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 广东板块 富时罗素 深股通 融资融券 动力电池回收 储能 钠离子电池 固态电池 刀片电池 氢能源 贬值受益 新能源车 5G概念 燃料电池 锂电池 深圳特区
一般经营项目:研制、开发、销售、改进电源开关及检测设备及零配件,各种电源零配件,新型充电电池,锌离子电池,动力电池系统、电池管理系统,风力发电机组,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风光互补供电系统及其系列产品(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新能源节能技术开发、节能技术服务、节能技术咨询、方案设计;合同能源管理;风电场、新能源用户侧并网及并网电站的投资、设计、技术咨询与企业管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经营进出口业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电气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开发、生产、销售、维修、租赁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及相关系统和零部件、锂离子电池及系统和零部件、燃料电池及系统和零部件、UPS(不间断电源)及零部件、储能电池及系统和零部件、风力发电机组及电动车、充电桩、盒及配套系统(不含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及其他限制项目);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等新能源电池的梯次利用、处置的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充电站投资建设、经营及维护;普通货运。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主要从事化学电源、新能源储能、动力电池、燃料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产品涵盖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锂离子电池、燃料电池三大品类。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分为自主品牌模式和ODM模式,ODM模式由公司根据客户的规格和要求,设计和生产产品,销售的产品使用客户指定合法的品牌商标。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进程的加快,电源企业已形成民营、国有、外资、合资等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格局,并呈现优胜劣汰趋势。企业管理水平显著提高,无论是在体制上还是在机制上,都更加市场化、专业化,地域性规模企业逐步形成并壮大。铅蓄电池方面,铅蓄电池行业铅污染较为严重,随着国家环保政策的严格执行、行业准入等相关政策的贯彻和实施,铅酸蓄电池行业的环保投入将进一步加大、成熟、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新技术、新工艺将被推广。只有实力雄厚、研发能力强、产品质量稳定、同时也具有较好的环保治理能力的企业,才能得到稳固的市场地位。因此,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环保政策压力,铅酸蓄电池行业整合、兼并重组的过程将进一步加快,骨干企业的规模将不断扩张,小型企业将因无法承担较高的环保投入以及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投入而逐步被兼并、淘汰。
将在若干市场前景好、集团有良好客户基础或能把握业务关键成功要素的领域实现高度专业化经营,通过沿价值链的前伸后延和配套服务等新手段的运用,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全面增值服务,最终成为一个UPS行业领先的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商。目前公司推出的REVO系列采用雄韬自主研发、生产的高倍率LFP电芯,最大可支持30C放电,高倍率放电效率≥92%,循环次数高达4000次以上,使用寿命长达20年。公司自主研发的智慧性BMS系统,集成智能云平台,倡导“预防为主、精准管理”的预测性运维管理理念。可准确估测电池系统的荷电状态(SOC);实时监测电池系统的工作状态;具备单体均衡、模块均衡、交互式环流和主动均流等多种均衡管理功能,确保电池系统运行一致性。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公司自成立以来就高度重视产品质量控制工作。公司于1999年7月首次通过ISO9002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目前,公司及其下属电池制造企业均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报告期内,武汉氢雄通过IATF16949认证,大同氢雄、雄韬锂电获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公司主导产品取得了相关进口国的产品认证和相关供应商认证。公司先后获得过美国UL认证、欧盟CE认证、德国VDS认证、电池指令、国际IEC检测合格证、欧盟RoHS认证等国际认证;获得泰尔认证、金太阳认证、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认证等国内认证;通过国内外多家知名企业的认可,充分证明公司的产品质量达到国际水平。
公司拥有强大的海外生产基地和销售网络,通过整合海内外生产基地,可以有效控制成本,满足客户及时交付,提升客户服务满意度及客户粘性。公司在海外办事处发展迅速,成为公司发展的新动力。
2017年10月31日公告,公司与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就公司在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等相关事项达成合作共识。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总投资不少于50亿元人民币。
2017年9月22日公告,公司拟出资不超过5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氢雄电池公司,出资不超过3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雄韬投资公司。
2017年6月21日公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秦皇岛科斯特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与北京光宇在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对秦皇岛科斯特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总额为4.8亿元,其中北京光宇在线增资1.348亿元,合计占增资后目标公司的29%股权;哈尔滨光宇电源增资1.802亿元,合计占增资后目标公司的38%股权,雄韬股份出资1.65亿元,合计占增资后目标公司的33%股权。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000万元变成5亿元。
