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股份(002749)所属板块题材

国光股份(002749) 概念题材 财务分析 价值定位 股票简介
  • 要点一:所属板块

    农药兽药 四川板块 深股通 西部大开发

  • 要点二: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植物生长调节剂、园林绿化养护品、农药、防腐保鲜剂、肥料、化工产品、日化产品、塑料制品、机械设备;包装装璜印刷;农化产品应用技术研究,农业、园林、林业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会议服务;国家允许该企业经营的进出口业务。

  • 要点三:主营业务

    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化学农药制造和化学肥料制造。主要从事植物生长调节剂为主的农药制剂和高端水溶性肥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使用成本低、见效快、用量微、效果显著、投入产出比较高的特点,是生产优质农产品、无公害有机绿色食品、农业增产、农业抗灾必不可少的生产资料,是农业集约化、规模化、机械化的配套措施之一。作为国内较早进入植物生长调节剂行业的企业,公司在长期的应用推广中坚持调节剂、调控技术、调控方案的“三调”定位,聚焦调节剂、水溶性肥料、园林养护品等优势品类,坚持突出技术服务的核心作用,已逐步形成了国内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强势品牌。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共计有330个农药产品登记证,其中植物生长调节剂登记证150个(含1个仅限出口登记),132个肥料登记证。是国内植物生长调节剂登记品种最多的企业,也是国内植物生长调节剂制剂销售额最大的公司。

  • 要点四:行业背景

    (一)农药行业农药肥料等农资是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生产资料,农药主要用于防治农作物病虫草害、调节植物生长,化肥则是为农作物提供必需的营养元素,二者的作用是保障和促进农作物的生长和发育,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农药行业具有技术性强、产品多样、市场需求稳定等特点。农药以用途来划分,可分为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和其他等,广泛用于农业、林业、卫生等领域控制有害生物,为保障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发挥重要作用。在农业生产中,通过使用农药防治农作物病虫害、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减少人工、提高效率。在非农业生产中,农药也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城市绿化、森林保护、园林花卉领域的病虫害防治、植物养护都离不开农药。(二)水溶性肥料肥料是农作物的营养,是“粮食的粮食”。水溶性肥料行业是化肥行业的细分行业,水溶性肥料作为新型环保肥料,对农作物增产有着重大作用,是现代农业生产的必需品。水溶性肥料在提高肥料利用率、节约用水、减少生态环境污染、改善作物品质以及减少劳动力等方面有明显优势,因此在农用市场和非农用市场都有较为广阔的前景。在农业发达国家由于设施化、机械化、自动化等现代化农业、高附加值农业的种植技术和管理模式比较发达,水溶性肥料应用较为普遍。在我国因水溶性肥料的价格高于普通复混肥料的价格,销售渠道需要大量的推广服务支持,所以目前仍是普通复合肥市场的重要补充。

  • 要点五:核心竞争力

    (一)具有较明显的先发优势和品牌影响力公司成立于1984年,以生产的保鲜剂产品的广泛应用在全国形成了较高的知名度。从90年代开始生产、推广植物生长调节剂,是国内较早进入调节剂行业的企业,不但渠道与供应链完善,还通过长期的市场推广,建立了较强的品牌认知度和信任度,积累了稳定的客户群体,形成较高的客户忠诚度,树立了“国光”品牌的良好形象,成为竞争对手难以复制的竞争优势。这些优势使得公司在竞争中形成了较高的市场壁垒,在市场竞争中居于有利地位。(二)营销渠道不断深化,技术服务内涵不断提升,渠道和终端粘性持续增强公司1,000多人的专业化的技术营销和技术服务团队立足于田间地头,深度、定点服务于作物区域,为广大种植户(用户)提供持续、高效、稳定、定制化的技术服务。通过技术服务,推动了经销商、零售商队伍的技术服务能力和管理提升,解决了种植管理痛点,满足了种植户的需求,增强了客户、种植户的粘性。(三)创新能力强,产业链优势明显公司是国内少数能够从事植物生长调节剂原药及制剂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完整植物生长调节剂产业链的企业之一,能够有效分散、抵消原药及制剂价格的波动风险,有利于公司获得长期、稳定、持续的盈利。(四)产品矩阵丰富,能为用户提供优质的作物解决方案公司利用丰富的产品,针对不同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水果、园林植物开发了以植物生长调节剂为核心、以农药化肥为组合的作物调控技术方案和作物种植管理全程解决方案。作物调控技术方案重点根据作物的每个生长环节有针对性地提供植物生长调节剂等产品和服务,如小麦、水稻、玉米、花生、棉花的控旺抗倒方案,荔枝、龙眼的保果增产方案,芒果、葡萄、苹果的控梢促花方案,块根茎控旺方案等阶段性解决方案,水稻全程调控方案、芒果全程调控方案、玉米全程调控方案、李子全程调控方案等全生命周期的调控方案。作物种植管理全程解决方案是对某一种作物生长周期需要的植物生长调节剂,水溶性肥料、杀菌剂、杀虫剂等产品进行科学安排,并提供全过程、一体化的技术服务,如水稻种植管理全程解决方案、葡萄种植管理全程解决方案、玉米种植管理全程解决方案等。在帮助用户实现增产增收的同时,亦提升了用户黏性,形成“绑定式合作”。(五)管理团队行业经验丰富、创新能力强公司专注植物生长调节剂行业近四十年,管理团队行业经验丰富,深谙行业发展特点和趋势,能敏锐把握行业、产品、技术的发展方向,应对行业、市场的变革和竞争挑战,使公司始终保持较强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

