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设备 广东板块 深股通 预盈预增 机构重仓 QFII重仓 机器人概念 口罩 华为概念 小米概念 化债(AMC)概念 新能源车 虚拟现实 5G概念 央国企改革 深圳特区
模具、塑胶、五金制品、电子产品、个人防护用品、玩具、智能家居、智能家电、智能穿戴、智慧机器人与自动化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医疗器械、医疗器械软件及相关配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及相关配套业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及决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普通货运。
公司以大型精密模具为核心技术,集成先进的全工艺制程能力,以创新工业设计赋能的高科技先进制造企业。公司聚焦发展汽车部品、通讯及消费电子、高端装备三大领域核心业务,为客户提供智能制造一体化的解决方案。
1、模具行业概况。从行业竞争格局来看,模具行业属于大行业,行业内各领域优秀企业众多,但是整体市场集中度低,近年来受汽车行业景气度持续提升,国内模具行业相关成立企业大幅上升。模具制造产品通常是面向客户实际需求而展开的定制化生产。近年来,随着光伏、风电、汽车轻量化、消费电子等下游应用领域的扩展,产品更新速度不断加快,模具制造行业作为上游领域理应深刻理解产品特点和客户需求,参与客户初始研发,缩短研发周期,加快生产和服务响应速度,提高产品的质量稳定性。2、通讯及消费电子行业概况。近年来,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消费电子产品制造水平的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的增加,促使消费电子产品与互联网相融合逐步成为趋势。国家发布的与消费电子行业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均为支持行业发展的有利政策,在支持智能硬件、物联网、5G技术和大数据等新技术发展的同时,也为行业的未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此外,通讯领域在5G和IDC投资带动下,通讯基站和数据中心设备趋势向好,相关结构件需求也较为旺盛。但近年受外部环境影响下对消费电子领域带来了一定不利影响,如宏观环境因素仍然存在,相关业务发展仍将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因素。
公司在汽车内外饰件和功能件模具方面积累了大量设计制造经验,建立了完善的模具设计标准体系和模具制造工艺标准体系,将公司已有的标准整理规范化,根据实际生产与模具行业技术发展,制订各种新的工艺技术标准,模具设计标准体系涵盖汽车注塑模具、通讯注塑模具的浇注系统、温控系统、成型系统、脱模系统、顶出系统、模架系统等。模具制造工艺标准体系包含模具零件CNC编程与加工、EDM电极制图与编程加工、WEDM编程加工、深孔钻编程加工、模具装配、试模包装等内容。并且基于标准化进行自主研发,长期开发模具设计、编程加工、自动检测、智能注塑成型等应用功能软件,实现高效规范的模具智能生产升级优化,提升模具品质、实现降本增效。相关模具3D、2D设计制图软件、加工编程软件均已在模具行业中多家企业进行推广应用,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
基于单腔双色汽车模具技术、深腔产品的低压注塑成型技术、汽车前端模块塑包钢模具成型技术、注射压缩成型模具技术、汽车燃油箱多层共挤吹塑模具技术、SMC热压成型模具技术、叠层模具技术等方面已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已获得多项中国模协精模奖,广泛应用于节能环保、汽车轻量化领域。建设先进制造研究所,研究、开发、应用行业前沿技术,在金属3D打印成型、高速五轴高精密加工、五轴激光蚀刻工艺等制备精密模具结构件上,构建绿色模塑制造工程体系,解决模具精细结构难题,提供更全面的模具制造服务。同时研究多种纤维增强材料应用技术,在长玻纤、碳纤维等汽车轻量化热点技术领域中,开发多款高强度轻量化汽车结构件产品,应用在新能源汽车上。
基于单腔双色汽车模具技术、深腔产品的低压注塑成型技术、汽车前端模块塑包钢模具成型技术、注射压缩成型模具技术、汽车燃油箱多层共挤吹塑模具技术、SMC热压成型模具技术、叠层模具技术等方面已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多次荣获中国模协精模奖,可应用于节能环保、汽车轻量化、智能操控体验等领域。公司把握汽车行业零部件成型发展趋势,在连续纤维复合成型技术上进行研发与应用转化;目前纤维复合注塑成型技术,在连续纤维复合注塑成型工艺、碳纤维玻璃纤维的长纤与短纤的复合成型技术、纤维复材配方、纤维复材轻量化产品开发设计、成型模具结构设计、复材注塑成型模拟分析、纤维复材与金属复合成型产品技术等创新研究项目中开展全面的轻量化复材工艺技术的研发,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汽车高性能结构件,以及为客户轻量化发展目标提供优质的产品解决方案。
在高端装备制造领域,公司在工业设计上具备国际化产品设计能力,有效拉动整机高端装备业务的提升。通过智能化管理系统、高精度检测搭配自动化生产线布局,在高精密的半导体精密制造设备与精密航天装备航空模拟驾驶舱等生产制造领域,实现技术与生产能力的突破,成为公司精密制造业务新的增长点与技术创新领域。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发展成为“模塑一体化”规模生产企业,公司的产品与服务包括模具设计、模具制造、模具调试、结构件注塑成型、产品组装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产品和服务,公司的产品范围还包括精密五金结构件,是模具行业为数不多的能够同时实现大规模生产精密注塑结构件、精密五金结构件产品的综合类公司,具备向客户提供规模生产注塑、五金一体化结构件产品的能力,满足客户“一站式”采购的需求,能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配套服务。
公司在法国、北美、日本、泰国、意大利、葡萄牙、墨西哥、印度、南非、德国、土耳其、巴西等地发展了售后服务合作伙伴,具有全球服务优势。经过不断的业务联系,公司与这些国际合作伙伴建立了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可以很方便地为国际客户提供完善、及时的售后服务,保障了客户服务质量。2013年上半年,公司分别在香港及美国设立子公司,以更方便地开拓海外业务,为客户提供快捷的营销及技术服务。
