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重装(601399)公司概况 - 股票F10资料查询_爱股网

公司概况

☆公司概况☆ ◇601399 国机重装 更新日期:2025-10-28◇
★本栏包括【1.基本资料】【2.发行上市】【3.关联企业】
【1.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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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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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Sinomach Heavy Equipment Group Co.,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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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国机重装              |证券代码|601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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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简称|国机重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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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机械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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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类型|上海A股               |上市日期|2020-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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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韩晓军                |总 经 理|王晖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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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秘|李俊辉                |独立董事|徐钢,马义,李晓明,彭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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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6-838-6159209        |传    真|86-838-6159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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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www.sinomach-he.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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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sinomach-he-dsh@sinomach-he.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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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珠江东路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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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珠江东路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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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普通机械及成套设备,金属制品设计,制造,安装,修理;金属|
|        |冶炼加工;计算机软硬件产品开发,销售;承包国内工程项目;|
|        |承包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多媒体|
|        |数字软硬件产品开发,销售;技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销售;计|
|        |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设计,安装,调试;氧,氮,氩气体|
|        |产品生产,销售;工程勘察设计;进出口贸易;管道安装(必须 |
|        |取得相关行政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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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大型冶金成套装备、清洁能源装备、重型石化容器、大型铸锻件|
|        |等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与制造,国内外冶金、矿山、港口、交通|
|        |基础设施、输变电工程、水务、环保等工程的设计和总承包,以|
|        |及带资运营、进出口贸易、工程服务等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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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一)本公司前身重装公司股本的形成及其变化          |
|        |  1、2001年本公司前身重装公司设立                     |
|        |  (1)2001年重装公司以债转股方式设立                 |
|        |本公司前身重装公司是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于2001年12|
|        |月30日由中国二重与华融公司和信达公司实施债转股方案出资设|
|        |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
|        |2000年5月23日,华融公司、信达公司、中国二重和中国二重集 |
|        |团有限公司签订《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债权转股权协议书|
|        |》,约定:协议各方依照国家有关债转股政策、法律、法规的规|
|        |定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对中国二重和中国二重集团有限公司进|
|        |行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的基础上,将中国二重集团有限公司整体|
|        |改组为符合《公司法》要求的、股东多元化的有限责任公司,华|
|        |融公司和信达公司以持有的转股债权,按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        |批准的债转股实施方案及本协议的约定,依法转为对重组后新公|
|        |司的出资,中国二重以其所拥有的部分资产及长期投资权益,作|
|        |为对中国二重集团有限公司的新增投资。各方根据上述协议共同|
|        |编制了《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债转股实施方案》。2000年|
|        |11月14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下发国经贸产业[2000]1086号《|
|        |关于同意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等242户企业实施债转股的批复》 |
|        |,同意中国二重与华融公司和信达公司签订的债转股协议和制定|
|        |的债转股方案。                                          |
|        |中国二重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德阳市人民政府德府函59号文《德阳|
|        |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改制设立中国二重(|
|        |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中国二重以其主体经营生产性|
|        |资产和经营服务性资产作为出资,于1998年10月16日设立的国有|
|        |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因中国二重用于出资的资产未能履行国有资|
|        |产评估及相应的评估结果确认程序等原因,中国二重一直未将出|
|        |资资产交付给中国二重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二重集团有限公司也|
|        |因此未通过设立后的首次工商年度检查。因此,2001年12月17日|
|        |,华融公司、信达公司和中国二重签订《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
|        |公司债权转股权补充协议》,约定:对中国二重进行资产重组和|
|        |债务重组并形成股东多元化的新的公司制企业,取消原协议中的|
|        |中国二重集团有限公司,原协议中涉及中国二重集团有限公司的|
|        |权利义务均由中国二重承担。2001年12月18日,中国二重将《中|
|        |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债权转股权补充协议》报国家经济贸易|
|        |委员会备案。                                            |
|        |2001年12月5日,四川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中国二重拟实施 |
