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首饰 辽宁板块 预盈预增 小红书概念 锂电池 黄金概念
金银制品、氯化金、金银饰品、珠宝、铂首饰、钯首饰、工艺品、电工触头、石钢玉件、钟表、不锈钢制品生产、加工、批发、零售,纺织品、丝绸、箱包、皮革制品销售,企业管理服务,房屋租赁,旧首饰收购、兑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黄金交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从事珠宝饰品设计、加工、批发和零售的“中华老字号”企业;产品以黄金饰品为主,兼营铂金饰品、镶嵌饰品等珠宝饰品,公司主要采取开设直营店和加盟连锁店的经营模式。
黄金珠宝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市场化程度高,竞争激烈。近年来,受益于我国经济发展居民可支配收入提升,以黄金珠宝为代表的中高档消费品表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随着时代发展,消费者需求偏向多元化,对于黄金珠宝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年轻消费者比较注重时尚及个性的诉求,而年长消费者则更讲究追求黄金珠宝的精细化,为迎合消费者偏好转变,我国黄金珠宝行业龙头公司正不断进行产品优化,争取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 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439,733 亿元,同比增长 0.2%,商品零售额 395,792 亿元,同比增长 0.5%,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金银珠宝零售总额为 3,014 亿元,同比下降 1.1%,但零售总额依然保持在 3,000 亿元以上的高位,高于前三年平均 2,778 亿元的水平,表明珠宝零售市场已从 2020 年的历史低值快速恢复至正常水平。
萃华珠宝始于 1895 年,是拥有 128 年历史,商务部首批认证的老字号企业。公司自 2014 年上市之后,迅速通过线下扩张规模,形成较高的消费者品牌认知度,完成从区域品牌到全国品牌的转化。尤其在 2017 年,进驻北京故宫,开设北京故宫店,以此为契机,快速形成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2017 年起品牌开始走向国际,曾先后亮相巴黎时装周、中国时装周、戛纳国际电影节,随同国家出访一带一路,向国际展示了中国珠宝文化工艺的精湛之美。同时极大提升了品牌国际认知度,同时 2019 年在北京开设全新的品牌升级形象店,进一步提升了品牌的美誉度。品牌积极拥抱新媒体和互联网,通过抖音、快手、小红书、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营销方式,扩大了品牌消费者认知度。
根据习总书记提出的“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指导意见,结合民族复兴和文化自信,萃华作为中国唯一拥有 128 年历史,并服务过皇室的珠宝品牌,始终坚持中国经典文化、中国传统工艺的保护与研发,依托萃华与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基金会成立的黄金文化专项公益基金,积极进行黄金文化工艺传播与研发,同时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大师合作研发中国经典文化珠宝产品,与故宫合作开发文创产品,以非遗花丝镶嵌与錾刻技艺传承人郭夷锬设计师为核心的内部研发体系,公司持续加大产品研发力度,对产品进行精细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产品系列,使产品更显时尚度、更富层次感、更具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形成了产品系列研发的模型,包括国大师系列(祈福系列)、文创系列(故宫文创)、时尚花丝系列(银杏花系列、鸢尾花系列、蝴蝶兰系列、生肖兔系列等)。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共计 490 家加盟店、19 家直营店,具备了良好的市场基础,能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与服务。公司坚持质量、产品创新优胜战略,从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工艺等多个层面加强品质管控,确保优良品质,并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主动优化调整产品结构,丰富产品层次。报告期内,公司与新媒体运营公司进行合作,持续推动品牌线上销售,助力提高品牌曝光度。公司坚持从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工艺等多个层面加强品质管控,确保优良品质,并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主动优化调整产品结构,丰富产品层次,逐步优化消费群体。依托“传承+创新+跨界+共赢”理念,传承花丝镶嵌、古法金、錾刻等非遗匠艺,致力于以独具匠心的原创设计与非遗传统手工艺,创造东方神韵的艺术珠宝。公司经过多年的积累,有规划地开设直营店面或通过加盟商开设加盟店面扩大销售广度,在已布局的销售区域通过增加产品品类、推广品牌文化和工艺价值,通过精细化运营,夯实品牌的消费市场基础。
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战略需要的前提下,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如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再选择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如公司利润分配当年无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发生,应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翠艺、公司实际控制人郭英杰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郭琼雁和郭裕春、股东周应龙、马俊豪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东朴昌建、解天骏、郭兰伟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连续 20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则公司应启动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和高管增持股票等稳定股价措施。
2018年7月27日早间公告,公司在综合考虑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与公司预期发行价格的基础上,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上限进行了调整。发行方案修订后,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由45,277万元减少至29,4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