代持股份问题而被"非标",即非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并于今天开始停牌自查。 上周六,深鸿基发布2010年年报,其在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总收入7.77亿元,同 比增长11.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58.61万元,同比增长50.08% ;基本每股收益0.21元,同比增长50.00%。 公告显示,深鸿基的"非标"缘于早些年的代持股份,负责审计的深圳市鹏城会 计师事务所怀疑其舞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如果后续该代持资产被追回将给公司带 来最多约1.5亿元的经济利益,不过这并不会影响公司当期损益。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告中指出,"鸿基集团公司原持有昆百大、鄂武 商A、皖能电力、中粮地产、深能源A等公司的法人股,该等法人股分别于1993至19 94年间与相关公司签订了代持协议,根据该等协议,鸿基公司为名义持有该等法人 股,不享有该等法人股的实际受益权"。 2007年至2008年,深鸿基出售了其中昆百大、鄂武商A、皖能电力、中粮地产 、深能源A股票,取得有关款项19903.47万元,并已于2007年至2009年3月间分别支 付给相关公司。 对此,该会计师事务所分析认为,公司上述代持股事项,根据现有的审计证据 ,有迹象表明是由于舞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另外,该事项导致的会计差错,虽不 影响公司本报告期损益情况,但影响公司以前年度的投资收益和相应所得税费用及 本报告期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和应收款等项目的列报。 在这种情况下,该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出 具了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公司表示,目前正对非标意见所涉事项进行核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待查清事实后,公司将进行具体的会计处理,对非标审计 意见所涉事项进行纠正,重新审计,并依程序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股票 交易今天起停牌,至公司重新公布相关公告之日起复牌。 【出处】中国资本证券网【作者】王浩娇 【2011-03-21】 深鸿基(000040):财报被"非标"会计师事务所直指资产流失 财报被出具"非标"(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向来是ST股的专利,如今年报业 绩增长五成的深鸿基(000040)却因为几年前的"弊病"被暴露,而被"非标"并于3 月21日开始停牌自查。 公告显示,深鸿基的"非标"源于早些年的代持股份,会计师事务所怀疑其舞弊 造成公司资产流失。如果后续该代持资产被追回将给公司带来最多约1.5亿元的经 济利益,不过这并不会影响公司当期损益。 业绩同比增五成 深鸿基今日公布年报,2010年,因公司结转西安"鸿基·紫韵"房地产项 目销售收入、西安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结构调整以及对非房地产业务的资产剥离, 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实现营业总收入7772 1.17万元,营业利润15379.34万元。其中,净利润9658.61万元,每股收益0.21元 ,同比增长50%。 深鸿基董事会表示,2010年是公司实施新的发展战略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年 份,公司确立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集中资源发展房地产业,打造专业房地产上 市公司"战略目标,并按计划于年内基本完成了非房地产业务的产业剥离及结构调 整工作;集中资源加快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度、加大新项目营销力度及推进尾盘销售 ;同时积极拓展新房地产项目。 财报被出具"非标"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在公布了年报后将被勒令停牌,原因是公司的财报被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了"非标",即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告中指出,"鸿基集团公司原持有昆百大、鄂武 商A(000501)、皖能电力(000543)、中粮地、深能源A等公司的法人股,该等法 人股分别于1993至1994年间与相关公司签订了代持协议,根据该等协议,鸿基公司 为名义持有该等法人股,不享有该等法人股的实际受益权"。 2007年至2008年,深鸿基出售了其中昆百大、鄂武商A、皖能电力、中粮地、 深能源A股票,取得的有关款项19903.47万元,并已于2007年至2009年3月间分别支 付给相关公司。 对此,该会计师事务所分析认为,公司上述代持股事项,根据现有的审计证据 ,有迹象表明是由于舞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另外,该事项导致的会计差错,虽不 影响公司本报告期损益情况,但影响公司以前年度的投资收益和相应所得税费用及 本报告期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和应收款等项目的列报。 在这种情况下,该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出 具了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资金追回难度大 由于公司财报被出具"非标",根据交易规则,深鸿基将停牌,待查清事实后, 公司将进行具体的会计处理,对非标审计意见所涉事项进行纠正,重新审计,并依 程序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后才能复牌。 公告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收到由爱侨公司转入的部分法人股出售收入46 90.91万元。但其他法人股的清查、清收仍在继续中。《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 ,由于上述资金汇转时间至今已有已经3年多,且涉及到的"代持"公司多达7家,且 部分资金还出现过委托支付给第三方的情况,由此可见,剩余资金能否追回具有重 大不确定性。 会计师事务所指出,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本报告期损益情况,但可能影响公司出 售该等股票年度的投资收益和所得税费用及本年资产负债。如果上述股票全部应为 公司所有并能追讨回全部流失的款项,公司最多将获取约1.5亿元的经济利益流入 ;如果公司除目前收回的4690.91万元外,不能回收其他款项,则对公司财务报表 无重大影响。 【出处】每日经济新闻【作者】赵笛 【2011-03-21】 深鸿基(000040)21日起停牌 年报审计为非标准意见 深鸿基(000040)周五晚间发布公告,因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自3月21日起停牌。 公司目前正对非标意见所涉事项进行核查,待查清事实后,公司将进行具体的 会计处理,对非标审计意见所涉事项进行纠正,重新审计,并依程序履行相应的信 息披露义务。 【出处】全景网【作者】成亮 【2011-03-20】 深鸿基(000040)迷雾重重 专家呼吁调查"代持善意取得" 3月19日,深鸿基(000040.sz)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报告 ,在公布了2010年年报的同时,也宣布自3月21日起停牌重新审计。 根据公告可知,导致上述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的原因在于深鸿基"代持"上市公 司股份事件,将对公司以前年度和本年度的财务报表造成影响。而截至公告日,相 关事实尚未完整查明且未能取得充分的法律性依据。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说明中显示,深鸿基因股份代持事件所造成的影 响虽然尚无法准确判断,但是已有迹象表明是由于舞弊而造成的上市公司资产流失 。而除去目前已经收回的4690.91万元外,若能确定代持的股票全部应为公司所有 且能追回,则将会为深鸿基带来最多约1.5亿元的经济利润流入(税费影响后)。 股份代持理不清剪还乱 2007年,深鸿基发布代持股份的澄清公告,声称所持"昆百大、鄂武商A、皖能 电力、中粮地产、深能源A"等上市公司法人股是为人"代持"。