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智数媒(300426)所属板块题材

华智数媒(300426) 概念题材 财务分析 价值定位 股票简介
  • 要点一:所属板块

    文化传媒 浙江板块 创业板综 短剧互动游戏 NFT概念 影视概念 央国企改革

  • 要点二:经营范围

    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影视服装道具租赁;影视器材租赁;影视文化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展会务服务;摄影摄像服务;制作、代理、发布:影视广告;影视投资与管理,组织、策划综艺活动,电影、电视剧本的创作;文化用品设计、开发、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要点三: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电视长剧、短剧的投资、制作、发行和衍生业务;电影的投资、制作、发行和衍生业务;互联网营销服务;影视剧后期制作服务等业务。

  • 要点四:影视剧行业

    报告期内,影视行业仍处于调整期,产业链上下游价格逐步回归理性。由于影视项目制作周期的影响,本期发行的部分电视剧项目在原来制作时生产要素成本较高,投入较大,而在本期发行时电视剧版权销售价格相对理性,导致收入与成本存在错配,这不仅提高了本期电视剧项目的发行难度,放缓了发行进度,亦导致项目的毛利率有所下降。2023年以来,影视行业出现回暖迹象,展望未来,国家政策扶持、用户对高品质影视内容的刚性需求以及人工智能赋能影视行业等因素将支撑影视长期市场空间,中国影视市场仍有较大的潜力。2018年下半年以来,行业供给侧加速出清,行业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升,头部影视制作企业更有可能从中受益。

  • 要点五:核心竞争力

    (一)确立“科技+内容+生态”为支撑的战略布局公司明确了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明确了未来发展的“科技+内容+生态”三大核心支撑。公司依托浙江广电集团,以AI为核心的创新科技为创新引擎,以科技赋能的优质内容生产为价值根基,以开放的生态为增长飞轮,持续推动转型发展。公司深度参与浙广集团打造的AIGC创新生态平台“智媒果”的开发和应用,提前布局,依托自身影视内容积累和影视制作专业能力,与合作伙伴建立影视垂类AIGC实验室,积极探索将AI面部大模型应用于影视作品生产中。整合浙江广电集团资源,积极优化业务布局,拓展开放业务生态。(二)业务发展顺应国家政策导向在国家的政策引导下,影视行业正加速向“内容精品化、技术融合化、国际传播化”转型,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重大历史、重大现实、重大革命题材影视内容的创作制作核心能力,并在积极与AIGC等创新科技密切融合,未来将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三)优秀的人才团队和资源聚合能力公司始终坚持以人才为经营发展之根本,十分注重人才的汇集、挖掘和培养。公司管理层专业结构配置合理,业务管理团队核心人员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等影视类院校,部分曾经在广电系统任职,影视剧行业平均从业年限超过10年,具备丰富的影视行业经验、影视企业管理经验和人脉资源,熟悉行业内知名编剧、导演和演员的风格和特点,了解电视台、网络平台等客户以及观众需求变化。(四)完善的管理流程体系优势公司具有完善的管理流程体系,从项目的战略规划、IP孵化和采购、开发规划、立项管理、制片管理、营销发行等各个环节进行流水线化管理,有效地保证了项目的推进和稳定水准。在此基础上结合人才优势,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稳定产出具备规模效应的优质内容。项目的立项、签约推进到完成中的各个环节均由相关部门审批,依赖完善的、多元化的管理体系保证项目整体的有效性,最大程度避免由单一或不完备的经验和信息导致的决策风险。(五)较强的发行能力和优质的客户资源公司影视剧发行渠道涵盖电视台、网络视频服务企业、影视剧发行企业、音像制品出版企业等。在长期的业务发展过程中,公司与中央电视台、浙江卫视、湖南卫视、江苏卫视、东方卫视、北京卫视、深圳卫视等内地50多家中央和省市级电视台,凤凰卫视等港澳台地区电视台,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搜狐新媒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网络视频服务企业,以及MEASAT BROADCAST NETWORK SYSTEMS SDN BHD、PCCW MEDIA LIMITED、CELESTIAL MOVIE CHANNEL LIMITED等海外影视剧发行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六)公司实际控制人实力雄厚公司的影视剧制作业务与浙江广电集团下属浙江卫视等电视频道业务形成上下游的联动,双方能在更高层面统筹产业资源、构建行业战略。双方在IP开发、影视制作与发行等领域进行战略协同与互利合作,有望增强公司的影视制作发行能力。此外,公司实际控制人资本及资金实力雄厚,持续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在获得控股股东浙江易通公司借款支持的同时,公司于2025年2月完成了向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易通公司的非公开发行,实控人对公司控制权收购三步走的最后一步圆满完成,控股权进一步稳定,且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大大增厚了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公司资产负债率大幅下降。

