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化学品 江苏板块 专精特新 富时罗素 创业板综 深股通 融资融券 转债标的 半导体概念 光刻机(胶) PCB OLED 新材料
电子专用材料及塑料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化学原料的研发、生产(除危化品)及销售(危化品限《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科技中介服务及技术推广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电机配件和机械零部件加工制造;金属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从事电子材料领域各类光刻胶专用电子化学品和绿色光固化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相关贸易业务。公司是国内少数有能力深耕光刻胶专用电子化学品和绿色光固化材料领域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光刻胶专用电子化学品,包括光刻胶用光引发剂、光增感剂、活性稀释剂、光刻胶树脂(及配套单体);绿色光固化材料,包括自由基与阳离子两大光固化体系的引发剂、活性稀释剂、光敏树脂等。服务范围涵盖印刷线路板(PCB)、显示面板、半导体、3D打印、数码打印、印刷、涂料、胶黏剂等多个应用领域。
在全球供应链不确定性增加的背景下,电子材料的国产替代进程正在加速推进。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半导体和显示面板消费市场,对关键材料的自主可控需求迫切。近年来,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半导体和显示面板材料的国产化,推动了国内企业在技术研发和产能布局上的快速发展。
(一)技术和创新优势光刻胶原料的性能以及配成胶、曝光后的功能性的评价手段和评价技术,对从事光刻胶专用化学品生产的厂家进行产品开发非常重要。只有具备较强的评价技术才能对于产品进行必要的改性或复配加工以达到功能要求。随着电子器件的线路或图形越来越微细,光刻胶的性能、洁净度等要求逐渐提高,光刻胶原料专用化学品需具备产品批次间性能指标稳定、微粒子及金属离子含量极低等严苛的条件。严谨的生产体系管理和对不纯物的控制、特殊的纯化技术等洁净生产技术及对不纯金属离子含量ppb级以上的分析检测能力是从事这一行业的必需条件。基于公司多年的专业生产和研发经验,公司具有单体功能性评价技术、特殊纯化技术、ppb级金属离子含量分析测试技术等系列具有竞争力的研发、生产和检测技术。(二)稳定且优质的客户由于光刻胶生产商对原料的品质、批次稳定性、交货期和供应及时性等要求很高,因此前期光刻胶生产商在选定供应商时均会对其生产设备、研发能力、生产管理和产品质量控制能力等进行严格的考察和遴选,时间长达数年。如果光刻胶生产商要更换供应商,将会面临成本和风险的提高。因此使得光刻胶生产商和原材料供应商之间的业务关系一旦建立,就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公司拥有稳定而优质的客户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主要客户包括长兴化学、旭化成、RESONAC、住友化学、JSR、DNP、三菱化学、LGC、ARTIENCE、TORAY、FUJIFILM、奇美、长春化工等全球知名光刻胶生产商。公司与这些客户合作多年,在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方面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三)产品配套、服务优势其次,公司技术服务能力强。和国内外竞争对手相比,公司与客户高效互动、快速反应,能够及时有效充分地掌握客户需求,满足客户需要。公司可以根据客户所期望的产品性能,为客户进行光刻胶配方设计或改进提供建议。这种产品和应用技术的配套服务能力不仅为公司赢得了良好的口碑,更是加强了和客户之间的粘性。(四)人才优势公司高度重视对员工的培养。从外部聘请行业学术中坚力量担任技术顾问,同时积极培养自身研发力量。通过内外部相结合的方式,搭建了一支研发能力强、行业经验丰富且稳定的研发团队。同时,公司制定了多样的人才激励政策,为技术创新提供了保障。优秀的技术团队及良好的研发机制保证了公司能够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不断快速推出自主研发的行业内领先的产品。
2016年9月26日公告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1亿元。公司股票27日复牌。根据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公司拟总计投入3.75亿元(其中募集资金3.49亿元)用于“新建年产3070吨次世代平板显示器及集成电路材料关键原料和研发中试项目”。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实现次世代平板显示器及集成电路材料关键原材料的规模化生产,从而丰富现有的产品体系,完善产品结构,进一步扩大产销规模,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2015年10月12日发布公告披露资产重组方案,公司拟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佳英化工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拟向俞叶晓、沈加南、陈卫、蒋飞华、王兴兵5 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佳凯化工100%股权;拟向俞叶晓、俞补孝2 名自然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佳英化工31.01%股权。佳凯化工持有佳英化工68.9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佳英化工100%股权。
公司与昱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韵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淇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6年6月28日在常州共同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常州强力昱镭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昱镭光电作为OLED发光材料的国际知名企业,拥有大量的国际专利,相关产品已经在中国大陆的OLED面板厂中使用。通过引入台湾昱镭的专利和技术,可以快速实现发光材料等OLED材料的本土化生产,使公司能够在OLED供应链中占据一席之地。
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强力先端组织实施,将建设三栋车间(8,640平方米厂房),并购置光引发剂生产、提纯设备,检测分析、评价等配套设备和10万级洁净精制烘干包装车间设施。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620吨光刻胶光引发剂(包括光增感剂、光致产酸剂)产能,其中PCB光刻胶光引发剂新增产能600吨,半导体光刻胶光引发剂新增产能20吨。项目建设期为1年半,预计竣工时间为募集资金到位后1年半内。项目建成后将分四年达产,第一年达产30%,第二年达产50%,第三年达产75%,第四年达产100%。全部达产后,将年新增销售收入1.12亿元,净利润3,962万元。
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强力先端组织实施,将建设一栋1,872平方米厂房,并购置光刻胶树脂生产以及相应的控制、检测、评价配套设备。项目建成后,新增光刻胶树脂产能4,760吨,其中干膜光刻胶树脂新增产能4,600吨,LCD光刻胶树脂新增产能160吨。项目建设期为1年半,预计竣工时间为募集资金到位后1年半内。项目建成后将分四年达产,第一年达产30%,第二年达产50%,第三年达产75%,第四年达产100%。项目达产后,年可新增销售收入2.11亿元,净利润4,567万元。
项目主要从事新产品的中试和孵化,募集资金主要用于:1)将新建洁净度为1,000级、面积为500平方米的中试生产车间;2)购置产品和新开发样品的各项基本性能测试装置以及应用性能评价装置,这些装置将安置在在强力先端厂区已建成的一幢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的研发中心里(非募集资金投资范围);3)在强力先端部分生产车间(包括已建成车间和未来募集资金新建设车间)配置中试生产装置。项目建设期为1年,预计竣工时间为募集资金到位后1年内。项目产出为科研成果,主要为公司的生产和销售提供技术支持,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是对公司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公司经营模式以技术创新为主导,本项目的建成将有效缩短产品与技术研发周期,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还将催化更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为公司提供新的产业化项目,增强发展后劲。
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分配原则,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时,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形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实际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主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预计公司未来将保持较好的发展前景,且公司发展对现金需求较大的情形下,公司可采用股票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出现持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与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协商确定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回购股份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等,如该等方案需要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则控股股东应予以支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晓春、管军及其亲属钱彬、钱瑛、钱小瑛、管国勤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股东宏景睿银、赢投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股东莫宏斌、李军、管瑞卿、刘绮霞、恽鹏飞、王兵、宋国强、顾明天、顾来富、赵贤、张海霞、马则兵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019年6月21日公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强力先端近日收到政府相关部门的通知,强力先端获得补贴资金3,391万元人民币,该补贴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上述政府补贴均为现金形式,不具备可持续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3,391万元补贴作相应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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