公开资料进一步显示 ,相关"代持"的协议签订于1993-1994年,涉及的幕后公司达7家之多,其中就包括 了深圳市龙岗新鸿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岗新鸿进")和深圳业丰工贸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丰工贸")。 2010年12月17日,《证券日报》在稿件《深鸿基代持迷雾》中曾列明,深鸿基 为之"代持"的7家公司中,有4家早已被吊销企业资格。 但是,深鸿基仍然将出售"昆百大、鄂武商A、皖能电力、中粮地产、深能源A" 股票所取得的有关款项、共计19903.47万元于2007-2009年3月期间分别支付给相关 公司。 值得投资者注意的是,原龙岗新鸿进已经变更名称为深圳市发中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中实业"),受其委托,深鸿基卖出"代持"股份后所获4904.84万元 支付给一家名为深圳市龙岗爱侨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侨实业")。相应的, 深鸿基为业丰工贸"代持"的股份售出后,所获3705.77万元支付给一家名为深圳市 鸿其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其基")的企业。 公告显示,已有证据证明,龙岗新鸿进当初并未支付所谓由深鸿基"代持"的60 万股皖能电力、196.3184万股鄂武商、150万股昆百大的购买资金;业丰工贸当初 也并未支付所谓由深鸿基"代持"的440万股皖能电力股份购买资金。因此,出售上 述法人股的权益应归属深鸿基所有。 报告期内,深鸿基追回的4690.91万元,全部由爱侨实业转入,但其并未表示 款项来源,因此深鸿基将其作为往来款挂在年报中。 值得投资者注意的是,东鸿信在2010年11-12月之间两次减持深鸿基股票共计9 02.69万股,参考市值4866.21万元。一个来自业内人士大胆猜测:东鸿信减持深鸿 基股份所获的收入与爱侨公司转入给深鸿基的款项,大致相当。 而当初由业丰工贸"委托"深鸿基付给鸿其基的近4000万元款项,正在清查清收 中。 业丰工贸与鸿其基关系错综复杂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显示,业丰工贸成立于1991年,注册资金不过368 万元,法定代表人叫做余伟业。1994年度年检之后,该企业已被吊销营业资格。 武汉大学孟勤国教授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被吊销资格的企业并 不具备法人主体的资格,因此也不具备出具委托的资格。为此,深鸿基在未进行事 先审查义务的前提下接受所谓的"委托"而售出所谓的"代持"股份,在信披和法律上 都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之后,深鸿基受业丰工贸"委托",将出售"代持"股份的款项付给鸿其基。那么 ,业丰工贸与鸿其基之间,有什么联系呢? 公开资料显示,鸿其基的法定代表人是余其业,成立于2002年1月,办公地址 为"深圳市罗湖区名豪酒店8楼802室"。而余其业、余伟业之间的关系似乎颇为密切 :两人共同拥有深圳市罗湖区名豪酒店(以下简称"名豪酒店"),其中余其业持股 名豪酒店90%、余伟业则持10%的股权,余伟业的妹夫杨辉还在名豪酒店担任监事一 职。余伟业同时还是彩虹精化的发起设立人之一、也是公司的前十名股东的深圳市 华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投资")的法定代表人。2001年之前,余其 业不仅在华宇投资担任监事一职,其所绝对控股的名豪酒店还持有华宇投资31%的 股份。 谁应为此负责? 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的依据和理由一项中,显示已有"迹象表明是由 于舞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并根据相关审计准则的规定,认为"由于侵占资产导致 的错报"而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 深鸿基独立董事、监事会成员在表示要加大对股份"代持"事件进行核查、清收 的同时,也均表示,因上述事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 任。 值得投资者注意的是,现任的4位独立董事中,陈凤娇、何祥增自2006年就开 始担任深鸿基的独董一职;4位监事中,监事会主席尤明天、监事李联添2人也自20 06年起担任监事职位。彼时,深鸿基对外发布"代持"公告,售出"代持"法人股份并 将款项转出,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结果,上述四人是否毫不知情?又是否应承担相 应过失? 对此,武汉大学孟勤国曾特别指明,独立董事尤其应该尽到勤勉尽责的义务。 孟勤国教授认为,对于涉及上述事项的龙岗新鸿进、业丰工贸以及爱侨实业、鸿其 基来说,前两者显然是存在过错的。虽然,深鸿基"代持"事件的主要责任人尚待追 查,已更名为发中实业的龙岗新鸿进以及业丰工贸及其相关方有可能需要承担一定 的民事责任。同时,他呼吁有关部门应对爱侨实业与鸿其基接受深鸿基出售"代持" 股份而获得的8610.61万元款项时,是否属于"善意取得"进行调查。 记者观察:在宝安控股成为深鸿基第一大股东前,东鸿信一直以实际控制人的 身份,掌管深鸿基近20年。彼时,深鸿基旗下有4个板块: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 、出租车运输、物流及运输、酒店及餐饮。但是,主营业务众多的深鸿基并未能取 得风光的经营业绩,亦未能带给广大股东们良好的投资回报。 2009年2月,宝安集团强势举牌深鸿基,并一举成为其大股东。之后,东鸿信 系与宝安集团一度展开"成为第一大股东"之争,双方均多次增持深鸿基股份。最终 ,以宝安集团持股持股19.80%、东鸿信持股16.81%而暂时稳定下来。 之后,深鸿基开始致力于业务整合--一方面将非房地产业务的关联企业转让出 去,一方面受让新鸿泰所持的包括深圳市龙岗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内的7家 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 但是,公司的"两会一层"格局却似有玄机--监事会、独立董事层面上,双方势 均力敌;董事局成员中,宝安集团占据优势;但是绝大多数高管却身具东鸿信系背 景。 截至2010年年报公告日,深鸿基仍旧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此次"代持"事件,暴露出"舞弊"以及"侵占资产"等问题。而随着事件调查的深 入,责任追究或不能免。另一柄悬在深鸿基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是监管部门 在2010年11月4日对其下达的《立案调查通知书》尚未出具调查结论。 未来深鸿基的治理结构是否会发生变化,尚需投资者拭目以待。 【出处】证券日报【作者】谢静 【2011-03-19】 代持纠纷致年报被"非标" 深鸿基(000040)欲"追回"损失 深鸿基今日披露2010年年报,实现净利润9658.61万元,同比增长50.08%,每 股收益0.21元。但负责审计的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出 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原因是公司法人股事项相关财务报表的确认充分适当 依据涉及公司外部的机构或个人,会计师无法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 公司表示,目前正对非标意见所涉事项进行核查,待查清事实后,将进行具体 的会计处理,对非标审计意见所涉事项进行纠正,重新审计,并依程序履行相应的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股票3月21日起将停牌,至公司重新公布相关公告之日起复牌 。 这一份“非标”报告源出何处?据深鸿基2007年公告,原持有“昆百大(250 万股)、鄂武商A(196.3184万股)、皖能电力(500万股)、中粮地产(247.5万 股)、深能源A(213.444万股)”等上市公司法人股,该等法人股于1993至1994年 度间与相关公司签订了代持协议,根据该等协议,公司为名义持有该等法人股,不 享有该等法人股的实际受益权。公司以前年度未将该等股票纳入财务报表反映。 此后,深鸿基于2007至2008年间出售了前述法人股,并已于2007年至2009年3 月间共计向相关委托代持的公司支付了1.99亿元。 2010年7月,深鸿基成立清理历年取得和出售所持其他上市公司限售股专责工 作小组,初步核查,应为公司所有的法人股收入为8600余万元,其余支付的代持款 项性质尚待核查。截至期末,深鸿基仅收到由爱侨公司转入的4690余万元。 深鸿基表示,对由爱侨公司转入的款项4690余万元,爱侨公司并未表示款项来 源,公司无法将该款项与涉及的法人股一一对应,公司暂将该款项4690余万元暂挂 往来科目核算。同时,深鸿基也正加大对其他法人股的核查、清收力度,待查清事 实后进行具体的会计处理。 耐人寻味的是,据深鸿基1994年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所述,上述“代持股权”均 是公司在1994年上市前投资的募集法人股,出售所得本应计入上市公司的投资收益 。