|        |“债转股”组建公司所涉及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并出具|
|        |了《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债转股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        |》(川华资评报字(2001)第130号)。2001年12月28日,财政 |
|        |部办公厅以《对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债转股资产评估项目|
|        |的合规性审核意见》(财办企[2001]1204号)对上述评估报告的|
|        |合规性及评估结果予以确认。                              |
|        |2001年12月29日,华融公司、信达公司和中国二重签订《关于出|
|        |资设立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的协议》,中国|
|        |二重以其主体经营生产性资产和经营服务性资产作为出资,华融|
|        |公司和信达公司以转股债权作为出资,设立重装公司。        |
|        |2004年9月8日,中国二重向德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关于中|
|        |国二重集团有限公司注销登记的申请》,并在上述申请中承诺:|
|        |“中国二重集团有限公司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及未完成合同、协|
|        |议之义务由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承担”。中国二重在完成|
|        |注销中国二重集团有限公司涉及的相关工作后,分别于2004年11|
|        |月23日、2004年11月24日和2004年11月25日在《德阳日报》上三|
|        |次刊登了清算公告。2005年5月17日,中国二重完成中国二重集 |
|        |团有限公司清算工作,出具了《关于中国二重集团有限公司的清|
|        |算报告》,确认“经清算,中国二重集团有限公司无债权债务”|
|        |,并承诺“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对此清算结果承担责任”|
|        |。2005年5月17日,经审核,德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中国二 |
|        |重集团有限公司予以注销。                                |
|        |  (2)发起人对重装公司的出资                         |
|        |2001年12月,重装公司债转股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16,300万元 |
|        |。                                                      |
|        |中国二重以其下属的7个直属生产单位(锻造分厂、铸造分厂、 |
|        |重机分厂、二金工分厂、齿轮分厂、军工分厂和动能分公司)、|
|        |4个直属技术单位(设计研究院、工艺研究所、大锻件研究所和 |
|        |计量计算中心,不包括专利及非专利技术、商标)、3个全资子 |
|        |公司(进出口公司、万路运业和万航模锻厂)、3个控股子公司 |
|        |(万通物资、万源精工和万信工程)、3个长期投资项目以及其 |
|        |他由中国二重划入的资产及相关负债等经营性资产出资。截至评|
|        |估基准日2000年12月31日,上述资产的评估值为59,850.91万元 |
|        |,扣除已纳入评估范围但未投入的应收账款后,中国二重对重装|
|        |公司的实际出资额为56,821万元;华融公司以转股债权出资,出|
|        |资金额为55,620万元;信达公司以转股债权出资,出资金额为3,|
|        |859万元。                                               |
|        |  (3)发行人律师对重装公司设立的意见                 |
|        |对于重装公司的设立过程,发行人律师认为:“1、集团有限公 |
|        |司在设立过程中未依法对出资资产进行评估及报主管部门确认,|
|        |同时出资资产一直未办理过户或移交手续,其注册资本并未实际|
|        |到位,该等出资资产仍属于中国二重所有,因此,中国二重有权|
|        |以该等资产作为出资与华融公司、信达公司共同组建重装公司,|
|        |其投入重装公司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法律障碍。          |
|        |2、中国二重在申请注销集团有限公司时进行了清算,并依法公 |
|        |告,同时作出书面承诺,即集团有限公司在存续过程中发生的所|
|        |有债权、债务均由中国二重承继,且集团有限公司的注销已获得|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核准,截至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中国二|
|        |重亦未因集团有限公司的设立和清算引发任何诉讼、仲裁和行政|
|        |处罚等情形,因此,本所认为,集团有限公司的存续过程对本次|
|        |发行与上市不构成法律障碍。                              |
|        |3、重装公司的设立符合当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
|        |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并获得有权部门的批准,合法有|
|        |效。”                                                  |
|        |  2、2003年重装公司减少注册资本400,000.00元           |
|        |为履行《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债权转股权协议书》中关于|
|        |债权转股权形成的股权退出的约定,经重装公司于2003年6月28 |
|        |日召开的2002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重装公司回购并注销信达公|
|        |司持有的出资额400,000.00元。                            |
|        |2003年12月22日、2003年12月23日和2003年12月24日,重装公司|
|        |分别在《市场与消费报》上进行了三次减资公告。            |
|        |本次减资后,重装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162,600,000.00元。    |
|        |对于上述减资行为,发行人律师认为:“重装公司未在作出减少|
|        |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存在不规范之处,但|
|        |本次减资金额非常小,仅占原注册资本的万分之三左右,且截至|
|        |本律师工作报告出具日,从未出现相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
|        |供担保的情形,同时,经过此后的数次增资,重装公司的注册资|
|        |本额远超过了本次减资前的注册资本额,因此,不会存在损害重|
|        |装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导致重装公司本次减资的无效|
|        |。”                                                    |
|        |  3、2004年本公司前身重装公司的清产核资               |
|        |根据《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财务政策|
|        |问题的通知》(财企[2002]310号)、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 |
|        |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58号)和|
|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1号令)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
|        |,重装公司以200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在2004年开展清产核资|
|        |,并聘请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专项审计,|
|        |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君和专审字2004第304号《清产核 |
|        |资专项审计报告》。                                      |
|        |2004年6月30日,重装公司向中国二重汇报《关于清产核资工作 |
|        |的报告》。                                              |
|        |中国二重在对各下属企业清产核资结果进行汇总后,于2004年8 |
|        |月6日,向国务院国资委报送《关于清产核资工作的报告》。200|
|        |5年1月8日,国务院国资委以国资清办[2005]72号《关于中国第 |
|        |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清产核资结果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批|
|        |复》对清产核资结果及处理意见予以批复。                  |
|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复,中国二重于2005年2月5日以《关于二|
|        |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清产核资结果及执行〈企|
|        |业会计制度〉的批复》对重装公司清产核资结果及处理意见予以|
|        |批复,确认重装公司按原会计制度清查出的资产净损失14,255.0|
|        |2万元,同意核减所有者权益14,038.11万元,其中核减实收资本|
|        |13,226.82万元;确认按《企业会计制度》预计的资产损失13,74|
|        |9.34万元,同意将该资产损失13,749.34万元转为执行《企业会 |
|        |计制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期初数,其中部分减值准备核减了|
|        |实收资本6,012.97万元。根据以上批复及相关法律规定,重装公|
|        |司清产核资损失在2004年度财务报表中共核减实收资本19,239.7|
|        |9万元,核减后重装公司实收资本为97,020.21万元。          |
|        |2006年4月6日,重装公司召开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清产|
