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源设备 山东板块 创业板综 预亏预减 央企改革 超超临界发电 碳交易 华为概念 国企改革 节能环保
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工程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软件销售;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目前公司主要业务分为节能业务、环保业务及新能源业务。公司节能业务包括节油业务及综合节能改造业务。其中,节油业务包括机燃煤机组点火稳燃及火焰监测等业务;综合节能改造业务包括省煤器、余热利用、煤种适应性改造、旁路烟道、锅炉综合改造等业务。公司环保业务包括低氮燃烧及工业尾气治理、软件及信息化等业务。公司新能源业务包括清洁供暖、生物质掺烧、混氨燃烧等新能源领域业务。
公司为专注于综合节能环保技术研发与应用的高新技术企业,具备设计、研发、制造、投资、建设及咨询综合服务能力,是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燃煤电站节能环保综合服务提供商。长期以来,公司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经过多年积累发展形成了节能、环保两大业务板块,并向新能源、低碳业务板块拓展。公司在节油点火、低氮燃烧、燃烧优化控制等方面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并在混氨燃烧、超高水分褐煤点火、CFB 锅炉超低排放等方面不断取得技术突破。公司在深耕火电燃烧控制领域的同时,聚焦“双碳”目标,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介入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加大地热综合利用开发,开发屋顶光伏项目并探索生物质能全产业链。
公司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煤粉燃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拥有“国家能源等离子体煤粉燃烧技术重点实验室”、“山东省煤粉燃烧技术工程实验室”等一系列高水平研发平台。报告期内,公司多项技术通过科技成果鉴定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公司主笔修订的《等离子体点火系统设计与运行导则》即将发布,不断巩固公司核心竞争力。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授权专利355项,其中国内发明专利90项,国外发明专利20项,国内实用新型专利244项,外观设计1项。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1项。
公司现有若干支由多位电力节能环保行业专家及一批博士、硕士组成的研发团队,硕士学历以上人才占比 18.79%。公司秉承“倍加珍惜价值创造者”的人才理念,实施了“彩虹人才孵化工坊”项目,探索推动人才管理数字化转型升级;注重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搭建职业发展双通道,三年评聘骨干层专家 15 人;持续推进工程博士培养项目,目前在读博士共 5 人。
作为电力生产设备与技术服务提供商,公司需要在第一时间响应客户要求,以最短的时间解决问题,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公司已在全国主要区域设立十个分公司,在建立了完善的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能够使公司的新产品、新业务迅速地应用于示范项目,在当地形成良好的辐射效应。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售后服务规章和流程,在同行业中率先推行 24 小时到厂服务承诺,确保快速反应、高效服务。
2017年8月28日公告,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国电集团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国电集团与神华集团实施联合重组,神华集团更名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吸收合并国电集团。本次合并实施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国电集团变更为国家能源集团。
公司主要以等离子体点火技术和低氮燃烧技术的应用为核心,从事燃烧控制设备系统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现场调试、人员培训、技术咨询等业务。公司主要产品为等离子体点火设备、微油点火设备、等离子体低氮燃烧设备,主要用于电站煤粉锅炉的点火和低负荷稳燃以及电站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各火电发电企业。
2010年公司研制完成新型旋流燃烧器低氮燃烧技术,进一步扩大公司低氮燃烧技术的应用范围,该技术已先后在深圳妈湾电厂、上海宝钢自备电厂、东胜热电厂等十几台锅炉实现成功应用,完成在珠三角、长三角及京津塘重点地区布局,抓住脱硝减排机遇。妈湾低氮项目验收会已于2010年11月份在京召开,与会专家认为该项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作为公司新产品,2010年低氮燃烧产品实现营业总收入12946.9万元,毛利率为37.07%,为公司贡献26.56%的营业份额,2010年低氮改造合同18491万元。
此次募资投入36,965万元人民币于“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总投资63,435万元人民币,建设期30个月。达产年生产等离子体点火设备80套,等离子体低NOx燃烧系统35套,工业窑炉等离子体点火系统50套,微油点火设备100套。预计达产后可实现年新增利润总额21,820万元人民币,截止2015年末累计实现收益4716.02万元。投入5,000万元人民币于“等离子体低NOx燃烧推广工程项目”。计划在两年内实施推广项目,年均有六台机组的安改工程开工,已于2012年完工。投入4,500万元人民币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项目计划周期约为2年。
等离子体低NOx燃烧系统为公司研发的新技术,需要建立更多的示范机组以证明其性能。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间接控制公司56%股份)是国内五大发电集团之一,可以为建立示范工程提供便利条件。目前公司已分别与国电电力、国电东北司签订了该项技术合作推广框架协议,两家公司将合计安排22台机组实施等离子体低NOx燃烧系统项目。公司目前也正在与五大集团、神华集团、深能源集团和鲁能集团开展技术交流,在其所属机组推广应用公司另一项技术无燃油电厂。国电集团和鲁能集团已要求其控制的新建机组按照无燃油电厂标准设计。
公司控股股东国电科技、股东雄亚公司、龙源燃控、烟台海融承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通过烟台和缘间接持有股份的董监及高管及上述人员的配偶王雨蓬、宋浩、郝欣冬、郑丽丰、刘士香、王红霄6人分别承诺:其持有的烟台和缘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并向公司申报所持烟台和缘的股份变动情况,在其或其配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烟台和缘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烟台和缘股份。国电集团还承诺:在烟台龙源上市时,将112.2万股国有股按发行价折成现金上交中央金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