但从1995年开始,公司此后的年度定期报告中再未提及上述股权,导致这笔巨额 资产长年处于体外运行状态。 此后至2007年3月,深鸿基陡然自曝“代持”事件,时点上恰好赶在股份即将 解禁流通之前。此后,该批代持股份便在解禁后立即遭到疯狂抛售,所获收益也即 转出上市公司体内。 如今,深鸿基再次核查代持股权问题,发现部分委托代持方竟然并未支付过购 买股权款。莫非深鸿基雷锋精神——不仅代付购股款,还在解禁获巨大收益时甘为 他人做嫁衣? 眼下,最终代持的股权划定仍在进行中。不管结果如何,在账面上或都将有利 于深鸿基过往几年的财报——但这极有可能原本就该是深鸿基的钱。 【出处】上海证券报【作者】 【2011-03-17】 深鸿基(000040)2010年净利9659万 同比增长五成 深鸿基(000040)周三晚间披露业绩快报,公司去年实现净利润9658.61万元 ,同比增长50.08%。 公司去年实现每股收益0.21元,实现营业收入7.77亿,同比增长11.55%。 公司指,报告期内业绩增长的原因是公司结转西安“鸿基·紫韵”房地产项目 销售收入、西安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结构调整以及对非房地产业务的资产剥离。( 全景网/成亮) 【出处】全景网【作者】成亮 【2011-01-27】 深鸿基(000040)预计2010年净利润同比增50%-100% 深鸿基(000040)周三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预计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9600万 元-1.29亿元,同比增长50%-100%;每股收益0.2元-0.27元,上年同期每股收益为0 .14元。 公司称,业绩同比增长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结转西安“鸿基-紫韵”房地产项 目销售收入、西安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结构调整以及对非房地产业务的资产剥离, 影响当期损益所致。 【出处】全景网【作者】曹胜杰 【2010-12-31】 深鸿基(000040)购7家控股公司少数股权 深鸿基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将以2200万的价格受让旗下7家控股子公司的少 数股权。 7家公司分别为:深圳龙岗鸿基房地产公司5%股权、深圳市鸿基房地产公司10% 股权、深圳鸿基物业公司20%股权、深圳龙岗鸿基发展公司5%股权、深圳鸿基装饰 公司30%股权、深圳鸿基华辉运输公司20%股权、深圳鸿永通货运代理公司10%股权 。其中,3家公司的股权在评估中实现增值,其余4家公司基本都是平价出售。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交易的出售方深圳新鸿泰投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公司的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颜金辉亦为深鸿基的董事、副总裁。此外,新鸿泰的原大股东 为深鸿基公司的工会,持股比例为90%。 【出处】上海证券报【作者】王晓宇 【2010-12-20】 深鸿基(000040)业务剥离忙 股权转让难脱东鸿信系身影 1994年上市的深鸿基(000040.SZ)与同处于深圳、同样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万 科相比,尽管上市晚3年,但截至今年三季度,深鸿基的总资产还不及万科的1/85 ,回报给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仅是万科的1/65。 内部治理混乱、虚假陈述、代持迷雾……深鸿基多次被监管部门责令整改、立 案调查,其背后有多少不被投资者了解的真相? 一度总裁办凌驾于董事会的深鸿基,遭遇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宝安控股")强势举牌并最终成为第一大股东后,治理结构似乎有所改善,业务 也开始有所"专攻"--声称要集中资源发展房地产业的深鸿基,开始将旗下从事酒店 、物流以及出租车运输的业务剥离出去。 然而,也正是在深鸿基一次次股权转让之后,媒体曝出其涉嫌关联交易、利益 输送。近期,更是因其董事会发布对代持股份的清查、清收公告,而将其当年代持 股份一事推上"风口浪尖"。 那么,宝安控股入驻后的深鸿基,究竟能否走上良好健康发展之路? 复杂的东鸿信系 在宝安控股成为深鸿基第一大股东前,东鸿信一直以实际控制人的身份,掌管 深鸿基近20年。 而东鸿信的背后,则是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工作委员会(以 下简称"鸿基工会")。这个号称为社团法人的组织,选举13名成员组成集体资产管 理委员会。 2009年9月21日,深圳市新鸿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泰")原股 东鸿基工会(持股90%)、深圳市迅达汽车运输企业公司(持股10%,以下简称"迅 达汽车")同意将新鸿泰100%股权转让给鸿基工会的13名委员。10月26日,鸿基工 会将所持东鸿信100%股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新鸿泰--自此,新鸿泰成为东鸿信 的控股股东,并间接持有深鸿基16.81%的股份。 也即,新鸿泰持股东鸿信100%,间接持股深鸿基16.81%。 而鸿基工会的13名委员中,薛运山、罗伟光、高文清、颜金辉、吴耀锡、郑健 安都作为、或是曾经作为深鸿基的关联方而存在。目前,在新鸿泰的董事会中,尤 明天、易杰斌、覃志明也在深鸿基及其关联企业中,担任要职。 2009年年报显示,深鸿基的主营业务分为4类: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出租 车运输、物流及运输、酒店及餐饮。 颜金辉是东鸿信、新鸿泰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深鸿基控股子公司深运工贸 的董事长、总经理;高文清在出租车及运输领域中,可谓独挡一面:担任深鸿基控 股子公司迅达汽车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罗伟光则在房地产领域担任要职:深鸿基 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鸿基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深圳市龙岗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以及深圳市凯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董事。 酒店及餐饮行业,既有颜金辉作为董事长,也有薛运山、尤明天助力--位列深 鸿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深运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运工贸")的董事会之中。 深鸿基业务剥离忙 转让难脱东鸿信系身影 近一年来,深鸿基以要集中资源发展房地产业为名,开始将旗下从事酒店、物 流以及出租车运输的业务剥离出去。 深鸿基最近一次股权转让,是12月10日与吴春月、谢瑞宁、刘毅三人签署《深 圳市深运工贸有限公司、深圳市鸿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书》:将深运 工贸95%股权中的35%股权转让给谢瑞宁、30%股权转让给吴春月、30%股权转让给刘 毅及其所代表的深运工贸、深圳市鸿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基酒店") 其他191名员工;将其所持鸿基酒店10%股权中的4%股权转让给谢瑞宁、3%股权转让 给吴春月、3%股权转让刘毅及其三人所代表的深运工贸、鸿基酒店其他191名员工 。 公告中声明,根据监管部门有关"关联交易及关联人"的相关规定,吴春月、谢 瑞宁、刘毅等三人及其所代表的深运工贸、鸿基酒店其他191名员工不属于深鸿基 的关联人,因此此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 关部门批准。 但是,吴春月却与东鸿信系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证券日报》记者登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阅东鸿信成员信息时发 现,10月18日,东鸿信的监事一职发生变更,由吴春月担任。另外,新鸿泰还持有 深运工贸5%股权。 那么,作为东鸿信高管的吴春月持有深运工贸30%股权,再加上新鸿泰所持的5 %股权,深运工贸35%的股权仍掌握在东鸿信系的手中。 深运工贸的董事会成员中,薛运山、易杰斌来自新鸿泰,吴春月则来自东鸿信 ,颜金辉、尤明天与东鸿信、新鸿泰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可以说,唯一的"外人" 就是谢瑞宁。 