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源设备 山东板块 2025三季报预增 2025中报预增 创业板综 超超临界发电 储能 碳交易 华为概念 央国企改革 节能环保
一般项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工程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软件销售;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目前公司主要业务分为节能业务、环保业务及新能源业务。公司节能业务包括节油业务及综合节能改造业务。其中,节油业务包括燃煤机组点火稳燃及火焰监测等业务;综合节能改造业务包括省煤器、余热利用、煤种适应性改造、旁路烟道、锅炉综合改造等业务。公司环保业务包括低氮燃烧及工业尾气治理、固废处理、软件及信息化等业务。公司新能源业务包括混氨燃烧、清洁供暖、光伏、生物质等新能源领域业务。
在煤电节能环保及低碳化改造领域,尽管公司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和项目质量保持国内先进地位,但仍面临行业竞争压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 号文)。该文件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电力领域改革进入新阶段,旨在通过市场化手段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机制的完善,进一步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这一政策出台促使火电调峰辅助服务政策、新能源补贴退坡及碳交易机制调整,深刻改变客户盈利模式与改造需求,倒逼行业向低碳技术升级和综合能源服务转型,并加剧了行业竞争。尽管 2025 年上半年核准了部分火电项目,但存量改造市场仍为竞争主战场,叠加行业外新竞争者持续涌入,单一成熟技术改造项目市场空间收窄。
(一)技术优势公司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清洁低碳燃煤发电技术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拥有国内热容量最大的燃烧试验平台“40MW洁净燃烧实验室”,与电科院搭建了“低碳智能燃煤发电与超净排放全国重点实验室”,公司“锅炉燃烧与传热仿真低碳实验室”是国能集团三大科创平台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煤电低碳化改造积极承担重大科研任务,主编GEI国际标准《等离子体点火系统设计与运行导则》已批复立项,参编国家标准《等离子体处理危险废物技术及评价要求》已发布,参编2项行业标准《电站煤粉锅炉直燃掺烧生物质技术导则》、《民用甲醇清洁采暖炉》。燃煤锅炉混氨燃烧低碳技术开发与40MWth锅炉工业应用”荣获山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授权专利382项,其中国内发明专利146项,国外发明专利22项,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5项,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二)人才优势公司现有若干支由多位电力节能环保行业专家及一批博士、硕士组成的研发团队,硕士学历以上人才在全员中占比22.96%。公司深入落实人才强企战略,以全面提升组织能效为主线,深度整合内外部资源,全方位优化人才发展生态。公司统筹搭建以14名两级集团三支队伍人才为“头雁”,牵引出包含20名骨干层专家、11名在读工程博士、179名分级技术骨干、7个彩虹人才库的雁阵式人才梯队。(三)营销优势公司秉承“客户至上,持续改进”的服务理念,始终将客户的需求和满意度放在首位。目前,公司已在全国主要区域设立十个分公司,构建了完善的市场营销与售后服务网络,使公司的新产品、新业务能够迅速应用于示范项目,并在当地形成良好的辐射效应。为保障服务质量,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售后服务规章和流程,在同行业中率先推行“24小时到厂服务”承诺,确保快速响应、高效服务。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客户反馈解决机制,实现了客户及设备信息档案的规范化管理。针对客户反馈,公司定期分类并制定整改方案,报告期内所有客户意见均已落实到位。(四)品牌优势公司深耕行业二十余年,累计完成燃煤锅炉改造项目超千台,积淀了丰富的工程调试与稳定运行经验,形成行业领先的技术服务品牌。公司与五大发电集团及重点煤化企业形成长期战略合作,并在美、韩、印、俄等国家和地区,实现工程项目海外落地。公司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环境工程设计甲级等12项核心资质,构建起"设计-施工-调试"总承包服务链,依托模块化施工管理体系实现资源配置优、综合成本低、项目质量高等优势。公司通过ISO三体系认证,建立涵盖质量追溯、HSE管控、知识产权保护等全周期项目管理机制,助力公司树立能源领域研发及工程服务良好品牌。
2017年8月28日公告,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国电集团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国电集团与神华集团实施联合重组,神华集团更名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吸收合并国电集团。本次合并实施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国电集团变更为国家能源集团。
此次募资投入36,965万元人民币于“等离子体节能环保设备增产项目”,总投资63,435万元人民币,建设期30个月。达产年生产等离子体点火设备80套,等离子体低NOx燃烧系统35套,工业窑炉等离子体点火系统50套,微油点火设备100套。预计达产后可实现年新增利润总额21,820万元人民币,截止2015年末累计实现收益4716.02万元。投入5,000万元人民币于“等离子体低NOx燃烧推广工程项目”。计划在两年内实施推广项目,年均有六台机组的安改工程开工,已于2012年完工。投入4,500万元人民币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项目计划周期约为2年。
等离子体低NOx燃烧系统为公司研发的新技术,需要建立更多的示范机组以证明其性能。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间接控制公司56%股份)是国内五大发电集团之一,可以为建立示范工程提供便利条件。目前公司已分别与国电电力、国电东北司签订了该项技术合作推广框架协议,两家公司将合计安排22台机组实施等离子体低NOx燃烧系统项目。公司目前也正在与五大集团、神华集团、深能源集团和鲁能集团开展技术交流,在其所属机组推广应用公司另一项技术无燃油电厂。国电集团和鲁能集团已要求其控制的新建机组按照无燃油电厂标准设计。
公司控股股东国电科技、股东雄亚公司、龙源燃控、烟台海融承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通过烟台和缘间接持有股份的董监及高管及上述人员的配偶王雨蓬、宋浩、郝欣冬、郑丽丰、刘士香、王红霄6人分别承诺:其持有的烟台和缘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并向公司申报所持烟台和缘的股份变动情况,在其或其配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烟台和缘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烟台和缘股份。国电集团还承诺:在烟台龙源上市时,将112.2万股国有股按发行价折成现金上交中央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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