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学光电子 广东板块 创业板综 深股通 预亏预减 柔性屏(折叠屏) 裸眼3D MiniLED 超清视频 华为概念 LED 深圳特区 创投 节能环保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LED电子显示屏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服务、销售(以上不含禁止、限制项目);电子设备及自产产品的安装、维护、技术咨询、租赁及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节能项目设计、技术咨询与服务;广告发布;会务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至真LED显示应用与服务提供商,为客户提供全系列LED大屏显示产品及专业视听解决方案。公司主营业务之外的外延业务主要是艾比森会务业务板块(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艾比森会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运营)。该业务属于服务产业,主营业务为酒店会务服务和整合营销服务,客户包括商业企业、社团和政府部门。
随着LED显示技术的不断创新及成本优化,LED显示的应用更加普及多元。LED显示屏除了在户外广告、演艺租赁、商业显示、监控调度、智慧政务等公共显示场景应用外,也开始向家庭民用场景推广。公司产品远销美洲、欧洲、澳洲、亚洲、非洲等130多个国家和地区,优秀产品案例包括总统新闻发布会、进博会、世界杯、NBA球赛、纽约时代广场、虚拟影棚等,目前已成功实施50000多个应用实例。公司品牌在全球LED显示领域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在多个细分市场的地位数一数二,属全球LED显示头部品牌之一。
20年的风雨兼程、摸爬滚打,艾比森人铸就的谦卑、坚韧不拔、积极主动、强烈的事业心、忠诚和牺牲精神、协调一致的合作精神,已经融入每一个艾比森人的骨子里,并形成艾比森的企业文化体系,引领艾比森人既保有高瞻远瞩的眼光,又保持脚踏实地的干劲为社会创造价值,让世界绽放至真光彩。“养浩然正气,筑山上之城。成为守诚信、重品质、敢担当、谋共赢的商业文明标杆。”是艾比森的愿景。基于此,艾比森人用忠诚、勤劳、勇敢、贡献的精神理念,勤奋敬业、守纪律、团队协作与奉献精神,坚韧不拔的意志力和独具一格的创造性的蜜蜂特质,朝着共同的目标努力,同时享受工作的快乐。艾比森人本着诚信、感恩、负责任的核心价值观,致力于长期、稳定地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
艾比森通过多年的实践和总结,形成了一套基于BLM理念的DSTE战略管理方法论。基于公司的愿景和使命,从理解商业本质以及差距分析、市场洞察开始,以价值转移趋势分析、客户需求偏好发展预测及客户系统经济分析为牵引,围绕客户选择和价值定位,确定公司中长期发展的战略意图,战略机会点及关键里程碑和财务目标。制定支撑业务设计、实现战略意图目标的关键任务及举措,分析差距与关键问题的根因,进行组织、人才、文化与氛围的规划,以确保战略规划的可执行与目标的达成。通过一致的、规范的方法来指导公司战略开发到执行落地的过程,使各级组织保持协调一致,确保战略管理例行化、日历化,并最终落地执行,达成目标。
艾比森采用先进的IPD方法论进行产品研发管理。通过深刻洞察客户真实需求,理解客户痛点,并结合行业和市场发展趋势、技术和产品发展趋势,为客户规划和开发全生命周期成本最低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
2017年6月30日公告,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李海涛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公司管理和工作调整,李海涛申请辞去总经理职务。辞去总经理职务后,李海涛仍然担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同时,李海涛被提名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后将主要负责公司显示屏酒店运营及会务服务等新兴业务。
2016年11月11日公告,公司于近期参与了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超公司”)关于“2017-2020年中超联赛赛场LED显示屏官方供应商”征集项目的公开招标活动。11月11日,公司与中超公司签订了《2017-2020年中超联赛赛场LED全彩显示屏官方供应商赞助协议》。
2016年5月9日晚间公告,拟出资450万美元收购Artixium Display Ltd.51%股权。标的公司Artixium是一家由欧洲股东创立和所有、总部位于中国香港的LED显示屏厂商,成立于2014年,主要提供球场屏、租赁屏等产品,其在欧洲设有公司,并在深圳也设有公司。Artixium研发团队核心成员主要来自欧洲,Artixium有很强的产品设计和创新能力,其开发的提供虚拟显示的球场屏已通过一些欧洲俱乐部的测试。Artixium原股东及管理团队在显示屏领域耕耘多年,在欧美显示屏市场有广泛的销售渠道,尤其是在体育领域其客户资源丰富。近年来,Artixium承接了许多欧美大型体育赛事显示屏的业务,包括向欧洲杯和欧洲各大足球联赛提供显示屏。若收购最终顺利完成,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业务的规模,增强公司产品在体育领域的影响力,特别是公司在全球球场屏领域的地位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并为公司未来在体育领域的业务深入扩展做好铺垫。同时,本次收购如最终顺利完成,也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现已掌握涵盖显示屏专用LED封装器件至显示屏生产全过程的多项核心技术。通过多年的研发、生产积累,公司已掌握LED全彩显示屏器件封装过程中的固晶、焊线、封胶等核心工艺,突破了显示屏3D空间配光和出光光学通道设计等关键技术,大幅提高了封装器件的出光效率和一致性。在显示屏制造方面,公司的电磁兼容技术、低成本节能技术、低成本可靠性技术较为先进。依托上述技术,公司电磁兼容系列产品通过箱体EMC认证,2011年更有部分产品在业内率先通过更高标准的CLASS-B级EMC认证,电磁辐射水平进一步下降20%,为公司产品继续扩大在欧美市场的份额提供了强力支持;公司节能显示屏产品实现升级,节能幅度超过50%;公司显示屏产品因LED封装器件引起的失效率很低,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显示屏产品的衰减率也显著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公司立足于全球中高端LED全彩显示屏市场,在全球五大洲11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近3,000家客户资源。