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博普(002554)所属板块题材

惠博普(002554) 概念题材 财务分析 价值定位 股票简介
  • 要点一:所属板块

    采掘行业 湖南板块 融资融券 地下管网 碳交易 氢能源 天然气 一带一路 央国企改革 油气设服 海工装备 节能环保

  • 要点二: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海洋石油开采;海洋天然气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对外承包工程;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要点三:主营业务

    惠博普是一家国际化的油气资源开发及利用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高效、清洁的能源及能源生产方式。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油气工程及服务(EPCC)、环境工程及服务、油气资源开发及利用。

  • 要点四:行业背景

    (一)全球经济与石油市场展望2025年,预计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国际石油市场波动性增强,国际油价同比下降,但维持中高位。(二)海外业务拓展风险随着公司逐步增加海外市场的拓展力度,海外业务占公司业务的比重逐渐加大,而全球油气资源主要集中在中东地区如伊拉克等国家,这些国家动荡的政治环境、政府市场监管态度的转变以及经营生产安全条件的恶化为国际市场开发以及海外项目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

  • 要点五:核心竞争力

    (一)以创新工艺系统解决方案为基础的技术优势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科技创新、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贯彻以技术为驱动力的发展战略。公司多年来形成了以分离技术为核心的油气处理领域的专业化优势,并将业务逐步拓展到油气开采、油田环保等领域。从整体情况来看,除油气处理领域的专业化优势外,公司的技术优势还体现为三个层面:首先体现为工艺系统解决方案的优化、创新能力;其次体现为产品设计技术优势;第三层面体现为系统集成技术优势。最终产品或服务是公司技术实力的综合体现。(二)与控股股东的协同发展优势2019年8月19日,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惠博普的控股股东,水业集团为公司的发展带来了诸多机遇,在资金、业务等各个方面对公司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使得公司获得融资便利、获取政府补助与税收优惠,并借助国有企业的资源促进公司国际化的经营。(三)个性化的高端产品优势公司依托技术优势,能够根据不同客户要求提供创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并设计满足个性要求的产品来服务高端市场需求。创新的工艺方案、全方位满足个性化需求的技术实力使公司产品占据了较高的市场竞争层次,获得了较高的技术附加值,奠定了公司行业竞争地位。(四)品牌知名度高,客户优势显著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在行业内一些专业领域已经成功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在国内、外油气田享有美誉。在国内市场上,公司已经全面成为三大石油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合格供应商,产品在国内绝大多数油田全面应用。在国际市场上,目前公司业务领域已拓展到中东、中亚、非洲、美洲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已达到国际先进标准。高效、节能、环保的设备和专业的技术服务,使惠博普品牌得到了社会和客户的关注和认可,惠博普已成为油气田地面系统装备及服务领域的知名企业。(五)国际化的先发优势及EPC服务优势较早参与国际化的竞争,促使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国际化标准体系,健全了完善的国际标准认证体系,积累了EPCC总承包服务经验,使公司获得国际化的先发优势,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最终成为具有一体化综合解决能力的油气田工程总承包商。

  • 要点六:预中标4亿元境外油气工程项目

    2017年8月25日公告,公司于8月24日收到PETRONAS Carigali Iraq Holding B.V.发来的《授标函》,确认公司为伊拉克Garraf油田三期原油井间集输EPCC项目的中标单位,该项目合同金额为59, 481,000美元(约合人民币4亿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8%。据介绍,2010年2月10日,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联合日本石油资源开发公司(JAPEX)与伊拉克政府正式签署协议,以Development and Production Service Contract(开发生产服务合同)形式共同开发伊拉克南部的Garraf油田。

  • 要点七:签订2.7亿元供货合同

    2017年2月3日公告,公司与GPC(哈萨克斯坦Gas Processing Company有限公司)签订了《供货合同》,合同金额为3,889.5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7亿元),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此前公司已收到GPC发来的《卡让萨项目合作保证书》,GPC计划与公司就哈萨克斯坦卡让萨天然气处理厂EP项目签订合同。

  • 要点八:募资10亿元投向油服业务

    2016年5月16日公告公告,拟以底价12.72元/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862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其中,7亿元将用于收购安东油田服务DMCC公司40%股权,以享有安东伊拉克业务40%的权益;剩余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安东伊拉克业务公司主要从事伊拉克境内的钻井技术服务、完井技术服务、采油技术服务三大类业务,近年来在当地市场业务规模持续增长,盈利能力良好,在手订单充足,并且与国内外大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未来业绩的成长性有较好保证。标的公司伊拉克业务承诺业绩为2016年合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6亿元;2017年合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3.38亿元,2018年合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4.16亿元。本次收购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通过与安东集团的战略合作提升在中东地区的服务能力和丰富公司的业务布局。

  • 要点九:9000万美元收购 扩充油气资源

    2014年8月20日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9000万美元收购Pan-China Resources Ltd 100%股权,此次收购的实施主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惠华环球科技有限公司。PCR拥有大港油田孔南区块产品分成合同100%的外国合同者权益,为该项目的作业者。通过此类收购,公司将能够建立起一支技术过硬的油气田管理和开发团队。

  • 要点十:获哈萨克斯坦1.2亿项目合同

    2014年11月5日公告称,公司于11月5日收到KERNEU LIMITED发来的中标通知书及确认函,确认公司为哈萨克斯坦阿特劳普拉文油田石油伴生气脱硫设备建设项目的中标单位,该项目合同金额为1988.6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22亿元,供货周期为合同签订后10.5个月。据介绍,KERNEU LIMITED成立于2003年,主要业务为在哈萨克斯坦从事供水系统、发电设施等能源行业的工程建设。

