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旅游(000978)所属板块题材

桂林旅游(000978) 概念题材 投资亮点 财务分析 价值定位 股票简介
  • 要点一:所属板块

    旅游酒店 广西板块 预亏预减 东盟自贸区概念 在线旅游 国企改革 西部大开发

  • 要点二:经营范围

    游船客运、旅游观光服务;旅行社业务经营、旅游工艺品制造、销售、卫星定位产品的销售及监控服务(无线电发射及地面卫星接收设施除外);文化艺术活动策划、文艺创作与表演、机票、车票、景区门票代理;房屋、场地租赁,车、船、机械设备租赁;国内各类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物业服务。以下经营范围仅分支机构使用(漓江码头管理、旅游餐饮服务及其他旅游服务,汽车出租、酒店、客运站,停车场管理服务,食品生产、经营)。

  • 要点三:旅游服务及与旅游服务相关的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旅游服务及与旅游服务相关的业务,主营业务包括:游船客运、景区旅游业务、酒店、公路旅行客运、出租车业务等。

  • 要点四:旅游业

    2022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局部反复、多点暴发及疫情防控限制人员流动的影响,我国旅游行业继续承受较大压力,弹性出游需求收缩,节假日旅游出游人次同比下降。随着政府有关部门出台的一揽子纾困帮扶政策措施持续发力,特别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等14部门于2022年2月18日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在各地落实,以及广西区文化和旅游厅于2022年5月27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旅游厅关于恢复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的通知》,自2022年5月27日起广西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可有序开展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经营业务;国务院于2022年6月27日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在疫情监测、隔离管控等方面做出调整,最大限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使得旅游行业迎来新的复苏机遇。2022年6月以来,全国文化和旅游活动逐步恢复,桂林旅游市场有所回暖。

  • 要点五:景区经营权优势

    1.公司拥有桂林市两江四湖景区环城水系水上游特许专营权40年(2010年-2050年);2.公司拥有桂林荔浦银子岩景区66年经营权(2002年-2068年);3.公司拥有桂林荔浦丰鱼岩景区50年经营权(1998年-2048年);4.公司拥有贺州温泉景区40年经营权(2004年-2044年);5.公司拥有桂林龙胜温泉景区40年经营权(自2001年-2041年);6.公司拥有桂林资源县资江天门山景区经营权。

  • 要点六:与控股股东合作建设桂林七星景区和象山景区

    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桂林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建设桂林七星景区和象山景区,期限40年(2002-2042年)本公司与旅发展于2002年5月28日签署《关于象山景区象山景点合作建设协议》,合作期限40年(2002-2042年)。桂林市政府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桂林象鼻山景区全面免费开放新闻发布会,宣布象鼻山景区于2022年1月31日开始全面免费开放。象鼻山景区全面免费开放导致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桂林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象山景区合作建设项目终止。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1月26日发布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象鼻山景区全面免费开放涉及本公司相关事宜的公告》。

  • 要点七: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2022年6月7日公司对外公告,公司已于2022年5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22年6月10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本次发行完成后,桂林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价格在上市首日不除权,股票上市首日设涨跌幅限制。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 要点八:“两江四湖”环城水系旅游业务

    2010年以后,“两江四湖”环城水系旅游业务将继续保持较好的增长态势,对公司收入和利润的贡献逐年增加。2015年11月18日,两江四湖公司顺利通过了5A级旅游景区资源与景观质量专家评审,被列入创建5A级旅游景区预备名单。加快加大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建设。推进桂林琴潭旅游集散中心、丰鱼岩景区和竹江客运港(一期)等的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争取中央、自治区、桂林市各级政策性资金约2300万元。

  • 要点九:综合性旅游

    公司作为综合性旅游企业,公司拥有桂林地区核心旅游资源两江四湖景区、银子岩景区、丰鱼岩景区、龙胜温泉景区、资江天门山景区、资江丹霞温泉景区的经营权,并与公司实际第一大股东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合作建设桂林市区著名景区—七星景区和象山景区;公司拥有五星级酒店桂林漓江大瀑布饭店100%股权;截止2016年,公司拥有新改造的漓江星级游船24艘,共2772个客位,约占桂林市漓江星级游船总数的29.63%;公司拥有出租汽车394辆,约占桂林市出租汽车总量的17.03%;公司拥有大中型旅游客车258辆,约占桂林市旅游客车总量的9.47%。

  • 要点十:漓江千古情

    2015年9月16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子公司打造演艺项目的议案,公司与宋城演艺在阳朔县设立桂林漓江千古情演艺发展有限公司,打造“漓江千古情”演艺项目。漓江千古情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由本公司与宋城演艺以现金认缴各自出资,其中本公司出资额6,000万元,持股比例30%;宋城演艺出资额14,000万元,持股比例70%。漓江千古情项目总投资规模约50,000万元,项目地点位于阳朔县阳朔镇骥马村,项目用地约160亩,主要建设内容:剧场、演艺、文化旅游、商业及生活配套设施等。公司于2016年11月以现金方式实缴出资额6,000万元。截止2016年末,漓江千古情项目征地工作已全部完成,计划于2017年上半年开工建设。

  • 要点十一:股东回报规划

    2014年3月29日公告,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同期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 要点十二:管道燃气业务

    参股桂林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万美元),桂林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万美元)各40%股权,桂林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燃气的储存、充装和销售,桂林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燃气管道建设和安装业务,两公司统一运作、合并管理。两公司属于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公司投资的目的主要是在在稳固主业的同时,适当多元化经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2016年度,两公司实现净利润3614万元。

  • 要点十三:与腾讯等合资设立广西智游天地公司

    2018年5月18日公告,公司与乐商公司、林芝腾讯、桂林交投共同出资设立广西智游天地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公司主要负责建设和运营桂林市的官方旅游平台“I游桂林”,包括建设和运营OTA在线旅游服务平台、桂林市下属的旅游监管平台、桂林市下属的旅游大数据中心以及对旅游景区及其配套行业进行信息化升级等。合资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额为15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30%。

  • 要点十四:下调公司景区门票价格

    2018年9月27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桂林市物价局关于降低我市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依据该通知,调降桂林市相关景区门票价格标准,且从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调整涉及的景区为漓江景区、银子岩景区、丰鱼岩景区、龙胜温泉景区、天门山景区、丹霞温泉景区门票价格和两江四湖景区游览价格。公司表示,原则上,上述公司景区门票价格标准下调,有利于促进相关景区接待量的增长,但短期对公司净利润有一定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