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源设备 四川板块 标准普尔 深股通 融资融券 机构重仓 QFII重仓 可控核聚变 央国企改革 海工装备 西部大开发 核能核电 节能环保 新能源
能源设备制造;专用机械及成套设备、金属制品的设计、制造以及技术服务,并销售公司上述所列自产产品;国际、国内贸易及技术的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商品按规定执行);国家政策范围内允许的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从事高端装备机械制造及高端材料业务,为核电、水电、风电、石化、冶金及国防等提供重大技术装备、高新部件、高端材料和技术服务。
我国核电批量化建设稳步推进,核电设备材料市场迎来快速增长期。西部地区首台“华龙一号”广西防城港核电站 4 号机组投运,广东太平岭核电站 1 号、2 号机组,广东陆丰核电站 5号、6 号机组,浙江三澳核电站 2 号机组等采用了“华龙一号”设计的项目正在加速建设。采用国产化 CAP1000 技术(国和一号)的三门核电站二期工程(3 号、4 号机组)和海阳核电站二期工程(3 号、4 号机组)也在建设中。中国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全球首座第四代核电站——华能石岛湾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正式投入商业运行。根据公开资料,山东省2020 年编制的全省核能中长期发展规划显示,未来 10 年到 15 年,山东省将积极推进先进三代及以上核电技术应用,重点推进沿海核电项目建设,核电装机规模将达到 3,000 万千瓦以上,形成集约化、规模化开发局面;依托核电项目建设,全力培育一批核能特色产业集群;同步加快核电主管道、海水循环泵叶轮、核安全壳、核岛制冷设备等自主装备制造,推进核能供热、海水淡化、核能制氢、质子医疗等核能综合利用发展。公司历经十年多的奋斗历程,建立了完善的核电装备材料研发和生产制造体系,在核岛主管道设备、核后处理装备、核一级容器类锻件、核一级泵阀/支承类铸件这一细分市场,处于国内外领先地位,公司所拥有的高端核级材料制造技术和工艺在国内乃至国际处于先进行列,始终是核岛装备材料研制的先行者。
(一)拥有材料先进制造技术公司通过多年的技术引进、自主研发、创新,已逐步形成了涵盖冶炼、精炼、铸造、锻造、环轧、热处理、机械加工、焊接、无损检验等关键技术为一体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技术体系和工艺路线。突出表现在掌握150吨级大型不锈钢电渣钢锭冶炼工艺、三代核电奥氏体钢主泵泵壳整体铸造技术、四代高温气冷堆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锻件材料制造技术、四代快堆蒸发器管板锻件材料制造技术、超级双相钢大型海水循环泵叶轮铸造技术、海工装备大型支撑节点制造技术、超高压容器制造技术、火电超临界汽轮机转子材料制造技术等一系列高端材料制造技术。(二)拥有核心装备制造技术公司业绩在报告期内最大驱动影响因素是企业产品在结构上发生变化,公司通过几年的技术积累和创新以及实施国外引进先进技术策略,掌握了先进装备核心制造技术,实现了从单一材料研发生产向高端装备制造的转变。(三)拥有装备制造许可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范要求建立核质保体系并确保其有效运行。目前,公司已经取得了二代主管道生产所需的全部制造许可,三代主管道及泵阀铸件的制造许可,相关堆型铸造主泵泵壳生产资质。在石油设备制造资质认证方面,公司获得API Q1认证证书。获得北京国金恒信管理体系认证有限公司颁发的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TUV颁发的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GB/T24001、GB/T28001体系证书。(四)拥有完善的质量体系公司建立并有效实施完整的核质量保证体系,公司的核质保体系是按照核安全法律、法规、《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HAF003)及其导则、标准要求建立实施。公司自建立核质保体系以来,就严格按照核安全法律法规以及核电“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的理念及公司《核质保大纲》要求进行核级产品的制造,有效的运行核质保体系,并针对制造范围取得了国家核安全局相关许可。
2017年5月23日公告,公司于5月2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台海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维护资本市场稳定,长期投资价值的理念,计划自2017年5月23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价格不高于每股55元前提下,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017年2月7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台海集团2017年1月23日至2月7日通过“长江资管招商7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956,77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207%。
2016年12月30日公告,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接到控股股东台海集团的通知,其于2016年12月21日至29日通过“长江资管招商7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911,36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102%。
2016年10月20日,烟台台海核电与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宁德核电厂二期工程5、6号机组反应堆冷却剂管道供应合同》,报告期内,公司已开始生产制造,至本报告期末,已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2016年8月17日德阳台海与丝绸之路钢铁产业园签订了《丝绸之路钢铁产业园年产100万吨转炉炼钢/连铸项目一期设备供货分包合同》,报告期内,公司已开始生产制造,至本报告期末,已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2013年4月,公司与杭州富生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共同出资成立四川富生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经营高效节能电机的生产、销售和研发。新公司的设立可以缩短公司压缩机所需电机的供货周期、加快电机匹配测试的进度,降低包括包装材料在内的物流附带成本,也为公司开拓西部市场,介入直流无刷和变频电机等领域奠定基础。
公司以募资21058万元投入R600a系列高效节能环保连杆式冰箱压缩机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经调整后投资总额为25672.15万元。2011年中报披露已累计投入募资16090.08万元,2011年1-月实现效益947.00万元。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甫股份)。2015年8月,丹甫股份以截至评估基准日合法拥有的除38,003.61万元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以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以下简称置出资产)与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台海核电)全体股东合计持有的烟台台海核电100%股份(以下简称置入资产)进行置换,同时以向烟台台海核电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拟置入资产超过拟置出资产的差额,然后向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集团)定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3亿元。重组完成后丹甫股份变更为现在的公司名称。