|        |核资事项进行讨论并形成决议,通过《清产核资结果财务处理调|
|        |整方案》,同意清产核资损失不再冲减实收资本,原方案冲减实|
|        |收资本的金额19,240万元,用重装公司2003年度和2004年度“三|
|        |线”企业退税资金形成的新增资本公积填实,不足部分3,418万 |
|        |元暂由中国二重垫支弥补,待重装公司2005年度“三线”企业退|
|        |税资金在2006年到位后予以偿还。                          |
|        |2006年4月13日,中国二重以《关于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 |
|        |有限责任公司清产核资损失处理方案的批复》对重装公司调整后|
|        |的清产核资损失及处理意见进行了批复。                    |
|        |综上所述,清产核资工作完成后,重装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        |依照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及相关文件的批复,对重装公司2005年年|
|        |度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实收资本仍为116,260万 |
|        |元,各股东出资额未发生变化。                            |
|        |此后,国务院国资委在核发重装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时,对|
|        |重装公司调整后的清产核资处理方案予以确认。              |
|        |对于清产核资,发行人律师认为:“重装公司本次清产核资系严|
|        |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财务政|
|        |策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        |制定了清产核资报告,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
|        |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清产核资结果经国务院国资委批|
|        |复确认,最终形成的处理方案经过公司内部决策机关的通过及上|
|        |级主管企业的同意,亦得到了国务院国资委的确认,因此,本次|
|        |清产核资合法、有效。”                                  |
|        |4、2006年重装公司以国债投资补助金形成的资本公积金100,000|
|        |,000.00元转增注册资本                                   |
|        |经重装公司于2006年10月31日召开的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根据|
|        |财政部《关于二重集团享受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国债投资补助|
|        |财务处理的意见》(财办企[2006]48号),重装公司将大型铸锻|
|        |件和平炉改电炉国债专项资金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资金形成的|
|        |资本公积金合计100,000,000.00元转增为中国二重对重装公司的|
|        |出资。                                                  |
|        |5、2007年重装公司以三线退税款及国拨款合计351,968,632.00 |
|        |元转增注册资本                                          |
|        |经重装公司于2007年6月12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
|        |根据中国二重、华融公司和信达公司于2007年6月25日签署的《 |
|        |增资协议》,并经国务院国资委规划发展局于2007年7月20日以 |
|        |规划函[2007]61号文备案,中国二重以其享有的截至2006年12月|
|        |31日的三线退税款及国拨款合计351,968,632.00元对重装公司进|
|        |行增资,并按1:1比例折合为重装公司的注册资本351,968,632.0|
|        |0元。                                                   |
|        |  本次增资后,重装公司注册资本为1,614,568,632.00元。  |
|        |6、2007年中国二重以下属重容分厂和金结分厂的经营性资产及 |
|        |其拥有的与                                              |
|        |重装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264,872,085.70元对|
|        |重装公司增资                                            |
|        |  (1)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
|        |为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进一步完善重装公司的业务和|
|        |资产体系,经重装公司于2007年7月16日召开的2007年第二次临 |
|        |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经国务院国资委于2007年7月20日以规划 |
|        |函[2007]61号文备案,根据中国二重、华融公司和信达公司于20|
|        |07年7月27日签署的《增资协议》,中国二重以下属重容分厂和 |
|        |金结分厂的经营性资产及其拥有的与重装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58|
|        |项专利权和136项非专利技术对重装公司增资。               |
|        |截至评估基准日2006年12月31日,上述资产的评估值为266,821,|
|        |427.18元。截至资产交付日2007年6月30日,上述资产经审验调 |
|        |整后的价值为264,872,085.70元。以重装公司截至2006年12月31|
|        |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1.0665元为基准,上述资产经审验调整|
|        |后的价值折合为重装公司的注册资本248,356,386.00元。      |
|        |本次增资后,重装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862,925,018.00元。    |
|        |  (2)重容分厂的基本情况                             |
|        |  ①业务流程                                          |
|        |  ②与增资前发行人的业务流程的联系                    |
|        |重容分厂生产所需的筒体等铸锻件毛坯由本公司提供,后续焊接|
|        |、装配、热处理等工序由重容分厂完成。在增资前,重容分厂为|
|        |中国二重下属分厂,其与公司在铸锻件毛坯的铸造锻造及机械加|
|        |工方面的关系通过关联交易业务合同约定。                  |
|        |  ③增资前后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
|        |增资前,本公司和中国二重重容分厂分别从事重型容器铸锻件毛|
|        |坯和成品装配生产,重型容器完整的生产环节被分为前后两段,|
|        |分别由本公司和中国二重完成,本公司向中国二重提供重型容器|
|        |铸锻件毛坯,形成关联交易。                              |
|        |增资后,重容分厂成为本公司的下属生产单位,其生产所需铸锻|
|        |件毛坯的提供及机械加工通过统一的生产计划和工艺路线安排解|
|        |决,有利于资源的统一调配和生产过程的优化,使公司具备了完|
|        |整的重型容器生产环节,同时解决了公司与中国二重有关重型容|
|        |器生产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
|        |  (3)金结分厂的基本情况                             |
|        |  ①业务流程                                          |
|        |  ②与增资前发行人的业务流程的联系                    |
|        |金结分厂主要从事金属结构件毛坯的生产,金属结构件是公司主|
|        |要产品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金结分厂所生产的金属结构|
|        |件毛坯均销售给公司作产品配套,其生产所需材料由公司代为采|
|        |购,所需动能由公司提供。在增资前,金结分厂为中国二重下属|
|        |分厂,其与公司在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面均通过关联交易业务|
|        |合同约定。                                              |
|        |  ③增资前后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
|        |增资前,从业务流程看,其类似于公司的一个生产配套单元,但|
|        |作为中国二重下属分厂,其与公司之间产生了较大的关联交易。|
|        |增资后,金结分厂正式成为发行人的一个下属生产单位,仍继续|
|        |为公司提供配套的金属结构件毛坯,有利于资源的统一调配和生|
|        |产过程的优化,使公司的生产配套更为完备,同时解决了公司与|
|        |中国二重有关金属结构件毛坯方面的关联交易,对生产经营起到|
|        |重要的促进作用。                                        |
|        |  (4)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的基本情况                   |
|        |  ①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的特点                          |
|        |本次增资投入的58项专利权和136项非专利技术是中国二重经过 |
|        |近50年的自主开发和积累形成的、具备完整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
|        |技术,且该等技术的基础和原型在重装公司设立前大多已经形成|
|        |。凭借该等核心技术,中国二重与国内其他主要厂商一起推动了|
|        |重大技术装备制造的国产化,奠定了其在国内重型机械行业之细|
|        |分行业的龙头企业地位。                                  |
|        |本次增资的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投入巨大且|
