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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网络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制造及销售开发后的产品;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管理及维护;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及综合布线工程;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
作为致力于“帮助客户更好地服务社会”的软件服务企业,公司是国内法律科技市场的主要领导者和行业推动者,是教育信息化领域的头部企业,是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和政企数字化领域的重要参与者。
国家的宏观政策和行业指导方针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方向和指引,同时也持续推动着相关行业的创新和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深耕的法律科技和教育信息化两大核心领域,均迎来具有深远影响的纲领性政策,为产业革新注入动力。在法律科技领域,2025 年 2 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加强审判工作支撑保障,深入拓展数字化司法应用场景,推动智能化司法应用,以数字化、智能化推动审判流程、诉讼规则、司法模式变革。该意见文件为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提供纲领性指导。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3 月联合发布《关于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扩大调解服务覆盖面、发挥信息技术的支撑作用,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要积极使用线上调解平台开展工作等框架性意见。另外,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事调解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专门立法的形式确立商事调解的法律地位。在教育信息化领域,2025 年 1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对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作出全面系统部署。该纲要文件提出要拓展实践育人和网络育人空间和阵地,改善学生宿舍等办学条件,塑造多元办学、产教融合新形态,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促进人工智能助力教育变革等三十余项关键举措,为教育信息化产业明晰了发展脉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 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的意见》,提出深入推进集成化、全面推进智能化等重点任务,为教育信息化产业在技术创新、应用拓展、服务升级等方面提供了具体的行动指南。此外,教育部、财政部下发《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2025—2029 年)的通知》。该通知将促进教育信息化企业围绕职业院校需求,在实训平台搭建、智慧校园标准化建设、数智赋能因材施教等方面持续发力,助力职业教育培养更契合时代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一)技术优势。多年以来,公司准确把握产业发展方向,广泛开展交流合作,保持了较高的技术研发投入,技术体系合理、先进、完整。通过引进消化国际先进技术,建立健全完整的软件技术体系与系统技术体系,持续推进新技术的应用与创新,应用能力与工程能力整体达到了国内一流水平。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技术赋能关键业务场景,围绕人工智能、数据治理、数据运营、数据可信计算、数据安全等技术,不断通过数字技术创新行业服务和应用,持续提升公司竞争力水平,并继续迭代法律行业垂类大模型“华宇万象”,释放创新动能引领行业AI新生产力发展,构建了以“大模型+”为核心的应用生态。(二)产品优势。业务理解深入,核心产品应用效果好。产品的业务理解深入、功能实用灵活,软件的设计合理、完成度高、易用性强,为客户业务带来所需的应用效果和投资回报,帮助客户更好地服务社会,实现了社会效益和商业价值的相互促进。(三)市场优势。公司是国内法律科技市场的主要领导者和行业推动者,长期保持市场占有率的领先地位,是教育信息化领域的头部企业,是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和政企数字化领域的重要参与者。公司在所属行业内,长期积累了较高的品牌影响力和客户满意度,企业实力受到行业管理机构和产业研究机构的高度认可。(四)服务优势。客户服务体系完善,持续聚焦客户价值。服务完整覆盖了咨询、研发、集成、运营的系统生命周期,建设了覆盖全国的综合服务体系,实现了本地化的高水平软件服务,擅长于向客户交付完整解决方案,积累了丰富的特大型应用总集成案例。服务人才、经验、管理体系等优势突出,长期保持良好的口碑和评价。(五)人才优势。公司实施面向发展的积极人才战略,有效组织人才培养与引进,公司形成了多渠道、多平台、多维度的高端人才核心力量。公司作为所在细分行业的龙头企业,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了多元化激励方式和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在此基础上,有利于员工个人发展和软件业务成长的企业文化,为源源不断培养业务专家和技术专家提供了良好环境。二十年来,公司保持了较为持续、稳健的业务发展,客户覆盖持续扩大,业务场景应用持续增加,数据服务维度持续丰富,为客户服务、业务拓展、研发创新提供了有力保障。
2017年10月27日公告,公司日前向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人民币1000万元,设立华宇法律大数据研究基金专户,用于支持清华大学法学院设立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大数据研究中。据公告,双方签订了关于开展法律大数据研究的合作备忘录,拟开展法律大数据等研究合作。同时,华宇软件将再向该基金会捐赠1000万元设立华宇政务基金专户,用于支持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设立,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未来政府研究中心,双方拟开展新技术与政务创新等研究合作。
