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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充电设施的投资;新能源光伏发电设施的投资;停车场的投资;新能源汽车的投资;电力储能设备的投资与技术开发;电力储能系统软件的技术开发;防腐、防水、粘胶高分子材料及涂料,汽车尾气净化产品、清洁养护产品、美容美化产品、油品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制动液产品,气雾剂及日用化学品,精密包装制品(含注塑),生物降解新材料及其制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销售;商业经营管理。(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新能源充电设施、新能源光伏发电设施的建设与运营;停车场的建设与运营;新能源汽车的租赁、运营(不含金融租赁);电力储能设备的生产与销售;防腐、防水、粘胶高分子材料及涂料,汽车尾气净化产品、清洁养护产品、美容美化产品、油品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制动液产品,气雾剂及日用化学品,精密包装制品(含注塑),生物降解新材料及其制品的生产;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精细化工业务、公司化工新材料业务和太阳能光伏发电业务。1.公司精细化工业务产品包括:环保功能涂料及辅料、绿色环保家居用品、环保节能汽车养护用品以及相关气雾剂产品等; 2、公司化工新材料业务产品包括:萘系高效减水剂、分散剂NNO、萘磺酸、萘磺酸钠、扩散剂MF等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制、合成和销售。3.公司太阳能光伏发电业务主要是通过光伏电站或者分布式发电系统形成电力销售,公司主要通过收购、自主开发建设及售后租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光伏电站的投资和运营。
(一)气雾剂行业新兴市场行业扩增明显,从产品类型来看,欧美等主要气雾剂产品市场以对个人及家庭护理类产品消费为主。以欧洲市场为例,个人护理和家庭护理类气雾剂产品,分别占气雾剂全部市场的55.10%及21.10%。从市场规模来看,欧洲、美国等传统气雾剂产销市场在过去10年间规模略有收缩,但新兴地区气雾剂产品市场增速明显。2012年至2022年,中国、巴西、墨西哥三国气雾剂产品产量增速远高于全球其他市场同期表现。巴西气雾剂产量由3.71亿罐增至12.02亿罐,同比增加223.99%。墨西哥气雾剂产量在2022年达到7.26亿罐,同比上升79.26%。2022年,中国气雾剂产量同比于2012年增加70.85%,升至26.55亿罐生产规模,对应行业规模达到1,082.82亿元,整体市场空间庞大。(二)减水剂行业中国减水剂行业正进入绿色化、高效化与智能化转型的关键阶段,市场规模预计从2023年的150-190亿元增长至2030年的400-45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约15%,主要受基建投资提速(2023年基建投资增速8.24%)、混凝土商品化率提升(2023年为50%,较发达国家70%仍有空间)及绿色建筑政策驱动。其中萘系减水剂行业正通过技术升级与创新驱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呈现工艺优化与高效生产、功能化与高性能突破、绿色化转型加速、市场韧性支撑与海外拓展、定制化服务深化等趋势。未来,减水剂行业将持续聚焦技术迭代与政策协同,强化其在特定应用场景的不可替代性,规避传统污染问题,向高附加值方向转型。(三)NNO系列分散剂行业NNO系列分散剂行业呈现技术升级与国产替代加速、绿色化与可持续发展转型、全球化市场韧性增强、政策驱动与标准完善、应用领域多元化拓展等积极的发展趋势。未来行业将依托技术创新与全球化布局,强化在环保、基建等核心场景的不可替代性,持续向高附加值方向升级。(四)萘磺酸行业萘磺酸行业作为有机化工领域的重要分支,近年来展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随着全球经济的逐步复苏以及各行业对高性能化学品需求的持续攀升,萘磺酸及其衍生物的应用范围日益广泛,市场需求呈现出稳步增长的态势。同时,技术创新与环保需求的不断升级,为萘磺酸行业的未来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与动力。
(一)精细化工行业竞争优势1、研发与创新优势公司核心竞争力来源于研发与创新优势,公司始终重视自主创新能力。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有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凭借突出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先后承担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用于透明玻璃隔热的纳米涂料研发”及“水性系列功能涂料”等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聚氨酯高膨胀发泡胶”项目入选科学技术部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主导或参与制定了精细化工领域3项国家标准及7项行业标准。2、行业影响力及品牌优势公司进入精细化工行业近30年,持续专注于气雾剂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始终重视自主品牌的培育与发展,聚焦核心业务开展以及品牌与市场体系的建设,不断加强面向市场的品牌传播与管理,不断增强品牌优势,成功构建了以“7CF”品牌为主导的品牌形象。同时,公司结合不同领域、不同场景用户的切实需求,形成差异化品牌定位,同步打造彩虹、可立美等多个业内知名品牌,建立了契合公司产品发展布局的品牌生态。3、销售网络优势公司从成立之初便着手搭建营销网络,充分利用境内外经销商的成熟销售渠道和地区优势实现产品的快速推广。公司在长期经营中,积极参与市场化竞争,面向全球市场,积极开拓新领域与新市场。公司目前与多个境外地区具有较强实力的经销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开发当地市场。经过多年市场推广,公司已经形成了遍布国内外主要市场的营销网络。通过成熟的销售网络,公司产品已成功销往美国、日本、新加坡、印尼、马来西亚及菲律宾等多个国家。(二)新能源光伏行业竞争优势1、项目经验与布局优势公司积极拓展光伏电站业务版图,在安徽、江西、浙江、宁夏及四川等地成功运营管理10座光伏电站,涵盖集中式光伏电站与分布式光伏电站,包括地面分布式项目、渔光互补项目、工商业屋顶项目、山地项目、戈壁滩项目及种养殖项目等多种类型。