  • 要点十一:中标5.65亿项目 占去年营收111%

    2013年12月,公司中标 CNOOC Iraq Limited的伊拉克米桑油田水处理项目,合同金额为9245.24美元。公司表示,上述中标金额约合5.6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12年营业收入的110.78%,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14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 要点十二:收购华油科思 

    2012年12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89,000,000元人民币收购北京华油科思能源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华油科思创立于2011年,经营范围为:天然气运营企业管理;天然气技术服务、燃气设备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截至2012年11月30日,华油科思资产总额为72,629,366.01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5,001,893.67元人民币,净资产57,627,472.34元人民币,2012年1-11月营业收入116,513,314.45元人民币,营业利润为3,780,485.61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325,025.04元人民币。此次收购华油科思100%的股权,符合公司油气行业上下游一体化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宽公司的产业链和产品线,发挥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 要点十三:产研基地建设 

    公司以募集资金24050万元投资“油气田开发装备产研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投产后,公司产业链将得到进一步完善,加工制造能力大幅提升,研发力量和技术优势将会进一步提高。其中,达产后目标产量分别为--油气处理工艺装备方面,高效油气处理装备120台,天然气脱水净化装置50台,油气田开采系统装备方面,移动式高温高压测试装备15套,流量调节器400台,比例调节泵150台,油田环保系统方面,含油污泥处理装备8套,储油罐自动机械清洗装备5套,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61239万元,利润总额17433万元。

  • 要点十四:股东回报规划 

    2012年8月,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未来三年内,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在公司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2012-2014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未来三年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 要点十五:定向增发

    2014年6月,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高管等9名自然人股东非公开发行6000万股,发行价格为9.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80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根据方案,本次发行对象中,黄松、白明垠、潘峰、肖荣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毅刚、王全为公司监事,孙河生、张海汀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雪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原副总经理,并已于2014年4月辞去该职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将由48.17%增至52.40%。惠博普表示,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提供公司的资本实力,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在维持公司现有业务及新增业务的快速发展的同时,拓展国外营销网络建设,为公司的研究开发提供持续的资金支持,把握产业链并购机会,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公司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优势。

  • 要点十六:自愿锁定股份

    公司共同控股股东黄松,白明垠,潘峰,肖荣及股东孙河生,王毅刚,王全,李雪,张海汀,潘玉琦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东福泉投资,科瑞投资,张文霞,郑玲,王国友,张中炜,李太平,钱意清,黄永康,王玉平,富饶,查振国,张新群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要点十七:签订重大合同

    2015年11月19日晚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惠华环球科技有限公司与OGDCL签订巴基斯坦Nashpa油田天然气处理及液化石油气回收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1.48亿美元(约合人民币9.44亿元),合同履行期限为从发包方开立外币信用证起17个月内。合同金额占公司2014年度营业收入的68.36%,占公司2014年度油气田装备及工程业务板块收入的111.72%。OGDCL成立于1961年,是一家石油天然气勘探和生产公司。该公司最初由巴基斯坦政府投资设立,主要业务为在巴基斯坦从事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炼化和销售,目前已成为巴基斯坦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领域的领导者。该公司已在巴基斯坦证券交易所上市,2006年12月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

  • 要点十八:全资孙公司签订4.84亿元重大合同

    惠博普公告,公司全资孙公司威县惠博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14日与邢台市环境保护局威县分局签署《威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回用PPP项目合同》,项目一期投资总额为48,385.33万元。

  • 要点十九:签订逾10亿元重大经营合同

    2018年8月17日公告,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收到公司与OPICAFRICACorporationChadBranch签订的乍得ORYX油田BOCIII区块地面系统EPCIC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合同,该项目合同金额为148,558,000美元(约合人民币10.20亿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69%。公司表示,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 要点二十:中标逾21亿元埃塞俄比亚天然气集输及处理EPCC项目

    2018年9月5日公告,公司于2018年9月5日收到保利协鑫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埃塞分公司发来的《授标函》,确认公司为埃塞俄比亚天然气集输及处理EPCC项目的中标单位。本次中标项目的合同金额为312,534,966.00美元(约合人民币21.34亿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43.70%。

  • 要点二十一:拟公开发行不超5亿元公司债

    2018年12月20日披露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5亿元,可以一次性发行,也可以分期发行。本次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可用于偿还公司借款或补充流动资金等方面。

  • 要点二十二:实控人拟变更为长沙市国资委

    2019年5月9日公告,2019年5月9日,长沙水业与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松、白明垠、肖荣、潘峰、股东王毅刚、王全、孙河生、张海汀、李雪(以下简称“转让方”)签署控制权变更框架协议、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长沙水业拟受让转让方合计持有的公司10.02%股份;同时黄松将其剩余持有的公司10.80%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全部委托给长沙水业行使;黄松、白明垠、肖荣于前述股权转让过户及表决权委托完成当日自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前述股权转让、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完成后,长沙水业将合计控制公司20.82%的股份表决权,且长沙水业根据《控制权变更框架协议》之约定有权提名半数以上董事,届时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长沙水业,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长沙市国资委。

  • 要点二十三:2021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

    2022年7月5日公司对外公告,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为:以目前公司总股本1,346,857,772股为基数,按照持股比例分配现金股利9,428,004.40元(含税),即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股利0.0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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