为缓解发行人模具产能压力,本项目将在公司现有模具生产规模的基础上,通过新建厂房、购置新设备等来扩大制造服务能力。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80套大型模具产能,主要用于生产大型精密注塑汽车模具,包括30套大型汽车外饰件模具、24套大型汽车内饰件模具、10套大型汽车功能结构件模具和16套其他大型模具。项目总投资9,788.3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8,739.5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48.78万元。项目由天津科技实施,项目建设周期为1.5年,达产期1.5年,项目建成后当年达到生产能力的40%,第二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 100%。项目达产后的正常年份,可实现年销售收入为12,790.00万元,达产年均净利润1,684.13万元,税前内部收益率为19.23%,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6.27%,税前投资回收期为6.19年(包括1.5年建设期),税后投资回收期为6.83年(包括1.5年建设期)。
本募投项目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充分利用公司在汽车方向盘模具生产方面的订单优势和技术优势,建设精密模具自动化专线,二是建设精密结构件生产线,扩充结构件产能,缓解公司结构件产品生产的产能压力。项目总投资14,882.8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2,125.3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757.58万元。项目由惠州实业实施,项目建设周期为1.5年,达产期1.5年,项目建成后当年达到生产能力的40%,第二年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100%。项目达产后的正常年份,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为31,260.00万元,达产年均净利润4,473.64万元,税前内部收益率为34.58%,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5.36%,税前投资回收期为4.74年(包括1.5年建设期),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5.69年(包括1.5年建设期)。
项目拟在公司现有技术中心的基础上,通过引进高精密加工设备、先进的软件系统、高精度与大行程的检测设备,提升公司在大型复杂精密模具关键技术方面的产品设计和产品实现能力,实现模具核心配件热流道产品的产业化,强化公司的研发实力和客户服务能力,为公司在模具行业的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实现公司核心竞争能力的提升,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项目具体包括热流道系统研发项目、模具设计智能化项目以及检测中心技术升级项目三个子项目。热流道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把注塑模具热流道系统的研发成果成功转化,建立自己的热流道生产线,实现热流道产品的独立生产,逐步替代外购热流道产品,并实现热流道产品的独立对外销售。模具设计智能化项目以及检测中心技术升级项目建成后,将大幅度提升公司的产品设计能力和效率,缩短公司模具产品的交付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竞争能力。项目总投资5,441.03万元。项目热流道系统研发项目、模具设计智能化项目以及检测中心技术升级项目等三个子项目将同步进行,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分4个阶段完成。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则公司启动股价稳定预案。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公司稳定股价措施按下列1-4项顺序依次循环实施:1、控股股东中银实业增持公司股票;2、第二大股东宝山鑫增持公司股票;3、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公司回购股票。
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股利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票股利以及现金与股票股利相结合三种。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利润分配的期限间隔: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应当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也可以进行中期分红。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在当期利润分配中将包含现金分红。 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快速增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实施上述现金分红的同时,发放股票股利。 现金分红比例: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含10%)。 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期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20%。
公司控股股东中银实业及第二大股东宝山鑫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其他股东力合创赢、力合华富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