公司积累了丰富的不同类型光伏电站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经验,专业有效的项目解决方案可应对各种复杂地形与应用场景的挑战,为项目高效推进与稳定运行提供坚实保障。2、专业化运维及技改优势公司组建了专业的光伏电站管理与技术运维团队,团队核心成员均拥有8年以上光伏及电力行业从业经验,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与丰富的实战经验。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光伏电站运维人才培养机制,所有运维人员均持有电工上岗证,并经过专业化培训与严格的考核。高效的管理体系与专业的运营团队相辅相成,有力确保了公司光伏电站的长期稳定运行,降低运维成本与故障风险。同时,公司基于行业技术的迭代升级,持续开展技术创新,定制技改方案,优化电站性能,提高发电效率与发电收入。3、精细化项目管理优势公司自主开发的“项目管理系统”可实现从项目开发、项目推进、项目审核、建设施工、运维管理到运营数据监控的全方位数字化管控,为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维管理提供高效、精准的决策支持。公司通过有效的管理工具进行精细化的成本控制和标准化的过程管控,确保项目高质量交付、高效运维,保证项目的安全生产及经济效益。4、光伏电站EPC建设优势在光伏电站EPC建设方面,目前公司拥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电力承装(修、试)许可二级等多项光伏EPC相关的关键施工资质,同时也组建了一支专业的光伏电站设计、施工管理团队,能够根据每个项目的具体特点进行定制化设计,拥有复杂场景下的设计施工技术能力和落地案例。
2016年12月13日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永弟于12月13日增持公司股份91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487%。本次增持后,陈永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81,392,304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2.0729%。
2016年11月7日公告,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兆新股份”,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256”。
2016年2月23日午间公告,公司子公司已与交易对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分别以1.64亿元、7351.1万元收购宁夏揭阳中源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湖州晶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彩虹精化表示,宁夏揭阳中源是一家从事光伏发电、电力设备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发和设计的 公司,其持有和运营石嘴山市惠农区20MW光伏发电项目,而晶盛光伏是一家从事光伏发电系统研发、销售,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光伏电站技术设计、维护的公司,其拥有 10.07MW 已建成并网发电的光伏发电项目,因此本次收购有利于加快公司国内光伏电站市场布局,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2015年3月1日公告,公司拟每股9.84元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1亿股,募资不超过20.6亿元,用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筹措资金将推动公司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提高公司在太阳能光伏电站领域的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高公司营业收入中电力销售的比重。
2015年6月11日晚间公告称,鉴于公司在光伏电站投资、运营方面的优势以及在能源互联网方面的战略规划,结合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华为”)在信息与通信技术、智能光伏电站解决方案、全球化运营等方面的优势,双方商定将建立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并于6月11日签署了框架合作协议。
2014年6月,为了加快公司在光伏电站领域的布局和建设,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永晟于6月19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深圳永晟拟收购宁艳丽持有新余德佑太阳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余德佑”)的100%股权,交易价格为928.37万元。据介绍,新余德佑拥有江西省新余市70MW光伏发电项目,其项目分两期进行开工。其一期光伏电站项目设计装机容量35MW,项目总投资约2.8亿元,将于近期开工建设,预计建设周期4个月建成并网,运行期25年。二期光伏电站项目设计装机容量35MW,项目总投资约2.8亿元,预计在今年三季度开工建设,预计建设周期4个月建成并网,运行期25年。上述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年发电量约为6600万度。根据国家光伏地面电站标杆电价标准,江西省属三类地区,上网电价为1元/度,并列入全省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建成并通过验收后,在享受国家度电补贴的基础上,给予统一标准的省级度电补贴,即补贴标准为每度电0.2元,补贴期20年。公司表示,该项目的建成并网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为公司在光伏电站领域以分布式电站与大型地面电站专业运营模式全方位快速、全面、有序的发展打下基础。
公司变更募投资项目“新建年产8000万只气雾罐生产项目”募资6748.24万元加自有资金合计10036.8万元收购北京纳尔特保温节能材料有限公司45.7%股权,收购完成后,再单方面增资2880万元,增资后公司持有保温公司的股权比例增至52%。由此,在建筑节能领域,公司拥有保温,涂料,防火,门窗幕墙四大类建材产品的技术研发,生产制造,渠道销售,工程服务的完整产业链。预计2010年产品销售收入3亿元,每年递增30%以上,产品销售毛利率在32%以上,税后净利润在3300万元以上,销售利润率在11%以上。