2016年8月29日发布定增预案,公司拟向不超过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8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10亿元,拟用于华宇智云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购买总部办公用房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表示,此次募投项目将有助于完善公司产品及服务体系,提升管理效率与人才聚集能力,增强整体竞争力。华宇智云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总投资4.79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4.1亿元。该平台总体建设架构包括:华宇智云基础平台建设、华宇智云行业化建设、华宇智云服务平台三部分。其中,华宇智云基础平台为各行业领域客户提供云架构下的 IaaS 层弹性资源服务,包括计算、存储、网络等资源。华宇智云行业化为各行业领域客户提供云架构下的 SaaS 业务服务,包括诉讼服务云、审判云、检务云、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云、食品追溯云。华宇智云服务平台针对各行业领域客户的原有信息化资产和新建云信息化资产提供运行维护和管理服务,包括云平台管理、运行监控维护、驻场运维服务、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规范体系等。公司拟在北京市购置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购置总金额不低于3亿元,项目计划实施周期为2年,即计划于2018年完成搬迁入驻。另外,公司拟以此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补充流动资金。
2016年7月1日收到参股子公司深圳市捷视飞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捷视飞通”)的通知,后者已经接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新三板”)出具的函件(股转系统函【2016】4541号),同意捷视飞通股票在新三板挂牌,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捷视飞通成立于2008年12月19日,注册资本为3600万元。捷视飞通的主要业务包括多媒体通信领域的产品开发和技术研究、高清晰图像语音交互传输等,其产品主要应用于高清视频会议、宽带无线通信、多媒体指挥调度等领域。公司持有捷视飞通6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16.67%。公司表示,捷视飞通在新三板挂牌,有利于其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有利于公司获得良好的投资收益。
2015年12月8日早间公布定增方案。公司拟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7,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云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营销及服务体系扩建项目”、“购买总部办公用房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资金分别为2.8亿、1.9亿、3亿、3亿。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建立起统一的云研发及产业化平台,以云计算、SaaS、PaaS层核心业务研发为主线,不断推动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和产品升级,助力法院、检察院、食品安全等领域的业务数据整合,提升整体解决方案能力;同时,进一步完善覆盖全国范围的营销及服务体系,促进各业务板块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增强整体竞争力,从而加快实施发展战略。
2014年3月,公司于当日与自然人沈维、曹凯军、张晋勇签订了投资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华宇信码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2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61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公司表示,投资设立华宇信码是公司在移动互联网、食品安全、数据服务等业务上的拓展,有利于整合公司及旗下子公司的技术和业务资源,符合公司长期的战略目标,有利于提高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品牌影响力和盈利能力。
2014年9月17日发布资产收购预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上海浦东中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90.185%股权。根据方案,浦东中软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498亿元,评估增值率为250.35%。经协商,浦东中软90.185%的股权作价为13527.75万元,6763.875万元以现金支付,6763.875万元以非公开发行181.48万股股份方式支付,发行价格为37.27元/股。据悉,浦东中软主要从事法院、非银行金融机构、食品药品安全等业务领域的软件开发、运维服务与系统建设,其法院业务在华东地区的优势明显,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信息化总集成商。
2015年5月3日公告,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陈京念、沧州地铁合计持有的华宇金信49%股权。本次交易前,公司已持有华宇金信51%的股权,华宇金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价格为18375万元,公司拟28.15元/股向交易对方发行490万股,其余部分以现金支付。本次交易中,公司拟向钱贵昱、郭楠、郭颖等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20万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9008万元,所配套资金不超过交易总额的49%。募集配套资金中,4593.75万元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剩余4414.25万元拟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华宇金信在国内食品安全信息化市场处于领先地位。交易对方承诺华宇金信2015-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000万元、3600万元、4320万元。
2012年12月,公司计划投资1.28亿元人民币建设紫光华宇(大连)研发基地,其中,拟使用超募资金1亿元人民币。项目建设期为2年,建成后,年销售收入为24,077.45万元人民币,年税后利润为6,719.27万元人民币,投资回收期为5.51年。该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满足研发资源扩充的需要,从而能够支撑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