资料显示,谢瑞宁一直为深运工贸及其关联公司:鸿基酒店、深圳市鸿丰酒店 管理有限公司、罗湖大酒店打理酒店业务。而这些酒店从未少了新鸿泰参股的身影 。 12月10日,深鸿基与颜淑水、欧新民、陈茂成等三人签署《深圳市迅达汽车运 输企业股权转让意向书》,将持有的迅达汽车100%股权转让给上述三人及其所代表 的迅达汽车其他99名员工,其中迅达汽车40%股权转让给颜淑水,30%转让给欧新民 ,30%股权转让给陈茂成。 公开资料显示,欧新民在2005年以前,担任深鸿基财务部经理多年;至于颜淑 水,现任深圳市迅达汽车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深圳迅达汽车服务公司在2003 年前的法定代表人则是高文清。 6月18日,深鸿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基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基物流" )与林钟旭签署《深圳市裕泰出口监管仓有限公司、深圳市金鸿基集装箱堆场有限 公司、深圳市鸿基外贸报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裕泰监管仓库、机器设备等资产包 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深圳市裕泰出口监管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泰监管仓") 、深圳市金鸿基集装箱堆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堆场公司")及深圳市鸿基外贸报 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关公司")股权以及其他资产包转让给自然人林钟旭。 但是,有媒体报道称,上述资产最终实际被吴耀锡拿到。公开资料显示,吴耀 锡持股裕泰监管仓42%、持股堆场公司40%,持股报关公司80%,均为上市三家公司 的控股股东。而股东变更信息,恰好发生在鸿基物流与所谓的自然人林钟旭签署股 权转让协议前后。 值得投资者注意的是,吴耀锡还是新鸿泰的13位股东之一。 能否走上健康发展之路? 2008年,监管部门对深鸿基出具的整改通知中,明确指出深鸿基的总裁办公会 议有替代上市公司董事会的倾向--公司总裁办公会议的权限与董事会无异、总裁对 董事会决议有要求复议一次的权力、重大事项在未提请董事会审议的情况下由总裁 办公会议通过。而深鸿基在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方面也均存在重大问题。 也是2008年,宝安控股开始举牌深鸿基,经过几番较量,终于成为其第一大股 东。 如今,在治理结构上,深鸿基与万科也有一个相似之处: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2009年年报显示,现任的12名董事会成员中,来自宝安控股及其关 联方的董事共有5名,原东鸿信系的董事仅占2名,4名独董中有2名为新任人员。 监事会共有4名人员,2名隶属东鸿信系,2名则与宝安控股渊源颇深。 高管人员中,东鸿信系人员占据多数。 从两会一层来看,宝安控股与东鸿信系可谓平分秋色,但毕竟董事会有着仅次 于股东大会的权力,在宝安系占据董事会多数席位的背景下,能否带领深鸿基以更 新、更健康的方向发展,还需投资者拭目以待。 【出处】证券日报【作者】谢静 【2010-12-14】 深鸿基(000040)转让部分非主业资产 深鸿基(000040)今日公告称,为实施公司集中资源发展房地产业的战略目标 ,加快进行公司传统产业剥离,公司与颜淑水、欧新民、陈茂成等三人签署股权转 让意向书,将持有的深圳市迅达汽车运输企业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颜淑水、欧新 民、陈茂成等三人及其所代表的迅达公司其他99名员工,其中转让迅达公司40%股 权予颜淑水、30%股权转让予欧新民、30%股权予陈茂成,转受让价格2.16亿元。 同时,深鸿基与吴春月、谢瑞宁、刘毅三人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将持有的深 圳市深运工贸企业有限公司95%股权中的35%股权转让给谢瑞宁、30%股权转让给吴 春月、30%股权转让给刘毅三人及其所代表的工贸公司、深圳市鸿基酒店管理有限 公司其他191名员工;将持有鸿基酒店管理公司10%股权中的4%股权转让给谢瑞宁、 3%股权转让给吴春月、3%股权转让给刘毅三人及其所代表的工贸公司、鸿基酒店管 理公司其他191名员工,双方协商确定转受让价格合计为7220万元。 【出处】证券时报【作者】建业 【2010-12-09】 深鸿基(000040)今起停牌 因公司发生重大未披露事项 深圳证券交易所周四发布公告称,深鸿基(000040)将于今日开市起停牌,因 公司发生对股价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没有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 【出处】全景网【作者】雷鸣 【2010-12-09】 深鸿基(000040)曝虚假代持黑洞 逾亿资金被瓜分殆尽 近期遭到立案调查的深鸿基(000040)曝出巨额资金黑洞。 据调查发现,在中国宝安2009年入主之前,深鸿基曾于2007年3月突然曝出多 笔从未公开的“代持股权”,按照当时的股价计算,其总市值高达1.51亿元之巨。 紧接着,该部分股权在2007、2008年解禁后被立即抛售,所得收益经深鸿基之手最 终转给背后的“实际持有人”。 然而,根据深鸿基招股说明书所述,这些“代持股权”均是公司在1994年上市 前投资的募集法人股,出售所得本应计入上市公司的投资收益。但从1995年开始, 公司此后的年度定期报告中再未提及上述股权,导致这笔巨额资产长年处于体外运 行状态,并最终造成上市公司上亿元资产流失。 蹊跷的代持 直到2007年前,深鸿基始终存在一种奇异现象:尽管名列皖能电力、昆百大A 以及中粮地产等多家公司的前十大股东,但在年度定期报告中,深鸿基却从未披露 持有上述股票,或是持有数量大幅低于被投资公司披露数量。如皖能电力和昆百大 A的2005年年报显示,深鸿基分别以持有500万股和250万股位居第七和第五大股东 ;但在同期年报中,这两只股票却没有进入深鸿基的“股票投资”名单。 此外,中粮地产2006年年报显示,深鸿基当期持有公司959.06万股,为第五大 股东;但在深鸿基2006年年报中,该数字却记载为711.56万股。 对于如此怪异的情形,深鸿基于2007年3月19日发布公告解释称,包括皖能电 力、昆百大A等股票均为公司代人持有。 根据该公告披露的具体代持情况,截至公告发布日,深鸿基分别代潮州市意溪 工艺实业公司持有深圳能源213.444万股、中粮地产247.5万股;代侨裕发展有限公 司深圳办持有S*ST东泰(现中润投资)4.2848万股;代深圳机场候机楼有限公司持 有S*ST东泰10.712万股、昆百大A50万股;代深圳市鸿基集团工会持有S*ST东泰25. 7088万股;代深圳业丰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皖能电力440万股;代深圳天皇电子 有限公司持有昆百大A50万股;代深圳市龙岗新鸿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皖能电力60 万股、昆百大A150万股、鄂武商A196.3184万股。 按照2007年3月19日的收盘价计算,上述代持股份的总市值高达1.51亿元。 对于这笔巨额股权,当时深鸿基称,“代持股份为实际持有人出资购买,公司 并未出资,仅为名义持有,代持股份不属于公司资产,公司亦不享有任何权益;截 至目前尚未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当时公司还表示,“上述代持股份,未在以前年度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与招股书不符 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 深鸿基的代持表述与其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关陈述明显不符,实际上,这部分巨 额股权均为深鸿基上市前投资的募集法人股。 据了解,深鸿基于1994年8月登陆A股,在招股说明书第九章“本公司的主要情 况”中,公司就明确提及“1992年以来分别对武汉商场(现鄂武商A)、四川盐化 (S*ST东泰)、四川天歌、四川金路、深圳能源、深圳宝恒(现中粮地产)、东北 华联、昆明百货(现昆百大A)、深圳天极光电及深圳三九胃泰等十家上市公司和 即将上市公司进行了法人股权投资,投资总额达3975万元。在1992年度分红派息中 ,为公司带来理想的回报”。 同时,在1994年年报中,深鸿基也表示:“在股权投资方面,继参股武商、川 盐、昆百大、皖能源(现皖能电力)等十家上市公司之后,1994年上半年又投资12 00万元参股招商银行,投资80多万元控股新鸿鹰航空客货代理业务,投资160万元 参股龙新通讯传呼,并收到初步效果”。 显然,按照招股说明书的表述,深鸿基持有的鄂武商、昆百大等股票应是其上 市前出资购得,且在上市前就为公司带来了理想的分红派息,属于上市公司的股权 投资;与前述“代持股份为实际持有人出资购买、公司亦不享有任何权益”的说法 明显矛盾。 