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装备(000856)所属板块题材

冀东装备(000856) 概念题材 投资亮点 财务分析 价值定位 股票简介
  • 要点一:所属板块

    专用设备 河北板块 机器人概念 光伏建筑一体化 一带一路 京津冀 央国企改革

  • 要点二:经营范围

    一般事项: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工程管理服务;装卸搬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许可事项: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 要点三:水泥装备制造及维修

    公司主要从事水泥装备制造及维修业务,具备日产2,000吨至12,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从装备研发、设备成套、建筑安装、生产调试到备件供应、维修服务、矿山工程、生产运营的全产业链服务能力。公司业务主要由机械设备与备件、土建安装、维修工程、电气设备与备件、矿山工程及恢复治理等构成。

  • 要点四:建材机械行业

    据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会分析,2022年上半年受国际形势、新冠疫情等因素的影响,机械行业出现了物流中断、停工停产等情况,在国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后,情况好转。总体来说2022年上半年机械行业复工复产趋势好于消费市场的复苏。全年机械工业工业增加值将保持增长。2022年上半年建材机械工业受宏观经济走势影响较大,随着政府纾困助企政策出台,对建材机械行业支持效果将进一步显现,年内建材机械行业主要经济指标有望保持在合理运行区间。

  • 要点五:完整产业链服务能力

    公司具备全面承担“第二代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的设计、装备制造与成套、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水泥设备全生命周期维修及运营的完整产业链服务能力,在行业内享有良好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

  • 要点六:技术领先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技术过硬、知识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公司拥有一百余项专利技术和软件著作权,在机电设备研发方面具有较强能力,公司研发的水泥立磨达到“第二代新型干法水泥”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固废技术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 要点七:国际先进技术优势

    公司与英国WA集团合资成立的威克莱冀东公司,使用国际先进技术为国内外建材、冶金、电力行业企业提供专业的耐磨、耐热修复材料与维修服务。

  • 要点八:出售盾石机械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为定价基础,以交易价格167,362,810.57元人民币作为交易价格,向关联方冀东机械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盾石机械的全部股权。

  • 要点九:对外(委托)投资

    2011年8月(1)为了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满足盾石电气公司经营管理、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经与唐山昊润实业有限公司协商,决定对盾石电气公司按持股比例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1,0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2)唐山盾石筑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600万元,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了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满足盾石筑炉公司经营管理、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决定对盾石筑炉公司以货币方式增加注册资本1,400万元。(3)唐山盾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152.19万元,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了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满足盾石建筑公司经营管理、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拟对盾石建筑公司以货币方式增加注册资本3,847.81万元。此次增资是为了增强其市场竞争力,满足盾石电气公司、盾石筑炉公司和盾石建筑公司经营管理、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盾石电气公司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和盈余公积转增资本金;对盾石筑炉公司和盾石建筑公司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该项增资不存在风险。增资后,被增资的子公司可以升级资质,承揽更大的业务,将会增加公司的赢利点,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 要点十:股东回报规划

    2012年8月,公司制订未来三年(2012-2014)分红回报规划。未来三年内,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实施积极的现金股利分配办法,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采取股票股利等方式分配股利。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