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零部件 浙江板块 机构重仓 华为汽车 央国企改革
车辆、飞机、轮船、家用电器的密封件、装饰件、汽车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汽车密封条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具备较强的工装模具和专用设备开发能力、产品整体配套方案的设计能力和同步开发能力,主要为国内外汽车整车生产企业供应密封条产品,并提供配套研发和后续服务。
(一)行业现状汽车密封条行业有很强的个性定制化属性,每一款新车型的开发都要单独开发模具来完成不同车型的研发生产,外资品牌车型由于引入国内生产时就有成熟的供应体系同时引进国内进行配套,因此国内生产的外资车型大部分市场份额仍被外资密封条供应商占领,随着近几年国内自主品牌的崛起外资品牌车厂在采购成本上已感觉到压力,部分合资公司也在加大对国内自主汽车密封条企业的采购,公司也正是由于具有较强的同步设计能力取得了上汽大众、一汽大众、上汽通用、东风日产等合资企业的信任,目前已经与外资品牌密封条企业同台竞争,并显示出强大的竞争优势。(二)行业发展汽车零部件行业是相对封闭的圈子,进入一个车型的配套要长达两到三年的周期,所以规模较小的企业由于自身的技术实力与管理能力进入国内大型汽车公司可能性较小,国内大型企业也在为了规模采购效应减少采购成本,而在减少供应商数量。并且随着汽车的普及与消费者对汽车的品监力的提高对车量的静音性,与关门的气密感受都在提高,因此改善密封条的结构与新材料的应用也是今后的新技术研发的方向,同时为了增加车型豪华感密封条也对外观不断提高了要求,如:目前汽车厂不断流行的环型亮条欧式导槽密封条,对整车外观增加档次感有很大作用。
(一)技术开发优势凭借多年的研发投入,公司形成了较强的技术优势,目前拥有27项与核心技术相关的专利权,其中发明专利9项,实用新型专利18项。在胶料配方领域,公司的高硬度橡胶、低密度海绵生产技术已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在橡胶硫化技术、模块化开发技术、三维成型技术、无缝接口技术、表面预涂技术、表面植绒技术、橡胶混炼工艺技术、CAE分析同步开发技术、长度控制技术等方面的开发与应用方面,公司也较为领先,并已将该等技术应用于批量生产。公司已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企业研究院、浙江省专精特新企业、台州市成长型二十强企业、台州市“瞪羚企业”、CNAS认可证书、2023年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2023年浙江省数字化车间等荣誉,2024年入选科改企业名单、市级绿色工厂、先后承担1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1项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1项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项目。另外,如果供应商不能紧跟整车厂的节奏开发出新产品,则将面临老产品利润率逐年降低的风险。相反,在新产品创新方面具备优势的供应商,则能通过与整车厂的紧密合作,不断同步开发出适应新车型的新产品,从而保持较高的利润水平。公司一直重视对新产品的研发投入。(二)客户资源优势通过近三十年的专注发展,公司已成功成为中国本土汽车密封条行业龙头,拥有一汽大众、上汽大众、上汽通用、吉利汽车、长安汽车、上汽、广汽、一汽、奇瑞、长城汽车、伟巴斯特、上汽通用五菱、北汽、滋荣等优秀的客户。(三)成本控制优势公司在成本控制方面具有较为突出的优势,产品毛利率处于较高的水平。(四)工装模具和专用设备的设计制造优势公司通过多年的研发和生产,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工装模具的设计和制造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90%以上的生产模具为自行研发、制造,自制率水平较高。公司通过模具的设计自制所形成的优势。
项目总投资17,50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5,65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842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中无厂房土建,全部投入生产设备以及其配套设施,通过此次募投项目,公司将扩大橡胶密封件的生产能力,迅速提升公司的生产规模,进一步提高企业在行业内的整体竞争能力。
项目总投资7,02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11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911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中厂房土建部分2,140万元,设备投资3,686万元,公司塑胶密封件扩产项目可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提升企业综合竞争能力;发挥规模经济效应,增强公司成本控制能力。
项目总投资2,291万元,建设选址于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内,利用公司现有土地进行建设,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共4层,共分为工模设备技工科、产品开发科、材料工艺科和设备项目科四个科室。公司研发中心的建立,可以通过引进先进的研发设备,加强企业自身的研发、创新能力,来缩小公司与国外先进技术的差距。
公司上市后将在足额计提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情况下,公司每个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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