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威科技(002888)所属板块题材

惠威科技(002888) 概念题材 投资亮点 财务分析 价值定位 股票简介
  • 要点一:所属板块

    消费电子 广东板块 预盈预增 机构重仓 QFII重仓 无线耳机

  • 要点二: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影视录放设备制造;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 要点三:各类音响设备、扬声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一体化

    惠威科技是一家以电子设备制造为核心业务领域,主要从事各类音响设备、扬声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一体化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从扬声器单元、音响到各类电声产品的完整产业链。公司经过20多年发展,将电声科技结合精密制造技术,已成为全球性的知名高级音响制造公司,以各类杰出的电声产品享誉业界。

  • 要点四:电声行业

    在疫情持续影响及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全球宏观环境不确定性持续增加的背景下,我国音频行业总体上基本稳定,行业整体转型升级步伐加快。经过多年发展,电子制造行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重要行业,为了鼓励和支持国内电子制造行业的发展,国家有关部门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音频产品制造行业作为电子制造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获得了一定的政策支持。近年来,一方面,以无线传输、主动降噪、高保真、语音识别等为代表的技术极大地提升了电声产品的性能,拉动下游终端消费者的需求;另一方面,电竞游戏、数字音乐等下游行业进一步带动电声行业迅猛发展,下游市场的需求已经成为影响电声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同时,企业之间竞争也日渐激烈,行业市场规模虽然在扩大,但利润率下降,企业发展面临更多的困难和挑战。

  • 要点五:产品线优势

    公司依靠自身品牌和研发优势,在多个音响领域拥有优质产品,形成了包括多媒体音响、家庭影院音响、汽车音响、专业音响、公共广播系统、耳机以及各类扬声器单元的完整产品线,市场覆盖面广。公司丰富的产品线满足了不同细分市场、不同客户的需求偏好,避免了单一产品的市场风险。

  • 要点六:品牌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专注声音品质”的企业理念,经过多年积累,“惠威”已成为中国中高端音响品牌中的一员,建立了自身的品牌优势。在国内多媒体音响及家庭影院市场中,“惠威”品牌的关注度一直名列前茅,在热门音响排行榜中,公司产品上榜数量众多,公司品牌已经在消费者心中形成了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美誉度,形成了明显的品牌优势。公司产品多次获得美国国际消费电子展(CES)、欧洲汽车多媒体竞赛联盟(EMMA)等大奖,公司的“HiVi惠威”品牌产品荣获“广东省名牌产品”,公司各细分产品也拥有较高的市场评价,获得了数个细分领域的奖项。公司多年以来建立的品牌优势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厚的基础。

  • 要点七:营销渠道优势

    公司采用“经销为主、经销与直销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在营销渠道方面深耕细作,经过多年发展,已建成基本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并建立了功能齐全的营销部门和人员结构合理的销售队伍,完善的营销渠道保证了公司产品销售的稳定。

  • 要点八:生产线自动化与产能扩建项目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10,897.72万元,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惠威,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年产多媒体音响16万套、专业音响1.8万套、汽车音响7万套、喇叭18万套和公共广播35万套的生产能力。项目预计总投资10,897.7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8,489.17万元。

  • 要点九: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预计总投资5,220.8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050.62万元,研发费用3,170.22万元。本项目通过进一步完善研发部门职能,投入先进研发设备,引进优秀研发人才,进行大量前瞻性技术研发并实现产业转化。

  • 要点十: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项目预计总投资5,587.60万元,将在20个业务发展快、前景好的地区增设新的体验店,在上海、北京、武汉、成都设立仓储物流中心,建立配套电子商务平台。

  • 要点十一:股利分配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对上市后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说明如下:公司在当年盈利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应当每年进行现金分红,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公司也可以派发股票股利。

  • 要点十二: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 要点十三: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