|        |形成技术成果所需时间长,关键的原型技术一般都是通过投入大|
|        |量资源、并经过几年甚至是几十年的长期研发形成的,是长期技|
|        |术积淀的产物;二是技术使用周期长,关键的原型技术一旦成型|
|        |后,在行业内出现重大技术突破前,该原型技术及相关衍生技术|
|        |往往可以在十几年甚至数十年的较长时间内保持有效性;三是一|
|        |项原型技术成型后,可以诱发一系列次级层次配套衍生技术的形|
|        |成,原型技术成型前的投入比后续投入更具重要性。从重要程度|
|        |看,本次增资投入的非专利技术比专利权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更具|
|        |重要性。                                                |
|        |本次增资的专利权均已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权证书;|
|        |非专利技术已形成一系列完整的图纸、文字和计算机软件等资料|
|        |,包括了主要产品生产涉及的质量和技术标准、工艺路线和参数|
|        |、技术诀窍等核心内容,并不依赖于单一的技术人员或主要设备|
|        |,而具备高度的系统性和独立性。与此同时,中国二重通过申请|
|        |专利权对专利权实施法律保护,采取严格保密措施和授权许可使|
|        |用制度等对非专利技术实施严格的技术保密。因此,本次增资的|
|        |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技术保证,是形成公司|
|        |可持续发展的业务基础,具有非常清晰的可辨认特点。        |
|        |  ②投入的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对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性    |
|        |2007年中国二重增资投入的58项专利权和136项非专利技术系中 |
|        |国二重经过长期技术研发形成的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核心技术的|
|        |原型技术。公司产品主要为定制的大型及特大型非标产品,所承|
|        |接的订单在正式生产前均需花费较长时间进行大量的产品转化设|
|        |计和工艺设计等生产准备,如缺少该类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仅|
|        |靠现有设备将无法生产出合格和有竞争力的产品,因而该类专利|
|        |权及非专利技术不仅代表了国家在重大技术装备领域的先进程度|
|        |,而且在公司生产中也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公司拥有的滚|
|        |切式定尺剪、中厚钢板变辊距矫直机、板带轧机弯辊串辊装置、|
|        |厚板轧机易更换型机架辊、高铬、中铬铸件生产技术等专利及非|
|        |专利技术使公司在我国大型宽厚板装备领域拥有主机、矫直机、|
|        |滚切式双边剪、滚切式定尺剪、飞剪、圆盘剪、旋转式翻版机等|
|        |关键、配套设备的自主知识产权优势,许多专利技术解决了本领|
|        |域关键技术难题,大量成台套专利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替代了|
|        |进口,在国内居领先地位。                                |
|        |本次投入的专利及非专利技术均为公司主要产品生产正在使用技|
|        |术和后续产品开发所需的原型技术。由于重型机械行业本身特点|
|        |,相关技术使用周期长,公司主导产品生命周期也较一般产品长|
|        |,故投入的专利及非专利技术能在较长时间内为公司的生产经营|
|        |发挥重要作用。                                          |
|        |  ③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价增资投入的必要性            |
|        |公司前身重装公司在2001年12月以债转股方式设立时,各股东出|
|        |于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的考虑,中国二重未将重装公司生产所需|
|        |的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评估作价投入,而是继续由中国二重下属|
|        |技术中心统一负责主导产品的技术开发和技术归口管理,与此同|
|        |时,为保证重装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许可重装公司无偿使用相|
|        |关的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并将设计研究院、工艺研究所、大锻|
|        |件研究所和计量计算中心等与产品生产直接相关的机构和人员投|
|        |入,以保证上述技术能被有效运用。                        |
|        |2007年重装公司在变更为股份公司前,为保证其业务和资产体系|
|        |的完整性,上述无形资产应投入重装公司;同时,根据国务院办|
|        |公厅《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3]96号|
|        |)的规定,企业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必须纳入评估|
|        |范围,评估结果由依照有关规定批准国有企业改制和转让国有产|
|        |权的单位核准。                                          |
|        |  (5)本次增资对公司资产、收入和利润的影响           |
|        |  ①本次增资的会计处理                                |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规定,在编制前期比较合并|
|        |财务报表时,应将吸收合并取得的被合并方前期有关财务状况、|
|        |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并入合并方前期合并财务报表。本次增资|
|        |将重容分厂和金结分厂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后,因合并而增加|
|        |的净资产在比较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资本公|
|        |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
|        |中国二重投入的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按单独的资产投资处理,重|
|        |装公司按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的评估价值扣除评估基准日至资产|
|        |交付日期间(2007年1-6月)的摊销值后在2007年7月1日确认入 |
|        |账并编制申报报表。                                      |
|        |  ②本次增资对公司资产的影响                          |
|        |截至2006年12月31日,重容分厂和金结分厂的总资产为58,773.2|
|        |1万元,占公司本次增资前总资产的8.31%;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
|        |的评估值为21,673.56万元,扣除其在2007年1-6月的摊销额,上|
|        |述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投入公司时实际作价20,589.88万元,占 |
|        |公司本次增资前总资产的2.91%。                           |
|        |本次增资投入资产占公司本次增资前总资产的比例较低,合计为|
|        |11.22%,对公司的影响较校                                |
|        |  ③本次增资对公司收入和利润的影响                    |
|        |2006年度,重容分厂和金结分厂实现产品收入合计占重装公司增|
|        |资前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30%,实现的毛利占公司综合毛利的-0.|
|        |70%,对公司收入和利润的影响较校                         |
|        |中国二重投入的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在投入前一直由公司无偿|
|        |使用,是本公司主导产品生产所必须的相关核心技术,是取得本|
|        |公司经营收入的前提条件。                                |
|        |截至评估基准日2006年12月31日,上述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的评|
|        |估值为216,735,600.00元,本公司以其扣除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
|        |付日期间(2007年1-6月)摊销值后的价值205,898,820.00元作 |
|        |价入账。截至2007年7月1日,上述发明专利权的剩余法律保护年|
|        |限为13-18年(以18年为主),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剩余法律保护 |
|        |年限为1-9年(以8-9年为主),专利权的剩余法律保护年限综合|
|        |不低于10年;非专利技术预计的最低使用年限为10-23年。从稳 |
|        |健性原则出发,并便于实际操作,重装公司对上述专利权和非专|
|        |利技术按受益年限能够预计的无形资产处理,并综合按10年进行|
|        |直线摊销,摊销金额计入管理费用。因此,本次增资后,公司每|
|        |年将增加无形资产摊销额20,589,882.00元,占利润总额的比重 |
|        |不大。                                                  |
|        |  (6)本次增资对经营业绩连续计算的影响               |
|        |①中国二重增资投入公司的资产与公司业务具有较高的关联度,|
|        |该等资产投入公司强化了公司业务体系的完整性              |
|        |中国二重增资投入公司的重容分厂在增资前主要对公司生产的筒|
|        |体进行机加和装配,以生产最终的重型容器。重容分厂作为中国|
|        |二重的出资资产投入公司后,成为公司的下属生产单位,其生产|
|        |所需锻件毛坯的提供及机械加工通过统一的生产计划和工艺路线|
|        |安排解决,有利于资源的统一调配和生产过程的优化,使公司具|
|        |备了完整的重型容器生产环节。                            |
|        |中国二重增资投入公司的金结分厂在增资前主要为公司提供金属|