此外,在2007年以前,深鸿基除了未在年报中披露代持股权情况外,也从未披 露签署相关代持合同的公告。 “如果这部分股票真是代持的,那么在招股说明书中将其表述为上市公司自己 的金融股权投资,就涉嫌虚假陈述上市。而如果招股说明书中所述属实,则深鸿基 所称的代持可能根本就不存在,一样涉嫌虚假陈述。”著名证券维权律师、广东奔 犇律师事务所刘国华律师表示。 体外循环致资产流失 深鸿基对于代持情况披露的时间点,恰好在上述股份即将解禁流通之前;而这 些代持股份在解禁后立即遭到疯狂抛售。 资料显示,2007年5月10日,公司发布公告称,代意溪公司所持的中粮地产247 .5万股于当年4月16日解禁,受意溪公司委托,公司于4月24日至5月8日全部出售所 持247.5万股。 同年9月27日,深鸿基又披露称,代意溪公司所持的深圳能源213.444万股于9 月19日解禁,受意溪公司委托,公司于9月21日全部出售上述股份。 此外,所持的昆百大A于2007年9月25日解禁后,深鸿基当季即退出该股十大股 东行列;而另一方面,2008年3月7日解禁的皖能电力500万也被快速脱手。 但出售股份带来的巨额收益并没有留在上市公司手中,而是转了一道手后,被 名义上的实际持有人瓜分。 深鸿基2007年年报显示,公司当年其他应付款激增至3.64亿元,同比增长72.5 1%,公司解释称主要为代持股票出售款所致。而在其他应付款前五名欠款单位中, 排在第一位的即意溪公司,公司所欠其金额高达5248.77万元,欠款缘由为出售代 持股票款。 “很明显,此前一直捂着搞体外循环,直到临解禁前才匆匆发个公告说一下, 然后快速套现,把本来属于上市公司的资产转为他有。造成公司巨大的资金流失。 这种掏空上市公司的做法很有典型代表性。可以作为一个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深 圳某私募人士这样认为。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深鸿基的代持问题早已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上市公司也 正加大力度清收,目前已有近6000万元收回。 【出处】证券时报【作者】杨寒秋 【2010-11-05】 涉嫌虚假陈述 深鸿基(000040)被立案调查 今日,深鸿基发布最新公告称,公司于2010年11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稽 查局《立案调查通知书》(2010深稽立通字02号),因公司涉嫌虚假陈述,深圳稽 查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立案调查。 今日深鸿基的公告并没有进一步披露公司涉嫌虚假陈述的具体信息。不过,自 2009年6月底中国宝安通过在二级市场上频频购入深鸿基股份最终入主上市公司以 来,深鸿基一直风波不断。 今年6月,深鸿基新任大股东,中国宝安旗下宝安控股发现在其入职前5个月, 深鸿基原高管通过召开总裁办公扩大会议,通过了新的职工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 按此标准,深鸿基将面临对高管和职工近亿元的经济补偿。对此,宝安控股认为此 举严重损害了股东和上市公司的利益,坚决要求召开股东大会处理该事件。 此外,此前还有媒体质疑过公司"贱卖"旗下资产。 但此次公司遭到监管单位立案调查是否与这些事情有关,目前尚不得而知。 深鸿基表示,公司将积极配合深圳稽查局的稽查工作,并对相关稽查结果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昨日,深鸿基收盘于每股5.71元,涨0.88%。 【出处】证券日报【作者】谢岚 【2010-11-05】 深鸿基(000040)涉嫌虚假陈述被立案调查 深鸿基(000040)今日披露,公司于2010年11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稽查局《立案调查通知书》(2010深稽立通字02号),因公司涉嫌虚假陈 述,深圳稽查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立案调查。公司将积极配合深圳稽查局的稽 查工作,并对相关稽查结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出处】证券时报【作者】程文 【2010-10-26】 深鸿基(000040)集团公司工会间接参股16.81% 深鸿基(000040)10月26日公告称,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工作 委员会拟7000万元受让深圳市多智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第二大股东东鸿信公 司50%股权,从而持有东鸿信公司100%股权,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权。 据介绍,鸿基公司工会在此次权益变动前,持有东鸿信公司50%股权,间接持 有深鸿基8.41%的权益股份。2010年9月30日,鸿基公司工会与多智能公司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书》,拟受让多智能公司所持的东鸿信公司50%股权,在深鸿基拥有 权益的股份比例间接增加8.41%,股权转让款为人民币7000万元。截至报告书签署 之日,鸿基公司工会持有深圳市东鸿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0%的股份,从而间接在 深鸿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达78,936,513股,占深鸿基总股本的16.81%。 公告同时表示,未来深鸿基公司工会将通过转让其所持东鸿信公司股权,使鸿 基公司工会集体产权量化工作具备可操作性,从而解决股东产权不清晰的这一历史 遗留问题,长远上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 【出处】中国证券网【作者】马庆圆 【2010-09-06】 深鸿基(000040)情况说明又现新疑问 被疑关联交易 近期,《大众证券报》独家报道了"深鸿基贱卖子公司之离奇三重门"、"深鸿 基卖子公司价格偏贱获证实接盘者赛德隆四个月净赚近亿元"、"深鸿基为他人作嫁 衣新鸿业股权转让造就亿万富豪"、"深鸿基资产评估乱象"等一系列新闻。昨日, 深鸿基就近期的报道,发布了长达14页的董事局公告,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记者 发现,深鸿基的公告中有多处与公司之前的表述并不一致,一些新的疑问也随之而 出。 鸿基新城是进是退? 对于公司为什么要退出鸿基新城项目,深鸿基说明了两点原因,一是当时公司 现金流不充足,而且该项目后续所需资金巨大;二是从商业利益的角度,经济适用 房项目的利润偏低,转让股权确保公司全身而退,也为公司在其它地区开发新项目 提供了机会。 疑问之一:既然当时公司的现金流不充足,为什么不要求受让方赛德隆立刻付 款?而是在两个月以后高价买入西安深鸿基,两相抵消后,"现金流不充足"的深鸿 基反而还要向百川盛业支付4831万元的补偿金? 疑问之二:2007年,关振芳在接受《西安晚报》记者采访时称,"投资西部、 投资西安是集团当初经过慎重考虑之后决定的。经适房虽然微利,但是鸿基集团是 一个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企业。鸿基新城共投资80亿人民币,对整个集团今后的经 营发展非同小可。集团这几年舍弃了非常好的商品房项目,主要是想集中财力、人 力、物力于鸿基新城项目,给市委市政府以及老百姓有个满意的交代。"三年前, 鸿基集团为了鸿业新城"舍弃了非常好的商品房项目",现在却愿意舍弃鸿业新城而 "为开发其他项目提供机会"?为何三年前说经适房虽然"微利"但公司具有"高度责 任感",而现在却因经适房项目"利润偏低"又想"全身而退"了? 是否存在关联交易? 对于关振芳、赛德垄百川盛业与深鸿基是否有关联的问题,深鸿基解释称,赛 德垄百川盛业公司不存在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10.1.6规定的如下情形 :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由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疑问之一:记者细读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原文,发现10.13中有一条 非常重要的用来界定关联关系的条文:"中国证监会、本所或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 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 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深鸿基为什么偏偏把这条以"利益倾斜"为主要界定 方式的条文隐藏掉呢? 疑问之二:深鸿基今年的半年报显示,赛德隆出现在"期末单项金额前十名的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榜单中的第三位,深鸿基对赛德隆的应收账款余额高达4 744万元。