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行业 浙江板块 专精特新 口罩 新能源车 节能环保
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开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模具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诸暨市陶朱街道建业路6号)
公司始终专注于做全球知名的高性能过滤材料(过滤效率≥99.97%)、功能性过滤材料、功能性过滤网及各类过滤器(病毒杀灭、强力脱臭、抗过敏、除甲醛等)、风扇的制造商。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用/商用空调、空气净化机、厨房电器、清洁电器、汽车/航空空调过滤系统、新风系统等,为空气健康保驾护航。
1.目前中国采用的是 2012 年起实行的基于 PM2.5 的空气质量等级,但这套标准主要是世界卫生组织空气质量准则中给出的“过渡时期”的初级标准。“在我国空气质量显著改善的基础上,这一空气质量标准已经落后,不再适用于日益增长的减少人群污染暴露、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需要。也不适用于推动减少排放的国家‘双碳’战略。”因此,他建议研究实施更严格的空气质量标准,并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随着改善空气质量的政策持续推出,将进一步推动包括空气净化特别是空气净化器行业的发展。2.当前,中国汽车市场规模全球最大,汽车产销量、保有量已连续多年居世界首位。2020 年10 月,国务院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为新能源汽车行业未来 15 年的行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各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政策支持下的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稳中有进,2022 年 1-9 月中国新能源汽车累计销量达 436 万辆,占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的 62%;中国自主品牌新能源汽车在中国市场的份额高达80%,在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份额超过 50%,并实现全球出口。新能源渗透率快速提升,有效带动自主品牌中国市占率从 2014 年的 34%提升到了 2022 年前 9 月的 48%。3.根据中国商飞发布的《中国商飞公司市场预测年报(2021-2040)》,预计 2021-2040 年间,我国航空市场将接收 50 座级以上客机 9,084 架,价值约 1.4 万亿美元。其中,250 座级以上双通道喷气客机 1,836 架。根据波音 2020 年发布的《中国民用航空市场展望》,预计未来 20年间我国将购买 8,600 架飞机。我国自主研发的 C919 大型客机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标志性工程,先进材料为首次在国产民机中大规模应用。随着国内商用飞机通过适航认证后的产能释放,航空过滤材料市场将迎来体量和质量的双双提升,迈入高速发展通道。
空气过滤器产品的种类、应用范围众多,高端的空气过滤器及应用于特殊行业的空气过滤器等产品存在较高技术壁垒,主要体现在过滤材料、生产工艺、技术装备、检测技术等方面。一直以来,大部分家电生产商需要依赖大量采用进口滤材来生产高端空气过滤器,过滤材料能否兼顾“高效率和低阻力”的性能一直是国内滤材生产厂商面临的技术难题。金海高科通过多年技术和工艺积累,掌握了生产“高效率和低阻力”过滤材料的核心技术,在中高端滤材市场实现了“进口替代”。公司自 2008 年起连续被浙江省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被科学技术部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自 2004 年起持有该认证);此外,还被认定为浙江省绿色企业(清洁生产先进企业)、浙江省创新型示范企业、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浙江省标准创新型企业、浙江省省级企业研究院。2022 年,凭借突出的行业地位和领先的科研实力,金海高科获得了浙江省 2021 年度“隐形冠军”、“专精特新”企业的称号,并成为第四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空气过滤器是家用及商用电器、汽车、航空等领域的必需配套装置,空气过滤器产品的使用对下游行业的生产制造、产品质量影响很大,因此大型企业对空气过滤器产品的选择非常严谨,一般需经过大量考察、长时间论证和认证后,才会大批量使用某一空气过滤器企业的产品,且一旦确定选择某一空气过滤器生产厂商,不会轻易更换。因此,空气过滤器行业具有较高的客户资源与销售渠道壁垒。经过长期的业务开拓、业务合作,公司已与全球各区域重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的、稳固的良好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品牌获得了各大配套客户的一致认可。同时,长期稳健合作所建立的互信互惠互利关系促使公司与多家行业知名厂家签订了长期的战略合作协议,共享全球行业信息、共同开发行业领先产品,实现真正的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公司与国内外家电、汽车行业知名品牌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家电领域客户包含“格力”、“美的”等民族品牌,“大金(麦克维尔)”、“三菱”、 “夏普”、“LG”、“三星”等日韩系品牌,“约克”、“开利”、“特灵”等美系品牌;小家电领域包含“添可”等品牌;汽车领域包含“3M”、“三电”、“通用”、“现代”、“日产”等全球知名品牌。公司在保持和维护原有客户的基础上,还不断加大对新市场、新客户的开发力度,以此来保证公司的快速、健康发展。
基于家电、汽车、航空等不同下游客户的质量要求,金海高科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标准化认证体系。新进入行业的企业,首先要经过严格的准入审核,对生产设备、生产工艺、研发实力及质量控制等流程进行严格的认证,方可取得相应的标准化认证许可,并对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金海高科一直以来都对质量管理体系工作高度重视,并按计划进行内审和管理评审以改进管理体系运行中的不足,保证了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实现能力。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目前通过了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ATF16949:2016 汽车产品质量体系认证、AS9100D 航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等认证,并获得美国 UL、美国 ETL、欧盟 CE、中国 CCC 等其他相关认证,保证了产品的质量,受到全球客户的高度认可和一致好评,成为众多国内行业龙头品牌以及日系品牌长期合作的供应商。未来几年,公司将通过流程再造、先期质量策划、质量关键点以及标准梳理和控制机制,同时根据质量数据推动客户要求管理、设计、生产流程优化,逐步形成具有金海高科特色的质量管理的方法论。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利润。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或两者相结合等方式分配利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原则上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公开披露财务报告每股净资产时,则本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1、优先由本公司回购股份,每次回购股份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或者每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800 万元,但回购股份的比例最高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2、在本公司回购方案无法执行或者实施后仍未解决股价问题时由控股股东增持,控股股东每次增持股票的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1%,或者增持动用资金不少于600 万元,但连续 12 个月内增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2%。3、前两项措施无法执行或者实施后仍未解决股价问题时,由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每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次增持所动用的资金不低于上年度其从公司领取薪酬总额的 30%。
2017年10月20日,公司与浙江长泰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与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收购浙江长泰医院有限公司49%的股份,其中,金海环境收购长泰医院29%的股份,汇投控股收购长泰医院20%的股份。公司一直致力于空气治理领域,与环保、净化、健康行业息息相关,同时金海环境与长泰医院已签定协议,双方共建立生物安全(病毒)实验室,开发功能性过滤材料添加剂,对病毒杀灭、驱蚊、驱蝇等进行实验开发。
公司控股股东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浙江诸暨三三投资有限公司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发行人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公司股东杨克明等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
2017年12月4日公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丁宏广和丁梅英之女丁伊央计划于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700万元。丁宏广、丁伊可、丁伯英、丁伊央合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18年7月2日公告,6月29日,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丁伊央增持公司92.5万股。丁伊央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增持总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不超过2000万元。
本公司于2017年11月13日取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33001564),被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限为3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本公司2017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