|        |结构件毛坯配套,而其生产所需材料和动能由公司提供,从业务|
|        |流程中看,其类似于公司的一个生产配套单元。增资后,金结分|
|        |厂正式成为公司的一个下属生产单位,仍继续为公司提供配套的|
|        |金属结构件毛坯,有利于资源的统一调配和生产过程的优化,使|
|        |发行人的生产配套更为完备。                              |
|        |中国二重增资投入公司的相关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为公司生产经|
|        |营所必需的核心技术,能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升盈利水平|
|        |。                                                      |
|        |②本次增资前后,公司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
|        |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
|        |本次增资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国二重,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
|        |院国资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营业|
|        |务仍为冶金、电力、石化等行业所需重大技术装备与重型铸锻钢|
|        |产品的设计、生产与销售,主营业务未发生实质变化。        |
|        |③中国二重增资投入的资产及收入占公司资产和收入的比例较低|
|        |,不会对公司的资产结构及主营业务构成产生实质性影响      |
|        |截至2006年12月31日,重容分厂和金结分厂的总资产占公司本次|
|        |增资前总资产的8.31%,净资产占公司本次增资前净资产的1.90%|
|        |。中国二重增资投入的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实际作价20,589.88 |
|        |万元,占公司本次增资前总资产的2.91%。2006年度重容分厂和 |
|        |金结分厂实现产品收入合计占重装公司本次增资前营业收入的比|
|        |例为6.30%,实现的毛利占公司综合毛利的-0.70%。           |
|        |中国二重增资投入的资产及收入占公司资产和收入的比例较低,|
|        |不会对公司的资产结构及主营业务构成产生实质性影响。      |
|        |  综上,重装公司本次增资不影响其经营业绩的连续计算。  |
|        |(7)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摊销额对报告期公司盈利能力可比性 |
|        |的影响                                                  |
|        |目前公司财务报告期间为2006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和2009|
|        |年1-6月,2007年增资投入的58项专利权和136项非专利技术在报|
|        |告期实际摊销期间为2007年7月至2009年6月共24个月,即使考虑|
|        |上述摊销因素后,公司模拟后的净利润仍分别为8,508.83万元、|
|        |39,972.05万元、34,666.15万元和10,170.29万元,因此申报报 |
|        |表中的净利润与模拟后净利润的差异情况不会影响对报告期公司|
|        |盈利能力的实质判断。                                    |
|        |2007年58项专利权和136项非专利技术增资投入公司并实际开始 |
|        |摊销后,在公司相应报告期净利润中已充分体现上述无形资产摊|
|        |销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从实际经营情况来看,投入的无形资|
|        |产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发挥了十分关键的作用,同时,其摊销对公|
|        |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校                                    |
|        |7、2007年中国二重受让华融公司持有的重装公司150,000,000.0|
|        |0元出资                                                 |
|        |为履行《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债权转股权协议书》中关于|
|        |债权转股权形成的股权退出的约定,并优化股权结构,经重装公|
|        |司于2007年7月16日召开的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
|        |并经国务院国资委于2007年7月20日以规划函[2007]61号文备案 |
|        |,根据中国二重和华融公司于2007年7月30日签署的《股权退出 |
|        |协议》,中国二重受让华融公司持有的重装公司150,000,000.00|
|        |元出资。                                                |
|        |本次股权转让后,重装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862,925,018.00元。|
|        |对于上述历次增减资、股权受让等事项,发行人律师认为:“除|
|        |前述减资程序中存在不规范之处以外,重装公司历次增减资、股|
|        |权受让等事项,均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获得有权政府部门|
|        |的批准或备案,并经公司登记机关的核准确认,符合相关法律、|
|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
|        |  (二)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股本形成            |
|        |经重装公司于2007年8月16日召开的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 |
|        |议批准,根据重装公司原有股东中国二重、华融公司和信达公司|
|        |于2007年8月16日签署的《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 |
|        |公司发起人协议》,重装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
|        |重装公司以其截至2007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120,362,944|
|        |.61元,按1:0.65554815的折股比例折合本公司股本1,390,000,0|
|        |00股,未折合股本的730,362,944.61元计入本公司资本公积,各|
|        |发起人按其在重装公司原有的出资比例持有本公司股份。2007年|
|        |9月25日,本公司领取了四川省德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10600000001048)。         |
|        |  本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390,000,000元。           |
|        |  (三)发行人资产重组                                |
|        |1、重装公司向中国二重转让万航模锻厂100%股权及部分涉军产 |
|        |品生产设备                                              |
|        |  (1)资产出售的基本情况                             |
|        |为便于军品生产的管理,经重装公司于2007年6月12日召开的200|
|        |6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经国务院国资委于2007年8月13日以国|
|        |资产权[2007]817号文批准,根据重装公司与中国二重于2007年6|
|        |月20日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重装公司将其持有的万航模锻|
|        |厂100%的股权以及军工分厂涉及军品生产的部分机器设备及相关|
|        |负债转让给中国二重。                                    |
|        |截至评估基准日2006年12月31日,上述资产的评估值为6,376.19|
|        |万元。本次资产转让以评估值作价,转让价款为6,376.19万元。|
|        |  (2)万航模锻厂的基本情况                           |
|        |万航模锻厂主要从事军用飞机、船舶等大型模锻件的研制生产,|
|        |此外还生产各种起重吊钩。                                |
|        |  ①地理位置                                          |
|        |万航模锻厂位于本公司主厂区院内,占用本公司拥有的德府国用|
|        |(2007)第B58325-91591号和德府国用(2007)第B58325-91595|
|        |号土地使用权证项下的地块,生产厂房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分别为|
|        |29,372平方米和31,878平方米,合计占用61,250平方米。重装公|
|        |司将其持有的万航模锻厂100%的股权出售给中国二重后,万航模|
|        |锻厂于2007年12月15日与本公司签定《土地租赁协议》,向本公|
|        |司租赁上述生产厂房占用的土地使用权。                    |
|        |  ②产品生产的主要工艺流程                            |
|        |  ③管理状况                                          |
|        |万航模锻厂目前是中国二重的全资子企业,下设经营科、生产科|
|        |、材料科、技术科、质检科、财务科等部门,拥有模锻车间、机|
|        |加车间和热处理车间,企业负责人由中国二重任命,企业重要决|
|        |策通过厂长办公会进行。万航模锻厂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具|
|        |有产品质量体系认证、保密资格认证、武器装备生产许可证等各|
|        |类资质证书,能自主制订企业的发展目标和实施规划,研究制订|
|        |产品开发和科研计划,自主经营,独立纳税,自负盈亏。      |
|        |  ④与发行人目前生产经营存在的联系                    |
|        |万航模锻厂是国内重要的航空模锻件制造厂,主要从事军用飞机|
|        |、船舶等大型模锻件的研制生产,此外还生产各种起重吊钩。万|