2017年6月2日公告,公司接参股公司北京氢璞创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璞创能”)通知,氢璞创能与国达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价值1.2亿元的500套30KW车用燃料电池电堆订单,并在2017年底前陆续交货装车,这些燃料电池电堆将被安装在氢璞与国内多家一流整车厂合作开发的燃料电池客车与物流车上,并在多地的公交线路和物流园运营。 据公告,北京氢璞创能核心团队成员来自于美国Idatech、Plugpower、德国大众等知名车企和燃料电池企业,是国内为数不多的拥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及产业化技术的燃料电池电堆厂家,也是国内首个自主研发燃料电池电堆自动化生产线的缔造者,拥有近20项燃料电池电堆及生产线发明专利。自 2014年以来国内多家车企与氢璞合作,采用氢璞电堆的车企包括东风特汽、中植新能源、深圳五洲龙及江苏九龙汽车等。
2017年3月8日公告,公司时公告,拟收购巴西Unicoba公司59.18%股权,涉足南美洲锂电池市场。据公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9,353.07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华农先生将为持有人提供有偿借款。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50人,其中参与本计划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7人, 最终参加人数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以公司2017年3月3日收盘价格20.22元测算,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标的股票上限为957.13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2.73%。
2016年4月7日公告称,近日,公司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为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务实推动合作事项,特签订本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充分发挥各自在电池、储能变流器领域的技术研究、设备研发与制造等方面的优势,共享各自在国际、国内市场上的品牌和渠道影响力,相互支持、互为依托,以互惠的价格、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共同开拓储能、微网领域的市场,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用创新和实力协同打造行业领头羊。公司致力于拓展储能、微网市场的蓄电池业务,公司的铅碳电池产品在储能、微网市场得到了广泛应用。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签署后,公司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发挥各自在电池、储能变流器领域的技术研究、设备研发与制造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开拓储能、微网领域的市场,有利于提升公司新能源储能、微网市场的蓄电池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39,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25,000万元。本项目拟利用湖北雄韬生产基地现有3 万t/a 及正在建设的2 万t/a 极板生产线生产能力,新上13条先进密封蓄电池组装线,年生产蓄电池275 万KVAh/a,其中AGM 电池215 万KVAh,胶体电池60 万KVAh。本项目达产期设为三年,第一年为生产能力的60%,第二年生产能力为80%,第三年及以后各年生产能力均为100%。项目达产年销售收入138,555.00 万元,年平均年利润总额15,148.67 万元,总投资收益率20.66%,项目所得税后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22.07%,财务净现值(I=12%)14,698.74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4.81 年(含1 年建设期),动态投资回收期5.47 年(含1年建设期)。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20,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15,000万元。本项目实施后,生产效率将大大提高,产能将提高到250 万KVAh,新增产能包括AGM 电池15 万KVAh,胶体电池35 万KVAh。技术改造完成后将替代原来手工操作的制造流程,减少约350 名生产员工,员工总数将由原来的约1600 人降至1250 人,生产效率将大幅提高,产能由200 万KVAh 提高到250 万KVAh,产品净利润率由5.5%左右提高到8%左右。根据项目市场开拓发展规划,技术改造后的生产线达产期设为3 年,新增产能部分第1 年达60%,第二年达80%,第三年及以后各年生产能力均为100%。项目达产年新增销售收入22,432.50 万元,年平均新增利润总额4,964.53 万元,项目总投资收益率18.40%,项目所得税后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24.88%,财务净现值(I=12%)10,158.46 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4.45 年(含3 个月建设期),动态投资回收期4.91 年(含3 个月建设期)。
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其中优先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现金、股票分红具体条件和比例: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年度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的20%。
公司上市后3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规定,则触发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份方案。(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上述增持义务,则公司有权将应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现金分红予以扣留,同时其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上述增持义务。