2006年10月,凯方地产将其持有西安新鸿业95%股权中的28.5%作价757万 元转让给赛德隆,而赛德隆取得上述股权竟至今未付款,这样的情况算不算是"利 益倾斜"呢? 对于这些疑问,《大众证券报》将继续关注。 【出处】大众证券报【作者】钱呈 【2010-09-06】 深鸿基(000040):天健国众联释疑新鸿业评估"乱象" 近日,原由深鸿基(000040)在4月份以1.58亿元出让66.5%股权的新鸿业公司 ,由上市公司万泽股份(000534)相中,并拟以2.1亿元的价格收购其50%的股权。 因为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对同一标的作价大不相同,媒体质疑深鸿基"贱卖"资产, 并引发市场关注。作为深鸿基转让新鸿业股权的评估机构深圳市天健国众联资产评 估公司,也因此陷入了舆论漩涡。 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士,天健国众联评估公司相关人员对深鸿基转让新鸿业股权 时的评估方法和具体思路进行了还原。 上述评估人士表示,差异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两家评估公司对西安新鸿业的经济 适用房开发项目,存货-开发成本的评估结果相差较大。对于存货-开发成本的评估 ,两家评估公司,分别采用了成本法和假设开发法进行评估。 他指出,此两种方法都是对经济适用房可以适用的方法,但采用成本法应该更 为合理。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一般是划拨用地,房地产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其开发完 成后由政府审核其建设成本(历史成本),并在全部成本基础上增加3%的利润确定 销售价格。一般情况下经济适用房的配套公建用房是为小区业主服务且不能出售的 非营业性用房,像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等,因此,这种情况下,开发成本的评估 不适用假设开发法。他同时指出,由于假设开发法可以看成是成本法的倒算,在不 能采用市场法确定开发完成后房地产销售价格时,即使采用假设开发法,其评估结 果也是和成本法相同的。 两种方法导致两次评估差别较大的关键原因,在于两家评估机构对经适房中包 含的一楼商铺和地下车库评估作价完全不同。他特别强调,对于新鸿业的一楼商铺 是否具有合法性及地下车库可以按照商品房进行销售的判定是评估结果出现较大差 异的主要原因。在受深鸿基委托进行评估的评估基准日,新鸿业公司并未获得该部 分房产转变用途的批准,如果按照商品房对该部分房产采用假设开发法进行评估, 是不恰当的。不过,采用假设开发法评估的评估公司,如果是在深鸿业的商业用房 在另一个评估基准日时已获得转变用途的批准情况下,采用假设开发法进行评估, 也是恰当的。 对于深鸿基"贱卖"资产之说,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地产分析人士指出,"贱卖" 实际上只是基于价格的表面差异得出的结论,同一个项目,在不同的公司看来,价 值的判断大多是基于自身条件和对项目未来前景的预期,这个才是价格差异的本质 原因。 一位接近深鸿基的人士也向记者表示,深鸿基转让新鸿业股权时有一定的原因 ,当时公司现金流并不充足,并不能满足新鸿业公司继续开发经适房项目后续所需 的大量资金要求。在深宝安入主以后,深鸿基确立了集中资源开发商品房的战略要 求,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经适房项目经过研究后决定还是放弃。 深鸿基四位独立董事也表示,对公司转让新鸿业股权一事,他们保持了重点关 注,并去西安进行了现场调研。他们特别指出,该股权转让还化解了公司为其提供 2亿元贷款担保的风险。 【出处】证券时报【作者】西文 【2010-09-03】 回应"贱卖"资产质疑 深鸿基(000040)股权调整为专注做商品住宅 针对近日市场对于新鸿业、西安深鸿基两家西安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调整相关 事项产生的质疑,深鸿基9月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作出上述调整是为了解决历史遗 留问题,便于公司未来集中力量专注于商品房住宅开发。同时,对于交易中是否存 在"贱卖"的现象,深鸿基认为,此事不能单以转让价格来比较,有时候,除转让价 格以外的其他合同条款对转让价格也有较大影响。 "贱卖"资产"升值" 今年上半年,深鸿基转让新鸿业公司66.5%的股权予深圳市赛德隆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同时受让深圳市百川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西安深鸿基公司40%的股权 。公司表示,从结果上看,是百川盛业退出高端商品房住宅项目"鸿基·紫韵",公 司退出经济适用房项目"鸿基新城"。 然而,让市场产生质疑的是,几个月前刚被深鸿基转让的新鸿业股权,如今却 "升值"了。公开资料显示,深鸿基是以1.58亿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西安新鸿业公司 66.5%的股权转让给赛德隆投资,而在8月24日,万泽股份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拟投 资2.1亿元收购西安新鸿业50%股权。照此计算,短短数月,新鸿业"价值"增幅近一 倍。 对此,深鸿基在公告中表示,转让价格不是转让合同的唯一要件,价格的形成 因素是复杂的,不是单一的。除转让价格以外的其他合同条款,对转让价格有时影 响巨大,即使是同一的转让主体,但由于合同条款的差异,其转让价格也是有差异 的。 集中资源转向商品住宅 深鸿基认为,在此项交易中,公司以经审计、评估后的新鸿业公司66.5%股东 部分权益价值资产评估值为依据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百川盛业以其在西安深鸿基40 %股权应分得的利润及收益承担赛德隆的股权受让价款支付义务,整个过程不违反 法律规定。而且,通过股权调整,深鸿基化解了为新鸿业提供两亿元贷款担保的担 保风险,间接提高了公司的融资能力。 分析人士认为,其实中国宝安的意图很明显,就是剥离深鸿基投资大、利润低 的经济适用房,集中有限资源转向高端住宅项目。 事实上,从中国宝安通过举牌入主深鸿基之后,市场对于宝安控股与深鸿基原 大股东东鸿信之间如何相处有着种种猜测。一位接近公司的人士表示,从2009年6 月30日董事会换届之后,在双方求同存异的基础上,深鸿基开始了大刀阔斧的改革 ,迅速剥离非地产业务,将资源集中向商品房住宅项目。该人士还透露,深鸿基历 史上可能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但是宝安控股入主之后,公 司基本面确实得到改善。"大家能够看到的,往往不是故事的全部。"他表示,类似 宝安控股推翻东鸿信"金降落伞计划"事件表面上"剑拔弩张"的背后,其实是深层次 的博弈。 【出处】中国证券网【作者】马庆圆 【2010-09-03】 深鸿基(000040)"低卖"是认识问题 深鸿基(000040)今日针对媒体关于公司低卖西安新鸿业公司股权的质疑称, 这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个认识问题,而不是一个事实问题。今年4月份,深鸿基作 价1.58亿元出售新鸿业公司66.5%股权,8月份万泽股份(000534)则以2.1亿元受 让新鸿业50%的股权。4个月时间,新鸿业估值相差一倍。 深鸿基今日公告了详细的评估方法,认为评估过程没有问题,也不存在关联交 易损害公司的行为。该公司认为,转让价格不是转让合同的唯一要件,转让合同包 括但不限于价格条款,价格的形成因素是复杂的,不是单一的,除转让价格以外的 其他合同条款,对转让价格的影响有时也是巨大的。 【出处】证券时报【作者】向南 【2010-09-01】 深鸿基(000040)涉资产转让疑云 信披内容与工商资料不符 这是一个乱象丛生的深鸿基(000040)。 早在8月26日,《每日经济新闻》独家报道在深鸿基转让西安子公司背后,公 司前高管关振芳通过控制的赛德隆公司,4年轻松获利近3亿元的消息。 此后经记者继续深入调查,发现围绕深鸿基资产甩卖的疑云还不止这些。今年 6月22日,深鸿基曾公告转让旗下深圳市裕泰出口监管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泰 公司)等资产,受让方为非关联方的自然人林钟旭;但相关工商资料显示,拿到上 述资产的是一个名为吴耀锡的自然人,其身份为深鸿基前高管、裕泰公司董事长。 更值得玩味的是,根据公告,此次转让价格仅为5220万元,较出售资产的账面价值 发生大幅折价。 出售仓储资产林姓自然人接盘 公告显示,2010年6月18日,深鸿基旗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鸿基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鸿基物流)与自然人林钟旭签署转让协议,鸿基物流将持有的裕泰公司 70%股权、深圳市金鸿基集装箱堆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堆场公司)72%股权、深圳 市鸿基外贸报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关公司)80%股权以及鸿基物流部分资产转 让给林钟旭,协商确定的转让价格为5220万元。 