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生产(限由分支机构生产)、销售:蓄电池、锂电池、储能电源设备、光伏设备及元器件、机电设备及零配件、助动自行车、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承装、承修、承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光伏发电站、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运营及技术咨询;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以锂电池及上下游(以下统称“锂电池业务”)为主产业链,以清洁能源发电的开发建设(以下统称“清洁电力业务”)、新能源汽车租赁运营(以下统称“新能源车辆业务”)为辅助产业链,打造“一体两翼”的新能源产业发展布局。
先进电池领域,公司在福建诏安金都工业区投资建设的年产4亿支18650三元动力锂电池电芯工厂开始建设,未来将支撑公司在电动汽车及储能业务上的发展需求,满足不同的市场需要,成为国内外主要的车用动力锂电池供应商及主要的电池储能系统提供商之一。
2015年上半年新业务均处于投资布局阶段,项目都在建设当中,营业收入和盈利贡献未充分体现。下半年,锂电池电芯、车载电池管理系统、等新业务实现营业收入近9000万元,其中锂电池相关业务快速发展,实现销售收入7,842.37万元,毛利率36.8%,远远高于传统铅酸电池业务,体现了公司技术和产品核心竞争力。
公司不断强化技术和产品研发,重视技术和人才储备。经过一年的产业投资布局,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人才和技术竞争力明显增强,人才储备充分,在锂电池电芯研发、车载电源管理、储能电源管理、新能源汽车研发等新业务领域具备了较强的技术和人才竞争力。
2017年10月19日公告,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合普新能源持有的合普(上海)新能源充电设备有限公司95.85%股权。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暂定为人民币124,600万元,发行股份支付对价金额为74,760.00万元,现金对价金额为49,840.00万元。本次交易公司向合普新能源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38,575,851股,发行价格为19.38元/股。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52,500.00万元。合普上海为PACK、电池管理系统(BMS)的供应商,主要客户是国内新能源整车厂,主要供应商是电芯制造商。
2016年4月1日公告,拟以现金22,500万元收购郑州达喀尔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喀尔汽车”、“标的公司”)90%股权。公达喀尔汽车成立于2006年,主要从事汽车经营性租赁、二手车销售以及整车销售业务。其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10,604,155元。本次收购后,达喀尔汽车在租赁行业的业务优势和上市公司的资金和管理优势将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大大加快公司新能源汽车租赁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2016年2月5日晚间公告,拟26.23元/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7,186,426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募投项目中,13亿元拟用于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2亿元拟用于补充华力特流动资金。进一步增强公司在高端电池制造领域的地位和竞争力,以支撑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及储能业务上的发展需求,加速公司战略转型和新业务布局,推动高端电池制造、新能源车辆和清洁电力产业链协同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新能源产业的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的长期盈利能力也将获得提升。
2015年5月18日公告称,公司于5月16日与润峰电力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拟以自有资金500万元向润峰电力收购润峰电力(郧西)100%股权。据介绍,润峰电力(郧西)成立于2012年9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是一家能够承载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运营、太阳能电站工程总承包、电力的生产与销售以及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的公司。
2015年3月3日发布重组预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华力特100%股权。根据方案,华力特100%股权交易对价暂定为6.6亿元。公告显示,华力特是以智能变配电技术为核心的能源信息一体化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为交通基础设施、大型厂矿企事业单位、海外电力等领域提供变配电解决方案。变配电解决方案是指针对客户变配电系统的特定需求提供方案咨询等一系列服务。截至2014年末,华力特总资产为6.06亿元,净资产为2.35亿元;其2013、14年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41亿元和4.36亿元,净利润分别为5360.64万元和4833.34万元。同时承诺:华力特2015-17年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000万、7800万和10140万。
公司2016年2月5日公告,拟26.23元/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7,186,426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募投项目中,13亿元拟用于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2亿元拟用于补充华力特流动资金。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能够进一步增强公司在高端电池制造领域的地位和竞争力,以支撑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及储能业务上的发展需求,加速公司战略转型和新业务布局,推动高端电池制造、新能源车辆和清洁电力产业链协同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在新能源产业的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的长期盈利能力也将获得提升。
公司主要从事各类铅蓄电池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是摩托车起动用电池。公司产品包括非胶体铅蓄电池和胶体铅蓄电池两大类。目前产品主要用作起动电池,用于摩托车、摩托艇、雪上摩托、沙滩摩托(ATV)、全用途车(UTV)等各种型号高端摩托车的电子点火和照明等;其余用作动力电池,用于电动代步车、电动玩具和童车、电动工具以及高速电动摩托车等领域。目前公司产品主要销往欧洲、美国、日本、澳大利亚以及亚洲其他国家的摩托车电池更换市场。