|        |航模锻厂主营产品及所用机器设备、主要客户类型与发行人有实|
|        |质性的不同。                                            |
|        |万航模锻厂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如钛合金等)直接由外部采购|
|        |,少部分毛坯件由发行人提供;其生产所需动能由发行人提供,|
|        |此外,由于发行人于2007年将万航模锻厂100%股权出售,目前万|
|        |航模锻厂生产经营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为公司所有,由万航|
|        |模锻厂向发行人租赁使用。                                |
|        |综上,万航模锻厂在生产工艺、产品类别、采购和销售方面与发|
|        |行人关联性不强,具有较强的独立性。                      |
|        |  (3)军工分厂的基本情况                             |
|        |  ①地理位置                                          |
|        |军工分厂位于本公司主厂区院内,占用本公司拥有的德府国用(|
|        |2007)第B58320-91590号土地使用权证项下的地块,生产厂房实|
|        |际占用土地面积为60,290平方米。                          |
|        |  ②产品生产的主要工艺流程                            |
|        |③管理状况军工分厂在将其涉及军品生产的设备出售给中国二重|
|        |后目前已更名为金工                                      |
|        |分厂,出售前后一直是公司下属的生产单位,由公司统一管理。|
|        |  ④与发行人目前生产经营存在的联系                    |
|        |军工分厂一直为公司的下属分厂,本次出售的只是位于第3车间 |
|        |内的军品生产线所需的专用设备,其它非军品生产设备及厂房等|
|        |仍为公司所有,继续从事一般机加工生产。                  |
|        |  (4)本次资产出售对公司资产、收入和利润的影响       |
|        |  ①本次资产出售对公司资产的影响                      |
|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军工分厂的军品生产专用设备账面价值为|
|        |169.57万元。                                            |
|        |  ②本次资产出售对公司收入和利润的影响                |
|        |  本次资产出售形成转让净收益3,731.12万元。            |
|        |万航模锻厂自2007年1月1日实现的损益由购买方中国二重享有。|
|        |  (5)本次资产出售对经营业绩连续计算的影响           |
|        |①公司本次出售的资产与公司业务的关联度较低,本次资产出售|
|        |进一步突出公司的主营业务                                |
|        |公司本次出售的万航模锻厂在生产工艺、产品类别、采购和销售|
|        |方面与发行人关联性不强,且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明显的区别。|
|        |②本次资产出售前后,公司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
|        |发生重大变                                              |
|        |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本次资产出售后,公司控股股东仍|
|        |为中国二重,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董事、高级管理人|
|        |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营业务仍为冶金、电力、石化等行|
|        |业所需重大技术装备与重型铸锻钢产品的设计、生产与销售,主|
|        |营业务未发生实质变化。                                  |
|        |③公司出售的资产及收入占公司资产和收入的比例较低,不会对|
|        |公司的资产结构及主营业务构成产生实质性影响              |
|        |截至2006年12月31日,万航模锻厂总资产为19,807.89万元,占 |
|        |公司总资产的2.67%,净资产为4,049.6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2|
|        |.82%;2006年度,万航模锻厂实现营业收入23,722.50万元,占 |
|        |公司营业收入的5.70%,实现净利润375.87万元,占公司归属于 |
|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52%。                             |
|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军工分厂军品生产专用设备为169.57万元|
|        |,占公司总资产的0.02%。                                 |
|        |公司出售的上述资产及其产生的业务收入占公司总资产及营业收|
|        |入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资产结构及主营业务构成产生实质|
|        |性影响。                                                |
|        |  综上,公司本次资产出售不影响其经营业绩的连续计算。  |
|        |2、2007年中国二重以下属重容分厂和金结分厂的经营性资产及 |
|        |其拥有的与                                              |
|        |  3、公司向中国二重转让部分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         |
|        |  (1)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转让的基本情况               |
|        |中国二重2007年投入重装公司的58项专利权和136项非专利技术 |
|        |从形成时间上可划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重装公司2001年12月设|
|        |立前由中国二重单独开发而形成的22项专利权和132项非专利技 |
|        |术,相应的产权由中国二重享有;另一部分为2002年1月至2006 |
|        |年12月(重装公司设立后至本次增资投入评估基准日)由中国二重|
|        |申请的36项专利权及在此期间形成的4项非专利技术。         |
|        |上述第二部分的36项专利权和4项非专利技术是立足于中国二重 |
|        |原有技术基础,在重装公司设立后,由中国二重所属国家级技术|
|        |中心牵头,与重装公司共同进行后续的研发而最终形成的技术成|
|        |果。为充分体现重装公司对上述专利及非专利技术的贡献,支持|
|        |股份公司未来发展,2008年8月,中国二重与公司签署《专利权 |
|        |和非专利技术转让及许可使用合同》,约定公司将重装公司设立|
|        |后至中国二重以无形资产增资投入评估基准日前(2002年1月至2|
|        |006年12月)由中国二重申请的36项专利权及在此期间形成的4项|
|        |非专利技术转让给中国二重;与此同时,中国二重以独占性许可|
|        |使用方式无偿全部许可公司(包括公司的子公司)使用,许可期|
|        |间,中国二重不得自行使用上述标的无形资产,亦不得许可任何|
|        |其他第三方使用,不得将标的无形资产转让、赠予、出售、增资|
|        |或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亦不得在标的无形资产上设置抵|
|        |押、质押或其他第三者权利,中国二重将于2017年1月1日将上述|
|        |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无偿转让给公司。该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08|
|        |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
|        |截至评估基准日2008年3月31日,上述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的评 |
|        |估值为2,153.34万元。本次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转让以评估值为|
|        |基准,扣除其在2008年4-8月的摊销额后,转让价款为2,060.00 |
|        |万元,公司于2008年8月20日收到上述价款。                 |
|        |  (3)本次资产转让对公司资产、收入和利润的影响       |
|        |①公司转让上述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后,仍以独占许可方式无偿|
|        |使用该等                                                |
|        |技术,主要业务的经营及主要产品的生产未因上述转让而改变。|
|        |②截至评估基准日2008年3月31日,上述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的 |
|        |评估值                                                  |
|        |为2,153.34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低,本次转让后,公司每年将|
|        |减少无形资产摊销额233.21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低。        |
|        |综上,本次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转让对公司主营业务、资产完整|
|        |性和经营业绩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
|        |保荐机构认为:鉴于在上述36项专利权和4项非专利技术的形成 |
|        |过程中,重装公司也作出一定贡献,因此,为充分体现重装公司|
|        |的贡献,在保证公司实质上资产完整的前提下,中国二重以评估|
|        |值为基础全部受让该等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然后以独占性许可|
|        |使用方式无偿全部许可公司(包括公司的子公司)使用,并将于|
|        |2017年1月1日将上述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无偿转让给公司。本次|