深鸿基称,由于林钟旭不是公司关联人,故上述资产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而本次转让后,鸿基物流不再持有裕泰公司、堆场公司、报关公司的股权。 据了解,裕泰公司等公司主要经营港口仓储、报关等业务。深鸿基方面表示, 出售上述资产是为了实施公司集中资源,发展房地产业务的战略目标,加快传统产 业剥离。 工商资料显示接盘方是吴耀锡 不过让市场感到意外的是,公告中出现的接盘方林钟旭,在裕泰等三家公司的 最新工商登记资料上均"查无此人"。 按照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示的工商资料,裕泰等三家公司的确在近期发生 股权变更记录,但从鸿基物流手中接盘的并非林钟旭,而是以吴耀锡为主的其他自 然人。 其中,裕泰公司和堆场公司在今年6月17日发生股权变动:由鸿基物流持有的 裕泰公司70%股份变更为吴耀锡持有42%、吴苹持有28%;由鸿基物流持有的堆场公 司72%股份变更为吴耀锡持有40%、郭昭春持有30%。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股权变动的工商登记时间竟是在深鸿基签署转让合同之前 。 此外在今年7月1日,报关公司也发生股权变动,鸿基物流持有的80%股权最终 由吴耀锡接手。 显然,这与深鸿基公告中"将股权转让予林钟旭"的描述完全不相符。 那么,这个神秘的吴耀锡又是什么身份呢? 经《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吴耀锡此前为深鸿基子公司的高管,一直 担任裕泰公司、报关公司的董事长、法人代表等职务。 【出处】每日经济新闻【作者】 【2010-09-01】 深鸿基(000040)资产评估乱象 近期,《大众证券报》独家报道了"深鸿基贱卖子公司之离奇三重门"、"深鸿 基卖子公司价格偏贱获证实接盘者赛德隆四个月净赚近亿元"、"深鸿基为他人作嫁 衣新鸿业股权转让造就亿万富豪"之后,赛德隆和深鸿基之间的交易链逐渐浮出水 面。但是在此期间,仍然有一个巨大的问号摆在投资者面前:对于卖出的新鸿业和 买入的西安深鸿基两家公司,深鸿基在一出一进中为何溢价情况如此悬殊?对于新 鸿业这样同一家公司,万泽股份和深鸿基的出价为什么在不到半年时间内发生了天 翻地覆的变化?本报采访调查后发现,答案在资产评估上。 两次存货评估天壤之别 4月,深鸿基以1.58亿元(相对于净资产溢价78.24%)的价格将新鸿业66.5%的 股权转让给赛德隆,赛德隆当时并没有付款,而是承诺以其持有的西安深鸿基40% 的股权应分得的利润和收益偿付股权转让款。在随后的6月份,深鸿基以2.06亿元 (相对于净资产溢价354.08%)的价格购买百川盛业所持有的西安深鸿基40%的股权 ,与卖出新鸿业40%应收款1.58亿元相抵消后,赛德隆不仅不需要向深鸿基支付新 鸿业的转让款,深鸿基反而向百川盛业支付4831万元的差额补偿金。 同是房地产公司,为何卖出时溢价率为78.24%,而买入时溢价却高达354.08% ? 记者细查公告发现,深鸿基在一买一卖的两次交易中,两个项目的主要资产是 都是存货,之所以溢价差别巨大主要在于存货的评估。深圳市天健国众联资产评估 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两个项目存货的评估采用截然不同的方法,对西安深鸿 基的存货采用假设开发法评估,而对新鸿业存货采用成本法评估。 公司公告指出,对于西安深鸿基项目,采用假设开发法评估存货是因为项目的 成本和收入比较容易确定。值得疑问的是,新鸿业的鸿基新城项目一期已经基本售 罄,为何不采用假设开发法?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道理很简单,我买房子的时候肯定 希望卖方按照成本卖给我,而我卖房子的时候又希望把自己的房子按市场价值卖出 !深鸿基就是反其道而行之,出售时按照成本作价,受让时却按照市场价。" 相同资产估价差异巨大 8月,万泽股份作价2.1亿元购买了新鸿业50%的股权,也就是说,新鸿业的整 体评估值为4.2亿元。假如按照4月深鸿基作价1.58亿元出售新鸿业66.5%股权的价 格来算,新鸿业当时整体评估值仅为2.05亿元。对于相同的资产的评估,为什么在 短短四个月内会相差近一倍? 公开资料显示,虽然深鸿基和万泽股份分别请了不同的两家资产估价机构对新 鸿业进行评估,但是这两家机构采用的评估方法都是成本法。"既然这家公司的主 要资产是一个地产项目,那么用成本法评估,主要就是考察土地取得费用、开发成 本、管理费用等方面,"一位资深评估师告诉记者:"假如在短时间内有很大的增值 ,可能是被评估公司在此期间购买土地导致成本忽然上升。" 记者查阅了相关资料,发现新鸿业持有两处土地使用证,分别是2007年和2009 年核发的。也就是说,在深鸿基出让到万泽股份受让的这四个月期间,新鸿业并没 有拿地。 "现在资产评估已经成为某些上市公司输送利益的工具了,"上述评估师告诉记 者:"采用单一的方法评估,容易出现有失公允的现象,在评估的时候,最好采用 两种以上方法相结合。" 【出处】大众证券报【作者】钱呈 【2010-08-25】 深鸿基(000040)卖子公司价格偏贱获证实 接盘者赛德隆四个月净赚近亿元 今年4月,《大众证券报》独家报道了"深鸿基贱卖子公司之离奇三重门"一文 ,受到了市场的广泛关注。四个月以后的今天,当初被深鸿基(000040)贱卖的子 公司--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新鸿业")以高达210.54%的增值率被 万泽股份(000534)买下。而当初的接盘者--关振芳等三位自然人所拥有的深圳市 赛德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赛德隆")在整个交易中,赚得近亿元。 赛德隆四个月赚得近亿元 8月24日,万泽股份公告称,董事会一致同意了公司以2.1亿元的价格受让深圳 市普益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普益兴")所持有的新鸿业50%的股权,如果按 照今年7月31日新鸿业公司全部股东权益1.35亿元来算,公司的净资产在评估过程 中增值了210.54%。 公开资料显示,新鸿业最初是深鸿基的子公司。今年4月,深鸿基将其持有的 新鸿业66.5%的股权以1.58亿元的价格转让给了赛德隆公司,当时本报曾对深鸿基 贱卖子公司一事提出了质疑。 短短三个月以后,赛德隆便把新鸿业51%的股权作价2.1亿元转让给了普益兴。 记者算了一笔账,单这51%的新鸿业的股权,赛德隆在几个月内一转手就净赚8882 万元(2.1-1.58÷66.5%×51%)。这其中还未将赛德隆从深鸿基手中取得的另外的 15.5%的股权计算在内。 此次万泽股份以高增值率收购新鸿业公司股权也印证了《大众证券报》此前关 于深鸿基贱卖新鸿业的质疑。值得一提的是,当新鸿业公司的更多信息被披露时, 有关于深鸿基、新鸿业、赛德隆这些公司之间更多的内幕也浮出水面。 新鸿业的历史 新鸿业成立于2003年,由凯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凯方地产")和自然 人周润生共同出资成立。新鸿业投资的项目主要有海都饭店、西安鸿基出租车运输 公司及西北最大的经济适用房项目--鸿基新城。 新鸿业成立至今,共发生了四次股权变更: 2003年12月,周润生将其所持有的新鸿业5%的股权作价250万元转让给了赛德 拢 2006年10月,凯方地产将其有持有的新鸿业95%股权中的66.5%的股权作价1776 万元转让给了深鸿基,将其持有的新鸿业95%股权中的另外28.5%的股权作价757万 元转让给了赛德拢 2010年3月,深鸿基将其持有的新鸿业66.5%的股权作价1.58亿元转让给了赛德 隆,至此,赛德隆已经拥有新鸿业100%的股权。 2010年7月,赛德隆将其持有的新鸿业51%的股权作价2.1亿元转让给了普益兴 。 神秘的赛德隆 在新鸿业股权的四次变更中,有一家叫赛德隆的神秘公司不得不提。赛德隆由 三位自然人股东关振芳(持股50%)、郭翠玲(持股30%)、曾晓放(持股20%)共 同出资成立。该公司2009年度的营业收入还为0,而通过买卖新鸿业的股权,竟赚 得盆满钵满。 万泽股份的公告显示,新鸿业100%股权的评估价格为4.2亿元,而赛德隆取得 这些股权的成本仅为1.68亿元(250万元+757万元+1.58亿元)。在这1.68亿元的成 本中,赛德隆从深鸿基手中购入66.5%的股权的转让款1.58亿元并没有支付一分钱 现金。 离奇的支付方式 今年4月,深鸿基的股东大会上全票通过了一项离奇的议案:公司以1.58亿元 的价格将新鸿业66.5%的股权转让给赛德隆,而赛德隆不需要付一分钱现金:赛德 隆公司将付款义务转移给了百川盛业公司(下称"百川盛业"),百川盛业承诺以其 持有的西安深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西安深鸿基")40%的股权应分得的 利润和收益偿付股权转让款。换言之,赛德隆公司以西安深鸿基以未来40%的不确 定的股权收益置换了当前新鸿业66.5%的股权。 记者仔细翻阅了深鸿基的年报,发现赛德隆2006年从凯方地产(深鸿基旗下子 公司)手中取得的新鸿业28.5%股权所应该支付的757万元转让款至今都没有付。