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设备 广东板块 创业板综 预盈预增 柔性屏(折叠屏) Chiplet概念 电子纸概念 半导体概念 超清视频 华为概念 富士康 3D玻璃 OLED 人工智能 特斯拉 智能穿戴 深圳特区
一般经营项目:电子产品生产专用设备、光电平板显示产品(LCD/TP/OLED等)生产专用设备、电子半导体专用设备、航空专用制造设备、复合材料特种设备、智能机器视觉检测设备等工业自动化设备及辅助设备的研发、设计、销售、租赁、技术服务;物业租赁;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道路普通货运,货物配送,货物搬运装卸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电子产品生产专用设备、光电平板显示产品(LCD/TP/OLED等)生产专用设备、电子半导体专用设备、航空专用制造设备、复合材料特种设备、智能机器视觉检测设备等工业自动化设备及辅助设备的生产、维修及加工。
公司主要从事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主要产品按大类可以划分为电子热工设备、检测设备、自动化设备、光电显示设备和半导体专用设备等。
2016年,随着中国工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智能制造战略有序推进,制造业企业通过自动化设备投资进行产业和工艺升级,使得智能装备制造行业相对于传统行业显现出较快增长趋势。以智能手机、智能电视、可穿戴智能设备等产品为代表的3C类电子消费品行业消费升级、新技术及新工艺的应用变化较快,为公司所处的行业提供了市场机会。
公司自成立以来,长期专注于电子热工设备领域,坚持自主研发,积极开拓市场,满足客户生产需求,注重人才培养和员工激励,具备一定的市场份额、技术实力、产品质量和品牌知名度。公司在电子热工设备领域技术实力、客户资源、人才队伍和生产制造经验的积累,成为公司产品类别持续扩展到检测设备、自动化设备、光电显示设备和半导体专用设备领域的支柱。公司设备不断获得客户认可,在产线稳定运行,实现了国产替代。
公司始终坚持稳健的经营策略,注重内生增长和核心竞争力的培养,以自身积累的技术、资源和能力为支点,沿着技术发展脉络和产业发展趋势,提升技术实力,扩展产品应用领域;公司严格控制外部债务规模,报告期末,公司无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有息负债为0,货币资金为23,365.48万元。公司经营过程中,重视现金流和流动性管理,充裕的自有资金是公司应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并坚持长期发展战略坚实的基础,支持公司持续自主研发突破和市场开拓。
公司凭借自身技术和人才积累,研制出半导体芯片封装炉、WaferBumping焊接设备、半导体芯片真空甲酸共晶炉、半导体ClipBonding真空炉、无尘压力烤箱等多款半导体热工设备、半导体硅片制造设备和IC载板制造设备,部分产品已经通过客户验证测试,研发技术能力得到客户认可。目前公司向超过20家半导体封测厂商、半导体器件生产厂商和半导体硅片制造厂商供货,进入多家客户供应体系,为公司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打下了客户和市场基础。
本项目拟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建设国际一流的SMT焊接设备及AOI检测设备生产基地,主要产品包括:波峰焊设备、回流焊设备、离线AOI检测设备及在线AOI检测设备等四类产品,产品技术可达国际同类产品标准。本项目新增投资总额11105.59万元,其中:新增建设投资9602.3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503.21万元。
本项目将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新建厂房进行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建设成为公司新技术的储备基地,量产测试基地,以及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基地,项目建成后将具有国际先进的研发和测试水平。项目总投资4234.38万元,其中土地投入114万元,基建投入707.69万元,装修投入212.31万元,设备投资2700.38万元,流动资金500万元。项目完成后,将形成三个高规格实验室,以及一条晶硅太阳能电池试验生产线。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根据公司未来三年分红计划,公司发行上市当年及之后两年每年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若公司股票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增持本公司股份。在有效期内,若控股股东和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实施了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但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当时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控股股东应在上述情形出现后15个交易日向董事会提出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并在董事会中对该回购议案投赞成票。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限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应作相应调整。
2019年1月9日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2亿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4元/股。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