2014年12月4日公告称,公司拟以控股子公司福建猛狮新能源车辆技术有限公司为主体,在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金都工业园区北区投资建设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为5亿元。据介绍,该项目厂址位于诏安县金都工业园区北区,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1亿支电动车用圆柱形锂离子电池,总规划面积约98亩。项目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周期约为2年。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解决投资资金需求。
2015年5月21日公告称,公司与深圳基点资产管理公司签署《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战略合作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拟出资不超过2亿元,对外投资合作设立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担任有限合伙人。深圳基点资产管理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承诺出资不低于100万元。根据协议,基点猛狮合伙企业设立时的承诺出资规模不超过5亿元,主要投资领域为新能源产业及其上下游产业,重点是智能能源管理,节能技术,以及清洁能源的投资及并购。
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明确列示新型结构(卷绕式、管式等)密封铅蓄电池等动力电池,新型大容量密封铅蓄电池,超级电池和超级电容器为第一类鼓励类产业。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发布的《化学与物理电源(电池)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重点发展阀控密封、胶体、卷绕式、双极性、超级电池、铅碳电池等新型铅蓄电池。因此,我国产业政策鼓励铅蓄电池产业向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结构调整,提高整个行业的国际竞争力,这些都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另外,随着铅蓄电池技术的持续进步,铅蓄电池的性能将不断提高,应用领域也不断增加。未来在新能源方面的储能应用和纯电动车和混合动力车上作为动力电池的应用,将使铅蓄电池的未来变得空前美好。
公司拥有一支较强的研发队伍,公司每年研发经费投入都超过销售额的3%。公司研发中心于2008年被广东省科技厅等部门认定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并冠予“广东省现代电源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称号,2009年,被广东省经贸委等部门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公司目标市场摩托车的型号超过2,000种,与之配套的起动用电池超过350种。其中公司自主研发的第二代胶体电池技术—纳米高能免维护电池技术有效地提升了胶体电解质的活性,具有显著的性能优势。另外,公司不断坚持新产品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目前,公司拥有10项核心专有技术。公司拥有已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11项,包括2项发明,7项实用新型,2项外观设计。同时,公司凭借在新产品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方面的成绩,成为行业内多个技术标准的主要起草者与修订者之一。
为了抓住市场换代需求的发展机遇,解决纳米高能免维护电池产能瓶颈的问题,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4,970 万元用于本项目的建设。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是投资建设纳米高能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生产基地,包括建设极板车间、组装化成车间(含成品仓库)、原材料仓库、动力辅助车间、固体废物处理车间、员工宿舍楼和食堂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组成年产60万KVAh纳米高能免维护起动用和动力用铅蓄电池生产线。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建成投产后将新增纳米高能免维护电池60万KVAh,其中纳米高能免维护起动用电池40万K VAh,纳米高能免维护动力用电池20万 KVAh,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48,000 万元,利税总额 7,310 万元,净利润 5,482 万元。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现金和股票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20%。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发行人控股股东沪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再喜、陈银卿和陈乐伍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发行人其他股东栢迪鑫公司、杜湘伟、邱文锦、蚁志伟、许兰卿、肖荣林、陈广明、厦门友信和杜建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018年12月23日公告,公司于2018年12月22日与凯盛科技、漳州交通集团、诏安金都签署《合作协议》,合作方均为国资企业。协议约定,漳州交通集团出资约1.5亿元、诏安金都出资约0.5亿元合资设立公司,合资公司与凯盛科技或其关联的国有控股企业签订EPC总承包协议,由凯盛科技或其关联的国有控股企业作为总承包方,凯盛科技以工程总承包形式出资约7.63亿元,进行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猛狮复产和新项目的建设。福建猛狮向合资公司租赁约9.63亿元的用于恢复生产和新项目建设所需的资产;同时,凯盛科技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启动猛狮科技资本市场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机构备案后的评估价值相当于15亿元的资产作为出资;漳州交通集团以4.5亿元、诏安金都以1.5亿元参与猛狮科技资本市场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融资,凯盛科技、漳州交通集团、诏安金都所投资金可根据猛狮科技资本市场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融资方案做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