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玻纤 山东板块 ST股 地下管网
日用玻璃制品生产销售及自营进出口权批准书核准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开展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是国内日用玻璃行业的企业之一,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玻璃器皿产品和玻璃瓶罐产品,下设安庆华鹏、甘肃石岛等子公司,现拥有日用玻璃制品生产能力约25万吨。
1.国家统计局网站报告阐述:2022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处于下降态势。企业成本水平仍然较高,部分行业和企业生产经营还存在一定困难,加之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更趋严峻复杂,工业企业效益持续恢复面临风险挑战。技术上看,随着瓶罐行业轻量化生产技术的逐步成熟,轻量瓶的大量使用,大大压缩了对瓶罐吨位的需求量。因此,同等吨位的玻璃产量投入市场的玻璃瓶数量也要增多。器皿市场方面,酒店、餐饮消费需求下降,器皿销量下滑,销售价格承压。总体认为,疫情反复,餐饮渠道整体承压,对玻璃瓶和器皿的需求带来一定的冲击。日用玻璃行业经济运行基本延续原、燃材料价格上涨(天然气、纯碱等各种原燃料价格上涨;废玻璃价格持续走高等),导致同比生产成本上升,行业价值链传导不畅,整体盈利能力处于较低水平,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不高,竞争压力大。2.地理信息产业是以现代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卫星导航定位等技术为基础,以地理信息开发利用为核心,从事地理信息获取、处理、应用的高技术服务业。多年来,地理信息产业保持高速增长,这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显现。地理信息产业,作为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市场潜力巨大,发展前景广阔。目前,地理信息产业已经成为我国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地理信息及相关技术是数字经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数字乡村、智慧农业以及自然资源等各领域的重要支撑,在国民经济社会各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发挥重要作用,各领域对地理信息及相关产品技术的需求非常旺盛。
(一)技术和设备一体化领先优势公司拥有行业一流的技术研发能力,曾先后荣获国家级、省部级科技进步奖项和质量奖项20余个,30多项产品获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目前,公司在瓶罐轻量化技术、窑炉节能技术、一次和二次成型玻璃高脚杯生产技术、高难度瓶罐生产技术等领域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二)客户和市场网络优势凭借全国化的生产区位布局、规模化的生产能力和先进的产品制造水平,公司与下游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积累了大量的优质客户资源。(三)品牌优势公司“石岛”牌玻璃器皿自1999年以来先后被评为“山东名牌产品”、“山东省著名商标”、“中国日用玻璃行业名优产品”,2009年4月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在国内市场,“石岛”牌玻璃高脚杯已跻身于Luminarc?、Libbey?、Rona?等著名品牌行列,成为高级玻璃器皿的代表品牌之一。为配合公司推出以焊接拉伸工艺生产的高端无铅水晶玻璃杯,实施品牌差异化战略,公司2012年注册了“弗罗萨”商标,并于2013年开始量产,致力于将其打造为公司玻璃器皿高端子品牌。(四)节能环保优势燃料动力是日用玻璃制造企业生产成本的主要构成之一。公司历来重视节能工作,设有专门能源管理岗位,能源管理制度完善。公司在全公司范围内增加环保设施,针对脱硫除尘、脱硫除硝等项目建设投入大量资金,有效保护了生活和空气环境,而且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广泛认可,社会效益显著。
本公司及子公司山东天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等规定,经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的评审,分别于2019年2月15日和2018年8月16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15%优惠税率。
2016年2月2日,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申请。2016年5月,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数量,拟不低于32.89元/股发行不超过1915.48万股(原拟不低于33.09元/股定增不超过1904万股)募资不超过6.3亿元,其中:3.1亿元用于甘肃石岛玻璃有限公司高档玻璃制品建设项目、2亿元用于江苏石岛玻璃有限公司高档轻量化玻璃制品建设项目、1.2亿元偿还银行贷款。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为降低财务杠杆,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完善玻璃瓶罐业务全国产业布局。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引进高档玻璃器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投资总额 18,320.35 万元,建设地点为公司总部厂区二号车间。项目建成后可以形成年产 969.4 万只一次成型高脚杯、969.4 万只平底杯、240 万只大容器类(大花瓶、醒酒器)和 626.7 万只盆碗类产品的生产能力。项目建设期为 12 个月。项目达产后, 预计每年可实现营业收入 19,235.30 万元, 净利润 3,511.46万元, 投资收益率 23.90%, 税后内部收益率 19.70%, 静态投资回收期 5.22 年 (含建设期),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引进高脚玻璃杯生产线建设项目”。本项目投资总额 12,994.78 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公司总部厂区东临。项目建成后可以形成年产 1,500 万只二次成型高脚杯的生产能力。项目建设期为 12 个月。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可实现营业收入 8,400.00 万元,净利润 2,202.83万元, 投资收益率 21.77%, 税后内部收益率 19.70%, 静态投资回收期 5.54 年 (含建设期),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的 3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且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2)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德华、张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王壮等 130 名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芜湖瑞业、芜湖瑞尚、荣成中天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拟以不低于33.09元/股的价格向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德华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1904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3亿元。根据预案,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资净额将用于甘肃石岛玻璃有限公司高档玻璃制品建设项目(3.1亿元)、江苏石岛玻璃有限公司高档轻量化玻璃制品建设项目(2亿元),以及偿还银行贷款(1.2亿元)。
2018年10月14日公告,此前,公司公告,实控人张德华、张刚与建投投资签署《股份转让意向书》,拟转让合计不超过3.7064%的公司股份。董事会近日收到张德华、张刚的告知函,因意向书签订满120日,且张德华和张刚未同意再继续履行意向书,同时,目前尚未收到建投投资的回复。根据意向书约定,终止此次合同,股份转让意向自动终止。
2018年12月5日公告,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张德华、山东振兴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振兴发展基金)本着自愿平等、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等合作原则,结合各方的优势、资源及平台,做大做强上市公司,于2018年12月5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振兴发展基金是由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山东省上市公司纾困基金。根据协议,振兴发展基金同意通过适当方式向上市公司提供2亿元资金支持、向公司控股股东张德华提供4亿元资金支持。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公告,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注册后的公司名称为准),公司以实物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的批准权限在本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本次拟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公司战略发展及布局的需求,是落实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同时有利于改善公司业务结构,优化资源配置,为公司业务发展奠定良好基础。该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本报告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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