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管业(002457)所属板块题材

青龙管业(002457) 概念题材 投资亮点 财务分析 价值定位 股票简介
  • 要点一:所属板块

    装修建材 宁夏板块 预盈预增 机构重仓 QFII重仓 新型城镇化 地下管网 壳资源 海绵城市 水利建设 西部大开发 参股银行

  • 要点二: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水泥混凝土制品、塑胶、橡胶制品、水泥预制构件、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钢筋缠绕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预应力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预制钢筋混凝土箱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混凝土管顶管、配套混凝土管件、塑料管材、管件及橡胶制品、防腐钢管、压力钢管、压力钢岔管、球墨铸铁管制作及销售、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防腐施工、水利水电及给排水管道工程、节水灌溉工程设计、施工及安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业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装卸搬运(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要点三:供排水管道、水利工程设计、工程咨询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主流供排水管道产品、综合管廊、节水灌溉产品、燃气管道、新型节能供热管道及上述产品配套管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提供智能节水、高效节水整体解决方案;承接与上述产品相关的水利、市政、节水灌溉等工程的施工业务。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宁夏水利设计院为客户提供水利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勘察、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水利建设工程总承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等专业技术服务。

  • 要点四:供排水管道行业

    行业已呈现出市场化程度高、产品同质化竞争激烈、产能过剩等特点,公司所属行业整体上已处于成熟期。同时,随着国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规划、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城市管网建设规划、节水灌溉规划等政策和相关规划的落实以及“一带一路”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公司所在行业今后将在较长时间内处于景气周期。公司主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会直接受到国家和政府部门投资政策变化的影响,周期性特征较为明显。同时,由于下游水利、市政等建筑施工行业受季节性因素影响比较明显,一般年未年初都开工不足,呈现出一定的季节性特点。

  • 要点五:研发优势

    公司拥有宁夏“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设立了“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水工结构博士工作站”;发起并成立了“中国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质量创新联盟”,为中国大口径主流管材(PCCP)建立了技术平台;聘请了“管道混凝土”和“管道结构”等首席专家。另外,公司与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高性能建筑结构与材料研究所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未来将共同开展相关课题研发。公司聚集了30余名高级研究人员(其中2名博士)和60余名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才,自主研发能力明显加强,在大口径混凝土管道研制方面具有独到的优势。公司研发的钢筋缠绕钢筒混凝土压力管道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新产品鉴定,室外集中供热直埋保温管复合塑料管材被自治区认证为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 要点六:研发优势

    公司拥有宁夏“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与宁夏大学合作成立了“宁夏节水灌溉与水资源调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旱区现代农业水资源高效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聚集了多名行业内优秀的研究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自主研发能力较强,在大口径混凝土管道和高工压塑料管道研制方面具有独到的优势。

  • 要点七:生产技术工艺优势

    公司历来非常注重新产品、新技术的自我研发和新工艺的消化吸收、以及新材料的使用工作。目前公司的生产工艺及部分生产设备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曾荣获水利部“企业技术进步奖”、国家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宁夏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和技术标杆企业”、拥有灌溉企业甲壹级等级资质,是宁夏创新型企业试点单位之一,2013年入围“中国轻工业塑料行业(塑料管材)十强企业,“PE-RTⅡ型室外集中供热预制保温复合塑料管道的开发及应用”项目获得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全资子公司-三河京龙新型管道有限责任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控股子公司-甘肃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其试制生产的DN710/1.6MPaPVC给水管材,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 要点八:品牌优势

    质量是青龙管业生存的根本,是青龙管业对客户的第一承诺,是产品进入市场的通行证。经过多年的精心培育,公司的产品、品牌已在市场上建立了良好的声誉,公司先后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陕甘宁盐环定调水工程、引大入秦工程、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宁夏扶贫扬黄灌溉工程、银川都市圈西线供水工程、山西大水网工程、北京奥运排水工程及大兴机场等工程建设中受到各项目业主的嘉奖,先后荣获“国家免检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宁夏名牌产品”、“宁夏著名商标”、“宁夏质量管理奖”、“质量信得过产品”、“中国水利优质工程大禹奖”等荣誉称号。根据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的相关排名,公司自2015年-2021年连续七年排名全国重点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企业产量第一名。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被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为标准化良好行为AA级企业;其生产的鑫陇牌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被甘肃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评为甘肃省名牌产品。

  • 要点九:重大项目中标

    2016年4月7日公告称,公司收到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6 日签发的《中标通知书》。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4 日在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市招标投标统一平台交易二厅举行的延安黄河引水工程黄延线、延长线管材、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采购项目国内公开招标中,公司所投标的货物,经评审被确定为中标货物。主要采购内容为:PCCP 管总长约 26 公里及配套管件。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3个月。延安黄河引水工程黄延线、延长线管材、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延安市水务局以延市水审发〔2016〕14 号文件批复招标实施方案,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项目总投资约为 2.7 亿元,目前资金已到位。预计中标金额为 7754万元,占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 9.47%。该项目的中标预计将对公司 2016 年的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 要点十:中标大型项目

    2016年3月27日公告,公司中标延安黄河引水工程黄延线、延长线管材、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采购项目采购II标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为2.7亿元,预计中标金额为7753.87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9.06%。青龙管业预计该项目的中标将对公司2016年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 要点十一:合计3亿元独资设立宁夏青龙小额贷款

    2015年9月29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拟使用闲置超募资金2.5亿元及自有资金0.5亿元,合计3亿元独资设立宁夏青龙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拓展金融业务等新领域。根据公告,公司申请该小贷公司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经营,根据需要可在重点区域设立分公司,业务种类包括:为小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发放小额贷款、票据贴现、贷款担保业务,为小额贷款公司发放再贷款业务和自治区金融办批准的其他业务。该小贷公司由公司独资,后续可根据经营情况逐步增资扩股,引入其他股东。