  • 要点六:年产2,100吨植物生长调节剂原药生产线项目

    本项目拟投资新建 3 条植物生长调节剂原药生产线,其中年产甲哌鎓原药1,000 吨、萘乙酸原药 100 吨和抑芽丹原药 1,000 吨。项目建设期为 12 个月。项目总投资为 6,368 万元。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平均销售收入 6,762.00 万元,年平均可实现净利润 1,269.17 万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27.53%, 盈亏平衡点为 41.56%, 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 4.91 年 (含建设期)。

  • 要点七:年产500公斤S诱抗素原药项目

    本项目计划投资 1,255 万元,项目建设期 1 年。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平均销售收入 2,160.00 万元,年平均可实现净利润 495.58 万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38.41%,盈亏平衡点为 45.75%,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 4.19 年(含建设期)。

  • 要点八:年产1.9万吨环保型农药制剂生产线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将逐渐关停老厂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 1.9 万吨环保型农药制剂生产线项目”新建三条农药制剂生产线将承接公司现有全部制剂产品类型。本项目总投资5,989万元,项目建设期 1 年。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平均销售收入 45,675.00 万元,年平均可实现净利润 4,294.39 万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65.28%,盈亏平衡点为 31.50%,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 3.14 年(含建设期)。

  • 要点九:年产6,000吨植物营养产品生产线项目

    本项目计划投资 2,095 万元在工业园区新建两条水溶性肥料 (液体) 生产线,一条年产 4,000 吨含氨基酸水溶肥料生产线, 一条年产 2,000 吨含腐植酸水溶肥料生产线。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平均销售收入 3,510.00 万元,年平均可实现净利润 933.34 万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43.11%,盈亏平衡点为 42.35%,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 3.98 年(含建设期)。

  • 要点十: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额7,828.00万元,公司本项目建成以后, 将形成四位一体的全面营销服务体系。具体包括: 一、通过建立营销培训中心,为公司技术培训提供专门的场地;通过对渠道商培训的建设,加强渠道商对公司的忠诚度、对公司产品的认同度,同时增加渠道商的营销能力, 加大公司产品覆盖的广度和深度。 二、 通过技术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妥善解决公司产品在应用中可能出现的技术性问题, 达到公司产品使用的最佳效果,加强公司产品的推广力度。三、通过物流配送服务体系的建设,将产品销售链延伸为“公司-物流仓储服务中心-经销商-零售商-种植户”。延长了公司产品的物流路径, 降低了公司总部的供货压力与经销商的现金流压力和备货压力。 四、将公司总部、物流仓储服务中心、经销商共同纳入 ERP 信息管理系统,使得公司的货物供应与各地货物需求量相匹配,同时满足公司对货物流动的全面掌控。

  • 要点十一:补充营运资金

    鉴于公司的资金营运现状、未来新产品的投产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本公司拟投入 12,000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按公司目前营运资金的利用效率和销售净利润率,若按上述计划补充营运资金,预计公司将新增销售收入 27,614.98 万元,新增净利润 5,868.18 万元,资金回报率较高,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 要点十二:股利分配 

    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进行现金分红,每年采取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在此基础上,公司将结合发展阶段、资金支出安排,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可适当增加利润分配比例及次数,保证分红回报的持续、稳定。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 要点十三:自愿锁定股份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颜昌绪承诺:除在本次发行需要公开发售部分老股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东颜亚奇承诺:除在本次发行需要公开发售部分老股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要点十四:稳定股价预案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36个月内,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经审计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披露的每股净资产时, 则公司应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措施。股价稳定方案的具体措施: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3、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4、增持或回购股票的限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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