公司控股股东三瑞科技、实际控制人张华农先生和其夫人徐可蓉女士、兄长张华军先生及雄才投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其他股东轻机控股、睿星投资、孙友元先生及章霖先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或间接持股股东张华农先生、徐可蓉女士、彭斌先生、李健先生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6 个月后的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占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其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015年10月22日晚间公告,拟不低于13.36元/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3520万元。公司股票10月23日复牌。募资中,81520万元拟用于10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12000万元拟用于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公司在积累了多年电池制造经验和产业资源的基础上,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来实施锂电池新能源项目,来快速抓住新能源汽车、通信及储能市场机会,加强公司锂电池业务尤其是动力电池领域的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从而提高锂电池产业在公司收入中的比例,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并分散公司经营风险,优化及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助力公司产业升级,实现公司中长远期的的发展战略目标。
2015年12月28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12月25日与安徽星凯龙客车有限公司(简称“星凯龙”)签订了《汽车动力电池采购合同》,星凯龙预计2016年向公司采购电动车动力电池总金额2.6亿元。根据协议,星凯龙将向公司采购生产的磷酸铁锂离子动力电池包(包括电池、BMS管理系统、电源线、箱体、接插件、全套系统)。公司表示,该合同的取得意味着公司在电动车动力电池方面的技术水平和整体实力得到了行业内的认可,进一步提高了公司在电动车电池市场的知名度,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结构,推进了公司向电动车动力电池生产发展的既定发展战略。此次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2016年度业绩的持续增长产生积极影响。
2018年5月13日公告,因深圳市大鹏新区区位发展战略规划环保要求,公司决定将深圳生产基地铅酸蓄电池业务全部迁移至湖北子公司、越南子公司。公司表示,短期看,业务转移需产生较高的员工安置处理费用,会在2018年财务报表中有所体现;长期看,业务转移可减少人工成本,特别是搬迁至越南生产基地,可节省4%的消费税;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018年9月11日发布公告,公司与深圳电易投资签订《关于储能电池销售或出租的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就建立电池销售或出租业务战略合作关系的有关事宜达成合作。协议主要内容为,电易投资确定公司为其电池采购或租赁业务的指定供应商。电易投资依据其需求情况,按时向公司提供后续阶段的需求计划。自本协议签署并生效之日起三年期间,电易投资及其关联公司(浙江储能控股有限公司)向公司购买或租赁电池包或电池组或相关产品的需求量计划的总价值不低于人民币4.3亿元(含税),并承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或租赁公司产品。公司表示,公司与电易投资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发挥各自在电池、储能变流器领域的技术研究、设备研发与制造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开拓储能、微网领域的市场,有利于提升公司新能源储能、微网市场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2019年6月13日公告称,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氢雄燃料电池有限公司拟出资5800万元与广州恒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出资2200万元)在广东省广州开发区设立合资公司广州雄韬氢恒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氢燃料电池电堆和发动机系统。公司表示,本次出资由深圳氢雄以自有资金投入,设立雄韬氢恒可进一步优化公司主营业务结构,加快氢燃料电池产业做优做强。同时紧抓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发展的机遇,结合公司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寻找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发展机会,促进公司的创新发展。
2022年10月10日公司对外公告,公司近日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了《储能电站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储能系统设备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金额14,509.2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该合同签署无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本项目将进一步深化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发展,为后续更全面、深入、更具规模化的合作夯实基础。本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储能行业的市场地位,为未来更大市场的开拓带来标杆效应。公司业务不会因履行上述项目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上述中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市场的业务开拓,优化产业结构,将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创造新的效益增长点,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2022年12月29日公司对外公告,本次合同合计总金额为14,509.20万元,对方公司已支付货款1.18亿元。本次合同的所有原材料早已全部采购到位,项目收益基本上得到保障。本次合同正在履行收尾工作,预计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全部交付完毕。上述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该合同顺利实施,将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