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301090 华润材料 更新日期:2025-10-29◇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 |公司名称|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China Resources Chemical Innovative Materials Co.,Ltd. | ├────┼───────────┬────┬───────────┤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证券代码|301090 | ├────┼───────────┴────┴───────────┤ |曾用简称| | ├────┼────────────────────────────┤ |行业类别|基础化工 | ├────┼───────────┬────┬───────────┤ |证券类型|创业版 |上市日期|2021-10-26 | ├────┼───────────┼────┼───────────┤ |法人代表|许洪波 |总 经 理|许洪波 | ├────┼───────────┼────┼───────────┤ |公司董秘|李小俊 |独立董事|郭宝华,朱利民,傅仁辉 | ├────┼───────────┼────┼───────────┤ |联系电话|86-519-85778588 |传 真|86-519-85778196 | ├────┼───────────┴────┴───────────┤ |公司网址|www.crcchem.com | ├────┼────────────────────────────┤ |电子信箱|crcchem@crcchem.com | ├────┼────────────────────────────┤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圩塘综合工业园 | ├────┼────────────────────────────┤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高铁新城秀水河路3号领航大厦3栋 | ├────┼────────────────────────────┤ |经营范围|化学新材料领域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 |聚酯切片的制造;聚酯切片、聚酯切片原料精对苯二甲酸、1,2-| | |乙二醇的进出口业务和国内批发业务;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 | |的国内批发业务;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涉及国家特| | |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 |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聚酯材料及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 |历史沿革|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 | |2003年7月2日,常州塑料集团公司与德国吉玛公司签订了《常州| | |安德利聚酯有限公司合同书》,约定设立合营企业安德利聚酯,| | |注册资本为1,200万美元,其中常州塑料集团公司出资900万美元| | |、占注册资本75%,吉玛公司出资3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25%。 | | |同日,常州塑料集团公司与吉玛公司签订了《常州安德利聚酯有| | |限公司章程》。 | | |2003年7月9日,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核发了| | |《关于常州安德利聚酯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常开委经| | |〔2003〕181号),同意常州塑料集团公司与吉玛公司于2003年7| | |月2日签订的安德利聚酯合同、章程、可行性报告。 | | |2003年7月10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安德利聚酯核发了《中华人 | | |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苏府资字〔2003〕47| | |800号)。 | | |2003年7月14日,江苏省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安德利聚酯 | | |成立,并颁发了注册号为“企合苏常总字第003424号”的《企业| | |法人营业执照》。 | | |2003年7月22日,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 | | |告》(苏公C[2003]B092号)。经审验,截至2003年7月22日,安| | |德利聚酯已累计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6,524,260.58| | |美元。 | | |2003年9月5日,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 |》(苏公C[2003]B127号)。经审验,截至2003年9月5日,安德 | | |利聚酯已累计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9,524,260.58美| | |元。 | | |2003年10月24日,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 | |告》(苏公C[2003]B151号)。经审验,截至2003年10月23日, | | |安德利聚酯已累计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0,370,018| | |.50美元。 | | |2003年11月20日,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 | |告》(苏公C[2003]B163号)。经审验,截至2003年11月19日, | | |安德利聚酯已累计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0,672,071| | |.25美元。 | | |2004年1月6日,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 | |》(苏公C[2004]B002号)。经审验,截至2004年1月6日,安德 | | |利聚酯已累计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1,034,521.41 | | |美元。2004年2月19日,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 | | |验资报告》(苏公C[2004]B025号)。经审验,截至2004年2月19| | |日,安德利聚酯已累计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200 | | |万美元。 | | | (二)报告期外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变化情况 | | | 1、2007年7月,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 | |2007年1月8日,安德利聚酯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常州塑料集团| | |公司所持有安德利聚酯的全部股权划转给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 |2007年5月23日,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 | | |了《关于同意常州安德利聚酯有限公司75%股权划归常州投资集 | | |团有限公司的批复》(常国资〔2007〕38号),同意常州塑料集| | |团所持有安德利聚酯的75%股权划转给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2007年7月6日,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核发了| | |《关于常州安德利聚酯有限公司变更合营甲方的批复》(常开委| | |经〔2007〕201号),同意常州塑料集团所持有安德利聚酯的75%| | |股权划转给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2007年7月10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安德利聚酯核发了新的《中 | | |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3| | |〕47800号)。 | | |2007年7月13日,安德利聚酯在江苏省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 | | |成变更登记。 | | | 2、2008年2月-5月,华润化学控股受让股权 | | |2008年2月2日,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了| | |《关于同意常州安德利聚酯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协议转让的批复》| | |(常国资〔2008〕8号),同意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 | | |公司75%的国有股权以1.4亿元人民币协议转让给化学控股。在常| | |州产权交易所的鉴证下,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化学控股签订| | |了《常州安德利聚酯有限公司75%国有股权转让合同》(常产交 | | |〔2008〕003号)。 | | |2008年2月3日,华润材料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常州投资集| | |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75%股权转让化学控股,吉玛公司同意 | | |放弃优先受让权。 | | |2008年2月4日,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核发了| | |《关于常州安德利聚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变更企业性质的批复| | |》(常开委经〔2008〕28号),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变更企业性| | |质事宜。同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材料有限核发了新的《中华人| | |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3〕47| | |800号)。 | | |2008年2月4日,公司在江苏省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 | |记。 | | |2008年3月28日,吉玛公司与上海林道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签 | | |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吉玛公司将所持有的公司25%股权转 | | |让上海林道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 |2008年5月21日,华润材料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吉玛公司 | | |将所持有的公司25%股权转让给上海林道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 |,化学控股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公司由台港澳与外国投资者合| | |资企业变更为台港澳投资者的中外合资企业。同日,华润材料有| | |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上海林道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将所持| | |有的公司25%股权转让给化学控股,公司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 | | |台港澳投资者的独资企业。 | | |2008年5月22日,上海林道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与化学控股签 | | |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上海林道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将所| | |持有公司2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化学控股,转让价格为56,680,00| | |0元人民币。 | | |2008年5月28日,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核发 | | |了《关于常州安德利聚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变更企业性质的批| | |复》(常开委经〔2008〕125号),同意吉玛公司将所持有公司2| | |5%的股权转让给上海林道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后,上海林道国| | |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再将上述股权转让给化学控股,公司企业性| | |质变更为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同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华润材料| | |有限核发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 | |外资苏府资字〔2003〕47800号)。 | | |2008年5月30日,公司在江苏省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 | | |登记。 | | | (三)报告期内有限公司股权变化情况 | | | 1、2019年4月,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 | |2019年3月19日,东洲评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 | |2019]第0081号),以2018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就华润材 | | |料有限股权转让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 | |242,400万元。 | | |2019年4月1日,华润材料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确认公司控股股| | |东化学控股将所持有公司的75.20%股权增资到化学材料,由此化| | |学控股原持有的公司75.2%股权改由化学材料(其系化学控股100| | |%持股的公司)持有。 | | |2019年4月26日,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 | | |准了本次变更。 | | |2019年5月7日,公司就本次变更取得《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 | |执》(编号:常开委备201900134)。 | | | 2、2019年4月,有限公司增资 | | |2019年4月,华润材料有限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其中化工有限 | | |将所取得分红用于对公司进行增资。 | | |2019年4月26日,华润材料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化工有限 | | |以所分得的利润对华润材料有限进行增资,增加投入资本2,345.| | |895355万美元,其中1,025.572843万美元计入注册资本,1,320.| | |322512万美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 | |2019年4月28日,公司在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 | | |理局完成变更登记。 | | |2019年4月30日,天职国际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 | |]23908号),对上述出资进行了审验。 | | |2019年5月7日,公司就本次变更取得《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 | |执》(编号:常开委备201900134)。 | | | (四)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 | | 发行人系由华润材料有限整体变更设立。 | | |2019年11月1日,华润集团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华润材料有限 | | |进行股改。 | | |2019年12月23日,华润材料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以2019年4月3| | |0日为整体变更的审计、评估基准日,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 | |公司。 | | |2019年12月25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 |了《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9]27704号),根据该报告,华 | | |润材料有限截至2019年4月30日的净资产为2,267,501,377.71元 | | |。 | | |2019年12月30日,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 | |报告》(东洲评报字[2019]第0616号),根据该报告,华润材料| | |有限截至2019年4月30日的经评估的净资产为2,879,000,000.00 | | |元。 | | |2019年12月30日,华润材料有限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整体变更| | |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具体事宜,同意将华润材料有限净资产值人民| | |币2,267,501,377.71元,按1:0.53的比例折合1,208,189,334股 | |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其中,股 | | |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8,189,334元,股本溢价人民币1,059,3| | |12,043.71元计入资本公积。 | | |2020年1月14日,公司全体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 | |一致同意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 | | |2020年1月15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 | |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1888号),确认截至2020年1 | | |月14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华润材料有限的净资产| | |折合的股本人民币1,208,189,334元。 | | |2020年1月15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同意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 | | |。 | | |2020年1月20日,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统一社会 | | |信用代码为913204117520039178的《营业执照》。 | | | (五)股份公司设立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 | |2019年11月1日,华润集团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华润材料有限 | | |引进战略投资者。 | | |2020年2月18日,东洲评估就华润材料拟增资所涉及股东全部权 | | |益价值出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19]第0617号| | |),以2019年4月30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华润材料全部权益价值 | | |评估价值为302,900万元,作为华润材料本次增资的底价。 | | |2020年3月13日,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公开挂牌及择优选 | | |择,碧辟中国确定以人民币173,472,500元的总价款增资华润材 | | |料,持有华润材料注册资本的3.92%,成为华润材料新增股东。 | | |随后,碧辟中国与华润材料的全体股东及华润材料签署了《上海| | |市产权交易(增资)合同》。 | | |2020年3月17日,华润材料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审议通过本次增 | | |加注册资本以及公司章程修正案等议案。 | | |2020年3月25日,天职国际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 | |]18630号),经审验:截至2020年3月25日止,公司已收到碧辟 | | |中国缴纳投资总额人民币173,472,5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 |(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49,314,736.00元,溢价部分人民币124| | |,157,764.00元计入资本公积,均以货币出资,实收资本占比100| | |.00%。 | | |2020年3月25日,公司在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 |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上述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 | |碧辟中国与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 | |“在符合相关审核政策要求的交易必要性及公允性前提和公平性| | |的条件下,碧辟(包括碧辟在内的碧辟集团,下同)享有对公司| | |及其关联方现有和未来增加的PTA(精对苯二甲酸)需求的优先 | | |供应权,享有将碧辟相关技术许可给公司或与其他方共同开发的| | |PTA项目的优先权,在公司未来PTA产能扩大的项目中享有优先投| | |资权,享有对公司未来PTA项目的PX优先供应权。 | | | 1、对PTA的优先供应权 | | |(1)公司授予碧辟一项优先要约权,就向公司及其关联方供应 | | |其现有和未来增加的PTA需求优先提出要约。 | | |(2)公司和碧辟尽商业上之最大努力促成碧辟对公司及其关联 | | |方的PTA供应合作关系,双方将形成工作小组就供应数量和定价 | | |机制(现货模式或期货模式)等具体事宜及签订相应的供应协议| | |进行善意协商。 | | |(3)碧辟与珠海华润材料的业务由其他合同另行约定,不受此 | | |项条款约束。 | | | 2、参与PTA项目的优先权 | | |公司特此授予碧辟一项优先要约权,以优先参与公司独自或与任| | |何第三方共同进行的任何PTA项目之开发、收购或扩建。 | | | 3、未来PTA项目的PX优先供应权和PTA优先采购权 | | |公司授予碧辟一项优先要约权,以优先向公司独自或与任何第三| | |方共同进行的任何PTA项目供应PX并购买PTA。同时,碧辟有权按| | |照不劣于第三方提出的条件供应PX或购买PTA。 | | | 4、相关技术的优先许可权 | | |公司授予碧辟一项优先权,以使碧辟(或其关联方)有权在公司| | |(或其关联方)的任何新建或改造的PTA项目中,在同等条件下 | | |优先向公司(或其关联方)许可碧辟专有的PTA生产技术。 | | | 5、在同等条件下: | | |(1)碧辟应优先向公司供应PTA以满足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生产| | |需求; | | |(2)碧辟应将最新PTA生产技术优先提供给公司或其关联方使用| | |; | | |(3)碧辟和公司或其关联方均应在国内外产业链整合的过程中 | | |积极地寻求与对方开展合作。 | | | 6、关于本次增资的补充约定 | | | (1)碧辟自交割日起五年内不得出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 | | (2)碧辟入股后有权提名一席董事席位。” | | |(六)华润材料有限设立以来历次变更过程中曾存在瑕疵及解决| | |措施 | | | 1、公司设立时出资期限的瑕疵及解决措施 | | |安德利聚酯设立时,常州塑料集团公司与吉玛公司签订《常州安| | |德利聚酯有限公司合同书》约定:“认缴的注册资本在‘设备和| | |工程合同’项下的预付款被乙方收到后的七(7)天内全额交付 | | |,该预付款应当在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三(3)个月内支付。” | | |常州工商局于2003年7月14日颁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 | | |号:企合苏常总字第003424号),而吉玛公司于2003年8月14日 | | |收到设备采购预付款,全部注册资本于2004年2月19日缴足。据 | | |此,安德利聚酯的注册资本未能按照上述合同书的约定按时缴足| | |。 | | |2003年11月25日,安德利聚酯作出董事会决议,同意修改公司合| | |资合同、章程,出资期限变更为“在签发营业执照的三(3)个 | | |月内缴付注册资本份额的15%,其余在一(1)年内缴清”;常州| | |塑料集团公司、吉玛公司签署了《常州安德利聚酯有限公司合同| | |、章程修正案》。2003年12月2日,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 | |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常州安德利聚酯有限公司变更出资期限| | |的批复》(常开委经〔2003〕325号),同意前述出资期限的变 | | |更。截至2004年2月19日,常州塑料集团公司、吉玛公司均及时 | | |完成实缴出资。 | | |综上,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安德利聚酯设立时的出资期| | |限,经过修改合资合同、章程并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复,已顺利变| | |更,并在变更后的出资期限内完成注册资本实缴,不会对发行人| | |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 | |2、2009年11月及2011年12月两次增资过程存在的瑕疵及解决措 | | |施 | | | (1)2009年11月,公司股本增加至12,600万美元 | | |2009年11月1日,华润材料有限与股东化学控股签署了《债转股 | | |协议》,2008年5月6日、2009年3月26日、2009年5月7日华润材 | | |料有限向化学控股借款,借款总额为3,798万美元,现因业务需 | | |求并经双方协议,同意将其中的3,500万美元外债以债转股的形 | | |式转为化学控股对华润材料有限的增资。 | | |2009年11月1日,华润材料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华润材料有限 | | |投资总额增加到23,898万美元,注册资本增加至12,600万美元,| | |出资方式为债转股,即化学控股将向华润材料有限的3,500万美 | | |元债权以债转股形式对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化学控股持股比例| | |为72.2522%、华润化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7.7478%。 | | |同日,华润材料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相应的《章程修正案》。 | | |2009年11月16日,江苏省商务厅核发了《关于同意华润包装材料| | |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批复》(苏商资审字〔2009| | |〕第04016号),同意华润材料有限投资总额增加到23,898万美 | | |元,注册资本增加至12,600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3,500万美元 | | |由化学控股出资,以外债转增注册资本投入。 | | |2009年11月18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华润材料有限核发了新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 | |〔2003〕47800号)。 | | |2009年11月26日,常州金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 | |告》(常金鼎验[2009]074号)。经审验,截至2009年11月26日 | | |,华润材料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2,600万美| | |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100%。 | | | (2)2011年12月,公司股本增加至16,100万美元 | | |2011年11月24日,华润材料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华润材料有限| | |投资总额增加到32,898万美元,注册资本增加至16,100万美元,| | |新增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分别由化学控股以对公司1,504万美元| | |的外债债权转增资、化工有限以对公司496万美元的外债债权转 | | |增资;增资后化学控股持有公司出资12,107.78万美元、占注册 | | |资本75.20%,化工有限持有公司出资3,992.22万美元、占注册资| | |本24.80%。同日,华润材料有限签署了相应的《章程修正案》。| | |同日,华润材料有限与全体股东签署了《债转股协议》。 | | |2011年11月30日,江苏省商务厅核发了《关于同意华润包装材料| | |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苏商资审字〔2011〕第24105号),同 | | |意华润材料有限资总额增加到32,898万美元,注册资本增加至16| | |,100万美元,新增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分别由化学控股以对公 | | |司1,504万美元的债权转增资、化工有限以对公司496万美元的债| | |权转增资;增资后化学控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75.2%,化工有 | | |限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24.8%。 | | |2011年12月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华润材料有限核发了新的《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 | |〔2003〕47800号)。 | | |2011年12月21日,常州金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 | |告》(常金鼎验[2011]057号)。经审验,截至2011年12月19日 | | |,华润材料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16,100万美| | |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100%。 | | | (3)上述两次增资过程存在的瑕疵及解决措施 | | |在华润材料有限股东上述“债转股”增资过程中,虽然公司已按| | |照当时有效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聘请验资机构出具了| | |《验资报告》,履行了必要的验资程序,但按照当时有效的《公| | |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 | |、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 | |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 | |财产除外。 | |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 | |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因此,上述用于增资的外债债权作为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 | |价。 | | |为解决上述“债转股”未进行评估的瑕疵,首先,公司聘请了东| | |洲评估进行了追溯资产评估: | | |(1)2020年4月28日,东洲评估出具了《华润化学材料科技控股| | |有限公司将持有对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3,500万美 | | |元债权转为对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追溯资产评| | |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0]第0600号),评估对象为化学控股| | |截至2009年10月20日持有的对华润材料有限3,500万美元债权价 | | |值,以2009年10月20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评估值为3,500 | | |万美元; | | |(2)2020年4月28日,东洲评估出具了《华润化学材料科技控股| | |有限公司及华润化工有限公司分别将持有对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 | |份有限公司的1,504万美元、496万美元债权转为对华润化学材料|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追溯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 | |0]第0601号),评估对象为化学控股、化工有限截至2011年11月| | |24日分别持有的对华润材料有限1,504万美元、496万美元债权价| | |值,以2011年11月24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评估值合计为2,| | |000万美元。 | | |其次,公司聘请天职国际就公司股权变动中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出| | |具的验资报告进行专项复核,天职国际出具了《对其他会计师事| | |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进行专项复核》(天职业字[2020]25612号 | | |),确认: | | |(1)截至2009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化学控股以外债形式的增 | | |资款35,000,000.00美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26,000,000.0| | |0美元,实收资本126,000,000.00美元; | | |(2)截至2011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化学控股以外债形式的增 | | |资款15,040,000.00美元、化工有限以外债形式的增资款4,960,0| | |00.00美元,合计增加注册资本20,000,000.00美元,增资后公司| | |注册资本为141,000,000.00美元,实收资本161,000,000.00美元| | |。 | | |综上,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在上述“债转股”过| | |程中已经履行了验资等必要程序,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经| | |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追溯评估,确认用于出资的债权价值符合| | |公司增资的价值,并得到有资格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复核确认。| | |因此,发行人在上述增资过程中不存在出资不实的问题,不会对| |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造成实质性障碍。 | | |3、保荐人对公司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合法合规性的核查意见 | |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设立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履行了相应| | |程序,2019年两次增资过程存在未履行评估的瑕疵,已采取了补| | |救措施,相关瑕疵已得到弥补;相关瑕疵事项未对公司造成重大| | |不利影响,公司未因此受到过行政处罚,不会构成本次发行的实| | |质性障碍。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48635.8853万| | |股,注册资本为148635.8853万元。 | └────┴────────────────────────────┘ 【2.发行上市】 ┌──────────┬─────┬──────────┬─────┐ |网上发行日期 |2021-10-15|上市日期 |2021-10-26| ├──────────┼─────┼──────────┼─────┤ |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 |发行量(万股) |22191.2483|每股发行价(元) |10.45 | ├──────────┼─────┼──────────┼─────┤ |发行费用(万元) |2873.16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231898.544| | | | |735 | ├──────────┼─────┼──────────┼─────┤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229025.380|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14.60 | | |0 | | | ├──────────┼─────┼──────────┼─────┤ |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18.97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 |上网定价中签率 |0.03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 |每股摊薄市盈率 |26.64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 |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上市推荐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 |深圳市华润化工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珠海华润化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华润化工国际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华润化工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0.00| ├──────────────────┼────────┼─────┤ |华润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常州华润高性能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99.68|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本站提供,仅供参考,本站力求 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 准,本站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本站不担保服 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 错发生都不作担保。本站对在本站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本站提供的包括本站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 或依据这些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造成的风险和结果都自行负责,与本站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