公司以募集资金12813.32万元投资新建年产6000万罐气雾漆生产线,预计年均税后利润4035万元。以8473万元投资新建年产5000万罐绿色家居,汽车及工业环保气雾用品,预计年均税后利润4209万元和投资利润率26.08%。(气雾漆生产线项目截至2010年末累计投入金额4185.48万元,气雾用品项目截至2010年末累计投入金额2246.89万元)
公司与深圳绿世界生物降解材料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23日签订了《合作经营协议书》,共同设立并合作经营深圳市彩虹绿世界生物降解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公司占总股本的55%。生物降解材料及制成品成本均低于同类石油树脂成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同时由于具有替代普通塑料的特性,生物降解材料替代普通塑料已成趋势。截止2011年8月4日,彩虹绿世界已完成116条生产线的安装并具备生产条件,产能可达到480吨/天。彩虹绿世界的116条生产线均为成立后全新安装的生产线,而非深圳绿世界原有的生产线。
2013年11月,公司拟以募集资金9138.24万元及自有资金1361.76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惠州虹彩进行增资,增资后惠州虹彩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至11000万元。公司表示,公司拟投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的募集资金处于闲置状态。而"新建年产6万吨低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品项目"绿色环保,国家产业政策,可在一定程度上获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因此,公司决定终止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纳尔特节能环保建材项目",变更为实施"新建年产6万吨低碳生物分解材料与制品项目"。
2012年6月,公司与陈祖汉、张吉仙签订了《关于成立深圳市新洲再生科技有限公司之合作经营协议书》,拟在深圳共同合资设立新洲科技。该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及再生资源项目的投资,化工、塑料、塑胶制品新材料、新产品及工程塑胶改性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新洲科技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301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2%。此次公司投资设立合资企业,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提高市场开拓能力,优化市场结构,扩大市场份额,巩固行业地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
2014年4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永晟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就共同合作开发光伏太阳能源项目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通过双方在国内光伏太阳能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工程设计、运维管理等方面的合作,建立长期深入的战略合作关系。根据协议,深圳永晟将对比亚迪已有项目进行深入研讨,对有合作意向的项目,开展尽职调查,比亚迪给予全力配合。
2014年5月,公司与深圳市中科宏易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博大资本国际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三方共同合作拟在光伏电站开发、投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与运营等领域发掘合适的投资标的,通过基金收购投资标的,加快推进公司的战略升级,提升公司产业链布局的综合实力。根据协议,拟由公司、中科宏易双方共同投资成立投资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公司、中科宏易双方各占50%的股份。投资管理公司具体负责基金投资管理业务,包括项目立项、组织实施及投资后监督、管理及退出等工作。拟设立的基金主要服务于公司新能源应用领域发展,以光伏电站相关项目的并购或联合并购为主。各方均可向基金推荐项目,并经基金投资流程通过后实施。在投资项目达到各方约定的并购条件时,公司对投资项目拥有优先收购权,收购对价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票、现金等。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各方共同承诺,在约定期限内,除各方另有约定的外,不得向除公司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转让所投资项目。公司表示,本次合作将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将对公司重点发展光伏产业起到积极作用,有可能加快公司在光伏电站领域的布局和建设。
2012年6月,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12-2014)分红回报规划。未来三年内,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彩虹集团承诺将所持有的于2011年6月25日限售期满的8174.4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2011年6月25日起自愿继续锁定一年,锁定期至2012年6月24日,并承诺在2012年6月24日前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所持股份。彩虹集团承诺在限售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将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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