深 鸿基今年的半年报显示,赛德隆出现在"期末单项金额前十名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 备计提"榜单中的第三位,深鸿基对赛德隆的应收账款余额高达4744万元,并对此 计提了50%的坏账比例。深鸿基对这笔坏账的解释为:"该款项为本公司应收2006年 度转让本公司之子公司西安新鸿业公司部分股权的款项、2003年度预分配"骏皇名 居"销售利润时的超额分配部分和其他房地产项目资金往来。"值得一提的是,在20 06年的股权转让中,28.5%新鸿业公司股权的价格为757万元,而深鸿基对赛德隆的 应收账款却高达4744万元,也就是说,在这个4多的时间里,深鸿基除了白白把28. 5%新鸿业的股权"赠送"给了赛德隆以外,还默默为赛德隆提供三千多万元的资金。 深鸿基一卖一买都慷慨 就在深鸿基向赛德隆转让新鸿业股权的质疑之声还没有散去之时,两个月以后 ,深鸿基居然再次对赛德隆慷慨解囊。今年6月2日,深鸿基公告称,公司以2.06亿 元的价格购买百川盛业所持有的西安深鸿基40%的股权。2.06亿元的股权转让款和 之前赛德隆公司委托的百川盛业应该支付给深鸿基1.58亿元相抵消以后,赛德隆不 仅不需要向深鸿基支付新鸿业的转让款,深鸿基反而向百川盛业支付4831万元的差 额补偿金。 而在这一买一卖中,深鸿基把新鸿业出让给赛德隆的时候,新鸿业的溢价仅为 78.24%(相对于净资产);而在深鸿基从百川盛业手中买入西安深鸿基的时候,西 安深鸿基的溢价却高达354.08%(相对于净资产)。 在一卖一买之间,为何深鸿基卖资产的时候溢价率超低,而买资产时溢价率却 超高? 关振芳:最大的受益者 在上述一系列的交易中,都离不开一个人--关振芳。 关振芳,虽然不是深鸿基的高管,也不是深鸿基的股东,但他却通过持有或者 经营下面这些公司与深鸿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他是赛德隆公司的主要股东兼法 人代表;百川盛业公司的股东及法人代表;新鸿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凯方地产 公司董事长。 除此以外,关振芳还是西安市政协委员、2006年度陕西十大杰出经济人物、陕 西地产品牌成就功勋人物。 因为在这些股权买卖中,有一些是未付现金,有一些是两相抵消,并且关振芳 取得这些股份的成本是多少也无从查起,所以他个人到底赚了多少钱就不得而知了 。百川盛业当初是如何拿到西安深鸿基40%的股权,而关振芳和深鸿基之间又是什 么关系?《大众证券报》将继续追踪调查。 【出处】大众证券报【作者】钱呈 【2010-07-15】 深鸿基(000040)预计2010年中期实现净利润2500-3500万元 深鸿基预计2010年1月1日-2010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00 万元-- 3500万元 业绩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 扭亏为盈,主要为公司结转西安"鸿基·紫韵"房地产项目销售收入;对非房地产业 务的资产剥离以及对西安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结构调整,影响当期损益所致。 【出处】【作者】 【2010-06-21】 深鸿基(000040)"降落伞计划"未果而终 6月18日,深鸿基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54.7%的赞成票,通过了宝安控股提交 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严肃处理巨额经济补偿劳动合同事项的临时提案》。 该提案起源于中国宝安在二级市场成功收购深鸿基之前,深鸿基原高管通过召 开总裁办公扩大会议,决定提高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大幅增加了补偿金额 。此后,上至集团高管,下至集团各部门、各下属子公司均与职工签订了同一版本 的巨额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此举类似海外反收购过程中使用的"降落伞计划",即 公司通过章程规定,或与经营管理层签订合同,预定如果有控制权变更、经营管理 层被解雇等情况发生,公司将向相关人员支付大量赔偿金。据鸿基集团人力资源部 统计,如果按约定标准进行补偿,集团共需支出经济补偿金近亿元。其中,仅集团 高管的补偿就达4100万元。 6月10日,宝安控股对深鸿基原高管的行为提出了质疑,其相关提案终于在6月 18日临时股东大会上通过。 一位长期从事上市公司监管研究的人士表示,全流通背景下,收购与反收购的 案例会越来越多,但国外反收购中的常用手法却与我国法规和实际国情不相符,加 上相关法规的缺失,这一问题处理起来非常棘手。具体到深鸿基,公司前管理层已 经与400多名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现在通过股东大会,能否解除所有合同的合法 性尚未可知。 对下一步可能采取的措施,深鸿基董事长陈泰泉表示,目前相关处理工作还在 进行当中,该事件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仍在评估。不过公司相关人士介绍,"降 落伞计划"是收购特定时期的产物,成功收购后,宝安控股和前任管理层关系融洽 ,基本沿用了原来的管理团队,双方都在积极解决各项遗留问题,为公司未来发展 清除障碍。 【出处】中国证券网【作者】马庆圆 【2010-06-10】 深鸿基(000040)面临亿元劳动合同补偿 中国宝安入主深鸿基后,却发现被深鸿基原高管"摆了一道",公司现在面临棘 手的劳动合同问题。深鸿基(000040)10日公告,在中国宝安入主前5个月,深鸿 基原高管在总裁办公扩大会议上通过了新的对职工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按此标准 ,深鸿基将面临对高管和职工近亿元的经济补偿。 收购前夜的"伏笔" 中国宝安通过二级市场举牌入主深鸿基。2008年7月23日至2009年2月13日,其 旗下宝安控股从一个"新面孔"快速成长为深鸿基的大股东。 资料显示,在深鸿基2008年三季报中,宝安控股以1875.51万股成为第二大流 通股;其后,宝安控股在2008年11月17日增持股份至5%,第一次举牌深鸿基;一个 月之后,宝安控股的持股比例达到10%,第二次举牌;到2009年2月16日,宝安控股 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经持有深鸿基12.87%的股份;当年6月30日,中国宝安共持股19. 80%,以第一大股东的身份入主新一届董事会。 此次引发争议的巨额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就发生在宝安频繁举牌深鸿基的过程 中。2009年1月20日上午,鸿基集团公司原董事局主席、总裁邱瑞亨、副总裁颜金 辉、副总裁高文清(现为总裁)、副总裁罗伟光、副总裁罗竣、原财务总监余毓凡 (现为副总裁)等召开了总裁办公扩大会议。此次会议决议第一项通过了对职工的 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按照该决议,集团公司各企业职工,本企业工龄五年以上( 含五年)者,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标准两倍支付补偿金;本企业工龄十年以上( 含十年)者,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标准的三倍支付补偿金。此决议通过后,上至 集团高管,下至集团各部门、各下属子公司均与职工签订了同一版本的巨额经济补 偿金劳动合同。 据鸿基集团人力资源部统计,此类劳动合同共签订了438份,绝大多数员工工 龄都在二十年以上,按上述标准进行补偿,集团共需支出经济补偿金近亿元,其中 ,仅集团高管的补偿就达4100万元。 劳动仲裁点燃"导火索" 宝安控股在公告中表示,2009年6月鸿基集团新领导班子组建后,对此劳动合 同的处理持谨慎态度,以避免发生劳动争议。然而,近日一员工提出的三倍经济补 偿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还是点燃了这个潜在隐患。 据介绍,集团原下属子公司深圳市鸿基恒安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员工郑鉴怀,现 已就三倍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申请了仲裁,此案是第一宗有关三倍经济补偿的劳动 争议仲裁案件。宝安控股认为,如果此员工最终得到三倍的经济补偿,将引发大批 的劳动争议案件产生,给集团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宝安控股认为,鸿基集团上述高管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章程的规定,也违反了 国家法律的规定,巨额补偿劳动合同的签订严重影响了鸿基集团的生存与发展。 针对上述情况,宝安控股提交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严肃处理巨额经济补偿劳 动合同事项的临时提案》,建议撤销《深鸿集[2009]2-2号总裁办公扩大会议纪要 》第一项。 【出处】中国证券网【作者】马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