2012年4月,公司与航宇金信自然人股东陈京念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现金1,173万元收购陈京念持有的航宇金信51%股权,交易完成后,航宇金信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航宇金信是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的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多年来专注于为政府食品安全保障和工商行政管理领域提供大型系统解决方案、系统开发、系统集成、技术服务等服务,致力于成为政府信息化的电子政务解决方案专家。截至2012年一季度,航宇金信总资产为32,807,475.55元,净资产为23,115,698.86元。
公司拟用募集资金5,982.04万元投资数字法院智能管理系统项目,项目购置的设备主要包括硬盘、笔记本电脑及PC机、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磁带库、磁带阵列、光纤交换机、交换机、摄像机、音响设备、漏洞扫描设备以及相关开发工具等;项目净现值为7,527.86万元,年销售净利润率为29.26%。
公司拟用募集资金投资5,583.54万元电子检务管理系统项目,项目在2年内实施完成;项目购置的设备主要包括硬盘、笔记本电脑及PC机、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磁带库、磁带阵列、光纤交换机、交换机、保密设备、漏洞扫描设备以及相关开发工具等;项目净现值为7,709.41万元,年销售净利润率为30.06%。
公司拟用募集资金1,973.52万元投资华宇政务应用支撑与研发平台项目,项目在1年内实施完成,项目购置的设备主要包括硬盘、笔记本电脑及PC机、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存储设备、光纤交换机、交换机以及相关开发工具等;项目净现值为952.45万元,年销售净利润率为34.80%。
公司拟用募集资金2,485.70万元投资商业智能分析应用平台项目,项目在1.5年内实施完成,项目购置的设备主要包括硬盘、笔记本电脑及PC机、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存储设备、光纤交换机、交换机、显示器、摄像机以及相关研发工具等;项目净现值为4,019.22万元,年销售净利润率为57.85%。
公司拟用募集资金3,452.72万元投资信息应用运维管理与服务系统项目,项目在1.5年内实施完成;项目购置的设备主要包括硬盘、笔记本电脑及PC机、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存储设备、光纤交换机、交换机、显示器、摄像机以及软件开发工具等;项目净现值为5,040.56万元,年销售净利润率为33.30%。
2012年5月,公司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不超过600万份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14800万股的 4.05%。其中,首次授予540万份,预留60万份。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每1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6.72元。首次授予部分行权条件为以201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基数,2012 -2015年相对于2011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20%、40%、70%、100%。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及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一般管理人员以及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业务、技术岗位的骨干员工共189人。
股东邵学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股东吕宾、赵晓明、任涛、王静、王川、冯显扬、黄福林、朱相宇、闻连茹、余晴燕,股东王秀花、王凯、黄天菊分别作为吕宾、王静、黄福林的直系亲属,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此部分股份;其他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之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此部分股份。 董事长兼总经理邵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吕宾、赵晓明、任涛、王静、王川、冯显扬、黄福林、朱相宇、闻连茹、余晴燕,及其吕宾、王静、黄福林的直系亲属王秀花、王凯、黄天菊分别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或在各自亲属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2018年5月25日公告,公司拟向不超过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65,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5,500.0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华宇新一代法律AI平台建设项目”、“华宇安全可靠软件适配研发及集成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基于数据驱动的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19年1月1日公告,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500万股新股。公司表示,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批复有效期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9年4月28日公告,公司与四川发展大数据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阿里云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将充分发挥公司及阿里云在AI、大数据、云技术上的实力,结合四川大数据在资源整合、资本运营等方面的优势,促进公司在法律科技、教育信息化、安全可靠、市场监管等优势领域的业务拓展,提升市场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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