  • 要点六:控股股东计划增持不超2000万元

    2017年7月20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宏亮拟自2017年7月21日起十二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

  • 要点七:与Talpa合作发展“好声音” 

    2016年1月20日晚间公告,公司与 Talpa 传媒及 Talpa 全球签订了《<……好声音>模式交易及合资公司交易——意向书》。由 Talpa 及唐德影视或各自的关联公司共同设立中外合资公司,在中国(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开发和使用电视模式、商标以及其他知识产权。Talpa 向唐德影视授予《……好声音》(“The voice of…”)节目相关权利并向后者提供相关服务。Talpa 传媒隶属于 ITV Studios,后者为英国知名无线电视运营商、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电视台(ITV PLC)旗下电视节目制作企业。Talpa 作为全球领先的电视节目制作和运营企业,拥有成熟的电视节目开发模式、全球化电视节目运营经验和众多优质电视节目 IP 资源,通过本次合作,有利于公司抢抓有限的优质电视节目 IP 资源,加快产业深度布局,推动公司电视栏目制作和运营业务尽快做大做强。

  • 要点八:定增投资影视剧业务 

    2015年12月30日晚间发布定增预案,公司拟以72.36元/股向吴宏亮、林海音、马斌、长江资管和苏宁文化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97.97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5亿元,拟全部用于补充影视剧业务营运资金。根据方案,公司拟投资的电视剧、电影项目投资预算合计11.20亿元,拟使用此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约6.5亿元,项目计划在2016年1季度至2018年4季度期间,投资《奔跑吧哈尼》等12部电视剧及《飞虎队》等5部电影。唐德影视表示,实施此次非公开发行将有利于公司抓住影视剧产业繁荣发展的有利机遇,在增加未来资源保障和产业发展投入的同时,优化公司的融资结构,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2016年1月28日晚间公告,公司拟调整定增方案,拟发行股票不超过3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用于补充影视剧业务营运资金。

  • 要点九:行业背景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在公司所从事的主营业务中, 电视剧和电影业务属于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项下“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项下“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以及“电影和影视节目发行”业,艺人经纪及相关服务业务属于“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项下“娱乐业”项下“文化、娱乐、体育经纪代理”项下“文化娱乐经纪人”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电视剧和电影业务属于“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项下“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电视剧和电影是满足民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渠道,并已成为当代社会主流艺术形式,在整个文化产业中占据重要地位。

  • 要点十:补充影视剧业务营运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影视剧业务营运资金,包括 15 部电视剧和6 部电影的投资制作,以及 2 部电影的协助推广。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实现年投资制作 300 至 500 集电视剧及 6至 10 部电影的出品能力。经过估算,公司 2014 年至 2016 年的营运资金缺口为80,925.81 万元,预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41,832.00 万元,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运用,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以下影响:(一)扩大业务规模,提升盈利水平;(二)提升核心竞争力和成长能力;(三)增强资本实力,提升财务抗风险能力;(四)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将有所下降。

  • 要点十一:认购上海优绩影视器材

    2015年12月4日晚间公告,拟使用500万元认购上海优绩影视器材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296万元,占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的37%,为单一最大股东;溢价部分204万元将计入优绩影视的资本公积金。增资完成后,优绩影视的注册资本由504万元增加至800万元。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拓展公司在电影器材租赁、代理及培训等方面的业务,为公司的电影制作业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盈利能力;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强化对全球电影技术发展的深入了解,对公司打开国际市场,加强与国际化专业团队的交流,引进国际先进制作技术、巩固加深电影创作人才储备起到重要推动作用。本次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 要点十二:股利分配 

    公司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现金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式。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 要点十三:稳定股价预案 

    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顺序:① 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② 公司回购股票;③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 要点十四:自愿锁定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宏亮及公司股东赵健、李钊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东王大庆、张哲、鼎石源泉、范冰冰、赵薇、鼎石睿智、张丰毅、霍建起、盛和煜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要点十五:获控股股东增持19万股

    2018年6月4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宏亮于2018年6月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90,000股,占总股本比例0.05%,增持均价15.10元/股。本次增持后,吴宏亮将按照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披露的增持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 要点十六:实控人及董监高拟增持不低于1亿元

    2018年7月2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宏亮,董事赵健,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兰天,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郑敏鹏,监事付波兰、监事郁晖、副总经理李民,副总经理王智强,副总经理李欢,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1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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