  • 要点十二:图谋京津唐--开辟第二核心区域 

    公司在河北三河燕郊设立控股子公司三河京龙,其主要产品RCP和PE管道等产品已成功地进入“京津唐”地区市场,其中RCP在北京市场占有率已达到行业前列。三河京龙生产的部分PE管材在“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空客A320中国天津总装线项目”以及北京奥运会的主场馆“鸟巢”,“水立方”,“五棵松篮球馆”等场馆的建设中得到应用。通过本次募投建设项目,天津海龙与三河京龙在京津唐”地区形成产品互补,营销协同,使京津唐地区成为公司的第二核心区域。

  • 要点十三:中标逾6000万采购项目

    2014年12月29日公告称,根据陕西诚信达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12月29日发布的“渭南市抽黄供水工程招标结果公示”,公司为“渭南市抽黄供水工程采购Ⅱ标”拟定中标人,公司投标金额为6068.23万元。按施工进度需要交货,施工工期为2015年1月11日;完工日期为2015年9月10日,工期8个月。

  • 要点十四:参股投资基金

    2014年6月,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万元认购正和岛联合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相应份额,成为该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据介绍,正和岛联合投资基金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10亿元,每一有限合伙人最低认缴出资额不应低于3000万元,最高认缴出资额不应高于1亿元。该有限合伙将主要对未上市且具有投资价值的企业进行投资,其中约80%的资金将用于投资成长期和成熟期项目,约20%的资金将用于投资早期高科技项目。公司表示,投资本有限合伙的目的在于拓展公司多元化经营渠道和业务资源,提高公司的综合经济效益。

  • 要点十五:设立全资子公司(实施管道生产项目)

    2013年4月,公司在河北省保定市蠡县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建设年产预应力钢筒混凝土输水管道(PCCP)80km。其中,建设直径Φ 1200~3600mm钢筒管生产线2条以及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项目总投资约为1.04亿元,达产后预计可实现营收(经营期平均)2.48亿元,税后利润(经营期平均)2233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15.96%,投资回收期(税后)5.24年(含建设期1年)。

  • 要点十六:扩大产能

    公司分别以募集资金4980万元和7860万元投资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一期,二期建设项目,预计达产年均销售收入合计2.8亿元,净利润3808万元;分别以9011万元,2045万元于宁夏地区投资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扩建项目和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复合管技改项目,预计达产年均销售收入分别为1.06亿元,3987万元,净利润1690万元,487万元。全部达产后,募投项目将新增PCP产能90公里,PCCP产能115公里,RCP产能90公里,PE复合管产能2155吨。2011年6月,公司以19420.91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增资建设2亿米滴灌管材和5000吨PE管材管件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实现营业收入(经营期平均)18750万元,利润总额(经营期平均)4774.15万元,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前)6.72年。本项目于2年内建成并投产,项目建设期限自2011年4月至2013年7月,项目建设有效时间为24个月。

  • 要点十七:项目中标(已于当月签订合同)

    2012年11月,公司成为河南省南水北调受水区南阳供水配套工程管道采购1标中标候选人,中标金额113,446,730.26元人民币,约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1.4%。预计该项目的履行将对公司2013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

  • 要点十八:产品结构优势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行业,使用客户主要为水利建设,市政建设,道路建设等政府主管部门。上述工程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在不同的工段有可能需要材质不同的管道。公司产品覆盖混凝土管道和塑料管道,是国内唯一的覆盖混凝土管道和塑料管道的规模生产企业,压力管道品种齐全,产品结构完善,与行业内只生产PCCP产品的企业相比,更能全方位满足客户的需求。

  • 要点十九:研发优势

    公司成立的企业技术中心是宁夏唯一一家管道研发的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公司核心技术及主导产品多是通过自身研发取得,不但产品耐压等级在行业内遥遥领先,而且在国内首创部分特色塑料管材。如,工业用热水排碴管是国内空白,此类管材一方面要求耐腐蚀,另一方面还要求耐高温,耐磨损,公司开发成功大口径氯化聚氯乙烯(PVC-C)热水,排碴用管材,填补国内此类管材空白,公司通过自身研发实现PVC-U管材无铅化生产,在此之后行业颁布新的国家标准提出PVC-U管材不能含铅的要求。

  • 要点二十:合资建生产基地 

    公司与延安水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拟共同出资5000万元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各类输水管道、节水灌溉产品、市政用预制构件,其中公司出资51%、对方出资49%。该投资有利于公司积极开拓延安及周边地区节水灌溉、各类管道市场。该合资公司项目达产后,预计年产硬质聚氯乙烯塑料管道(UPVC)1 万吨;高密度聚乙烯管道(HDPE)1 万吨;节水灌溉滴灌管带2亿米。预计可实现年产值 1 亿元,为地方增加税收800万元。

  • 要点二十一:股东回报规划 

    2012年7月,公司制订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年)。未来三年内,公司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积极回报投资者,履行作为公众公司的社会责任。公司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在不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前提下,公司在任一连续三年中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每次年度股东大会将审议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原则上按年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和有关条件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和特别利润分配。若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在外部融资环境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将继续保持或考虑进一步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者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 要点二十二:自愿锁定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家兴及其配偶李进华,控股股东和润发展承诺,自公司股票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中水汇金,信晔泰坤,广发信德,石旭昭及其他161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要点二十三:拟现金收购宁夏水利设计院不低于51%股权

    2018年9月16日公告,公司正在筹划以现金方式购买宁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不低于51%股权事宜。

  • 要点二十四:拟斥资3000万至6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

    2018年12月27日公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本次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规模为不低于3,000万元、不超过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9.00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