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300169)所属板块题材

天晟新材(300169) 概念题材 投资亮点 财务分析 价值定位 股票简介
  • 要点一:所属板块

    化学制品 江苏板块 创业板综 预盈预增 柔性屏(折叠屏) 微盘股 噪声防治 华为概念 小米概念 新能源车 OLED 医疗器械概念 风能 新材料 参股券商

  • 要点二: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铁路机车车辆设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高铁设备、配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露营地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推广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要点三:软质泡沫材料、结构泡沫材料

    公司作为全国知名的高分子材料专业生产商,一直致力于高分子新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在软质泡沫材料、结构泡沫材料及上述材料的后加工产品应用方面,均处于市场领先地位,并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整套解决方案。

  • 要点四:化工行业-复合材料行业

    软质泡沫材料是由塑料(PE、EVA 等)和橡胶(CR、SBR 等)等为主要原材料,加以催化剂、泡沫稳定剂、发泡剂等辅助材料通过物理发泡或交联发泡使塑胶材料发泡(开孔或闭孔型)达到使塑料、橡胶等原材料中产生大量的微孔,体积增加,密度降低,软质泡沫材料是具有缓冲、吸音、吸震、保温、过滤等特性的聚合物,广泛应用于电子产品、家电、汽车、体育运动休闲等领域。随着软质泡沫产品在体育用品、汽车、家电、精密仪器等领域更为广泛的应用,我国软质发泡行业处于稳定发展阶段,未来业绩看好,对软质发泡产品整体经营环境持乐观态度,公司将依据自身产品技术优势和市场占有率优势,继续增加中高端橡胶、塑料新产品的开发,扩大与寻找新的市场需求,努力扩大市场销售,进一步增加市场占有率,持续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规模优势和盈利能力。随着复合材料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领域都对结构泡沫的芯材种类和应用技术产生了需求,但结构泡沫芯材行业的高投入和高技术含量及长研发周期,使目前全球结构泡沫芯材市场仍被少数公司垄断经营,公司凭着立足本地化生产而取得的成本优势,在未来风能市场和其他应用市场,通过为客户提供成套解决方案及服务,将会更稳固地占据国内市场的领先地位。

  • 要点五:技术和研发优势

    公司一直将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作为公司发展战略的核心,采取了“预研一代、开发一代、设计一代、生产一代”的产品和技术发展模式,目前围绕结构泡沫材料、软质发泡材料、后加工制品的新产品、交通配套类产品的技术研究与开发,全力做好技术支持。

  • 要点六:规模优势明显

    公司目前已拥有软质发泡材料和结构泡沫材料规模化的生产能力。公司通过规模化生产合理降低单位生产成本,进一步扩大竞争优势;在后加工制品的新产品方面,也取得了明显进展。

  • 要点七:质量优势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和管理制度,确保每批产品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出库的每个环节均经过严格检验。公司产品在执行严格的国家标准的同时,还参考执行国外领先产品标准,对质量制定了更高要求以满足高端应用领域客户的要求。对于风电领域,除需要满足本公司的质量检测要求外,还接受风电企业的现场监督检测,以确保每批产品的全程监控。

  • 要点八:控股股东拟增持不低于4500万元

    2017年6月5日公告,公司于2017年6月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晟衍(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衍”)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晟衍计划自2017年6月5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在公司股价不超过9元/股的范围内,增持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且不超过5900万元。

  • 要点九:获控股股东旗下公司增持股份 持股达5%

    2017年5月12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海宙持股100%的晟衍(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224,000股,交易价格为每股均价人民币7.85元。交易完成后晟衍(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总数合计16,299,0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 要点十: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016年2月,股东大会通过公司推不超5000万元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人数不超过255人。天晟新材1号主要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天晟新材股票。天晟新材1号份额上限为10000万份,按照不超过1: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天晟新材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不超过5000万元认购天晟新材1号次级份额。公司董事长、大股东吴海宙先生承担动态补仓责任,并在计划终止时对优先级的本金及预期收益和次级的本金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并进行差额补足。

  • 要点十一:定向增发并购德丰电子

    2015年12月18日晚间公告,拟支付现金4.97亿元,并以11.82元/股发行1802万股,共计作价7.1亿元,收购德丰电子100%的股权。同时,以7.53元/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7.1亿元。公司股票将于12月21日复牌。德丰电子主业为投资管理,本身无经营类业务。在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其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德丰网络、德颐网络。作为国内领先的银行卡收单业务服务商和便民支付产品分销商,德丰网络及德颐网络的主要客户群体定位于以中小微商户、面向终端消费者为主的线下零售业、餐饮业、物流业以及居民服务业商户。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000万元、5200万元、7000万元。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传统的新材料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外,新增第三方支付服务业务,是公司适应新经济发展需要,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重要途径。

  • 要点十二: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

    2012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晟新材料(香港)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800万美元于美国特拉华州注册成立一家公司并通过其收购Polyumac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以及对Polyumac现有部分设备进行改良及增加其现有营运资金。Polyumac是一家生产聚氨酯/聚酯发泡产品的公司,成立于1998年,其生产的产品主要销售给美国的船舶建造商。通过此次收购Polyumac公司的股权以及对其现有部分设备进行改良及增加其现有营运资金将快速获得Polyumac公司国际领先复合材料发泡技术和产品,进一步强化公司在中国市场领先的行业地位,借助Polyumac公司的销售渠道,快速切入全球的复合材料市场,为公司整体战略的实现、效益的提升和市场的拓展将起到重要作用。2015年实现营业收入3134万元,净利润129.7万元。

  • 要点十三:项目中标

    2013年4月,公司获得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风电叶片用夹芯材料采购项目PVC套材和balsa轻木套材的中标权。此次中标的风电叶片用夹芯材料采购项目PVC套材和balsa轻木套材对公司产品销售的进一步拓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 要点十四:股东回报规划 

    2012年7月,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年)。未来三年内,公司利润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股票、现金、股票与现金相结合三种方式。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弥补亏损、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等以后,在现金流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30%。

  • 要点十五:子公司中标1.59亿元采购项目

    2015年5月14日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光环保于近日收到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其为“铁路节能和安全投资计划——第3批次环保设备采购项目”其中的环保设备(非金属包)采购的中标人,中标金额约1.59亿元,占公司2014年度营业收入的20.87%。

  • 要点十六:与铁路总公司签订1.59亿采购合同 

    2015年5月25日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光环保与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签订铁路节能和安全投资计划——第3批次环保设备采购项目环保设备(非金属包)采购合同,该项目合同总金额为15883.36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总额的20.87%。

  • 要点十七:自愿锁定承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吕泽伟、孙剑和吴海宙承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其他股东徐奕先生等5人、九洲投资、中科汇盈、中科丹霞和中科岳麓承诺:自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吕泽伟等7人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 要点十八:晟衍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上升至30%

    2017年11月29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吴海宙持股100%的晟衍(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近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份2,494,300股,致使晟衍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29.23%增加为30.00%。本次增持后,晟衍将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进一步增持公司股票,连同本次增持累计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且不超过5900万元;本次权益变动后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