公司将整个市场划分为中国、美洲、欧洲、亚太四大业务区,分别配备专门的销售力量,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善、高效的全球化市场营销体系。截至2013年末,公司销售及销售管理人员共184人(不含工程服务人员),其中本科及大专以上共有179人,多人具有海外留学背景或熟练掌握几门外语,整体素质高。报告期内,公司产品行销全球,系境内LED全彩显示屏出口的运营企业。基于高性价比产品及高效而周到的专业服务,公司稳步扩大在欧洲、北美等LED成熟市场的份额,并积极拓展中东、非洲、拉美、东亚及东南亚等区域市场,实现了公司产品出口的持续高速增长。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14,588.10万元进行LED显示屏产品建设项目。本项目将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艾比森具体实施,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预计运营期第二年生产量达设计生产能力的50%,第三年达设计生产能力的80%,第四年可以完全达产。项目建成达产后,本公司将新增年产50,000平方米LED全彩显示屏的生产能力,预计年销售收入为40,000.00万元,可实现年均税后利润6,685.99万元。根据计算,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35.50%,项目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4.69年,总投资收益率为58.53%。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5,995.16万元进行LED照明产品建设项目。本项目将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艾比森具体实施,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包括筹备和建设两个阶段。预计运营期第二年生产量达设计生产能力的50%,第三年达设计生产能力的80%,第四年可以完全达产。项目建成达产后,本公司将新增年产LED户内通用照明灯150万只、户外LED投光灯12.10万只的生产能力,预计年销售收入为15,708.00万元,可实现年均税后利润2,329.38万元。根据计算,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33.54%,项目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4.76年,总投资收益率为45.71%。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5,482.91万元进行LED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艾比森负责建设,本项目主要用于研发中心基地建设、购买实验及检测设备、增加研发投入等。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公司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实现技术与产品的持续创新,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实力,为公司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本项目研发运行期为三年,在项目研发运行阶段计划对七个研发课题进行全面深入研发。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相对于股票股利,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20%。
公司上市之日起3年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份方案。包括采取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及高管增持公司股票、公司回购股票、相关方承诺延长所持股票的锁定期等措施。若董事会制订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如果控股东未采取上述稳定价的具体措施,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的,自未履行承诺之日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且同意公司延期向本人支付分红、以及除基本工资外的薪酬(津贴),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公司股东大艾投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彦辉、任永红、邓江波承诺: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所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股东富海投资承诺: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将所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有限合伙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有限合伙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017年12月12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副总经理邓江波近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417,1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成交均价12.08元/股。
2019年3月4日公告,截至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6,586,838股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相关资产清算和分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