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行业 浙江板块 2025中报预增 专精特新 新能源车 节能环保
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模具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诸暨市陶朱街道建业路6号)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专注于空气治理领域核心部件的研发与生产制造,涵盖高性能过滤材料、功能性过滤材料、多功能过滤网及各类过滤器(病毒杀灭、强力脱臭、抗过敏、除甲醛等)、风扇、注塑件及组件等多种类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用/商用空调、空气净化机、厨房电器、清洁电器、新能源汽车/油车/航空空调过滤系统、新风系统、宠物净化及养老护理等行业领域。金海高科一站式空气过滤解决方案可满足居家空间、公共建筑、移动交通等多个现代生活新场景空气净化需求,为空气健康保驾护航。
空气过滤器作为空调系统中重要功能组件,在空气净化领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凭借多孔过滤材料独特的物理和化学特性,它能够高效地从气流中捕集各类粉尘颗粒,无论是肉眼可见的大颗粒灰尘,还是微小至微米级的细微颗粒物,都难以逃脱其“捕捉网”。同时,它还能有效过滤空气中的微生物,如细菌、病毒、真菌孢子等,为室内环境构筑起一道坚实的健康防线,降低因微生物传播而引发的疾病感染风险。此外,空气过滤器对于去除有害气体也有着出色的表现,像甲醛、苯、氨等装修过程中释放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以及汽车尾气中的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污染物,都能被其吸附和分解,从而显著改善室内空气质量,使气体得到深度净化。
(一)领先的技术优势空气过滤器产品的种类、应用范围众多,高端的空气过滤器及应用于特殊行业的空气过滤器等产品存在较高技术壁垒,主要体现在过滤材料、生产工艺、技术装备、检测技术等方面。一直以来,大部分家电生产商需要依赖大量采用进口滤材来生产高端空气过滤器,过滤材料能否兼顾“高效率和低阻力”的性能一直是国内滤材生产厂商面临的技术难题。金海高科通过多年技术和工艺积累,掌握了生产“高效率和低阻力”过滤材料的核心技术,在中高端滤材市场实现了“进口替代”。(二)持续稳定的客户优势经过长期的业务开拓、业务合作,公司已与全球各区域重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的、稳固的良好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品牌获得了各大配套客户的一致认可。同时,长期稳健合作所建立的互信互惠互利关系促使公司与多家行业知名厂家签订了长期的战略合作协议,共享全球行业信息、共同开发行业领先产品,实现真正的资源共享、共同发展。(三)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目前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ATF16949:2016汽车产品质量体系认证、AS9100D航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等认证,并获得美国UL、美国ETL、欧盟CE、中国CCC等其他相关认证,保证了产品的质量,受到全球客户的高度认可和一致好评,成为众多国内行业龙头品牌以及日系品牌长期合作的供应商。未来几年,公司将通过流程再造、先期质量策划、质量关键点以及标准梳理和控制机制,同时根据质量数据推动客户要求管理、设计、生产流程优化,逐步形成具有金海高科特色的质量管理的方法论。(四)引领行业标准制定深耕三十载,金海高科不仅在空净市场上苦心经营,作为一家知名企业,金海高科主动承担企业责任,充分发挥在行业中的领先作用,积极参与各项国家、行业、团体标准制定,持续引领行业健康发展。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主导编制或参与如空气过滤器、新风净化机、空调用机织过滤网、汽车空调滤清器、抗病毒空气过滤网、除过敏原空气净化器等9项国家标准、12项行业标准和52项团体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参与和制定各项标准,不仅能提升本公司产品、技术和服务的质量,增强企业竞争力,还有助于引领行业发展方向,推动行业重新定位,促进资源合理利用,降低成本,保护生态环境,最终产生正向循环,实现公司的提质增效和绿色发展。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利润。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或两者相结合等方式分配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原则上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公开披露财务报告每股净资产时,则本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1、优先由本公司回购股份,每次回购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或者每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800 万元,但回购股份的比例最高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2、在本公司回购方案无法执行或者实施后仍未解决股价问题时由控股股东增持,控股股东每次增持股票的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1%,或者增持动用资金不少于600 万元,但连续 12 个月内增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2%。3、前两项措施无法执行或者实施后仍未解决股价问题时,由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每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次增持所动用的资金不低于上年度其从公司领取薪酬总额的 30%。
2017年10月20日,公司与浙江长泰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与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收购浙江长泰医院有限公司49%的股份,其中,金海环境收购长泰医院29%的股份,汇投控股收购长泰医院20%的股份。公司一直致力于空气治理领域,与环保、净化、健康行业息息相关,同时金海环境与长泰医院已签定协议,双方共建立生物安全(病毒)实验室,开发功能性过滤材料添加剂,对病毒杀灭、驱蚊、驱蝇等进行实验开发。
公司控股股东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浙江诸暨三三投资有限公司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发行人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公司股东杨克明等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2017年12月4日公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丁宏广和丁梅英之女丁伊央计划于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700万元。丁宏广、丁伊可、丁伯英、丁伊央合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18年7月2日公告,6月29日,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丁伊央增持公司92.5万股。丁伊央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增持总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不超过2000万元。
本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取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33001564),被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限为3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本公司2017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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