控股股东罗志中,股东朱学前等5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法人股东尚贤投资,长和投资等5家法人和股东孟力,吴晓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018年5月11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台海集团的通知,后者于5月7日通过陕国投-正灏74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深交所增持公司股份386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453%。台海核电2017年5月23日曾披露,控股股东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拟在2017年5月23日起的12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在价格不高于每股55元的前提下,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此次增持是该公告发出后台海集团的首次增持,耗资约9744万元。
2018年5月30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拟在十二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票。公告称,大股东认为目前股价严重偏离公司基本面,被严重低估,承诺本次增持规模至少为人民币2亿元,期限不超过一年,合计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本次增持完成后,若大股东认为股价仍未反映公司合理价值,不排除实施进一步增持的计划。
2018年5月30日公告,公司近日同中广核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乏燃料运输容器联合研制与产业化合作协议》。本次双方合作研发的乏燃料运输容器可应用于AFA-2G、AFA-3G、AFA-3GAA型号,覆盖了目前国内在运行的二代半核电堆型及在建的三代核电主流堆型。研究院负责输入上游设计文件、审核施工文件、过程监造、编制各种鉴定试验大纲及全过程的技术指导等工作。公司负责制造工艺的研究,施工文件编制,比例容器和工程样机的制造、各种鉴定试验及制造取证等工作。双方共同开展国内乏燃料运输容器产业化推广。公司表示,截至目前,国内乏燃料运输容器均为进口,尚未实现国产化。随着我国在建、新建核电机组投入运行,对乏燃料贮存和运输容器的需求将呈几何增长,预计未来10年,我国乏燃料运输容器的需求市场约280亿元。因此协议的签订对实现乏燃料运输容器国产化制造,推进公司核废物处置市场的战略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2018年6月1日午间公告称,经公司相关部门确认,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于5月31日收到政府补助款3003万元。台海核电公告显示,截至2018年5月31日,烟台台海核电及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德阳台海核能装备有限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德阳万达重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累计收到政府各类补贴5241.68万元。台海核电表示,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中,2017年制造业强市奖补资金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核算列示在“递延收益”科目,按相关资产使用周期摊销,预计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影响相关资产使用期内的净利润。其他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会计核算列示在“其他收益”科目,预计影响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增加3889.68万元。
2018年6月14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自2018年6月15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若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使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增加的,亦遵守上述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其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全部归公司所有。
2018年7月30日公告,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持有的法国玛努尔工业集团(含在购企业)100%股权。法国玛努尔工业集团及其子公司所在国相关审批工作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推进,结合目前国际形势,经审慎评估,各方友好协商,共同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8年11月5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台海集团与中核产业基金于2018年11月1日共同签署战略重组协议,中核产业基金拟采用增资、债转股、债务重组等方式解决台海集团的债务压力,满足台海集团及其关联子公司在公司运营和项目投资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协议生效后,中核产业基金开始对台海集团进行尽职调查。如满足投资条件,中核产业基金将签署正式的投资协议,并于12月31日前按照协议约定的投资方式对台海集团进行投资。
2018年12月11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台海集团与中核香港产业基金于2018年12月10日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中核香港产业基金拟以港币15亿元(按照增资款缴纳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成人民币)的价格认缴台海集团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790.69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台海集团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5,790.69万元,中核香港产业基金将持有台海集团48.19%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将纾解台海集团的现金流压力,改善台海集团融资条件,提升公司风险防控能力。台海集团引入新的股东后,将持续保持经营管理的稳定,继续积极推动公司在核电装备产业链上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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