|        |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的处置方式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完整性。与此|
|        |同时,本次转让的资产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较小,公司也未因本|
|        |次交易而确认损益,本次转让使公司每年减少无形资产摊销233.|
|        |21万元,对公司未来期间的损益影响也较校公司本次以评估值向|
|        |中国二重转让36项专利权和4项非专利技术以及对其后续处置方 |
|        |式的约定,在保证公司实质上资产完整的前提下,使重装公司对|
|        |上述专利及非专利技术的贡献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也反映了中国|
|        |二重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进一步支持,因此是必要的。          |
|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重装、本公司或|
|        |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前身为二重集团(德阳)重|
|        |型装备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经第四次股东会决议通过《关于整|
|        |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议案》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关于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
|        |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7]1106号)批准,将二重集团(德|
|        |阳)重型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
|        |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重重装)。                    |
|        |二重重装于2010年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为60|
|        |1268。由于连续四年亏损,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5年5月15日作 |
|        |出了《关于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        |的决定》((2015)19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5年5月21日对二|
|        |重重装股票予以摘牌,二重重装股票终止上市。根据二重重装20|
|        |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二重重装主动撤回股票在上海证|
|        |券交易所的交易并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批准后转而申|
|        |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从2015年5月15日起的45 |
|        |个转让日(即2015年7月20日),二重重装股票开始在全国中小企 |
|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证券简称为“二重5”股票代码为400|
|        |062。                                                   |
|        |2015年11月30日,二重重装根据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        |德阳中院)(2015)德民破字第4-2号《民事裁定书》批准的《 |
|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
|        |《重整计划》),按每10股转增4.46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
|        |增股本,以资本公积1,022,878,488元转增股本,转股后本公司 |
|        |股本变更为3,316,328,012元。                             |
|        |2017年12月13日,根据二重重装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同意二重重装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
|        |团)发行股份购买国机集团持有的中国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中国重机)100.00%股权以及中国重型机械研究院股份公司 |
|        |(以下简称中国重型院)82.827%的股权。国务院国资委于2017 |
|        |年12月12日核发《关于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股权管理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17〕1296号),|
|        |原则同意本公司的增资扩股方案。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12月29日|
|        |核发《关于核准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国机|
|        |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32号),核|
|        |准公司向国机集团发行1,957,965,408股,购买国机集团持有中 |
|        |国重机100.00%股权以及中国重型院82.827%的股权。          |
|        |商务部于2018年1月15日核发《商务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 |
|        |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商反垄初审函[2018]第25号),决定|
|        |对二重重装收购中国重机及中国重型院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
|        |。2018年3月7日,二重重装发行的股份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
|        |让。                                                    |
|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316,328,012股增至5,274|
|        |,293,420股,国机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233,071,644股股份,占 |
|        |总股本的42.34%。                                        |
|        |2018年2月26日,根据二重重装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        |,同意变更公司名称为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重重|
|        |装于2018年3月19日办理完成名称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        |2018年10月19日,根据国机重装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同意公司向国机集团及东方电气、三峡控股、中广核控股、国|
|        |新资产以及结构调整基金等5家战略投资者定向发行合计1,993,9|
|        |70,244股股份。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11月30日核发《关于核准国|
|        |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        |[2018]2004号),核准公司定向发行不超过1,993,970,244股新 |
|        |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定向发行完成|
|        |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7,268,263,664元,总股本变更为7,268|
|        |,263,664元。                                            |
|        |2020年3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国机重装重新上市,2020 |
|        |年6月8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证券简称为“|
|        |ST国重装”,股票代码为601399。2021年5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 |
|        |所同意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国重装”变|
|        |更为“国机重装”,股票代码不变。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        |91510600735892505H的营业执照。                          |
|        |2021年9月2日,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        |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
|        |2022年3月10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工作,实际回购公司股份54,|
|        |707,7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2022年3月15日,公司在中 |
|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公司股份由7,268,|
|        |263,664股变为7,213,555,890股。2022年4月7日公司完成了工商|
|        |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7,213,555,890股,|
|        |注册资本为7,213,555,890元,注册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珠江东 |
|        |路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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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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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行日期        |2010-01-22|上市日期            |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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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方式            |          |每股面值(元)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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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量(万股)        |          |每股发行价(元)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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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费用(万元)      |5788.6000 |发行总市值(万元)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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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          |上市首日开盘价(元)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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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首日收盘价(元)  |6.15      |上市首日换手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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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定价中签率      |0.51      |二级市场配售中签率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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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摊薄市盈率      |40.4800   |每股加权市盈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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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承销商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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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推荐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 |
|                    |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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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企业】 上市公司最新公告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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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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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西重所重型机械成套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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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德阳)万信工程设|     孙公司     |    100.00|
|备有限责任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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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德阳万路运业有限|     孙公司     |    100.00|
|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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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
|中国重型机械研究院股份公司          |     子公司     |     82.83|
├──────────────────┼────────┼─────┤
|二重德阳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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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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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集团(德阳)精衡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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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集团德阳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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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联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孙公司     |     9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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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重矿机械销售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国机重装(德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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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重装成都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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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工程印度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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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华星万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0.00|
├──────────────────┼────────┼─────┤
|柬埔寨上达岱水电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柬埔寨达岱水电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深圳市中重机械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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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海威信诚检验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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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重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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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重型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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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机械关键核心基础件创新中心(安徽)|    联营企业    |      0.00|
|有限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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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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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陕西创源钛材装备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香港三联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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